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年前為小貓的新書寫的推薦序,看到最近奮戰到頭破血流的小貓,覺得很心疼,諷刺的是,那些攻擊小貓的人,真的比小貓更懂忠誠,更懂愛嗎?
二OO九年,我們一起拋下台北的工作,移居花蓮,渴望一個更寧靜的生活。那是一段美好的時光,我們常常帶小狗到北濱散步。春天來時,草地上野花蔓延,風一吹,花就開了。
有天,我們在大葉欖仁下曬太陽,遠遠的步道上,老先生推著坐輪椅的老太太來看海,頭髮花白的兩人,瞇眼望著大海微笑。
「我們老了也要一起曬太陽喔!」我轉頭跟阿述說。
「好啊。」
「說好一起老喔!」
「好!」阿述答應我。
那個春日早晨,我們天真以為未來掌握在手中,以為人生會照著我們的盼望,穩穩向前。沒想到2013年我們因故搬回台北,家都沒安頓好,癌症劈頭就來。
2013年6月7日,阿述診斷出罹患乳癌。我們的生活產生劇烈變動。
癌症當頭,所有的優雅都消失了,只剩慌亂。從初診斷、確診、直到開刀、復健。打擊一波波襲來。我們站在浪濤中,我緊緊牽著阿述的手,把頭抬得很高,不讓自己被淹沒。我不會認輸的,我不會把阿述交出去的!
阿述是我的,我們要一起老。
———————————————-
我在車上打電話諮詢律師朋友,簡單說了阿述發現罹癌的經過、目前的狀態,以及我們的盤算後,問律師:「我有醫療決定權嗎?我們的財產是否需要先處置?」
我最想問的是:我們已經像夫妻一樣在一起十三年,我可以像異性戀夫妻一樣,為我的伴侶處理事情嗎?法律對我們有什麼保障?或者,法律會如何為難我們?
律師淡淡的地說:「你們是法律上的陌生人。」目前台灣的法律並不保障同志伴侶的權益。哪怕我們已經在一起十三年,我還是沒有完整的醫療決定權,更無法處分我跟阿述的共同財產。
我聽了非常震驚。我們比很多異性戀夫妻都相愛、緊密,沒想到卻是法律上的陌生人,我們不是「合法的伴侶」,所有法律上承認的伴侶責任和權利,我們都沒有。
我們的關係,比我想像的脆弱、難堪。
———————————
說到底,我寧願麻煩,也不願失去自我,在關係裡委屈。有陣子阿述堅信菜裡不放鹽可以抗癌,我卻受不了沒滋沒味的青菜,於是我就準備兩盤菜,不加鹽的給阿述,加了鹽的自己享受。誰都不要為了對方的習慣而退讓。阿述對我這種堅持主體性的作法相當支持,她也認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不應該為了伴侶而犧牲自我。
當朋友在愛情裡不斷退讓卻被狠甩,跑來哭天搶地:「我犧牲這麼多,為什麼她還不愛我!」
我都淡淡回答:「你幹嘛犧牲?如果他不愛原本的你,那有什麼意思?愛不是犧牲我就可以換來。要愛真實的你,這份愛才有意義,如果連自我都沒有了,你還要這個愛做什麼?」
我常常看著餐桌上的兩盤菜,覺得很感恩,能夠互相尊重的伴侶,並不容易,而阿述卻是打心理認同我。唯有她喜歡上真正的我,我才能夠放鬆、快樂,帶給她更多愛。
——————
今天也不例外,悠悠哉哉混一個下午,說說笑笑要走出公園時,突然有人塞給我一隻傳單,大聲地說:「捍衛傳統家庭價值,反對同性戀婚姻!」我氣得腦充血,不知道該如何回應。
我都還來不及罵回去,人潮就把我往門口擠。沒幾步路,又有另一個人,塞了另一張傳單給我,一樣大聲喊著:「捍衛傳統家庭價值,反對同性戀婚姻!」我氣炸了,大吼:「我就是女同性戀!I am a lesbian!」
陌生人敢當著我的面理直氣壯反對同志,簡直是在我臉上塗大便!這些粗魯的人到底是誰?他們對我一無所知,憑什麼大聲說我是錯的?憑什麼反對我的愛情?憑什麼?他們以為自己是誰!是上帝嗎?
我媽養我這麼大,我堂堂正正,聰明努力,我不需要任何人告訴我人生該怎麼過!身為一個女同性戀者,我只需要為我母親的擔憂負責,我不用對任何陌生人、任何莫名的道德與傳統負責。
——————————
2014年對我們來說,是悲傷的一年。阿述的身體終於好轉,開始工作,沒想到一路互相陪伴的黃黎明老師卻離去了。
其實不只是黃老師,這幾年,我跟阿述經歷好多死亡,2012年,阿述的恩師余德慧教授病逝於花蓮,2015年3月,好友韓良露驟然離世。
死亡迫近,我不停思考:人為什麼降生在這個世界?活著是什麼?死亡是什麼?
我們在人群中遇見彼此,直到死亡把我們分開。我們還會有再見的一天嗎?
「人活著每一日都在逼近死亡。」余德慧曾經這麼說。
去為韓良露捻香那晚,我回家做了一個夢。
夢中,阿述問我:「死亡是什麼?」
我牽起阿述的手,飛了起來,我們滑翔過整片藍天,最後飛進一座森林,滿滿都是黃花風鈴木,樹旁有潭,深如明鏡,靛藍色的湖面倒映著樹,彷彿另一個世界。
一片葉子落下,湖面泛起陣陣漣漪。
我們手牽著手,站在黑色巨石上,看著晃動水紋,世界全然寂靜。
「這就是死亡。」我轉頭告訴阿述。
天矇矇亮,我慢慢轉醒,恍惚想著,我有什麼資格說死亡是什麼?我未曾到過那麼遠的地方。
總有一天,我們會拋下彼此,沉入深潭。
我只希望,那一日來臨時,我們只有悲傷,沒有痛苦。
我只希望,我至少可以陪你飛翔一段,陪你安穩落下。
———————————
這是小貓和阿述的故事,我不知道,身為異性戀的我們之一,若無法做到他們的相守相惜,能不能最少,閉上嘴巴,不要自以為懂得愛比他們多。
很推薦同志及想了解同志的朋友們讀的一本書,附錄裡有一些很實用的同志法律知識。
當伴侶生病時,我是否有醫療決定權?
當伴侶失去意識,我是否有探視權?
是否可以將伴侶設定為保險受益人?
同志伴侶共同購屋,如何處理產權問題?
伴侶生活常共用帳戶,卻很容易在一方病重時因為提領錢財,被告侵佔,要如何避免?
不知道,這一則推薦文會有多少人願意分享,衷心祝福同志伴侶能打破網羅,拒絕成為法律上的陌生人。
藍色太陽水癌症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二OO九年,我們一起拋下台北的工作,移居花蓮,渴望一個更寧靜的生活。那是一段美好的時光,我們常常帶小狗到北濱散步。春天來時,草地上野花蔓延,風一吹,花就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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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老了也要一起曬太陽喔!」我轉頭跟阿述說。
「好啊。」
「說好一起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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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春日早晨,我們天真以為未來掌握在手中,以為人生會照著我們的盼望,穩穩向前。沒想到2013年我們因故搬回台北,家都沒安頓好,癌症劈頭就來。
2013年6月7日,阿述診斷出罹患乳癌。我們的生活產生劇烈變動。
癌症當頭,所有的優雅都消失了,只剩慌亂。從初診斷、確診、直到開刀、復健。打擊一波波襲來。我們站在浪濤中,我緊緊牽著阿述的手,把頭抬得很高,不讓自己被淹沒。我不會認輸的,我不會把阿述交出去的!
阿述是我的,我們要一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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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車上打電話諮詢律師朋友,簡單說了阿述發現罹癌的經過、目前的狀態,以及我們的盤算後,問律師:「我有醫療決定權嗎?我們的財產是否需要先處置?」
我最想問的是:我們已經像夫妻一樣在一起十三年,我可以像異性戀夫妻一樣,為我的伴侶處理事情嗎?法律對我們有什麼保障?或者,法律會如何為難我們?
律師淡淡的地說:「你們是法律上的陌生人。」目前台灣的法律並不保障同志伴侶的權益。哪怕我們已經在一起十三年,我還是沒有完整的醫療決定權,更無法處分我跟阿述的共同財產。
我聽了非常震驚。我們比很多異性戀夫妻都相愛、緊密,沒想到卻是法律上的陌生人,我們不是「合法的伴侶」,所有法律上承認的伴侶責任和權利,我們都沒有。
我們的關係,比我想像的脆弱、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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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我寧願麻煩,也不願失去自我,在關係裡委屈。有陣子阿述堅信菜裡不放鹽可以抗癌,我卻受不了沒滋沒味的青菜,於是我就準備兩盤菜,不加鹽的給阿述,加了鹽的自己享受。誰都不要為了對方的習慣而退讓。阿述對我這種堅持主體性的作法相當支持,她也認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不應該為了伴侶而犧牲自我。
當朋友在愛情裡不斷退讓卻被狠甩,跑來哭天搶地:「我犧牲這麼多,為什麼她還不愛我!」
我都淡淡回答:「你幹嘛犧牲?如果他不愛原本的你,那有什麼意思?愛不是犧牲我就可以換來。要愛真實的你,這份愛才有意義,如果連自我都沒有了,你還要這個愛做什麼?」
我常常看著餐桌上的兩盤菜,覺得很感恩,能夠互相尊重的伴侶,並不容易,而阿述卻是打心理認同我。唯有她喜歡上真正的我,我才能夠放鬆、快樂,帶給她更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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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不例外,悠悠哉哉混一個下午,說說笑笑要走出公園時,突然有人塞給我一隻傳單,大聲地說:「捍衛傳統家庭價值,反對同性戀婚姻!」我氣得腦充血,不知道該如何回應。
我都還來不及罵回去,人潮就把我往門口擠。沒幾步路,又有另一個人,塞了另一張傳單給我,一樣大聲喊著:「捍衛傳統家庭價值,反對同性戀婚姻!」我氣炸了,大吼:「我就是女同性戀!I am a lesbian!」
陌生人敢當著我的面理直氣壯反對同志,簡直是在我臉上塗大便!這些粗魯的人到底是誰?他們對我一無所知,憑什麼大聲說我是錯的?憑什麼反對我的愛情?憑什麼?他們以為自己是誰!是上帝嗎?
我媽養我這麼大,我堂堂正正,聰明努力,我不需要任何人告訴我人生該怎麼過!身為一個女同性戀者,我只需要為我母親的擔憂負責,我不用對任何陌生人、任何莫名的道德與傳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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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對我們來說,是悲傷的一年。阿述的身體終於好轉,開始工作,沒想到一路互相陪伴的黃黎明老師卻離去了。
其實不只是黃老師,這幾年,我跟阿述經歷好多死亡,2012年,阿述的恩師余德慧教授病逝於花蓮,2015年3月,好友韓良露驟然離世。
死亡迫近,我不停思考:人為什麼降生在這個世界?活著是什麼?死亡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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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中,阿述問我:「死亡是什麼?」
我牽起阿述的手,飛了起來,我們滑翔過整片藍天,最後飛進一座森林,滿滿都是黃花風鈴木,樹旁有潭,深如明鏡,靛藍色的湖面倒映著樹,彷彿另一個世界。
一片葉子落下,湖面泛起陣陣漣漪。
我們手牽著手,站在黑色巨石上,看著晃動水紋,世界全然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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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希望,那一日來臨時,我們只有悲傷,沒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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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小貓和阿述的故事,我不知道,身為異性戀的我們之一,若無法做到他們的相守相惜,能不能最少,閉上嘴巴,不要自以為懂得愛比他們多。
很推薦同志及想了解同志的朋友們讀的一本書,附錄裡有一些很實用的同志法律知識。
當伴侶生病時,我是否有醫療決定權?
當伴侶失去意識,我是否有探視權?
是否可以將伴侶設定為保險受益人?
同志伴侶共同購屋,如何處理產權問題?
伴侶生活常共用帳戶,卻很容易在一方病重時因為提領錢財,被告侵佔,要如何避免?
不知道,這一則推薦文會有多少人願意分享,衷心祝福同志伴侶能打破網羅,拒絕成為法律上的陌生人。
藍色太陽水癌症 在 Gia TANG 唐熒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氣溫儘管顯示十度但陽光正好
我便只披著羊毛外套牛仔褲白襯衫就趕著出門試鏡
電車上的座椅很緊密設置的是面對面的座位
正對著我的兩個女孩一直竊竊私語
然後帶著頭巾的異國風格女孩就緊張地向我問
請問,請問你是模特兒嘛?(法文)
痾。。。
法文我聽不懂她就發現不對~改英文跟我說~
痾。。。
不太懂為什麼要問陌生人是做甚麼的
已經不只一次在路上或超商被問這些
法國人也很奇妙就是了遊客不是到處都是嘛
也許我一臉就長得很適合交談吧
由於防備心很重所以我只冷冷的點頭
她們好像中獎一樣又彼此交談竊竊私語帶點興奮
再過一會兒就又探身過來
說:妳很漂亮~可以跟妳拍照嘛
痾??
我心想
很少看到東方人嘛?
看起來是安全的少女所以我就答應了拍照
看她們開心地互換位置湊上前跟我一起合照
我也拍了她們
最後
她們竟然問我
妳有名嘛?
痾???
沒有喔。
然後她們有些失望
心想怎麼她們難道以為遇到甚麼明星臉嘛
下車後我經過了一條很可愛的街區
小山坡的道路上是石磚地
兩旁有許多顏色繽紛的餐廳咖啡館和小店家
騎著腳踏車的藍衣刑警從身旁經過
陽光照在街角盡頭的教堂
好美好舒服
轉進綠色大門庭園往底走就是攝影師的工作室
見完第一位沒時間享受天氣美好趕著我就奔跑去見第二位女攝影師
出了捷運走約莫五分鐘
寶藍色的木門上四樓
潔淨的白牆四面兩張小沙發椅許許多多層層疊疊整齊地時尚雜誌擺放各處
玄關旁的小凹處角落簡單用木板搭了層架
就是她工作的位置
沒有華麗眩目的攝影棚
簡單的黑色裝扮
琥珀色的眼珠子有些年紀了但溫緩的態度後看得出些些歷練和生命力
看了她的作品
莫名感動
我說我感覺得到每張照片的故事和靈魂
她說她喜歡拍戶外
喜歡沒有甚麼設定
不需要刻意的裝扮造型化裝
但是很有細膩的情緒
就像是電影情節般充滿個性
交談了一下後我也很希望能夠有機會一起作些甚麼
回到了公司後經紀人告訴我原來這位攝影師之前經歷癌症
我很驚訝也很感動一個經過生命最脆弱邊緣的人卻不會退步軟弱
堅持地繼續創作
這就是生命的意義啊
下午在agnes b取得了失而復得的水壺
滿心愉悅走在看起來都很像卻也都不一樣的街上
小廣場前有個教堂
拐進去參拜點起一盞燭光替媽媽的健康祈福
心裡踏實的繼續亂走
人們都說在巴黎絕對不會無聊
太多可以看太多能夠玩味
我就這麼逛到了皇家宮殿
路易十四曾經住在此
修剪詭異平整的樹枝已經長出綠芽
幾棵桃紅色的不知名大樹比吉野櫻還要粉嫩
許多人拖鞋坐躺在太陽下迴廊前看書
四周的庭廊有些各式古董店家
鐘錶服裝包包藝廊家飾古玩煙斗
我看得稀奇津津有味
走著走著又來到薇薇安廊街
廊街有著拱門和玻璃天窗頂
裡頭有茶酒餐廳沙龍和設計師的店鋪老書攤
今天算是來巴黎後開始享受浪漫學習喜愛這城市的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