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己事務 》公視法再不修,董事只能找「神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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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cast|https://link.chtbl.com/ptstalk-2021-09-22
文化部拋出要修 #公視法,除了鬆綁法定預算外,#下修董事門檻 與 #指定董事長 都成為爭議焦點,有學者批評,這將毀壞公視獨立性,但公視董事難產問題,卻也亟待解決。
❓ 四個數字看懂,為何公視「家裡沒大人」?👉https://bit.ly/3EIiOwd
延任近兩年的現任董事、卓新獎基金會執行長 #邱家宜 來到有話,坦言現行董事選任體制早已「走不下去」,也向政府疾呼,應該放下政治企圖,嚴肅面對公視發展。曾經擔任審查委員的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 #莊伯仲 也認為,董事門檻必須修改,但應檢討文化部的政策溝通和法案措辭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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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伯仲:
我擔任過第五屆公視董監事的審查委員,那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必須說,當時是一個很不愉快的回憶。我可以這樣為這段回憶下個註解:我擋你,你卡我,冤冤相報。
▍超高門檻,也選不出更好的董事
目前公視董事產生的機制很理想化,只要在野黨掌握關鍵少數,就可以卡死,換人執政的時候,又換成另一方來卡。因此,基本上,我支持文化部的草案下修門檻。
只是我很納悶,二十年前支持《公視法》的學者和民代,今天在哪裡?事實上,行政院長 #蘇貞昌、駐日代表 #謝長廷,都是當時在立法院支持法案的立委。然而我認為,當時的立法設計是不食人間煙火。
有一票人反對降低門檻,認為過去幾年,即便辛苦一番,也還是選出董事,表示只是提名人選不夠好,才無法通過 #四分之三門檻。然而,因為人選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刷掉,政府最後常只能提出一些「神主牌」,好讓人不敢刪。
例如五月天的 #阿信、#施振榮 董事長,還有 #童子賢 等人──他們當然都是社會賢達,可是他們懂公共電視嗎?而且公視董事是無給職,在有本業的情況下,他們除了開會共襄盛舉,能夠真正參與多少?
因此,如果門檻再不修改,接下來恐怕只能請出證嚴上人、星雲大師或是林義雄這種等級的人了──即便他們被選上,能不能對公視發展有所幫助,也要打個問號。文化部有勇氣來面對問題、予以解套,值得肯定,因為公視不能再空轉下去。
▍「指定董事長」風波,缺乏政策溝通
但是我也要譴責文化部,草案過程太過粗糙,幕僚工作不足。
文化部草案用「#指定」董事長,引起很多反感。但事實上他也要經過三分之二的審查,根本和提名董事是同一回事,沒有那麼可怕。因此,法案條文應該寫成「提名董事時,一併提名董事長」,大家心裡就舒服很多。畢竟在民主時代,「指定」聽起來總有威權意味。
文化部的修法草案,也是公布在網站上、新聞報導後,我們才知道的。文化部在公共政策的形成過程,有沒有廣徵民意?文化部長是否投書媒體、下廣告或接受聯訪,來說明目前的困難?條文有沒有找產、官、學界舉辦座談,或是從焦點團體凝聚意見?好像都沒有,突然就蹦出來了。
此外,我認為另一亂源是審查委員的組成方式。我不是針對審查委員本人,但委員會以 #政黨比例 組成,誰在立法院席次多,就可以推派更多代表,這就注定無法與政治干預脫鉤,董事審查將永無寧日。如果日後維持這種組成方式,我對後續發展不樂觀。或許可以思考由政黨比例佔其中一半,另一半由民間團體組成,會比較多元。
---我是分隔線---
👤邱家宜:
▍指明董事長,也是公眾監督?
在這次《公視法》修法的藍圖中,攻擊的矛頭看起來都指向「董事長產生機制」的部分。但是在我看來,這反而不是最重要的。
董事長的產生,雖然過去是董事互選,但坦白講,大家在拿到董事名單的時候,明眼人都看得出來董事長人選放在哪裡。也因此,過去在互相政治杯葛的時候,只要看到像是董事長的候選人,就會馬上被砍掉。
董事名單應該是一個整體治理的團隊,包含各種不同角色的人,但在這樣的結果之下,總是無法作為一個團隊被呈現。這是過去經常發生的事。
因此,未來如果董事長人選「提前曝光」,大家提前聚焦,讓候選人在審議階段,就以董事長被提名人的身分接受檢視,這反而有利於領導者的問責,其實並沒有不好。因為社會大眾較難理解,所以很容易被導向說這是「#政治干預」,畢竟董事長是最明顯的指標。但這其實並不是最重要的。
最急切的,仍是董事審查門檻的下降,以及預算的鬆綁。要不然,公視其實已經走不下去了。
▍下修門檻,仍是嚴格審查
公視已經沒辦法在這個體制中走下去了。因為在台灣當下的政治品質和文化之下,這是一個行不通的體制,已經有很多例子告訴我們,我們將會被這個制度玩死。
公視每一次董事換屆的時候,都要卡一段時間──我們這屆還不是最久的,第四屆換第五屆董事的時候,甚至卡了將近三年。往事不堪回首,簡直是公視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我不知道,我們會不會變成「次黑暗」的一頁?
事實上,將審查委員「四分之三」門檻調降為「#三分之二」,也還是很難通過的。以現況來講,綠營推薦有八席審查委員,要達到三分之二,至少還要再兩票。這也並不是很容易的。
三分之二同樣是高門檻──這是政治現實。我們不能夠假裝政治現實不存在,但我們同樣也該從良善、向上提升的角度,去思考能夠帶公視走上國際舞台、讓大家服氣的人選。台灣難道沒有這樣的人?我不相信。只是執政者要沒有私心,不要把公視董事提名當作「分封諸侯」,而在野黨則要能以大局為重。
▍政黨不青睞,永遠長不大?
政府也不該讓公視永遠長不大,然後放在一邊不理。公視產出優質內容,培養演員、導演、技術人才、新聞記者,記錄台灣的自然、人文,也肩負少數族群語言文化保存,維護兒少、聽障者的權益,近年又為東南亞移民製作母語新聞……。
但公視預算卻因種種政治因素,和早年規畫的 60 億樓地板相差很遠,為什麼?因為公視要「獨立於政治之外」。
「公共電視」是一個好東西。就像便宜又好的公立教育體系、全民享有的健保,這些都是台灣的好東西,而且不是市場能夠給你的,好的媒體內容也一樣。不是商業的東西不好,但是它要將本求利、它有各種的誘惑和考量,必須要有一個基於公共價值的體系去平衡它。這不是反對自由市場,而是不能只有自由市場。
這在全世界社會發展都很清楚,不只是學理,也是常識。我也要鄭重呼籲政界和社會大眾,嚴肅看待公視的發展。不應該成為了多數黨,就總想著要「整碗捧去」,更不應該為了對付政敵,就要把什麼好東西全部砸爛。
大家還記得 #宇昌案 嗎?,因為選舉的相互陷害,讓台灣的生技產業延宕了好多年,許多人都視為慘痛經驗。難道我們要再讓一個台灣的好東西,成為政治鬥爭延伸的犧牲品嗎?那會是非常讓人痛心疾首的。
整理|汪彥成
設計|蔡欣佩
肯 納 基金會 執行長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沒有人權就不該舉辦奧運 #NoRightsNoGames!
~台灣公民團體「抵制2022北京冬奧,2021全球行動日」記者會新聞稿
記者會時間:2021/6/23 早上10:00
網址:https://fb.me/e/2qA8nT0xM
Press Release in English: https://pse.is/3hq6kq
在6月23日國際奧運日這天,全球有25個國家、超過50個城市,發起了「全球行動日」,共同向國際奧委會及各國政府呼籲「No Rights! No Games!」,反對人權紀錄不良的中國政府舉辦2022北京冬季奧運。在台灣,有16個公民團體也加入全球串聯行動,舉辦線上記者會,表達我們的訴求:中共政權長期以來不斷加深對於香港、新疆、西藏等地人民的人權侵害,亦從未放棄武力犯臺的立場,違背奧運和平、友誼、團結的精神,已經失去了舉辦奧運的資格。
記者會主持人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同時也是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在記者會的一開始就帶領全體參與者喊口號:抵制北京冬奧、No rights! No Games!
中共政權在香港全面執行惡法《國安法》,大規模拘捕和關押香港抗爭者及逮補蘋果日報高層,鎮壓香港的民主、自由與人權,「一國兩制」已經不復存在。
中共政權在東突厥斯坦(新疆)實施天網監控,將上百萬維吾爾人關入集中營,強制勞動,經美國川普、拜登前後任政府國務院及加拿大、荷蘭、英國、立陶宛、捷克國會認定中共對維吾爾人的迫害構成種族滅絕,與當年納粹希特勒之邪惡罪行無異,已經造成本世紀最大的人權災難。
在西藏,中共政權70多年來持續進行高壓統治與網路監控,剝奪藏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實施所謂的「藏傳佛教中國化」,並將不配合官方意識型態的無辜藏人,被強迫失蹤、抓捕與監禁,從1959年以來的幾次西藏抗暴行動,已有上百萬藏人死亡。
中共政權對民主臺灣的武力威脅持續增强,在國際政治和經濟上壓迫臺灣的生存空間,企圖顛覆臺灣的民主自由制度。事實上,當臺灣不幸出現重大傷亡的鐵路事故時及疫情升溫急需國際疫苗的同時,中共軍機仍然持續飛越海峽中線並有軍艦航行擾台,這樣的惡劣行徑如果仍然存在,臺灣怎麼可能在這種軍事脅迫下去參加北京冬奧會?
流氓化的中共政權在中國境內大肆鎮壓政治異議人士,戕害言論自由,任意踐踏人權違反各項國際人權公約,在迫害宗教自由方面更亳無人性,情節嚴重令人髮指。中共政權不斷向海外輸出和擴張反民主、反人權的意識形態,並用偷來的科技介入和干擾國際社會的民主發展。
中共政權的統治已經具備法西斯政權的性質,與奧運會主張的「多元、平等、遵守規則」基本精神完全背道而馳。如果對於北京舉辦2022年第24屆冬季奧運會噤聲,就是放任他們進一步破壞國際社會的民主發展路徑,同時也會更加惡化中國的人權狀況。
16個台灣公民團體,在國際奧運日的這天,響應國際行動日,共同召開記者會也呼籲台灣政府應該要和全世界站在一起,在積極讓台灣運動員站上國際舞台的同時,不能對中國侵害人權的事實視而不見。
#16個團體共同的訴求包括:
1. 國際奧委會應本於奧運精神,儘速將2022冬季奧運從北京改於他國舉辦,以確保各國運動員參賽權。
2. 台灣國會應儘速通過抵制2022北京冬奧決議文,加入已表態11國議會之行列。台灣政府也應表態支持抵制。
3. 中華台北奧委會應正名為「台灣奧委會」,停止自我矮化。若冬奧仍在北京舉行,不應派代表隊參與。
4. 企業不應贊助北京冬奧,全球消費者應抵制支持暴政的廠商。
16個參與記者會的團體也各自表達他們的看法: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 認為,「一個被認為是當代對人權危害最大的極權主義政府,竟然爭取到奧運主辦權時,這毋寧就是對人類社會最重要運動賽事的莫大侮辱。」「繼加拿大國會以226比0的壓倒性票數通過議案,決議因為中國在新疆對維吾爾人實施種族滅絕,因此要求政府抵制參與2022北京冬奧。如今已有越來越多的國家議會也跟進,截至6月9日已經有11國,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德國、義大利、捷克、瑞士、瑞典、丹麥、立陶宛共10個國家的國會,以及歐洲議會,也都加入抵制的行列。目前台灣公民社會也正在努力希望台灣的立法院可以通過決議文,加入國際抗中抵制北京冬奧的陣線。」(施逸翔發言全文:https://pse.is/3jhm3l )
#華人民主書院理事長曾建元教授 表示,「作為關心華人民主一體發展的臺灣和香港公民團體的一員,在面對中國一黨專政和社會控制變本加厲、香港雙普選運動遭到撲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社會以及兩岸關係上對中華民國臺灣的無情打壓和霸凌,我們在感情上實在難以分享中華人民共和國主辦北京冬奧的光榮感。」(曾建元發言全文:https://pse.is/3k23a8 )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理事長札西慈仁 曾經於2008年在日本長野抗議北京夏季奧運而被關押23天,他說到「2008年到2022年,中共政權越變越壞,不只西藏人,他們欺負維吾爾人、香港人,對自己的人民更壞。去年的COVID-19,更是害了全世界。中共變得更壞,而我們變得更團結。今天台灣有16個團體一起站出來,全世界有50幾個城市都在舉行抵制北京冬奧的行動,我們不會放棄、我札西慈仁不會放棄,一直要到西藏自由、中共政權結束的那一天! Free Tibet! No Rights No Games!」(札西慈仁發言全文:https://pse.is/3jqmqz )
#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理事長何朝棟律師 表示,「中國已從在新疆(東突厥斯坦)設置「再教育營」羈押維吾爾族及其他穆斯林,轉為監控當地人,將整個地區變成露天監獄。」「台灣不斷遭受中國文攻武嚇 ,當前軍機軍艦幾近無休止的繞行挑釁 ,受到國際日益憂心台海安全之際 ,應該與民主人權公義站在同一陣線 ,呼籲國際奧會將2022北京冬奧異地舉辦 ,以彰顯人權 ,為被中國壓迫的國家及民族發聲。」(何朝棟發言全文:https://pse.is/3jnkl5 )
#台灣香港協會秘書長李淇 指出,「自2018年開始,中共和港府更持續逼迫台灣政府派駐在香港的人員簽署『一中承諾書』,以作為外派人員簽證續簽的政治前提,並且持續政治栽贓,指責台灣政府對香港民主運動的聲援是插手香港事務,亂港謀獨云云。我們感到萬分遺憾,許多香港人之所以選擇來到台灣,無不是因為嚮往台灣作為亞洲民主燈塔的勇敢與明亮,以及跟台灣一起抗禦中國長期打壓的果斷與決心。」「中國政府的言行和政策,與奧林匹克精神嚴重違背。在中國停止種族滅絕與侵害人權暴行之前,中國北京都絕對不是一個適合舉辦冬季奧運的城市,否則將會與奧林匹克精神發生嚴重衝突,也會和維護人權和自由的普世價值出現嚴重悖離。」(李淇發言全文:https://pse.is/3dxya2 )
#國際西藏網絡東亞地區專員李芃萱 表示,「2008年的北京奧運,已經成為了西藏人永遠的創傷記憶。面對這個說謊、耍賴、殘暴的中國政府,我們卻看見,在短短8年後的2015年,北京竟然再一次獲得了奧運的主辦權,這是我們所有擁有正常判斷能力和邏輯的人無法想像的。」「現在距離明年二月還有半年時間,希望大家跟我們站在一起,要求我們的國家做出對的選擇:抵制2022北京冬奧,沒有人權、就沒有奧運會!」(李芃萱發言全文:https://pse.is/3khgw6 )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常務理事曾琮愷 認為,「我們不願意再看到另外一個納粹法西斯政權透過奧運來傳播極權主義,所以對於北京舉辦2022年冬季奧運會,我們應該抵制,再有姑息主義,就是放任他們進一步破壞國際社會的民主發展路徑,同時也會更加惡化中國的人權狀況。」(曾琮愷發言全文:https://pse.is/3jczx5 )
#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黃春生牧師 代表發言,「中共自從1949年執政以來,就一直迫害宗教信仰,濫捕、屠殺基督徒,驅逐、殘害在中國的傳教士,沒收、銷毀無數《聖經》,查封、拆毀教堂,取締所有家庭教會。」「為了彰顯中共凌駕一切宗教,中共展開『清零行動』,也就是『去規模化、去組織化、去教會化』。」「中共還在力推『中國特色基督教』,強迫神職人員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作為講道的重要內容,進而將「共產黨」絕對化,進而融入集體宗教活動與日常生活。」「我們教會也呼應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的提議,呼籲不應派官員出席2022年北京冬奧會。」(黃春生發言全文:https://pse.is/3jt38n )
#李榆研究員代表亞洲公共文化協會(APCA)發言表示,「要舉辦奧運的國家,也必須認同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這樣的精神。舉辦奧運的國家,必須正面肯認公民社會的重要性,並實際修法與立法以保障公民社會的發展與行動者實踐基本人權的權利,這才符合奧運的精神。」(李榆發言全文:https://pse.is/3jkqwp )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楊剛 指出,「除了向國際奧委會以及各國政府呼籲反對中國政府舉辦2022冬季奧運,也必須再次呼籲台灣政府落實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的相關工作,以確保在中國投資的台商不得參與或姑息中國在新疆/東突厥斯坦推行的強迫勞動與種族滅絕。我們同時呼籲台灣政府儘速通過類似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 之問責機制,以制裁侵害人權之中共官員,並同時應透過包含亞太經濟合作會議 APEC 等各種管道提出企業與人權、人權問責等議程」(楊剛發言全文:https://pse.is/3kb86q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合作小組的召集人王龍寬律師 認為「美國在1980年因為蘇聯入侵阿富汗而帶領其他國家抵制莫斯科奧運,當時其實中國也加入了抵制行列,所以中國這次也不應該感到太意外才對,重點還是在於我們要用什麼方法達成什麼目標。」此外,他還從法律的角度出發,提醒「現在對台灣人的問題在於,不管看到只是在網路上批評中國政府就被關的李明哲,或是香港去年通過的國安法,我想台灣人現在應該或多或少都可以意識到一件事,你在中國是不安全的。」「呼籲我國政府,無論是否要派出代表團,都應該在國際奧會系統內讓世界各國正視這個問題,至少應聯合其他有共同理念的國家,迫使中國承諾保障參賽運動員之人身安全和言論自由」(王龍寬發言全文: https://pse.is/3j9hj2 )
#香港邊城青年執行委員English 指出,「時至今日,國際奧委會仍不敢正面面對自己錯誤的決定,甚至對於來自世界各地抵制中國作為主辦方的反對聲音充耳不聞。」「我們在此對中國有兩個訴求 :1) 立刻停止迫害所有維吾爾人、西藏人、內蒙古人、香港人及台灣人,停止所有違反普世人權價值之行為;2) 立即停止對台灣的軍事威脅及政治打壓。我們會一直堅持抗爭,向世界展示這個極權所犯下的各種惡劣行為。」(English發言全文:https://pse.is/3kan6n )
#台灣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律師 表示,「臺灣其實也深受中國在獨裁與專制上的影響,而且影響非常重大,尤其在近日,臺灣武漢肺炎疫情嚴峻,中共軍機還是持續的騷擾臺灣空域。除此之外,臺灣在國際上要取得疫苗,也受到中共的阻撓。」「從正常的人性與人權、民主、自由這些普世價值來看,從新疆、香港乃至西藏,到最近臺灣在武漢肺炎疫情期間受到中共獨裁的影響都非常重大,因此台灣人民要站出來,與全球文明國家站在一起,抵制2022的北京冬奧。我認為,身為人類,基於文明與民主的普世價值,這是必須採取的作為。」(黃帝穎發言全文:https://pse.is/3gylhg )
#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 談到,「對2022年北京冬季奧運會Say NO,是體現奧林匹克精神,最基本應有的態度,奧林匹克精神是為了讓所有人類不分族群,不分信仰、不分文化,都能夠有公平參與運動賽事的機會,反觀北京政權,對於新疆維吾爾人接近種族滅絕的做法,對於香港原有的民主法治的破壞,對於台灣每天上演的威脅侵略的作為,這再再違反了奧林匹克應有的精神。」(林宜正發言全文:https://pse.is/3hugkj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倡議專員羅禮涵 指出,「透過2021年最新的報告,看到中國仍然是不願意交出執行死刑數據的國家。中國據信一年仍有數千人被處決,是全球執行死刑人數最多的國家。」「中國國內則高度且毫無限縮的使用殘忍不人道的死刑刑罰,作為控制人民的手段。一年數千人這種執行死刑數據,遠遠高於全球所有國家執行數加總的好幾倍。這都再再顯示中共政府對人權價值的輕賤和漠視。」「我們也期待更多國家、更多奧運的企業贊助者可以懸崖勒馬,抵制北京冬奧,支持真正的奧運精神,和人權價值站在一起。」(羅禮涵發全文:https://pse.is/3kes56 )
包含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台灣民間支援香港協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華人民主書院、對華援助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內的許多公民團體,也希望臺灣立法院應該如同其他十一個國家的國會一樣通過決議文,要求行政院應審慎評估,注意全球抵制北京冬奧的局勢,並在適當時機做出正確的回應。
而「#NoBeijing2022(反對2022北京冬奧)倡議」是國際西藏網絡發起的跨國、跨運動的倡議,從今年2/4就開始,會持續到2022/2/4北京冬奧開幕(如果他們仍然堅持舉辦)。從2/4至今,已經對國際奧委會、AirBnB(北京冬奧贊助商)和瑪氏食品(士力架母公司,北京冬奧贊助商)發出反對北京冬奧的公開信,持續有連署行動,也曾在國際奧委會的會議期間,舉辦同步論壇,提出在奧委會會議中消失的藏人、維吾爾人、蒙古人、香港人、中國人。倡議主網站是: NoBeijing2022.org 以及 https://boycottbeijing2022.net ,蒐集整理了所有相關的倡議資訊及行動,包括公開信、聲明、連署、論壇錄影以及參與的各國團體等等。
#台灣參與團體名單:
台灣人權促進會、華人民主書院、西藏台灣人權連線、臺灣東突厥斯坦協會、台灣香港協會、國際西藏網絡、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亞洲公共文化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香港邊城青年、台灣永社、台灣制憲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肯 納 基金會 執行長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假重罰,真包庇?
台北市政府不要「三講四漏氣」
(本篇文長,但看完你會有收穫,會更了解狀況)
全民關心的「北市診所千劑疫苗插隊案」,我上午追查後,已經初步讓市民了解狀況
因為體諒市府基層公務員的辛勞,也尊重好心肝基金會對肝病防治的貢獻,我上午的貼文沒有火力全開,希望市府可以在下午的記者會,對市民負責。
但很可惜,市府記者會的回應,用八個字形容就是:
「避重就輕、抓錯藥方」
唯一值得肯定的,就是市府坦承給好心肝診所115瓶AZ疫苗,接種超過1000劑,但一大部分都不屬於第一類到第三類人員。
除此之外,對於關鍵問題都迴避了。
疫情當前,有疫苗可以打,基於人性很難拒絕。我不會苛責診所爭取疫苗,也不覺得去打疫苗的人有什麼錯,那是人性的真實面。
問題出在「市府沒有遵守制度控管人性,因而破壞疫苗分配公平性」
最大的問題有二:
1⃣️ 市府為何一次發給這麼多診所根本用不完的量?
2⃣️ 市府為何沒有要求診所「事先」提報員工名冊?
這兩個問題是導致最後有多餘疫苗「食好逗相報」,插隊打疫苗的關鍵所在
既然上午好聲好氣地講,還是得不到答案,那現在就只好再一次「舉手發問」
⛔️ 台北市符合資格已造冊者,還有4萬人未施打,基層診所要問:要多「大」才能拿到1000劑疫苗?
市府說6月2日開始,有些「大型診所比照小型醫院」,可以拿疫苗給員工施打。問題是,「大型診所」要多大才符合資格?
市府從未公告過任何標準,也不曾公布接受診所申請拿疫苗回去打的方案。
好心肝執行長6月6日公開喊話,6/7就拿到150劑AZ,隔天說不夠,市府馬上再追加1000劑。
依照指揮中心統計,台北市目前已經造冊有資格施打疫苗的一到三類人員,還有4萬人未接種。台北市醫師公會也公開聲明,台北市診所人員至少有5000人已登記造冊,但尚未施打疫苗。
基層診所人員要問:難道會吵的有糖吃,能直通衛生局長官的「大型診所」就有疫苗現貨拿回來打?
不吵不鬧配合政府政策的醫護,就只能乖乖去冒著染疫風險去大醫院打,甚至排隊到現在都沒得打,公平嗎?標準在哪裡?
⛔️ 市民要問:全台北市疫苗去向,真的由一個「股長」說了算?
市府事前沒有要求診所提出造冊名單,就發放超過1000劑疫苗給「診所員工」。事後等媒體踢爆,才去稽查。
如果無人揭發,這1000劑「志工疫苗」就將石沈大海。
記者會上,市府說「好心肝說他們不夠,就再給1000劑」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一個101人的診所,第一次拿150劑,打完都不用對名冊,隔天馬上再1000劑到貨。這麼異常的決策,市府說是一個「股長」就可以拍板。
恕我直言,黃副市長也當了20年議員,市府這樣的說詞,可信度有幾分?如此異常的狀況,真的是由一個疾管科的股長就可以自作主張?
每一劑疫苗的來源和去向,都必須逐日核對。一個診所拿了超過1000劑疫苗,市府上上下下無人發現異狀。每天七點嗡嗡嗡,都在忙什麼?
疫苗是珍貴稀有的戰備物資,這樣管理,台北市政府在做什麼?
⛔️ 好心肝兩家診所、兩次違法,佔用2000劑疫苗(若算入預留第二劑的額度)
罰兩百萬並解約,是重罰?輕罰?還是獎勵?
國內疫苗短缺,已有民眾花費數十萬出國打疫苗。亂打一千劑,只罰兩百萬,一劑AZ兩千元,簡直划算到不行。
好心肝在6月7日首次獲配15瓶時,就已經出現施打非一至三類人員的情況。6月8日第二次獲配100瓶,又發生更多施打非一至三類人員的案例。
第一次15瓶之後「食好逗相報」再追加100瓶。兩天兩次獲配、兩度違法,市府只開一張罰單。如果沒有被媒體披露引起追查,今天會不會再追加?是不是打越多越划算?
市府認為「已經處以法定罰鍰最高額」不能罰更多了。
但問題是:
1⃣️ 這次違法施打疫苗的醫療機構,其實有兩家:好心肝診所、好甘心診所
❓這兩家診所醫療機構代碼是完全不同的。為什麼只罰一個兩百萬?哪一家被包庇?
2⃣️ 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審酌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所得利益、受罰者的財力,可以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限制。
❓以兩家診所的財力,以及在疫苗短缺之下一口氣亂打1000劑的故意違法,台北市政府有依法審酌過是否酌量加重嗎?
3⃣️ 行政罰法第15條規定,私法人的董事或代表人,因自己或職員執行職務,導致私法人違法應受處罰者,如果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也應該一併處罰。
❓市府只有裁處醫療機構,有沒有考量過連帶處罰做出違法決策的好心肝診所、好甘心診所董事或代表人?
4⃣️ 基層診所和政府簽約,答應在下階段幫忙施打疫苗,賺不了多少錢,是為了推廣疫苗接種,對社會的貢獻和付出。
好心肝診所違法施打「志工疫苗」。而市府的「解約」,無法要求好心肝退回溢領的疫苗,反而解除了好心肝「未來幫基層民眾施打疫苗的責任」。
❓違法施打疫苗的診所,不但自己人先注好注滿,未來當其他基層診所都忙著為民眾施打疫苗時,反而可以在一旁納涼。
這是懲罰?還是獎勵?其他基層診所看在眼裡,不是更痛心嗎?
⛔️ 好心肝千人插隊施打疫苗,後續第二劑問題,如何處理?市府沒有頭緒
因AZ疫苗必須施打二劑,指揮中心已規劃為現階段接種已AZ疫苗者,預先保留下階段到貨的AZ名額。
台北市發生千人AZ插隊事件,第二劑的名額要保留還是不保留?
若不保留,民眾必須接受混打的風險,或是不打第二劑,可能有醫療倫理問題。若保留,那就是更大的不公平。
因為市府胡亂發放疫苗,導致這樣兩難的處境,主事者只有兩手一攤,沒有解方。
⛔️ 市府推出「副局長發配疫苗」「申請流程公開透明」這兩點,根本沒有對應到問題核心
1⃣️ 這次出問題,是因為制度被破壞。疫苗的分配,必須按照既定的規則,而不是用人治來決定。
如果規則不清楚,或者規則清楚但接到有力人士電話就開例外,那就算從股長做決定,換成副局長做決定,類似的情況還是會再次發生。唯一不同的只有換個人送政風調查而已。
柯文哲市長經常把「相信制度,不要相信個人」掛在嘴邊。這種「股長決定出包,就換副局長決定」的作為,根本就是自打臉。
2⃣️ 「造冊流程」的缺失不改,就算公告申請流程,還是會發生「先拿一大批,回去亂打」的情況。
好心肝事件,最大的缺失,就是市府沒有要求診所「事先提出員工名冊」,導致衛生局數量亂抓,事後又被臨時接到消息趕去搭便車的「志工」打好打滿。
北市的疫苗施打造冊與統計就是「一片混亂」。有資格打的,有的因為醫院沒收到名冊所以碰釘子,有的造冊了好幾次卻遲遲等不到通知;沒資格打的,卻在診所打到志工疫苗。
而北市消化獲配疫苗的速度,全國倒數第二,也是公開的事實,跟造冊混亂也脫不了關係。
就算不跟高雄市比,跟疫情同樣嚴重的新北市比,都是嚴重落後。
市府提一個「申請流程公開透明」根本沒有解決造冊程序粗糙落後的問題。
⛔️ 疫苗是珍貴稀缺的戰略資源,而且在EUA(緊急授權)的情況下,每一劑疫苗的來源和去向,都必須做嚴格妥善的控管與追蹤
每一劑疫苗,應該都要按照接種規則,核對事先陳報的名冊施打,不允許插隊,更不允許特權。
除非極為的特殊緊急狀況(例如歐美曾發生疫苗已解凍,但原先在名冊上的人無法施打,為了不浪費疫苗,只好立刻緊急招募路人接種)才可以例外
這題目,很多人基本上不敢追。
不只因為好心肝驚人的醫界人脈,更因為有力人士們平常「喬病床」都需要市府幫忙,對衛生局的業務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我對於喬病床的陋習很反感,對於進階版的「喬疫苗」更是深惡痛絕!
這些關鍵問題,如果台北市政府沒有答案,那我必須呼籲,中央指揮中心要出面嚴查。
這件事情如果就這樣糊裡糊塗過關,未來大規模施打時,各縣市絕對十倍、百倍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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