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質詢 part.3 衛生所非二級機關,違法編列之特別費應刪除!】
總質詢第三彈,也是第二次定期會總質詢影片最後一隻。過去我提出許多不合理的預算編列,但本次要論證的是「不合法」的預算編列。
這也是本次預算中,最有希望被刪除或凍結的一項,下週一的聯席審查跟下週二的二三讀就是關鍵決戰點。
在主計總處的規範中,縣政府僅有「一、二級機關及學校首長」得編列特別費,但我們卻在預算書中發現,非二級機關的衛生所,編列了52萬的特別費給主任使用。這筆不合法的預算應該要刪除。
設立二級機關的法源依據,在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八條,所有的二級機關都依此條、並在成立機關時要送交議會審查,平常也都需備詢並有獨立預算。但衛生所完全不符合以上條件。
衛生所是依照衛生局組織規程所設立的轄下單位,就跟警察局設立各分局、消防局設立各分隊一樣,在質詢中警察局跟消防局也回答各分局、分隊都非二級機關,衛生局長真的不要再硬凹衛生所是二級機關,完全沒有法源依據,也不符合要件。
我45分鐘的總質詢,分成三個段落,分別是詐領差旅費、政見跳票不刪預算、以及違法編列預算,共同的主軸都是「面對錯誤、勇敢改進」,苗栗縣過去有非常多不合理的事情,現在也持續在發生,我們唯有面對這些錯誤,並勇於改善,才有辦法逐漸擺脫各種加諸在苗栗身上的枷鎖。
#苗栗縣一百個應該刪減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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