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伴侶盟及各界聲援長髮男警葉繼元遭保二免職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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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保二總隊員警葉繼元因蓄髮遭免職,日前他的律師在出席考績委員會時被阻擋,並遭嗆「下次去警政署再帶200個律師來啊」。為回應考績委員會的「邀請」,今日上午,20多位律師與多個民間團體在警政署前聲援葉繼元,認為保二總隊惡意免職,要求警政署長表態撤銷免職處分。
23日上午,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警工推)與台灣人權促進協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等團體與多名律師,前往警政署遞交100多名律師的連署,要求警政署撤銷保二的違法免職處分。
警工推列出保二的六大罪狀,包括「違反性平法,申誡十八打」、「惡意亂找碴,買飯也重罰」、「黑箱打考績,程序當狗屁」、「嘲諷性氣質,帶頭搞歧視」、「藐視警政署,堅持要開除」、「動員灌水票,製造假民調」,並要求警政署長陳國恩表態。最後督察室蘇振龍主任出面收下陳情書,但沒有做出任何承諾。
葉繼元本人也在現場表示,「我沒對不起警界,也沒對不起社會大眾」,他7年來以各種管道與長官溝通,期望長官面對性別階級、男性不利的困境,希望警界有所改變,但得到的回應都是「再研議」,甚至換來更「綿密」的懲處。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則表示,葉繼元的事情不只是留不留長髮與性別歧視的議題,這更是一個把警方威權、不遵守法制人權的醜惡放在公眾面前檢視的大好機會。
諷刺的是,在民間團體批評保二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時,內政部警政署大門的跑馬燈卻顯示:「建立性別平權的國度。人權大步走,落實兩公約,邁向多元價值,實現人權正義。」該照片被伴侶盟貼上網路,並被網友批評警政署是「偽善」。
新聞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49319
照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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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長髮男警葉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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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長髮男警
警政署帶頭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侵害基層警員的勞動權益!
警政署保二總隊員警葉繼元,從警以來屢遭長官以長髮為由進行懲處,葉員循體制內的申訴管道,卻全部遭到駁回,男警蓄髮一案從2012年在媒體上揭露開始,在政府各層級的性別平等會議都有討論,然而,警政署非但不願意修改違法的服儀規定,反而在2014年將葉員考績打為丙等,2015年底更以長髮為由準備將葉員免職,性別勞動權益團體在此嚴正抗議「政府機關帶頭侵犯基層警員的勞動權益」,幾點聲明如下:
1. 近十年來,政府致力於打破男女二分的刻板印象,維護性別平等,訂定性別工作平等法,要求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2010年馬偕非法解雇穿女裝的男員工,被勞工局認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警政署身為公部門,應深自警惕,不應該帶頭違法,以蓄髮為由將男警免職。
2. 我們同意警察要端正形象,但是我們反對以男女性別刻板印象區分服儀規定。警察內部的管理規則也經過變革,修改女警的服儀規定不強制穿裙裝,不強制梳髮髻,更沒有強制女警留長髮讓民眾辨識性別,足見台灣社會已經有多元進步的性別意識。從雅虎新聞所做的民調來看,支持男警蓄髮的比例也明顯高於反對聲音,警政署不應該再以舊有的社會觀感為由,打壓長髮男警的性別尊嚴和工作權益。
3. 2013~2015三年期間,葉員在勤務表現上得到記功1次、嘉獎42支,表現並不差。但是同一時期葉員也得到申誡40支,其中38支都是因為頭髮過長,且密集於2014~2015年,使葉員2014年度的考績只因為長髮申誡就被打為丙等,顯然是報復性的懲處。保二總隊說葉員「表現平平,懲處多於獎勵」更是扭曲事實,掩蓋真相。
4. 保二總隊表示核電廠有包商及廠內員工對長髮警察提出質疑,並加以嘲弄,我們認為這種嘲弄已經反映了性別歧視,保二總隊非但沒有站出來維護性別正義,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反而畏懼成見,打壓下屬,其心可議。
基於上述四點聲明
一、警政署修改男警的服儀規定
二、撤銷所有葉員的長髮申誡,重新評定葉員2014年考績,並維持其警員資格。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5121411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