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事業單位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須於本(110)年度之不同期限內辦理之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基於配合防疫得於本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成即符合規定。
👨⚕️例如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依規定須每二年至少六小時,其前一次接受教育訓練之時間如為108年5月31日,其110年之接受在職教育訓練之時間未強制要求於5月31日前辦理,可於12月31日前完成即可。
#勤洗手戴口罩
#團結防疫大家一起努力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在職教育訓練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業者自律/公私協力/政府加強稽查-「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將上路 正本清源防範勞安問題
打造一個讓市民安身立命的安全城市,「勞工安全」絕對是最為基本且重要的一環,陳其邁市長一再強調的,如何透過公部門力量,與業者同心協力,共同加強建築工地安全,盡最大努力避免建築工地意外發生,也是今天我代表陳其邁市長再次邀集高雄市8大建築相關公會(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高雄市辦事處一處、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建築師公會、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高雄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高雄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新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及府內各機關,召開「加強工地公安自律與市府稽查機制」會議所欲展現的決心,共同簽署宣示工地安全連署書,落實「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並以 #業者自律、#公私協力、#政府加強稽查 為三大執行目標。
這項由工務局草擬的「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會以最快速度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提送市政會議通過後實施,未來搭配公會定期舉辦的勞工安全講習,強化營建工作場所的安全維護,並貫徹建案工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主要重點內容如下:
1.工程開工申報需檢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員證書。
2.施工時,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辦理,以確保工地施工人員安全。
3.申報勘驗時,應檢附經工地負責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員及監造人員簽章之高雄市建築工地工地勞工安全設施檢查表,確認符合規定。
4.工地作業前酒精測試,落實自主安全管理,以杜絕工安意外發生。事業單位未確實執行,本府勞工局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處分。
5.工務局擇定每周三天進行施工架、高處作業、吊料作業等高危險作業稽查,並追蹤列管。
6.勞工應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與在職教育訓練。
7.本府工務局、勞工局、營造公會、不動產建築公會、土木結構技師公會與建築師公會定期每季共同舉辦勞工安全講習會。
8.工地經市府3次稽查不合規定者強制勒令停工並處以罰鍰;承造人非經提改善計畫並經工務局核准,不得復工。
考量建案工地的高風險作業環境,市府呼籲勞工朋友勿攜帶酒精性飲料進入營建場所,同時營建業者也應全力落實建築工地自主實施酒測及門口管制檢查,溯及源頭加強管理,一旦事業單位未確實執行,勞工局將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處分,希望透過各項方案的實施,杜絕工安意外、防止職災憾事再次發生。
#業者自律
#公私協力
#政府加強稽查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在職教育訓練 在 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張慶鬚及副執行長王開玹出席台南市總工業會於12月4日舉辦『勞動安全 國民法官法 知多少?』講習會,由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參與授課講解認識國民法官法,另外由職業安全衛生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講解職業安全衛生法令重點解說、機械捲夾切割危害預防解說、職業災害案例分享解說及勞動檢查綜合解說,讓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能夠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並達成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在職教育訓練 在 一般員工安全教育訓練|領導力企管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本影片適用於一般風險之企業做 職業安全 內訓使用,本影片僅為通識 訓練 , 訓練 時別忘了向員工說明貴公司的工作風險、潛在的危害、或特殊崗位應有的 訓練 ! ... <看更多>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在職教育訓練 在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在職教育訓練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規定,勞工應每兩年接受六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1.具備甲種、乙種、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任1結業證書. 2.營造業業務主管或職業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