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昨天來我的「公開議政」,我很開心有這個機會,可以跟大家一起公開討論市政。以下是我昨天所講的內容,想來卻無法來的朋友,也可以透過這份文件,了解我做過的政策及關心的議題。關於昨天最後的QA,我會再另外發一篇文讓大家了解。
這三個會期以來,我實踐了哪些政見、哪些政策在推動上窒礙難行,我會跟大家誠實報告。
【主要政績】
#公開議政
本來在今年初,我就預定要舉辦座談會,邀請大家一起面對面討論市政議題,不過因為疫情影響,只好到現在才與大家見面,這點是我比較抱歉。但這不會是我最後一次舉辦公開議政,往後還是會有機會像昨天一樣,跟大家一起討論對市政議題的看法。
#透明選服網站上都看得到
我們經手的選服,都會在「選服魔鏡號」選民服務系統上公開回應。
比如說,大家關心的交通議題(機車路權、交通動線規劃、道路壅塞、公車駕駛問題、行人安全等等)就佔了選服案件的三分之一。在確定成案之後,我們會評估,是要透過市府索取資料來取得回應、召開協調會(例如建照因為其他戶都更發不下來),還是現場會勘(例如塗銷禁行機車、行穿線退縮),來解決市民陳情的問題。這些回覆,都可以透過系統內的搜尋功能,找到我們的回應。
「選服魔鏡號」改版後,新增了一些新功能,包含案件數統計、類型分析、關鍵字分析、甚至可以「抽牌」看我們的案件有哪些回覆內容。也有一些神秘功能,歡迎大家多上去玩玩看。網址:https://service.froggychiu.com/
#不是所有選服都會在一開始公開
有一些很特殊的選服,為了保障當事人,我們在第一時間不會公開,但完成之後會與大家報告進度。
像是員工說公司違反勞基法沒給加班費、要求超時加班、不合理的勞動契約等等,希望我們協助匿名勞檢;也有一些是讓人很遺憾的案件,例如導師不當體罰學生,甚至有學校隱匿性平案件的證據,讓同學身心受創。這些案件,為了保護當事人、特別是未成年當事人的權益,我們絕對不會在魔鏡號提到個資,但會希望通案性的回覆,能夠幫忙到其他遇到類似案件的市民。
#我們也有不受理的案件
不受理的案件比例大概只佔8%,其中很多是屬於中央權管的案件,或者是外縣市的案子,原則上我們也會盡可能轉介給在地的市議員或立委協助。包含先前入境檢疫的問題、其他縣市學校老師霸凌的問題等等。
#做選服的感想
我做選服到現在有一個感想,就是我過去認為萬惡的「喬罰單」、「喬病床」,其實最終反映的都是一個問題:在市民需要幫助的時候,我能不能夠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幫助到對方?如果真的是我無能為力的案件,我能多做些什麼,讓陳情人好過一點?例如有一些案件,是我怎麼樣都無法挽救的生命,例如在醫院被霸凌後自殺的醫師,或者在馬路上被公車撞死的祖孫;有一些案件,是歷經各個議員、立委、甚至陳情人寫信到總統辦公室,都無法獲得回應的。這些案件,不一定是我職權能夠協助的,甚至往往超過了法律可以協助的期限,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在大家覺得求助無門的時候,找到一個可以聽你說話,而且聽得懂你說話的人吧。
#針對社宅活化進行多次質詢
每個會期的總質詢,我都會質詢市府公宅進度、營運管理問題及未來規劃的進度。包含公宅的用地取得及建設工程,是否落後市府自己的目標;市府其實有逐年審核資格來調漲租金的疑慮;許多市民對於公宅建設期間的綠地或停車空間縮減也有質疑,我們也敦促市府一定要在規劃階段就開始公共工程說明。除了建案進度外,我們也一直在追蹤市府成立專責行政法人的進度,來積極管理至少要用五十年的社宅。
當然,社宅因為數量相對稀少,更多買不起房的市民,也同樣需要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的政策,這也是我一直以來質詢的重點。
不過,社宅活化是一個很難在短期看到成效的政策。很多在魔鏡號反應的市民會問一個問題:為什麼中央地方都積極在主張居住正義,房價卻還是那麼高?蓋公宅又抽不到,租金也降不下來,我要如何在台北市生存?我認為,複雜的問題無法有單一解方,居住正義要能落實,除了我持續關注的社宅進度外,我也會在議會持續推動囤房稅的調升,讓更多空屋可以在合理的價格被釋出。
#道路平權從微小的改變開始
在我的「未來交通」政見中,有一項很重要的精神是「道路平權」,也就是不論行人、機車騎士、汽車駕駛,都能夠在尊重對方用路權益的前提下行進。
這包含我透過會勘協助塗銷了禁行機車道並開放直接左轉、擴大路口,讓人行道更能順利銜接行穿線、增設Youbike 2.0的新站點,或透過質詢要求市府增加充電站位、請市警局嚴加取締南京東路、基隆路、中山北路二段、延壽街、羅斯福路四段等地的違規停車、儘速決定民生汐止線方案等,都是我這三個會期關注的重點。
我知道很多市民不一定會滿意現在市府對於道路平權的作法。不過,就像我在民主開箱EP11提到的,很多時候,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只能一點一滴地發動微小的改變,但我希望,這樣的改變不只是結果,更是改變市府思考問題角度的過程。這個過程,除了我之外,更需要團結的市民才能夠做到。也希望大家之後可以持續提供更多你們認為應該改變的路段。
#對於五分埔商圈將會重新調整政策
過去,我在政見中提到,原先是希望比照首爾東大門的服飾基地,讓五分埔再度活化,成為台北市的商圈亮點。而這必須改變目前在住宅區所規範的土地用途。
然而,經過我與其他熟悉在地的朋友一起討論後,我發現到若真的放寬土地使用類別,很可能留下的不是五分埔商圈,而是另一個信義新天地的商辦大樓區,或者成為建商炒作豪宅的新地段。這與我原先的想法相互違背,所以我也得很坦白跟大家說,我先前五分埔商圈的政策會有大幅度的調整,我會希望優先透過都發局針對信義區的通盤檢討,重新檢視五分埔在未來都市規劃的定位,才能夠檢視未來這裡真正適合的商業型態。
#持續追蹤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後續規劃
從我在教育委員會時,我就持續關心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和台北表演藝術中心的工程進度;現在我在民政委員會,我也仍然趁著考察的機會,在六月底實際走訪北流考察南北區的設施,以及董事會未來對扶植藝文產業的規劃。
以北流來說,雖然已經在上週六舉辦完壓力測試,也即將在九月初正式開幕,作為十月金曲獎的主舞台,但未來對於小型藝文團體是否有實質幫助?會不會反而擠壓民間經營者的空間?未來要如何培植下一代的創作者?我當場也與黃韻玲董事長討論這些問題。北流未來將規劃三間分別為200人、800人、1600人的livehouse供表演者使用,目前正在規劃辦理招商作業當中,我也將持續追蹤後續收費標準,在未來提供合適的空間、價位給需要的團體提出申請。
#針對小巨蛋開放政策的質詢
今年,許多藝文活動在疫情初期被迫取消。隨著疫情趨緩,商業演出和防疫的拉鋸如何平衡,是許多民間業者的難題。中央當時雖然開放了國家級場館,但北市府對於所有場館解封,是否有統一的政策,在當時並不明確。
我針對小巨蛋的開放政策就做過一次質詢,當時要求市府要明確訂定一個開放標準,在疫情到什麼階段,可以讓業者得以憑市府公文,向國外廠商協調取消演出後的費用計算。5/30時,市府終於訂定原則及減租方案,我希望這能讓後疫情時代的演出單位,能在動盪中找到可以依賴的遊戲規則。
#調整演出娛樂稅
另外,在這次會期,我也針對娛樂稅課徵的標準,向稅捐處提出除質疑。主要是台上有沒有人唱歌的音樂表演,稅率居然相差四倍,你能想像晨曦光廊跟滅火器的演出,對Livehouse課的稅居然不一樣嗎?另外還有不合時宜的說書、馬戲等項目,我們也藉著這次的部門質詢,一併向稅捐處提出修改建議。
最終我與稅捐處達成共識,將演出娛樂稅調整至1%、2.5%、5%,針對票價高低來做調漲,基本上Livehouse的收費將維持在1%,除非一場演出的票價超過1500元才會調漲。這樣一來也相對減少的場地方成本支出,能夠更支持他們舉辦更多藝文活動,在這個疫情時刻,給予大家抒發的空間。
【其他重要政績】
・交通運輸
推動公車上下車刷卡
公布公車評鑑審議紀錄
宣導捷運手扶梯定點站立
質詢(大巨蛋旁)光復南路路型改善工程
・公共設施
松榮公園綠地保留
質詢共桿竣工勘驗不完全問題
・衛福勞動
誠實蜜蜂平台倒閉記者會
愛評網勞資爭議記者會
BOT租客紓困方案
防疫期間協助保障員工配戴口罩權益
推動租屋糾紛處理統整網站
爭取聯合醫院獎金依法發放
針對北捷夜點費勞檢
爭取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提撥總額提高
・文教科技
質詢愛叫車使用率低
質詢悠遊付成效不佳
推動高中學生自主分配社團預算
質詢彩虹媽媽入校
聲援社工應提高待遇並稽查機構違法核銷
爭取吳興國小特教空間
號召終結放榜新聞
・環境建管
協調雙連市場攤販
清除興隆整宅廢棄物
改善百齡、迎風足球場場地設施問題
要求整頓無照攤販佔用道路問題(攤販精進計畫)
持續推動公園符合零流出標準
・警消政風
爭取消防員外勤勤修制度改革
專案查緝統促黨(包含2019/10/1在北車違法搭台問題)
退役消防犬領養制度
完善查察消防栓埋沒機制
因應疫情取消計算住警器績效
質詢警察防疫裝備不完善及減少降低不必要勤務
・市政議題
爭取索資電子系統
敦促市府爭取大巨蛋重新議約有利條件及參與歷次都審會議
提案調高囤房稅
性平教育委員會及其他府級委員會開放錄音錄影
環保局徵件簡章修正,取消著作權不平等條約
舉辦公聽會,確認無人機專章實施後的使用原則
修正競選廣告物自治條例
推廣彩虹經濟及設置地景
組成性平連線及民政委員會政團
研議日租套房合法化
質詢市府未登記遊說
防疫租金優惠回饋給實際使用人
・長期關注案件
牯嶺街小劇場整修工程
TMS台北市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
大巨蛋工程安全性與法律、議約等問題
濫用救護車機制
松菸場館營運狀況
龍山文創數位內容實驗場
公車行車事故問題
勞檢人力不足,勞檢覆蓋率偏低
提案修正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
・其他
幫忙香港抗爭者勸募防毒面罩物資
協調申請台大地下道作為聲援香港連儂牆之用
聲援樂生保留運動
聲援巴奈訴願案件
聲援華航及長榮罷工
著作權登記費用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是大同公司在1970年代贈送的墊板,上頭印有1968年發表的第一版「大同頌」之詞曲,歌名為《大同電視冰箱之歌》。(謝謝網友 Erwin Chen 拍攝分享)
歌曲影片:https://www.facebook.com/ZhangZheSheng/videos/3320056851365649/
大同電視冰箱之歌
曲:李守成
詞:王安崇
大同大同國貨好 大同電視最可靠
大同冰箱式樣新 電扇電鍋洗衣機
家家歡喜人人愛 品質優秀最老牌
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冰箱最可靠
當時,必須購買大同公司產品達新台幣一萬元以上才可獲贈大同寶寶,因此,在那個物資缺乏的年代,可當作錢筒的橡膠材質大同寶寶,常被當作飾品放置在所購得的電器(大部分是電視機)上頭,成了「我家有消費能力」的象徵;而與大同寶寶幾乎是同時出現的「大同之歌」,可說是臺灣最流行、也最琅琅上口的廣告歌之一。
大同公司以大同寶寶形象搭配「大同大同國貨好⋯⋯」大同之歌推出的廣告影片在電視上播出後,已成為臺灣民眾共同的懷舊回憶。
因應產品線的更迭,大同之歌的歌詞有了變動了,至今共有三種版本,不過不管歌詞是什麼,其旋律仍深植人心。
然而,眾所熟悉的大同之歌卻爆發了智慧財產權的紛爭。
事實上,這首傳唱40多年的知名廣告歌曲,原本應是「三洋三洋國貨好⋯⋯」,因創作者李守成與三洋未談妥版權費,最後改由大同使用,導致這首歌爆發了著作權糾紛, 李守成狀告大同公司,欲拿回著作權,但於2005年被台北地院判決敗訴。
當時85歲的李守成強調一定要上訴,他主張,在1968年時,三洋公司向他邀歌,表示「不計代價」請他創作「三洋之歌」,不久後作品出爐,歌詞是「三洋三洋國貨好,三洋產品最可靠…」,但雙方對版權費無法達成共識,最後歌曲未發表。
李守成表示,他的父親音樂家李金土與大同創辦人林尚志是艋舺鄉親,且他與林尚志之子林挺生也是好友,在當時大同學院教務主任林昭揚的建議下,這首歌改由大同公司使用。
李守成並透露一段內幕,他說,這首歌的作詞者並非登記資料上的王安崇,而是大同前董事長林挺生,是林親手將歌詞中的「三洋」改成「大同」,並略作修改,於1968年2月完成這首歌詞共56字的「大同之歌」,因林挺生不想出名,而改由大同寶寶的設計者王安崇掛名作詞人,且這首歌一開始乃叫做「國貨大同電視冰箱歌」。
李守成說,那時他無條件讓大同使用這首歌,而大同公司將歌曲拿去向內政部登記成為著作權人後,拒絕支付他合理的費用,所以他只好採取法律行動以爭取自身權益。
針對此事,大同公司則表示自己享有合法的著作權,且對於雙方對簿公堂感到遺憾。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1985年以前的著作權採登記主義,大同既已完成合法登記,李守成便無法擁有著作權,遂判李敗訴。
1985年以前的舊著作權法採「登記主義」,著作人完成創作後,須依當時的舊著作權法第8條及第15條向內政部登記,在取得著作權執照後,才可享有著作權;在1985年間,著作權法進行修法,改為「創作保護主義」,也就是只要完成著作,不必辦理登記就享有著作權。
而「大同之歌」在1968年間出爐後,由大同公司向內政部登記,「大同之歌」即成為大同公司的財產,原創作者李守成要拿回著作權,須證明大同公司未獲他同意就將歌曲拿去登記,但大同公司提出李守成在1968年同意讓大同公司取得著作權的證明,所以李守成難以拿回這首歌的著作權。
2007年高院判決,根據李守成昔日簽署的一張證明書,認定李當時允諾大同以「公開演奏、錄音方式進行宣傳」,且如果不同意,不會到30多年後才出面主張權利,因而判李敗訴。
2011年3月25日,李因許久未露面,引起鄰居注意,經通知里長、警方後,前往他位於台北市萬華區武成街的住處破門而入,發現91歲的他躺在床上已氣絕多時。
李守成生前曾向人訴苦,表示原本他並無意興訟,只因經濟狀況實在不好,又想到和林挺生是多年老朋友,「那麼大的公司,多少接濟我一點⋯」,沒想到大同連半毛都不願給,讓他非常寒心。死前兩周,他還曾向警察詢問重新提告的可能,可惜還是抱憾而終。
最後,讓我們來回味《大同之歌》吧!你熟悉的歌詞是下面哪個版本呢?
第一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大同電視最可靠
大同冰箱式樣新 電扇電鍋洗衣機
家家歡迎人人愛 品質優秀最老牌
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第二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大同電音最好聽 錄放影機最美麗
家家歡喜人人愛 品質優秀最老牌
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第三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重電產品真可靠
家電空調式樣新 視聽電腦真先進
資訊通信人人愛 品質優秀最老牌
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我是第二版。
著作權登記費用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謝謝網友 Fu Jyun Yang 提供這張1970年代發行的《大同唱片:懷念的旋律》黑膠唱片,收錄其中的「大同歌」(另名大同頌)即是大同公司在1968年發表的企業形象歌曲;根據大同公司的官方資料顯示,此歌由李守成作曲、王安崇填詞,最初名為「國貨大同電視冰箱歌」(亦稱大同電視冰箱之歌),因此可以看到初版歌詞的開頭強調「大同電視最可靠」,結尾處則強調「大同冰箱最可靠」。
當時,必須購買大同公司產品達新台幣一萬元以上才可獲贈大同寶寶,因此,在那個物資缺乏的年代,可當作錢筒的橡膠材質大同寶寶,常被當作飾品放置在所購得的電器(大部分是電視機)上頭,成了「我家有消費能力」的象徵;而與大同寶寶幾乎是同時出現的「大同之歌」,可說是臺灣最流行、也最琅琅上口的廣告歌之一。
大同公司以大同寶寶形象搭配「大同大同國貨好⋯⋯」大同之歌推出的廣告影片在電視上播出後,已成為臺灣民眾共同的懷舊回憶。
因應產品線的更迭,大同之歌的歌詞有了變動了,至今共有三種版本,不過不管歌詞是什麼,其旋律仍深植人心。
然而,眾所熟悉的大同之歌卻爆發了智慧財產權的紛爭。
事實上,這首傳唱40多年的知名廣告歌曲,原本應是「三洋三洋國貨好⋯⋯」,因創作者李守成與三洋未談妥版權費,最後改由大同使用,導致這首歌爆發了著作權糾紛, 李守成狀告大同公司,欲拿回著作權,但於2005年被台北地院判決敗訴。
當時85歲的李守成強調一定要上訴,他主張,在1968年時,三洋公司向他邀歌,表示「不計代價」請他創作「三洋之歌」,不久後作品出爐,歌詞是「三洋三洋國貨好,三洋產品最可靠…」,但雙方對版權費無法達成共識,最後歌曲未發表。
李守成表示,他的父親音樂家李金土與大同創辦人林尚志是艋舺鄉親,且他與林尚志之子林挺生也是好友,在當時大同學院教務主任林昭揚的建議下,這首歌改由大同公司使用。
李守成並透露一段內幕,他說,這首歌的作詞者並非登記資料上的王安崇,而是大同前董事長林挺生,是林親手將歌詞中的「三洋」改成「大同」,並略作修改,於1968年2月完成這首歌詞共56字的「大同之歌」,因林挺生不想出名,而改由大同寶寶的設計者王安崇掛名作詞人,且這首歌一開始乃叫做「國貨大同電視冰箱歌」。
李守成說,那時他無條件讓大同使用這首歌,而大同公司將歌曲拿去向內政部登記成為著作權人後,拒絕支付他合理的費用,所以他只好採取法律行動以爭取自身權益。
針對此事,大同公司則表示自己享有合法的著作權,且對於雙方對簿公堂感到遺憾。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1985年以前的著作權採登記主義,大同既已完成合法登記,李守成便無法擁有著作權,遂判李敗訴。
1985年以前的舊著作權法採「登記主義」,著作人完成創作後,須依當時的舊著作權法第8條及第15條向內政部登記,在取得著作權執照後,才可享有著作權;在1985年間,著作權法進行修法,改為「創作保護主義」,也就是只要完成著作,不必辦理登記就享有著作權。
而「大同之歌」在1968年間出爐後,由大同公司向內政部登記,「大同之歌」即成為大同公司的財產,原創作者李守成要拿回著作權,須證明大同公司未獲他同意就將歌曲拿去登記,但大同公司提出李守成在1968年同意讓大同公司取得著作權的證明,所以李守成難以拿回這首歌的著作權。
2007年高院判決,根據李守成昔日簽署的一張證明書,認定李當時允諾大同以「公開演奏、錄音方式進行宣傳」,且如果不同意,不會到30多年後才出面主張權利,因而判李敗訴。
2011年3月25日,李因許久未露面,引起鄰居注意,經通知里長、警方後,前往他位於台北市萬華區武成街的住處破門而入,發現91歲的他躺在床上已氣絕多時。
李守成生前曾向人訴苦,表示原本他並無意興訟,只因經濟狀況實在不好,又想到和林挺生是多年老朋友,「那麼大的公司,多少接濟我一點⋯」,沒想到大同連半毛都不願給,讓他非常寒心。死前兩周,他還曾向警察詢問重新提告的可能,可惜還是抱憾而終。
最後,讓我們來回味《大同之歌》吧!你熟悉的歌詞是下面哪個版本呢?
第一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大同電視最可靠
大同冰箱式樣新 電扇電鍋洗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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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第二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大同電音最好聽 錄放影機最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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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第三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重電產品真可靠
家電空調式樣新 視聽電腦真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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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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