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我收到了一台walkman;黑色塑膠外殼、手掌大小,只有PLAY、快轉、倒帶、暫停四個按鍵。
那是盧了我爸好久,他送我的十歲生日禮物。
八零年代,是國語流行音樂的黃金時期,一張正版「卡帶」大概130元左右,我的零用錢不多,所以每幾個月,才能存錢買一張最心愛的專輯,然後不停地、重複地聽。
七匹狼、張雨生、王傑、楊林 (好啦!崴爺承認以前喜歡甜美系的女歌手),讓我開始喜歡上了音樂。
國中時,開始流行一種「語言學習機」,我假借「學英文」之名,慫恿我爸給我買了一台。
語言學習機,就是配備兩個卡夾播放器,可以暫停、可以回放、可以邊播邊錄的收錄音機,和崴爺同梯的人,應該會有印象。
它是一種過渡型的「短命商品」,現在早就沒有這種東西了。
我不是安分用功的學生,每天戴著耳機,「假裝」在聽英語教學錄音帶,但是學習機裡面的卡帶,全都被我換成了日本偶像的流行歌曲。
少年隊、德永英明、松田聖子、荻野目洋子…這些聽不懂的日文歌,陪伴我度過國、高中青澀苦悶的求學生涯。
大學想要耍帥,崴爺報名參加了「吉他社」。
我用打工賺來的薪水,買了一把帥氣的木吉他,在社團裡學會了各種和弦,也學了幾首歌可以賣弄的流行歌;每天在社辦和學長姊一起學吉他,邊彈邊唱的日子,真的很青春熱血。
後來手指因為壓吉他的鋼弦,壓到經常破皮見血,覺得很辛苦,索性就退社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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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音樂「最瘋狂」的時期,是崴爺開餐廳的那幾年。
我很捨得花錢在餐廳的音響喇叭上,每個月,我也都像例行公事一樣,到玫瑰大眾、五大唱片行,去試聽、去掏寶,採購一堆自己喜歡的CD回店裡播放。
明明是餐廳老闆,還自以為是個DJ,希望來店裡的客人都能「傾倒」在我所挑選的音樂裡;當客人結帳時告訴我:「你們店裡播的歌都很好聽喔。」真的會讓我開心一整天。
卡帶、CD已經成了過去式,walkman、CD Player也被手機裡的音樂APP取代。
曾經費盡心思、跑遍各大唱片行,只為了找一張專輯;找到之後,像進行一種神聖地儀式,拆封、讀著歌詞頁的介紹、把CD放進播放器裡,然後仔仔細細地去聽著每一句歌詞,每一段旋律…
現在只要用一隻手指、一個介面,什麼歌都能輕而易舉的找到;當事情變得輕而易舉,反而懷念起以前的「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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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社會工作、創業後,生命不斷地起著「化學變化」,我早就不是以前那個純真率性的少年。
但回到家裡,窩在自己的小宇宙裡,我還是希望能找回年輕的自己;「音樂」,就是串連現在和過去的「媒介」。
我的客廳,擺著一台Fender Monterey藍牙喇叭,它的外型復古、厚實,機體上只有一個開關鍵,三個調控音量、BASS(低音) 、TREBLE(高音)的旋鈕,簡簡單單,經典俐落。
「科技人」和「音樂人」的思維邏輯真的「大不同」。
當現在的音響喇叭不斷強調外型「科技化」、不斷追求介面「未來化」,Fender這個擁有「音樂魂」的品牌,仍然堅持著「音樂」的本質。
這可以追朔到Fender的歷史。
1940年代,推出全球第一把全實心電吉他後,Fender幾乎成為代表美國流行音樂的一種符號,從搖滾、鄉村、西部音樂、爵士、節奏藍調、重金屬、另類搖滾都可以看見Fender。
Fender從誕生,就一直是「音樂人」的姿態而存在。
Fender Monterey藍牙喇叭音質的立體感,不是一般喇叭可及;不會有音樂悶在音箱裡的壓抑感,就算把音量開到最大,音質依舊清脆飽滿,不會有扭曲感。
越是了解Fender,就越會愛上這個品牌。
它就好像一個「職人大叔」,一直堅持在「音樂職人」的本分;這種始終如一的態度,看起來簡單,其實一點都不簡單。
更多Fender資訊:https://ppt.cc/fiGR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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