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TCH GT】 跑友體驗心得 - 陳永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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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新竹塞納河畔賞櫻與華為Gt智慧手錶試戴心得
這次參加了華為GT-436智能手錶舉辦於竹東『新竹塞納河路跑活動』;短短兩個半小時的體驗僅僅只能試用其中幾項的功能並分享我的使用心得。
GT-436有時尚簡潔的鏡面外表、功能齊全卻不花俏、兼顧一般傳統腕錶的大方得體,使用介面上明確指示好上手;在我使用的幾隻智能手錶中最兼具功能、外觀跟耐用的。我想運動手錶的功能愈來愈多,適應每個人不同的運動習慣,個人認為運動手錶除了外型及上手之外,最重要的是找適合自己的。在短短的幾個小時體驗、我確認華為GT-436在跑步方面可以提供我足夠的資訊以及樂趣。手感好再加上快速GPS定位使用起來非常得心應手。
華為GT-436除了跑步模式外,我還會使用到的還有游泳模式;之前使用的智能手環都有蹬牆值圈數計算不准的問題、之前使用的智能運動手環常常有極大誤差、同一個泳池就有40公尺跟60公尺的誤差值,不曉得華為GT-436在游泳的演算法是否跟在跑步一樣優秀?
如果硬要說華為GT-436的不足,就是對我來說,本人是資訊工程業有用眼過度加老花的問題,華為GT-436的頁面顯示太多資訊讓我的沒辦法很立即的反應、需要眯眼專注在螢幕上才可以擷取資訊,希望華為可以出放大字體或是語音播報的系統功能。
二個半小時的跑步體驗恐怕無法形容這隻錶的全部功能,GT-436的確是外在有個性、內在好上手的多功能智慧運動手環。
跑步體驗後我把當日的跑步數據下載到app中、發現除了手錶本身硬體很好上手外,app的軟體介面也非常的親民好使用、人性化的操作介面讓人一目了然、方便記錄、分析。自從我開始從事馬拉松體能活動後、家裏的鞋子已經從休閒鞋替換成跑步鞋。以前出門的時候找的總是景點餐廳、現在出門找的都是跑步路線。於是矽谷的野狼溪畔、加州爾灣的湖邊、荷蘭中部森林小徑都留下了我的跑步足跡 。而一隻上手的運動手錶、正是幫我記錄這些美好回憶的最佳載具,華為GT-436無疑是這個最佳選擇,不管是為了想要自我突破、想減重、想身體健康或是想減壓、GT-436伴你左右、謝謝華為提供這次體驗活動、謝謝領航員的陪伴指導、謝謝當天的風和日麗。
#WATCHGT 全台熱賣中
📍華為體驗店
台北大直ATT、台北微風南山、台北三創、桃園統領、苗栗尚順、台中文心秀泰、嘉義秀泰、台南南紡、高雄新堀江、高雄夢時代
📍華為專賣店
新北板橋大遠百、新竹巨城、台中大遠百、台中中友
📍華為快閃店
台中勤美誠品(5/3-5/19)、高雄漢神巨蛋(5/7-5/12)、微風廣場(4/25-5/12)、復興SOGO(4/8-5/31)
📍電信門市
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亞太電信、台灣之星
📍華為網路電商旗艦館
PChome 24購物、momo購物網、 Yahoo購物中心、蝦皮購物
📍網路電商
東森/森森購物、friDay購物、udn買東西、 myfone購物、神腦線上
#HUAWEI
#運動生活動靜皆宜 #智慧訓練跑越極限
華康字體 全部 下載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威鋒真的可以因為youtuber使用標楷體、新細明體收費嗎?】
這是這兩天沸沸揚揚的一個話題
不少youtuber因為在影片中使用到華康的字型製作特效或字幕
收到威鋒數位科技公司的來函 說要跟他們索取授權費
否則就要提告
看到這個消息真的是嚇到我尿出來
因為我自己也有在做影片啊
(雖然我沒有開營利不是商用)
感覺跟我自身很相關啊
這問題分成兩部份
一個是使用「電腦沒有內建的特殊字體」
譬如什麼華康棒棒體 華康抖抖體 華康童童體
這些本來就應該是付費才能取得的
如果沒有購買就會有這些字體
怎麼來的我們就心照不宣
而且通常你會用幾個字 應該是整套都下載了
這部份就認了乖乖付費吧
但至於微軟內建(蘋果的字型本來就都有授權商用所以沒問題)的標楷體跟新細明體呢
根據威鋒的說法是雖然有授權微軟 但並沒有授權微軟授權使用者商用(好像有點饒舌)
因為youtuber有營利呀 所以使用字型就是商用 並不在微軟授權範圍裡面
聽起來好像很合理
但冷靜下來想想根本就有很大很大很大的問題
所謂商業用途
就是為獲取商業利益或私人金錢報酬的方式而使用
那我律師事務所用標楷體打書狀列印出來送去法院
這樣算不算商用?
私人營利演講用標楷體做PPT這樣算不算商用?
公司往來文件信函用標楷體這樣算不算商用?
便當店自己用電腦打個標楷體廣告單算不算商用?
難道以後每個用標楷體的律師事務所一年都要付兩萬給威鋒?
這樣全台灣到底多少人一年要付費兩萬給威鋒?
冗談じゃないの!
怎麼想都不對
我跟幾位律師想盡辦法要突破這個說法
在討論以及查找文章與見解的結果
認為或許可以主張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
以下聽我娓娓道來(真的很娓娓 想睡覺的可以先去睡起床再來看)
首先電腦字型絕對是美術著作這沒有問題
智財局函示已經有說明
但有一種見解是認為
「字型繪畫」之著作權保護係就一組字群整體性加以保護,而非單獨字體,換言之,「字型繪畫」之著作權保護範圍不及於利用該版「字型繪畫」之個別字體,因此,利用電腦字型輸出個別字體使用,自不構成侵害該版「字型繪畫」著作財產權之行為
(引自蕭雄淋律師之部落格文章「電腦字型的保護(二))
(目前智財局的函示支持這個見解)
也就是說只有在下載或是別的方式以重製等方式侵害到 #一整組字型 的時候(譬如整套盜版字體下載) 否則單獨使用輸出的字體 不會構成侵害字型的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另外以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規定:「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二、著作之性質。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如果以youtuber影片的案例
其實字型在整部影片裡面佔的比例非常小
通常就是字幕或是一點特效
而且雖然影片營利
但拿來吸引觀眾及點閱率的是影片本身
並不是這個「字型」本身去吸引觀眾獲得營利
加上電腦字型輸出成個別字體
作為商業之使用實在太多了
就「利用結果對著作權在市場與現在的價值」
其實應該影響不大
就像我上面的舉例
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前有誰會想到原來微軟內建的字體不能拿來商用?
有的人會說欸那第一款呢
不是說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但其實這一條只說要審酌使用目的
並沒有說只要是商業用就不是合理使用
目前我跟幾個律師初步討論結果是覺得應該不違法著作權法
最好的作法就是看有沒有哪位勇者youtuber要犧牲打不要繳錢給他告
一件贏了後面直接反射效全部都會贏XD
當然如果有勇者要犧牲打我們絕對會協助你XD
btw 總之關於這件事我真心覺得有點扯
明天我會用事務所名字發個函去智財局詢問
希望有個有利一般民眾的解答
完畢
(會不會講得很難懂啊.....如果會的話明天來直播好了看用講的會不會比較好懂XD)
順便說一下微軟正黑體的設計者不是微軟,所以怎麼授權的也不知道
大陸就有用電腦內建微軟雅黑體商用結果被告的例子.....
所以微軟正黑其實也不太安全...
補充說明:
現在有網友出來說明說 其實他只是去跟威鋒詢問新細明體跟標楷體的商用授權問題
並不示威鋒主動來跟他收錢
到底是被收費的另有其人呢還是只是九妹搞錯
就靜待威鋒會不會出來說明了
華康字體 全部 下載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威鋒真的可以因為youtuber使用標楷體、新細明體收費嗎?】
這是這兩天沸沸揚揚的一個話題
不少youtuber因為在影片中使用到華康的字型製作特效或字幕
收到威鋒數位科技公司的來函 說要跟他們索取授權費
否則就要提告
看到這個消息真的是嚇到我尿出來
因為我自己也有在做影片啊
(雖然我沒有開營利不是商用)
感覺跟我自身很相關啊
這問題分成兩部份
一個是使用「電腦沒有內建的特殊字體」
譬如什麼華康棒棒體 華康抖抖體 華康童童體
這些本來就應該是付費才能取得的
如果沒有購買就會有這些字體
怎麼來的我們就心照不宣
而且通常你會用幾個字 應該是整套都下載了
這部份就認了乖乖付費吧
但至於微軟內建(蘋果的字型本來就都有授權商用所以沒問題)的標楷體跟新細明體呢
根據威鋒的說法是雖然有授權微軟 但並沒有授權微軟授權使用者商用(好像有點饒舌)
因為youtuber有營利呀 所以使用字型就是商用 並不在微軟授權範圍裡面
聽起來好像很合理
但冷靜下來想想根本就有很大很大很大的問題
所謂商業用途
就是為獲取商業利益或私人金錢報酬的方式而使用
那我律師事務所用標楷體打書狀列印出來送去法院
這樣算不算商用?
私人營利演講用標楷體做PPT這樣算不算商用?
公司往來文件信函用標楷體這樣算不算商用?
便當店自己用電腦打個標楷體廣告單算不算商用?
難道以後每個用標楷體的律師事務所一年都要付兩萬給威鋒?
這樣全台灣到底多少人一年要付費兩萬給威鋒?
冗談じゃないの!
怎麼想都不對
我跟幾位律師想盡辦法要突破這個說法
在討論以及查找文章與見解的結果
認為或許可以主張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
以下聽我娓娓道來(真的很娓娓 想睡覺的可以先去睡起床再來看)
首先電腦字型絕對是美術著作這沒有問題
智財局函示已經有說明
但有一種見解是認為
「字型繪畫」之著作權保護係就一組字群整體性加以保護,而非單獨字體,換言之,「字型繪畫」之著作權保護範圍不及於利用該版「字型繪畫」之個別字體,因此,利用電腦字型輸出個別字體使用,自不構成侵害該版「字型繪畫」著作財產權之行為
(引自蕭雄淋律師之部落格文章「電腦字型的保護(二))
(目前智財局的函示支持這個見解)
也就是說只有在下載或是別的方式以重製等方式侵害到 #一整組字型 的時候(譬如整套盜版字體下載) 否則單獨使用輸出的字體 不會構成侵害字型的著作財產權的問題
另外以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規定:「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二、著作之性質。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如果以youtuber影片的案例
其實字型在整部影片裡面佔的比例非常小
通常就是字幕或是一點特效
而且雖然影片營利
但拿來吸引觀眾及點閱率的是影片本身
並不是這個「字型」本身去吸引觀眾獲得營利
加上電腦字型輸出成個別字體
作為商業之使用實在太多了
就「利用結果對著作權在市場與現在的價值」
其實應該影響不大
就像我上面的舉例
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前有誰會想到原來微軟內建的字體不能拿來商用?
有的人會說欸那第一款呢
不是說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但其實這一條只說要審酌使用目的
並沒有說只要是商業用就不是合理使用
目前我跟幾個律師初步討論結果是覺得應該不違法著作權法
最好的作法就是看有沒有哪位勇者youtuber要犧牲打不要繳錢給他告
一件贏了後面直接反射效全部都會贏XD
當然如果有勇者要犧牲打我們絕對會協助你XD
btw 總之關於這件事我真心覺得有點扯
明天我會用事務所名字發個函去智財局詢問
希望有個有利一般民眾的解答
完畢
(會不會講得很難懂啊.....如果會的話明天來直播好了看用講的會不會比較好懂XD)
順便說一下微軟正黑體的設計者不是微軟,所以怎麼授權的也不知道
大陸就有用電腦內建微軟雅黑體商用結果被告的例子.....
所以微軟正黑其實也不太安全...
補充說明:
現在有網友出來說明說 其實他只是去跟威鋒詢問新細明體跟標楷體的商用授權問題
並不示威鋒主動來跟他收錢
到底是被收費的另有其人呢還是只是九妹搞錯
就靜待威鋒會不會出來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