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媒體刊出一則新聞報導,位於苗栗縣竹南鎮的某犬舍,被指控利用毛小孩大賺黑心錢。這是一家多次被苗栗縣政府動物保護防疫所評鑑為『優等』犬舍,同時主打拉布拉多犬是由外國引進的優良血統。
根據報導內容提到,一位J先生表示:去年5月付訂金之後,年底幼犬出生到犬舍去看幼犬,卻發現幼犬嘴巴紅腫,工作人員解釋是喝奶造成,但經過J先生拿照片找獸醫諮詢,卻得到犬隻染皮膚病的診斷;另J先生也在報導中提到,在今年1月21日,J先生夫妻再度前往犬舍看幼犬,發現狗狗脫毛且精神萎靡,但報導中也提到對方解釋幼犬處於換胎毛的時期,剛吃飽想睡覺,否認患有皮膚病。
另根據報導內容,犬舍也表示確實有消費者檢舉近親繁殖等多項指控,但經苗栗縣防疫所人員到場稽核,查無違法事證,且犬舍與消費者簽立的合約亦被認定為有效。
目前相關程序皆以進入法院,靜待司法程序與結果。
其實最近在其他縣市,也發生寵物販賣的爭議事件,以近期新北市為例,在最後市府在稽查下,針對違法店家祭出撤照。
針對類似事情,我認為可以分為幾個部分來看:
1️⃣ 關於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根據《動保法》是必須申請地方主管機關的許可,也就是 #不是隨便人都可以『販賣』。而法律規定的許可證有效期間是以3年為限;另外根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也規定業者相關應遵行事項;同時根據《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主管機關 #每年應辦理一次查核、#每兩年至少辦理一次評鑑,必要時得增加辦理次數。
只是,關於查核或評鑑,卻同時也規定 #應於10日前書面通知受查核或評鑑的對象!!!
2️⃣ 目前中央部會針對特定寵物買賣,並沒有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那麼,理論上來說, #買賣契約的內容就靠雙方磋商合意而成。
但現實生活針對相關的條款內容,可能很少有消費者特別注意或是特別磋商,這樣的保障就足夠嗎?
在此,我希望要求縣府相關單位,至少要先落實加強稽查店家與犬隻來源,相關消費爭議更應協助處理,不要讓縣民朋友失望,也不要讓毛小孩處在孤立無援的情況!
我支持領養代替購買,然而,如果想要飼養品種犬的民眾,也願意付出一輩子的關愛,我也尊重。但如果只是將毛小孩當作違法斂財工具的店家,縣府相關單位應該積極動起來嚴格執法!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苗栗動物防疫所 在 關心羚 獸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合法又如何
#跟生命有關的事業講的不只有合法罷了
前年曾經收到這個犬舍負責人的私訊
不外乎是自薦他的狗多好
還曾看見他被訪問
我相信他應該還會看的到我的日常文章
對於這個報導
我只有無限感慨
我想一般繁殖業者
還有各縣市或全國性的寵物商業公會
看到這個報導後
是否都該嚴格的整頓一下這個產業呢?
https://yns.page.link/MjwtZ
苗栗動物防疫所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苗栗動物防疫所 在 好味小姐 Lady Flavor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本片與行政院農委會合作播出 」
這次是到苗栗的收容所參觀~
跟醫師聊天才發現,其實裡面有很多浪浪都有可能以前有被飼養過,或是被放在這裡,看了覺得有點不捨得⋯
雖然現在台灣的收容所好多都在積極轉型,環境越來越好看起來好像比較舒適,但是收容所設立的意義在於救援、收容需要幫助的浪浪們!
大家記得,『領養不棄養』,讓貓咪跟狗狗們都能在溫暖的家幸福一輩子!
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
https://asms.coa.gov.tw/Amlapp/App/Default.aspx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https://www.facebook.com/%E8%8B%97%E6%A0%97%E7%B8%A3%E5%8B%95%E7%89%A9%E4%BF%9D%E8%AD%B7%E9%98%B2%E7%96%AB%E6%89%80-34674146218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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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動物防疫所 在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首頁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民國42年鑑於動物疫病影響畜禽生產,為求及時有效控制,成立「家畜疾病診斷所」,其後,民國58年更名為苗栗縣動物防疫所迄今。本所以預防家畜傳染病發生與制止蔓延為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