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等一下七點就要開始進行拖吊了,雖然急著向大家宣導拖吊區域及違規情形,但我們還是針對本次拖吊執行及整個交通問題的改善,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1. 縣府應建立拖吊標準作業流程,並將拖吊時應注意事項載明清楚。
例如:「執行拖吊時應錄影照相採證」「執行拖吊作業時,應播放警語(音) 二次以上,並規範內容及音量」「車主於汽車未上架拖吊前抵達現場,可予以舉發、停止拖吊並強制車主將汽車駛離」「訂定拖吊時車損申訴的處理規定」...等標準作業規範。〈可參考其他縣市,如基隆市、高雄市之作法〉
2. 為有效整頓交通,除實施拖吊外,警方更應加強交通違規情形的取締。
長期以來,新竹縣交通違規取締不夠落實,導致有許多汽車違規〈例如:汽車停在人行道上〉卻無警方開單。建請警方於實施拖吊的同時,也落實交通違規取締工作,針對有急迫影響公共安全者之車輛允與強制拖離、未急迫影響公共安全之違規車輛加強開單,如此方能以最小侵害之手段達成維護交通秩序之目的。
以三民路、博愛街為例,這皆為交通繁忙之道路、路寬不大,拖吊車進入恐有影響交通之疑慮,為有效解決交通問題,除應加強周邊停車格/停車場之建置外,也應透過加強開單取締之方式做有效之交通整頓。
3. 縣府應從源頭、政策面作交通規畫之加強。這可從以下幾個面向來談:
A) 建立道路標線劃設原則
事實上,因車格、道路標線的配套未完善,拖吊實施後,無法真正有效的整頓交通,僅能就單點違規情形作取締及嚇阻之用。建議縣府應建立各巷弄、道路的標線劃設原則,且應依據道路寬度及車流量做允許/禁止路邊停車之整體規劃〈可參考:臺中市公有路邊停車場設置基準〉。
B) 周全完善之車格/停車場建置規劃
縣府應詳加思考各區域的車格數量是否足夠,並視情況加強車格、停車場之建置。以「六家高鐵區(東平里、中興里、隘口里)」而言,目前僅文興路、高鐵站周邊有規劃車格,其餘地方皆未有車格之規劃,導致時常看到汽車停於無標線的窄小道路上、影響交通卻又無法取締。
又例如,縣政六路近福興路一帶,雖道路兩側皆可停車,卻是單邊有車格、另一邊無車格,導致汽車時常停於白實線,而不願停入對側的收費車格。這凸顯出縣府在車格的規劃上思考不夠周全完善。
C) 其他
a) 針對既有之停車場,縣府應加強周邊的指示標誌,以利民眾將車駛入停車場。
b) 針對卸貨車輛,縣府也應仿效新北市、桃園市建立「卸貨車格」的申請流程及設置規定,以提供合理的貨車路邊裝卸空間。
c) 竹北市有多處「路面邊線」劃設於距離路緣約30~80公分處,因係白實線,甚多駕駛人認為白線路段可以停車,却不知因「車身佔用到車道」已屬違規行為。縣府應於拖吊實施之同時,加強宣導各種違規停車之型態,尤應加強佔用車道屬違規行為之宣導。
綜合以上,為達交通順暢、解決竹北交通亂象,除違規取締外,縣府也應致力於建立完善、周全的交通規劃,提高交通相關單位的層級、也提高交通工程費用,並應加強宣導及建立民眾良好的停車習慣,而這也是未來我們的問政重點。
我們樂見拖吊的啟用,更期待看到縣府提出真正有效且完整周全之交通規劃,這樣民眾才會有更便捷、安全、舒適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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