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閱讀:揭㊙️《哈利波特》霍格華茲中的禁書區】
伴隨著一代人的成長,名列世界上最暢銷小說之一與全球史上最賣座的系列電影。早在8年前完結,但時至今日,電影依舊熱播、周邊商品仍不斷推陳出新,討論熱度依舊不減。
💡但,你知道電影中主角們常常半夜秘密潛入的禁書區拍攝地是哪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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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牛津大學中的 ▍Bodleian Libraries 博德利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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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於1602年(距今已經有418年的歷史)
2️⃣世界上最古老的公共圖書館之一
3️⃣英國第二大的圖書館(僅次於大英圖書館)
4️⃣英國三大版權圖書館之一
5️⃣擁有15世紀英國哥德式風格建築風格
6️⃣主要收藏英國文學、現代歷史、古代歷史、古典語言文學等專業文獻
7️⃣珍藏本只可以在圖書館內閱覽,不可外借(即便你是伊莉莎白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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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博德利圖書館的條例,所有新讀者在第一次進入圖書館之前都需要做一次類似於 ▍讀者守則的聲明 :
「我特此保證不攜帶圖書館所有或保存的任何書籍、文件及其他財產出館。不任意塗寫,不以任何形式損壞;不在館內吸菸,點火。我保證遵守本館的一切規則。」
傳統形式上~這份聲明需要由讀者在場口頭宣誓,因此被稱為博德利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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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本📖都極其珍貴,更能帶你天馬行空的遨遊在文字間,這週~不妨就去趟圖書館回溫一本你喜愛的小說吧!
每周四晚間,邀請您一起 #想想閱讀
🌳同場加映~#微笑台灣 >>全台精選五間風格圖書館 http://bit.ly/36CXi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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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每日頭條、維基百科
🚨由於圖書館內禁止拍照,大家可藉由回溫電影或是蒐尋網路照片一探博德利圖書館的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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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希望閱讀計畫,幫助偏鄉孩童飛翔→http://bit.ly/2q3QqTR
維基百科照片版權 在 黃中岳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伍. 談談樂手教練實務經驗 }}_23
在1989年11月9日的午夜之前,全世界的政治領袖、新聞媒體,以及金融體系 … 或者根本可以說全世界的所有人,沒有人能預見『柏林圍牆』會在下一秒、用這種誰也想不到的方式,突然之間就被瓦解了。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F%8F%E6%9E%97%E5%9C%8D%E7%89%86 (維基百科版)
http://readforjoy.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19.html (人性故事版)
而在今年十月之前,除了業界相關單位以及推動立法的所有相關團體之外,幾乎很少人會意識到:音樂產業中的『柏林圍牆』,會因為一紙法案而被推倒。
2018年10月11日,美國總統川普先生在白宮簽署了『音樂現代化法案』(Music Modernization Act)。這個法案的生效,不但昭示了美國做為自由民主國家的進步立法精神;同時,在此歷史的分水嶺,這個法案也將重塑音樂產業中所有工作角色以及在商務平台上,平台業者與消費者所有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26395 (你應該要閱讀的鳥瞰版)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usic_Modernization_Act (點開來也不錯的英文補充版)
[一. 漫談樂手教練的心裡話]_15 『環境』與『人脈』_10
如果這只是發生在遙遠美國的單一事件,或許對我而言,也就是一個值得興奮十五分鐘的事件而已 --- 因為,臺灣雖然貌似民主自由國家,但論及『進步』與『立法』… 我實在樂觀不起來。但就在這則新聞披露的幾分鐘前後,我就看到了另外一則令我嘖嘖稱奇的資訊:
https://mp.weixin.qq.com/s/qL134GjzcT_auuUjAMftiw
來自中國的歌手張靚穎小姐,宣布:『從今天起,我的每一次商業演出,為我編曲的老師都能收到來自張靚穎當日份的、與詞曲老師同等的現場演出表演的編曲版權費。』
關於『進步』這件事 …… 恐怕與什麼政治型態,不是有絕對的關係。
對於前文提到的『音樂產業的柏林圍牆』,我指的是:在舊有、傳統觀念下的『版權』所保護的對象,是僅限於『詞』、『曲』原創工作者的;對於『消費者所聆聽到的所有音樂相關的一切必要工程、工作』內容,其實從來都不被認列在任何收益分配的單位裡。意思是說:不論我曾經為哪一個作品做出了讓消費者印象深刻、從而增加購買意願的音樂包裝,這個作品銷售的多與寡,在我領取了一次性的工作酬勞之後,一切都與我無關。在圍牆的這一邊,我生活了三十年,雖然曾經間歇性地耳聞圍牆的另一邊,似乎有著與我這一邊截然不同的風景,但我從來也沒有去挑戰過這一堵高牆。
而當『音樂現代化法案』被簽署生效的那一刻起,所有直接參與音樂製作的工作人員都被『認定』為版權法應該要被保障的對象,也因此,從1972年以降,乃至於到遙遠的未來,所有的音樂銷售成果,都可以視為與所有技術投入者有著直接的關係:你希望在音樂產業裡有足以養家活口的收入?那就拿出你最好的技術與藝術涵養,做出最好的音樂成品,去讓消費者得到足夠的感動,感動到願意消費你所參與的音樂作品 --- 不論是傳統的載具或現場的演出。
這當然很好!只是,這是來自於『道德的防禦底線』--- 法律所做的『硬工夫』。令人覺得難能可貴的,是張靚穎小姐這種『自發性』對於音樂工作者的尊重,她願意將自己的收益分配給所有協助她站上這個舞台的音樂幕後人員。我的看法是:不論這件事的後續發展為何,張靚穎小姐都已經為自己站住了一個歷史意義的高點。
而這些訊息出現的時間點,都在我前往一個工作會議的交通路程上。這個工作會議是關於一場將在12月上旬於台北一個新的展演場地、一個今年甫在金音獎多項入圍的年輕樂團要鄭重舉辦的演唱會的音樂製作會議,我很榮幸將會以音樂總監的身份執行這個製作。但真的值得提出認真解釋的是:這個樂團從一開始的運作模式,就是將整個樂團 --- 包括了詞曲創作、演唱人、樂團樂手、經紀人以及公關人員,都視為『公司化』的一份子,所有人都把自己的長處當成是一種『技術投資』,以推廣這個樂團的作品為核心目標,從製作面向、網路推廣面向、現場展演面向,不斷累積自己的能見度與討論聲量,而所有的收益,都依照『公司股權』的概念,分配給這個系統的參與者。
如果你所做的工作,不是向誰去支領薪水,而是『自己成為自己的老闆』,你相信你所投入的工作品質將會帶來市場的回饋,那麼,你理所當然會希望做出最好的作品,來讓自己在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
這,不是很符合『人性』嗎?
這已經不是『理想中』的論述,而是至少已經有一個頗有名氣的樂團,正在扎扎實實地實踐這個『利益共享、合理分潤』的模式,而且做得相當有成績。
音樂產業正在劇烈的轉型,來自於『法律』的硬性規定,以及來自於『人性』的柔性見解,也正在逐漸型塑這個產業的全新面貌。『壓垮稻草的駱駝』已經橫空出世,舊有脆弱如稻草的產業結構與相互依附關係,很快就會被新型態的作業模式所取代。
我衷心樂觀地期待著柏林圍牆倒下來的那一天。
而你,應該要知道這些事件發生在歷史上的今天。
更好的是:我們一起成為推動歷史演進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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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1. 對於川普總統為何會願意通過這個法案,我想~平凡如我者,是不可能全然理解這其中的利益折衝過程。但可以稍微『他山之石』一下的,是瞭解一下美國總統簽署一個法案、令它可以生效的過程: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infousa/zhtw/PUBS/AmGov/federal.htm
後記2. 刊頭照片取材自網站:https://medium.com/pretzelrocks/pretzel-weekly-update-62-the-music-modernization-act-edition-566be2d1c6d1
維基百科照片版權 在 黃中岳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伍. 談談樂手教練實務經驗 }}_23
在1989年11月9日的午夜之前,全世界的政治領袖、新聞媒體,以及金融體系 … 或者根本可以說全世界的所有人,沒有人能預見『柏林圍牆』會在下一秒、用這種誰也想不到的方式,突然之間就被瓦解了。
https://zh.wikipedia.org/…/%E6%9F%8F%E6%9E%97%E5%9C%8D%E7%8… (維基百科版)
http://readforjoy.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19.html (人性故事版)
而在今年十月之前,除了業界相關單位以及推動立法的所有相關團體之外,幾乎很少人會意識到:音樂產業中的『柏林圍牆』,會因為一紙法案而被推倒。
2018年10月11日,美國總統川普先生在白宮簽署了『音樂現代化法案』(Music Modernization Act)。這個法案的生效,不但昭示了美國做為自由民主國家的進步立法精神;同時,在此歷史的分水嶺,這個法案也將重塑音樂產業中所有工作角色以及在商務平台上,平台業者與消費者所有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26395 (你應該要閱讀的鳥瞰版)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usic_Modernization_Act (點開來也不錯的英文補充版)
[一. 漫談樂手教練的心裡話]_15 『環境』與『人脈』_10
如果這只是發生在遙遠美國的單一事件,或許對我而言,也就是一個值得興奮十五分鐘的事件而已 -\-\- 因為,臺灣雖然貌似民主自由國家,但論及『進步』與『立法』… 我實在樂觀不起來。但就在這則新聞披露的幾分鐘前後,我就看到了另外一則令我嘖嘖稱奇的資訊:
https://mp.weixin.qq.com/s/qL134GjzcT_auuUjAMftiw
來自中國的歌手張靚穎小姐,宣布:『從今天起,我的每一次商業演出,為我編曲的老師都能收到來自張靚穎當日份的、與詞曲老師同等的現場演出表演的編曲版權費。』
關於『進步』這件事 …… 恐怕與什麼政治型態,不是有絕對的關係。
對於前文提到的『音樂產業的柏林圍牆』,我指的是:在舊有、傳統觀念下的『版權』所保護的對象,是僅限於『詞』、『曲』原創工作者的;對於『消費者所聆聽到的所有音樂相關的一切必要工程、工作』內容,其實從來都不被認列在任何收益分配的單位裡。意思是說:不論我曾經為哪一個作品做出了讓消費者印象深刻、從而增加購買意願的音樂包裝,這個作品銷售的多與寡,在我領取了一次性的工作酬勞之後,一切都與我無關。在圍牆的這一邊,我生活了三十年,雖然曾經間歇性地耳聞圍牆的另一邊,似乎有著與我這一邊截然不同的風景,但我從來也沒有去挑戰過這一堵高牆。
而當『音樂現代化法案』被簽署生效的那一刻起,所有直接參與音樂製作的工作人員都被『認定』為版權法應該要被保障的對象,也因此,從1972年以降,乃至於到遙遠的未來,所有的音樂銷售成果,都可以視為與所有技術投入者有著直接的關係:你希望在音樂產業裡有足以養家活口的收入?那就拿出你最好的技術與藝術涵養,做出最好的音樂成品,去讓消費者得到足夠的感動,感動到願意消費你所參與的音樂作品 -\-\- 不論是傳統的載具或現場的演出。
這當然很好!只是,這是來自於『道德的防禦底線』-\-\- 法律所做的『硬工夫』。令人覺得難能可貴的,是張靚穎小姐這種『自發性』對於音樂工作者的尊重,她願意將自己的收益分配給所有協助她站上這個舞台的音樂幕後人員。我的看法是:不論這件事的後續發展為何,張靚穎小姐都已經為自己站住了一個歷史意義的高點。
而這些訊息出現的時間點,都在我前往一個工作會議的交通路程上。這個工作會議是關於一場將在12月上旬於台北一個新的展演場地、一個今年甫在金音獎多項入圍的年輕樂團要鄭重舉辦的演唱會的音樂製作會議,我很榮幸將會以音樂總監的身份執行這個製作。但真的值得提出認真解釋的是:這個樂團從一開始的運作模式,就是將整個樂團 -\-\- 包括了詞曲創作、演唱人、樂團樂手、經紀人以及公關人員,都視為『公司化』的一份子,所有人都把自己的長處當成是一種『技術投資』,以推廣這個樂團的作品為核心目標,從製作面向、網路推廣面向、現場展演面向,不斷累積自己的能見度與討論聲量,而所有的收益,都依照『公司股權』的概念,分配給這個系統的參與者。
如果你所做的工作,不是向誰去支領薪水,而是『自己成為自己的老闆』,你相信你所投入的工作品質將會帶來市場的回饋,那麼,你理所當然會希望做出最好的作品,來讓自己在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
這,不是很符合『人性』嗎?
這已經不是『理想中』的論述,而是至少已經有一個頗有名氣的樂團,正在扎扎實實地實踐這個『利益共享、合理分潤』的模式,而且做得相當有成績。
音樂產業正在劇烈的轉型,來自於『法律』的硬性規定,以及來自於『人性』的柔性見解,也正在逐漸型塑這個產業的全新面貌。『壓垮稻草的駱駝』已經橫空出世,舊有脆弱如稻草的產業結構與相互依附關係,很快就會被新型態的作業模式所取代。
我衷心樂觀地期待著柏林圍牆倒下來的那一天。
而你,應該要知道這些事件發生在歷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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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1. 對於川普總統為何會願意通過這個法案,我想~平凡如我者,是不可能全然理解這其中的利益折衝過程。但可以稍微『他山之石』一下的,是瞭解一下美國總統簽署一個法案、令它可以生效的過程: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PUBS/AmGov/federal.htm
後記2. 刊頭照片取材自網站:https://medium.com/…/pretzel-weekly-update-62-the-music-mod…
維基百科照片版權 在 第四章:上傳圖片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中文 維基百科 網頁:http://zh. wikipedia.org/ wiki / Wikipedia :%E9%A6%96%E9%A1%B5第四章:上傳圖片此影片有字幕及腳註功能,請確定全部已開啟。 ... <看更多>
維基百科照片版權 在 Re: [問題] 有關維基百科照片授權- 看板Wikipedia - 批踢踢實業坊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 引述《Overway (Ching)》之銘言:
: 各位好,我是維基百科的新手
: 我最近想要編輯內容,補充資料上去
: 照片是在臉書粉絲專頁找到,備註來源後上傳,過幾個小時收到需授權,現在告知出處來
: 源的粉絲專頁,但粉絲專頁不知道需要做到什麼程度的授權?
: 剛剛看維基百科的訊息,好像是要請來源方去org的網站填寫上傳資料?
: 之前也有上傳自己拍攝的照片,也被要求授權被刪除,跪求各位先進指點幫忙。
:
一個先決的概念很重要:人物照片著作權不一定完整地在照片中的人物手中。
理論上照片的著作權應該屬於攝影師,而攝影師同意粉專發佈該張照片,不代表同粉專
對外再做授權。所以有三個方式可以做授權:
1. 由攝影師本人去做。
2. 攝影師與雇主/業主 (藝人或經紀公司) 在合約中,有授權雇主/業主做再授權。此時
攝影師本人或粉專都可以做授權。
3. 攝影師與雇主/業主 (藝人或經紀公司) 在合約中,依據《著作權法》約定著作權人
是藝人或經紀公司,此時要由粉專做授權。
確定了誰可以做授權之後,由著作權所有人或代表人寫電子郵件給 OTRS 小組,
相關格式跟地址可以參考以下網頁: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Commons:OTRS/zh
這裡要注意的事情是:
1. 寄信的信箱要能讓 OTRS 志工相信是粉專持有者或作者本人。通常會建議用公開的公司
信箱或藝人工作信箱來寄信。如果是由經紀公司員工來處理,那要用 @ 後面是公司位
址的信箱,不要用自己的 gmail 之類信箱。這是為了徵信。
2. 信中除了 OTRS 的固定內文之外,如果是前面 2 或 3 的狀況,著作權合約最好也能附
進去,以證明粉專確實有權做授權。
By the way,也有一個簡單的作法:
您可以請粉專去編輯照片,在發文時加註「本照片採用 CC-BY-SA 4.0 授權」,這樣就可
以附上照片的網址,由檢核的志工做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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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00.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ikipedia/M.1583588627.A.B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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