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麟洋配獲得奧運羽球男子雙打冠軍🏅️之後,台灣民眾的心情陷入狂喜狀態,相關梗圖、影片,甚至周邊也紛紛出籠,每天看著這些可愛的網友創作,臉上都會不由自主地浮起幸福的笑容呢!(應該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吧🥰🥰🥰)
不過在開心的時刻,更要注意相關的法律規定,否則一不小心也會引來爭議喔!‼️
例如設計師江孟芝在臉書上貼出一張 #麟洋配 的圖片,稱是自己不眠不休畫出來的,結果被眼尖網友指出圖片取材來源應是GettyImages上的相片,質疑江孟芝侵害該張照片的著作權。而江孟芝事後在臉書上也補充,她確實有購買該張照片的非商業用途著作權,目前也還沒有進行商業利用,對於自己一開始沒有說明清楚造成誤解,也感到抱歉。
▶️▶️這個事件有趣的地方是,把照片的內容「臨摹」成一幅圖畫,以及直接把照片透過軟體進行修改,到底有什麼不同?在法律上會構成侵害著作權嗎?❓
🔴照片本身因為涉及創作者拍攝的角度、構圖、光影、色彩等等變化,是創作者精神智慧的結晶,受到著作權保障。但是把照片拿來臨摹成一幅圖畫,卻不見得會構成侵害著作權。為什麼呢?
🔵因為攝影師並不能夠禁止他人在就相同的主題、角度、地點、光影進行創作,因此即使出現一模一樣的照片,卻是兩個不同攝影師不同的創作,會形成兩個作品都享有著作權的情況。因為同樣的光、景、主題並不能被攝影師一人所獨佔,否則只要有人拍攝過的主題、人物,之後就無法讓其他人進行相同的創作,將會嚴重影響人類文化藝術進步,對人類文明進展並無好處。
🟢以此類推,既然相同的攝影作品可以並存,就照片進行臨摹的行為更不應該被禁止。因此以往的法院判決,都是認為這樣的行為並不侵害著作權。
▶️▶️但是如果是把照片直接透過電腦軟體進行加工,以原本的照片為基礎成為另一個新的著作,則是屬於著作權法上的「改作」行為,與「臨摹」是自己一筆一劃畫上去的意義有所不同。如果「改作」行為沒有先取得授權,就會有侵害著作權的爭議喔!‼️
---------------------------------
另外最近很多關於麟洋配在冠軍戰上壓線球的經典畫面,也紛紛被網友製作成梗圖分享,甚至還引發一波周邊產品熱潮。而這樣的行為,會不會也有侵害著作權的疑慮呢?❓
▶️▶️由於壓線球的畫面,是當時鷹眼判斷球是否出界的電腦畫面,因此並不是屬於人類的創作,不會有著作權的問題。但是之後網友紛紛發揮創意,在畫面上加上「TAIWAN」字樣,並搭配字型、顏色、位置上的變化,而衍生出各種不同的設計,設計者將自己創作的理念投射在作品裡,這個作品就已具備「著作」的要件,享有著作權了。
👉因此如果網友要將網路上的各種設計做成相關的周邊或其他應用,就要記得先取得授權,才會不小心觸法了喔!
最近 #安博盒子 的爭議也引起軒然大波,想知道安博盒子的問題到底在哪裡嗎?今天晚上八點,記得鎖定瑩真律師頻道,大家一起看影片囉!
#王齊麟 #李洋 #江孟芝 #安博盒子
臨摹照片著作權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臨摹他人的自然生態或風景照可以嗎?
小Q是個熱愛設計、繪畫的學生,某天在網路上看到某知名攝影師放在網路上的自然生態、風景照,覺得該攝影師所拍攝出來所呈現的美感非常吸引小Q,於是挑了一張小Q特別喜歡的鯉魚照,拿起色蠟筆開始臨摹起該攝影師的照片,並在完成作品後將其裱框放到網路上販售。
請問小Q的行為是否侵害了攝影師的著作權?
Q:小Q臨摹攝影師的照片行為,是屬於改作行為?還是重製行為?
A:要看具體事實做個案判斷,但大部分情況會是屬於改作行為。(請參考之前文章)
依據攝影著作屬性來說,攝影著作大多數情況下是透過主題選擇、光影、光圈、焦距等等各項拍攝技巧,來達到攝影著作的原創性及創作性,與美術著作透過線條描繪、色彩選擇等性質有一定落差,因此在大多數臨摹攝影著作的行為下,多數會有個人的精神巧思及創作力在其臨摹的成品上表現,也因此臨摹攝影著作後的著作,通常與原攝影著作相比,會有一獨立的創作行為在裡面,也因此臨摹攝影著作後的著作,大多數為改作行為。
(詳見智財局105年10月4日電子郵件1050930函示)
Q:小Q並為求栩栩如生的描繪出生物特徵,而參考了該攝影師的著作,但僅就鯉魚照中的鯉魚作出臨摹,是否會侵害攝影師的著作權?
A:小Q如果僅就自然生物特徵做出臨摹(就是單純只針對"那條魚"來作繪畫啦!),並在其他背景、主題上並無抄襲攝影師的鯉魚照之攝影著作,應不構成著作權之侵害。
攝影著作係由主題選擇、光影之處理、修飾、組合或其他藝術上賦形之方法具有原創性,足以表達攝影人之思想及感情,而受著作權所保護。
但攝影著作的範圍不宜過度擴張至其所拍攝的對象,如著作權人就自然界之生態加以攝影後,即允許攝影者就該生物展現於相片中之生物姿勢、動作型態取得著作權,無異承認人類對於自然界之生態得藉由攝影紀錄而取得獨占之權利,會造成此後任何人均不得再就該種生物以相同角度或姿態加以繪製或拍攝的不合理現象。
所以如果小Q僅就鯉魚照片中之鯉魚作為寫真描繪之對象,加以臨摹,並以繪畫者本身藝術觀點及專業繪畫技巧呈現該照片中之自然生物,並沒有抄襲鯉魚照中所展現的空間、角度、光線等整體結合之思想及創意,則小Q的創作結果,應與攝影師的鯉魚照屬於各自完成之美術著作與攝影著作,並無侵害攝影師之著作權。
改作與重製舊文章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000758336684376&id=1653268618100038
智財局105年10月4日電子郵件1050930函示:
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07-854705-49946-301.html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94 年智字第 20 號民事判決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NDV,94%2c%e6%99%ba%2c20%2c20061106%2c1
臨摹照片著作權 在 哈姆湘。hamu 湘。鼠控插畫家。用畫的部落客。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家安安,來說一件我前幾天在處理的事情,我本身是喜歡散發快樂的事情的人(頭腦構造很簡單),所以這事情要不要放其實我有猶豫了一下,不過我決定放是因為我知道這邊有許多畫家志願與設計相關的朋友,我還是覺得要讓大家知道著作權的重要~
👉這事情首先就是台北有一家畫畫咖啡店,他們的招生方式就是去國外網站拷貝圖來當教案(這個不是毀謗這是事實,一堆國外藝術家因為我的事情有發現到了,但是他們現在已經拿出誠意撤掉了)結果他們很衰拷貝到其中一張是我的圖,更衰的是我有按他們粉專讚,所以我看到了,然後我私訊他們請他們下架不然至少標明出處吧?但是他們速度有點慢...所以拖了一天我有點小生氣,接著我就在我個人帳號發表這事情,他們才下架,我另外提出希望他們可以公開道歉或是私訊我打個道歉文 我轉發分享(因為我周圍有很多藝術朋友比我還更生氣),但他們又拖了兩天,所以有人幫我爆料了 爆料後,對方私訊我說她要告我毀謗,還好朋友有介紹給我專門在處理著作權的律師,確認過後 我並沒有毀謗她(要問候她祖宗或是不實謠言才算毀謗),要被告我是站的住的😂之後過沒多久對方就道歉了
👉有國外藝術家告知我說台灣超多畫室或是他人直接用國外藝術家的作品來招生,其實稍微臨摹練習當然沒問題,可是有觸及到商業行為當然不行,更何況還”直接”用(連我的簽名都沒去掉)所以我希望有在關注哈姆湘的朋友,被盜的話要試著找法律相關人員問,不要自己蝦姑狗,以及不要直接用別人的圖啦~~(除非你有買版權)還有不要怕提吿,甚至應該是我可以告他才對吧!!!有通知他算很客氣欸😂如果你是對的就堅持!!有看到別人在盜用也要幫忙檢舉,因為畫作也是我們辛苦懷孕生出來搭!甚至文章跟照片都不能直接用
👉最後我想告白大家,我很感動一路上有人一直追蹤哈姆湘,我雖然很忙,但大家的委託,大家的留言我都有在注意,未來我也希望繼續用鼠*畫畫讓大家的生活變快樂(就算只是視覺上的也好) 謝謝大家看到這裡
想跟我學畫畫可以來跟我私訊預約唷,之後也會與台北的俱樂部開課~(之後再分享
https://tw.entertainment.appledaily.com/realtime/20191016/1649677/
(最後我要聲明我以上言論都沒有指名道姓,也沒有罵別人祖宗,請不要再隨便說我毀謗或是亂告,不然我可以反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