這個網頁的讀者除醫護人員之外,各行各業的朋友也越來越多,或許還有法界人士。
我想做個簡單的調查,請留下您的答案與理由。
下列哪個狀況(可複選)您會認為是「醫療疏失」,您會無法忍受而投訴或提告,或許也可以有懂法律的朋友告訴我們,哪一種狀況醫療界可能會敗訴。
年輕工人,右手手指被工具切到,急診做了初步檢視後,幫病人縫合傷口,然後安排門診追蹤與拆線。
1. 一週後來門診拆線,結果線一拆掉,傷口整個裂開,需要再重新縫合。
2. 五天後病患又來掛急診,傷口紅腫熱痛,判斷是傷口感染合併蜂窩性組織炎,需要住院治療。
3. 一週後傷口癒合正常順利拆線,然而病患的手指卻沒辦法彎,門診醫師發現韌帶斷裂,需要再次手術修補。
4. 一週後傷口癒合正常順利拆線,然而病患仍抱怨疼痛,門診醫師照了一張X光,發現手指骨骨折,必需再固定一個月。
這個調查沒有標準答案,純粹想知道每個人的主觀看法,如果對某個留言的選擇或理由有意見,也請不要吵架。
謝謝。
蜂窩性組織炎住院標準 在 Dr Jim的營養資訊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DRG將令醫院逼使醫師,
,抹煞人性強迫病患出院。
或是將可能賠錢的
的多重疾病老年病患,
在急診就直接拒收轉院,
變成大家都拒收的人球,
而這些患者可能就是你我的父母!
如果DRG這種一味省錢的手段,
非得強迫上路,不然健保會倒閉
那麼去年底選舉前夕,
衛福部怎麼會宣稱 健保財務無虞,
可以減少補充保費,
替財團省掉七十一億的負擔?
這是不是政策性買票?
而且還替下一任接手的政府
埋下醫療崩壞的地雷?
是不是該先檢討一下錢是怎麼用的?
先補助中國學生真的合理嗎?
然後替財團省錢,結果讓台灣老百姓省人命?
這樣一味省錢
當成衛福部官員政績的背後
醫療糾紛和後續變化該算誰的呢?
病人被DRG的政策強迫推出醫院後,
結果出了意外,病情出現變化
衛福部官員要拿他的退休金來賠嗎?
現在強推的DRG
是泯滅人性的政策
先說結論:
DRG將令醫院逼使醫師
抹煞人性強迫病患出院
(病患過程略有更動
改編自類似病程的病患)
有一位腸胃道出血
的尿毒症九十歲婆婆
之前由其他醫院轉院,
來到我服務的醫院。
本來打算是放手,
讓婆婆自然走完最後一程。
(後來才了解是錢不夠
所以不敢積極治療)
但是因為家人還是不忍心,
所以最後還是試試看洗腎。
(尿毒症的末期
往往合併嚴重的噁心嘔吐;
和腸胃道和皮下出血(瘀青),
毒素使得凝血功能異常。)
畢竟婆婆並不是完全失去意識,
看著婆婆不斷噁心,
合併嘔吐黑色的血塊,
眼睛偶爾張開透露痛苦,
任誰也都放不下手。
所以住院一周後,
才經過家庭會議溝通,
終於開始積極的治療。
進行了血液透析,
同時合併胃鏡止住胃潰瘍的出血。
不幸的,之後合併了導管感染,
給予了標準兩周的抗生素治療,
穩定之後,才開始討論出院安置。
這時候婆婆意識比較清楚
甚至能認得自己的小孩
說實在話 家屬和醫療人員都蠻安慰的
病患兒子直到預定
要出院前一天,
才說在宅看護要不少錢,
而太太長年的照顧,
已經有過大的精神壓力。
所以先生告知我,
他決定不能讓老媽媽回家。
而先生本人因為照顧媽媽,
已經辭掉數個工作。
現在中年轉業只能做保全。
但稍有品質的安養之家,
每個月要幾萬元,
早就超過自己的薪水。
在需要籌錢付現在的住院費時,
也負擔不起新一筆的安養費。
他的眼神一直流露出無比的困難,
希望寬限幾天再出院。
這種尷尬的處境和向人拜託的困窘,
發生在中年的一家之主身上,
我可以體會他內心的煎熬。
然而事實上婆婆已經
相對穩定很多了,
我真的十分為難。
但我最後還是寬限一兩天,
找到一個雖然比較小,
但還是應該處理的醫療問題。
就是她手腳上的瘀青和搔癢的傷口
和後續的蜂窩性組織炎
其實我也知道急診也有病人在等
很多時候我也是背著風險
在相對穩定 還沒有完全好的時候
請病人體諒我和急診病患的等待
就先行回家用口服藥的方式治療
往往換來部分家屬的批評和白眼
甚至是罵我沒有醫德
自己也背上要是病人出院後
病情惡化的法律風險
請問大家
九十歲 洗腎 感染 胃出血
多處瘀青和傷口的糖尿病患
究竟能有多穩定?
然而我們醫療人員總是逆來順受
謙卑地承受過勞的環境
和不合理的官方政策
和家屬殷切的期待
政府勒令病人該出院
卻把法律責任推給醫療人員來揹
也把趕病人出院的事情
交給第一線醫療人員
我捫心自問,這樣的寬容,
現在討論正熱的
疾病診斷關聯群DRG
在今年三月一日,
衛福部強硬實施之後,
我還可不可以這樣做呢?
簡單說,DRG 就是不管病人
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同種疾病、不管照顧難度和複雜性
都只有同一種給付價格,
所以也只能住同樣天數。
光是衣服的剪裁,
就需要量身訂做了;
反而現在台灣疾病的治療,
可以變成套餐化?
如果按照健保局DRG(套餐式給付)
一種病,就是一種價格,
(像是:只要是透析病患的導管感染
一律只住院七到十天就要出院)
以這個婆婆舉例,
光是 前置的安寧會診,
和處理胃出血的胃鏡,
就超過三周以上。
之後感染的照顧打昂貴的抗生素,
完全就是賠錢作了。
就算我願意賠錢,
我的醫院難道會願意
讓每一個醫師都像我一樣
這麼一直做下去,
拖垮整家醫院嗎?
==========
結尾
DRG將令醫院逼使醫師,
,抹煞人性強迫病患出院。
或是將可能賠錢的
的多重疾病老年病患,
在急診就直接拒收轉院,
變成大家都拒收的人球,
而這些患者可能就是你我的父母!
現在還有醫師,
不怕賠錢願意收治病患。
DRG之後,恐怕在衛福部
這種抹煞人性的政策之下,
我也必須狠下心 扳起臉孔來,
喝令"馬上出院!"
只是這真的是人民之福?
如果我們真的向馬總統所說,
有多餘的閒錢照顧
來自用飛彈對準我們國家的中國學生,
為什麼不先照顧我們的長者?
如果DRG這種一味省錢的手段,
非得強迫上路,不然健保會倒閉
那麼去年底選舉前夕,
衛福部怎麼會宣稱 健保財務無虞,
可以減少補充保費,
替財團省掉七十一億的負擔?
這是不是政策性買票?
而且還替下一任接手的政府
埋下醫療崩壞的地雷?
是不是該先檢討一下錢是怎麼用的?
先補助中國學生真的合理嗎?
然後替財團省錢,結果讓台灣老百姓省人命?
這樣一味省錢
當成衛福部官員政績的背後
醫療糾紛和後續變化該算誰的呢?
病人被DRG的政策強迫推出醫院後,
結果出了意外,病情出現變化
衛福部官員要拿他的退休金來賠嗎?
主導這個政策的官員們
蔣丙煌 黃三桂 龐一鳴 蔡淑鈴 李丞華
您能為這個婆婆負責嗎?
我狠不下心做這樣逼病人出院的事,
我是腎臟科醫師劉文勝,
也是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和輔仁大學
有教育部部定教職的老師。
我反對讓年老和具有多重疾病的
腎臟科病患納入TW-DRG。
謝謝大家傾聽我的告白,
請大家關注這個影響你我,
和父母孩子健康醫療的重大議題。
請分享並且呼籲您選區的立委關注!
反對倉促的DRG上路!
謝謝 感恩!
===
後記2016-2-1
有些網友很執著的討論這位病患
到底何時該出院的時機,
第一 這是個改編自真實個案的典型
而非特定個案,每個多重疾病的老人
其實都有類似問題。
主張可以提早出院的朋友
可以想一想如果這是自己的家人
你能不能還說出一樣的話?
第二 DRG之後根本沒人敢收,
所以現實會是沒有住院,就不會有出院問題
很可能在各大醫院的急診流浪到生命終點
第三 台灣的社會保險 不能對資本財團課重稅
卻放任財團破壞環境
亞泥開發花蓮的山頭,
六輕汙染雲林的空氣
頂新生產害人的毒油
日月光汙染台灣的河流
所有的判決確都是輕輕放過
而這些健康成本 全部推給健保來還
財團醫院賺錢,壓力基層醫療人員來揹
這也是我們國家台灣
新政府上台要面對的真正問題
<對汙染環境 生產毒油的
資本財團 重罰和課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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