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客問──教育作為一種商品》
Q: 美國曾經作過一個很有趣的實驗KIPP ("Knowledge is Power" Plan),在貧民區強制推動義務教育(意思是孩童不上學父母就倒楣),同時把課程時間拉長、假期減短。經過多年後,發現KIPP的學童,出社會表現跟優渥家庭學童一樣好。原因是放假時間,社會底層家庭無法幫學童提升實力,但是只要像集中營一般,把貧民區小孩拉出原有環境,他的未來也會改變....
對國家來說,#義務教育 的最主要目的就是養出可以在社會上打滾的基本能力,以及具備作為國家社會一分子的最基本素質;而沒有義務教育、完全靠銀兩決定一切的話,那會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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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我們反過來想想,如果強迫從小給兒童教育能改變他們的未來,那麼強迫他們從小就當 #建築工人,甚至強迫他們從小就當 #清潔隊員(別搞錯,美國建築工人跟清潔隊員的收入很高,比很多坐辦公桌的工作高的多),是不是也能改變他們的未來?換言之,#問題根本不是教育,而是一份踏實的工作,還有 #伴隨工作而來的收入。甚至我們可以說,強迫他們 #去餐廳打工,是不是也有幫助?當然有幫助嘛,他們很可能因為職場上的每天不斷練習,非常年輕就出了好幾個賺大錢的名廚,以職業廚師的身分獲得社會地位與聲望,但這又跟義務教育有什麼關係呢?
我們還可以從兩個實際例子看出強制教育普及沒有用:
第一、#菲律賓 從1987年開始實施10年免費義務教育,大學畢業生的普及率很高,但是大學生的就業希望是跑到外國當產線技術員或是幫傭。白領去做藍領工作,正好證明了強迫性的推高教育的普及,對這些人的生活沒有幫助。不知道還有多少人知道,#委內瑞拉 從1980年開始實施9年免費義務教育,#北韓 更從1975年開始全面實施12年免費義務教育。一個社會有多少工作機會,又有多少白領工作,#是由整體經濟環境決定,而不是由教育普及率決定。換言之,#教育是經濟成長的結果而不是因素。
第二、經過六十年義務教育的推動,台灣仍然 #理盲濫情,#詐騙叢生,#求神問卜,#集體獵巫、#全民反核,#用愛發電。那些瘋狂的群眾,跟五四運動時沒經過義務教育洗禮的暴民一樣,跟仗著老佛爺砍殺教民洋人的義和團一樣,跟宗教裁判所裡架著火刑柱跟鐵處女的教士團一樣。
我們必須要承認,經過長年義務教育薰陶後,頭腦清楚的人依然佔少數,絕大多數理盲濫情的人甚至還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一般人所需要的職業入門技能,不超過識字跟加減乘除,而這在現代社會中根本不是問題。
簡而言之,#教育是一種商品,#而不是一種義務。義務教育的存在,其實主要的目的是在目不識丁的十九世紀社會中 #量產工廠工人以及士兵,這些人被如此分配是為了要替皇帝殿下的戰爭而效命,而不是為了每個人自己的福祉。我們應當支持人人都有購買教育的權利,但絕不是強迫所有人負擔強迫購買的義務。
最後,引一位支持自由市場的前輩的發言,作為本篇的收尾。
「這些反高學費團體的公共化,其實只是 #不想自己付錢。他們主張「企業要負擔—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根本就是要別人付他們的學費。」
「我想去紐約的Apple store搞一台iPhone 3G來玩玩,但是我不想付錢;我想去三井吃一客4千多的套餐,但是我不想付錢;我想去盲人按摩中心給他們「抓龍」一下,但是我不想付錢….」
「那誰付錢?」
「政府你要付錢!為什麼?因為 #我是學生,#我最大,我理應要享有這些「免費」的東西。這哪是「公共化」,這根本是「流氓化」!」
《教育不可能是「公共財」,它就是「商品」!》──元毓說,2008-07-23
https://yuanyuidvtw.wordpress.com/…/%E6%95%99%E8%82%B2%E4%…/
#買東西付錢天經地義但恰恰政治不正確
#國家社會主義照顧你從搖籃到墳墓
#不過要來幫總理打仗喔
#缺錢再找猶太人開刀
#這就是民主社會
#有民主真好
延伸閱讀:
《教育产业化与民间办学》薛兆豐,2004-01-15
「长期而言,把教育当作公益事业来办,结果就是教育质量下降、下降、再下降。跟花生、大豆、鸡蛋这些商品不同,教育质量是最难衡量、最容易偷工减料的。今天把学费统一压下去,明天师资就统一降下来,将来毕业生的品质更不会无端端上升。」
http://xuezhaofeng.com/blog/?p=254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菲律賓 詐騙 被 砍 在 張銘祐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回應: #葉毓蘭 (身為警大教授的您,不要拿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
1.遣不遣返這是關於國家的主權,尤其北京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而肯亞因而服從,馬總統也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他驕傲的政策就是保持模糊的兩岸關係),而今天國台辦到張志軍的兩岸熱線都還在強調『九二共識、維護中國人利益』,顯然馬總統的堅持是嚴重錯誤,連昨天接見外賓都還在強調他的九二共識,這一個中國擄人事件顯然我中華民國在國際間是被鄙視屈服於中國,因為連我們的總統都認為一個中國是對的(為什麼泰國人在肯亞同時涉嫌,卻回泰國,而我們台灣人卻送往中國)。
2.在國際慣例,管轄權基本上依循屬地(犯案本身發生地)與屬人(出生自那個國家)兩大原則,本案肯亞有屬地的優先管轄權,我方(中華民國)當然應主張屬人原則之管轄權,理應押解回台依法審理,這是關於主權的一部份:行政、立法、領土、軍隊、司法。但是我們的政府早就知道這一件事情,第一時間全沒有對國際發出聲明,並表達我方的司法主張,反而壓制掩蓋。北京以被害人在中國大陸而主張有管轄權,並不符國際慣例,北京主張一中原則,實質上,就是在國際上主張對台灣人擁有管轄權,這是政治問題,已非管轄權歸屬之爭議。即使是涉及管轄權競合,因雙方已簽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則涉及兩岸人民犯罪的問題,無論是在兩岸或第三地犯罪,自須透過協商加以解決。
3.現在還有一種聲音,指詐騙犯遣中國未嘗不好,因為台灣治不了的騙子 ,讓中國懲治,才能杜絕詐騙。但這根本是歪理,如果因為國人犯罪治不好就可以送中國,那麼只要認為中國認人某些台灣人言論涉及違反「反分裂法」,是否也可送中國受審。有人就提出幾年前在菲律賓被逮的十數名台灣騙子,我方爭取從中國大陸遣送回台,結果我方司法輕判,讓台灣一些受害者相當氣憤,也讓受害嚴重的大陸方面失望。如今只是場景從菲律賓換成肯亞,朝野擺出一副爭取主權的模樣,也應該想想,我們治不了的騙子,是不是應該讓想治,又能治的大陸懲治?相信此一論調,應是有人操作,且是出於馬政府內部,葉玉蘭在警大教書但是他的說法完全是抹滅了台灣的外交部及法務部等體制。(媒體絕對沒有宣判的權力)
EX:新華社:張志軍昨在兩岸熱線通話中表示,近年電信網犯罪猖獗,台灣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在境外設立據點對大陸民眾詐騙活動屢禁不止,愈演愈烈,致使大陸民眾財產蒙受巨大損失,危害極其嚴重。對這些罪犯必須繩之以法,以切實維護廣大民眾特別是受害人的權益。張志軍此一說法,呼應台灣內部的一些聲音,顯然在移轉主權及管轄權問題,很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