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公司日前將旗下位於林口的高爾夫球場進行企業分割,將員工轉任3家子公司,引爆勞資爭議,而目前工會罷工已超過百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委員、立法委員 陳椒華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陳姳臻副執行長於今(19)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勞動部和新北市勞動局為勞工把關,並要求政府對於美麗華資方紓困要從嚴審核,核實勾稽。
為了解事件迄今的狀況,本次記者會邀請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葉瑾瑜顧問說明罷工 101天以來所遇困境,與相關行政機關的失職怠惰,並邀請體育署、勞動部及經濟部官員列席回應。
美麗華高球場爭議摘要: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過去曾作為 LPGA 等多項知名賽事場地,相關賽事也受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多達 7,720 萬元。然而,自 2015 年美麗華工會成立以來,勞資爭議不斷。
🔺2021年 4 月,資方以企業分割為由,資遣工會理事長及多位成員,引發美麗華工會二度罷工,資方甚至在罷工期間,繼續違法解雇員工。
🔺勞資雙方於罷工期間多次協商,資方代表曾多次缺席協商,最後也因此未達成協議,資方甚至因此遭新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譴責。
🔺8/12 協商時,工會代表已現場確認協議內容無誤,資方代表表示需再內部研議後,16 日卻再度缺席協商。近日資方甚至提出要求:工會幹部道歉、要求工會修改媒體報導內容、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發現,美麗華在國內疫情期間涉嫌以不實資訊向體育署申請紓困補助,而體育署似未釐清事實,給予補助 348 萬元。
據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表示,工會罷工期間,勞動部、新北市勞工局、新北市經發局及體育署的作為,讓工會成員只感受到政府不斷助長資方氣焰。
🔷勞動部的勞裁會從4月送案至今仍未裁定,讓資方持續打壓工會。
🔷新北勞工局放任資方反悔罷工期間的協商,甚至恣意缺席協商。
🔷新北市經發局無視資方明顯違背企業分割原則,堅不駁回美麗華公司的企業分割申請
🔷教育部體育署無視美麗華勞資爭議及資方違法事實,竟在 7 月底給予美麗華公司高達 348 萬元的紓困補助。
工會顧問葉瑾瑜更進一步指出,罷工期間共召開 11 次協商會議。第 10 次會議時,雙方均已就工作權保障、取消曠職並復職、重新留用方案、撤告方式等事項達成共識,資方事後卻全盤推翻,甚至追加「工會道歉」、「不得協助工會成員抗爭」、「限制工會言論自由」等不合理要求。
令人憤怒的是,每一次協商,勞動部均有派員參加,卻未提醒資方涉嫌不誠信協商,以及支配介入工會之不當勞動行為。此外,美麗華左手以公司分割名義打壓工會成員,右手卻又向體育署主張,以原公司全部職員 88 人請領紓困補助,而體育署竟予以核准,明目張膽地提供一再打壓勞工之企業更多資源。
先前,時代力量曾多次主張政府應從嚴審核有違反勞動法令、明確損害勞工權益企業之紓困補助,甚至不予補助,但從美麗華勞資爭議來看,政府顯然無法有效勾稽。
時代力量要強調,美麗華球場勞資爭議,不僅是惡質資方對於勞工的打壓,爭議持續的結果,進而衍生出消費者購買球證卻不能兌換服務的消費糾紛。
針對此案,時代力量呼籲政府,既然美麗華公司違法事實明確,且又在勞資協議屢次缺席、對達成共識的事項翻案毀約,進而要求「工會道歉」等不合理條件,已涉嫌違反《團體協約法》及《工會法》相關規範,勞動部就應該明確表態,要求資方誠信協商並不得再有涉嫌支配介入工會的要求,同時,也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能儘速針對解僱案給勞工一個公平正義的裁定,不要讓美麗華工會成為資方惡意打壓下的犧牲品。
此外,我們呼籲新北市經發局應駁回美麗華公司的違法分割。而體育署也應該儘速依照紓困須知進行稽核,若美麗華違反紓困規範,體育署就應該儘快追回核發的補助,不要讓打壓勞工的惡霸,左手違法在先,右手卻又繼續領政府補助!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經濟部 紓 困 審核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美麗華工會罷工已逾百日:體育署金援資方,勞動部遲不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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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8/19)日舉行「美麗華工會罷工已逾百日:體育署金援資方,勞動部遲不表態」記者會,邀請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葉瑾瑜顧問說明罷工 101天以來所遇困境,與相關部會的失職怠惰。時代力量黨團立法委員及新北黨部陳姳臻副執行長也出席呼籲新北市勞動局要為勞工把關,對於美麗華資方紓困要從嚴審核,核實勾稽,勞動部則應對於資方是否涉及不誠信協商與支配介入工會明確表態,因此也邀請體育署、勞動部及經濟部官員列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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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未先會商勞動部即發給資方補助
#勞動部應針對資方不誠信協商與支配介入工會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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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時力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說明,美麗華高爾夫球場過去作為舉辦 LPGA 等知名國際賽事,相關賽事也受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多達 7,720 萬元。然而,自 2015 年美麗華工會成立以來,勞資爭議不斷。今年 4 月,資方竟以企業分割為由,資遣許多工會成員,引發美麗華工會二度罷工,資方甚至在罷工期間,還繼續違法解雇員工。同時,時力黨團發現,美麗華涉嫌以不實資訊向體育署申請紓困補助,而體育署似未釐清事實,即補助了 348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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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勞資雙方於罷工期間進行多次協商,最後都沒能達成協議。資方代表多次缺席協商,還因此遭新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譴責。甚至於 8/12 協商時,工會代表已現場確認協議內容無誤,資方代表表示需再內部研議後,16 日卻再度缺席協商,已經涉嫌違反《團體協約法》第 6 條的「不誠信協商」規定。資方近日甚至提出要求:工會幹部道歉、要求工會修改媒體報導內容、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也都涉嫌違反《工會法》第 35 條的雇主不當勞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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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捍衛工會權行政機關卻拖延
#立即修改企業併購法避免勞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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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接著表示,罷工迄今已超過百日,期間只有感受到政府不斷助長資方氣焰。自從資方宣布企業分割、違法解雇工會黃文正理事長及會員,美麗華工會為了捍衛勞工工作權,被迫展開罷工行動至今,勞動部的勞裁會拖延,讓資方繼續解僱罷工會員;新北勞工局放任資方反悔罷工期間的協商,甚至恣意缺席協商;新北市經發局無視資方明顯違背企業分割原則,堅不駁回美麗華公司的企業分割申請;教育部體育署亦無視美麗華違法將員工以分割為由轉任至子公司的爭議,竟在 7 月底給予美麗華公司高達 348 萬元的紓困補助。張鴻銘理事也呼籲立法院,應針對《企業併購法》漏洞所衍生的勞工權益侵害,即刻進行修正,以避免下一個像美麗華工會一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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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應更積極作為
#別讓資方覺得我高興花錢消滅工會有甚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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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工會葉瑾瑜顧問表示,罷工期間共召開 11 次協商會議。第 10 次會議時,雙方均已就工作權保障、取消曠職並復職、重新留用方案、撤告方式等事項達成共識,資方事後卻全盤推翻,甚至追加「工會道歉」、「不得協助工會成員抗爭」、「限制工會言論自由」等不合理要求。每次協商,勞動部均有派員參加,卻未提醒資方涉嫌不誠信協商,以及支配介入工會之不當勞動行為。美麗華工會期待,勞動部勞裁會給勞工一個公平正義的裁定,讓美麗華工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不要讓資方覺得「只要我高興,花錢消滅工會有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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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解雇不補助
#解雇時就分割申請補助時又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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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瑾瑜顧問質疑,美麗華工會不斷呼籲「違法解雇不補助」,美麗華公司分割案根本不符合體育署紓困要件。自 5/8 分割後,美麗華公司即在裁決會書狀裡證稱:員工人數 22 人,其餘轉任子公司。在勞資談判的關鍵時刻,體育署竟於 7/27 核准美麗華公司申請 88 人、340 萬的營運資金補貼,明目張膽地提供一再打壓勞工之企業更多資源。美麗華工會在此質疑體育署如何確定美麗華公司提供的資料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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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瑾瑜顧問進一步質疑,美麗華公司面對自己的分割案,可以在解僱勞工的時候主張「即便同一雇主,公司仍具不同法人格」,堅持執行企業分割,解僱勞工。但到了申請紓困時,又可以沒有分割時一樣,把子公司員工人數一併申請。美麗華公司如此行徑,不是針對工會成員違法解雇,什麼才是?不是惡意瓦解工會,什麼才是?此外,新北市經發局也應駁回美麗華分割案,以維護企業獨立經營的原則,否則未來《企業併購法》將在資方解僱勞工時,成為最好規避勞基法保障工作權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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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經發局應否決分割案
#新北勞工局應更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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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陳姳臻 副執行長表示,美麗華公司左手以公司分割名義打壓工會成員,右手卻又向體育署主張,以原公司全部職員 88 人請領紓困補助。時代力量多次要求政府應從嚴審核有違反勞動法令、明確損害勞工權益企業之紓困補助,甚至不予補助,但政府顯然無法有效勾稽。新北黨部呼籲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積極檢視並處理,美麗華公司是否僅為打壓工會,而進行不確實之公司分割。美麗華公司對中央及地方機關有不一致之宣稱,甚至未妥善處理分割而生之勞資爭議,經發局應否決該公司的分割案;勞工局應落實承諾,召開勞資雙方均出席之有效協商,而非雙手一攤,表示無能為力。這場罷工案,已非單純是勞工無法溫飽,甚至衍生出消費者購買球證,卻不能兌換服務的消費爭議。時代力量認為行政機關之間不應割裂處理,應更積極協助這場因資方杯葛協商,無法落幕的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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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勞動行為事實明顯呼籲儘速裁決
#資方不誠信協商勞動部應表態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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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召陳椒華委員則指出,美麗華工會從 4/12 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申請兩案裁決(最後分案成 3 案),至今只開過 2 次調查庭,歷經超過四個月,與其他案件相比顯然較長, 可理解過去裁決會並未針對雇主用企業併購法不留用工會幹部及會員是否涉及不當勞動行為有過認定,因此需仔細審理,但我們也認為既然已歷經多時審理,最後可以裁決出保障勞工權益的結論,畢竟資方違法事實非常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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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委員接著表示,上週資方指派律師代表跟工會密集的協商團體協約,但 8/12 工會代表也已於現場確認協議文字完全沒問題,資方代表卻說要再研議,後於本週一(8/16)完全缺席協商,該現象已非第一次資方缺席,早在 5/14 及 5/18 的當時,資方就因兩度缺席官方邀集的協商,恐涉嫌違反工會法「不誠信協商」的規定,而遭到新北市政府公開發新聞稿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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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資方最新提出的要求,包括要工會幹部道歉、修改媒體報導內容,以及要求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恐將涉嫌違反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中對工會的支配介入。因此時代黨團認為勞動部應清楚的表態,甚至參照新北市政府發新聞稿公開譴責,以免讓資方覺得可以繼續這樣不誠信協商及提出支配介入工會的新要求,讓資方認為無視法規不來協商官方亦不會表態,這將無助於促成勞資雙方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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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呼籲資方親自參與協商不應事後反悔
#勞動部反對團協內容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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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美麗華工會的質疑,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劉政彥科長表示,針對資方決策層沒有參與協商,事後再反悔協商中的共識,會傷害勞資雙方的信任關係,勞動部呼籲資方應親自參與。勞動部也嚴正聲明,團協的內容不能違反《團體協約法》和《工會法》,若要求限制工會協助成員、工會需公開道歉等協商條件,無益於爭議解決,勞動部也嚴正表達反對。至於裁決會,勞動部也已經開始處理,而工會要增加裁決標的的請求,則協助以新案處理,以避免時間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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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承諾儘速依法稽核資方紓困申請
#若違反相關規定將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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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張儒民科長,則承認雖然立法院有主決議要求針對美麗華紓困應先會商勞動部再進行審議,然後考量整體紓困是為了救急,以及紓困方案有更多是要保障勞工,仍然依據資方提供的資料於7月27日,但8月份已經有再跟勞動部核薪北市勞工局開過會,針對目前包括工會、立院及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資訊,也同意儘速依照紓困須知進行稽核,看資方在5月到7月間是否有依規定發給基本工資以上之薪資、離職員工是否未超過1/6、以及是否有違反勞工法令情節重大,若資方違反紓困相關規範,也會依規定追回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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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7市政總質詢
#高端疫苗
衛福部食藥署公告高端疫苗中文說明書,內容記載可提供的保護效期不明,仍須由進行中的臨床試驗進一步確定。
雅靜將市民朋友質疑高端疫苗是否有保護力的問題帶進議事廳,徵詢具專業背景的陳其邁市長。
無奈
雅靜今日在市政總質詢中請教陳其邁市長,高端是否有保護力?是否推薦市民施打高端疫苗?很遺憾,市長未能正面回應,僅回應經過政府許可的疫苗,有什麼就打什麼,不要挑有就打;針對市長的答詢,雅靜非常不滿意,畢竟關係到市民的生命安全,豈可輕忽。
雅靜嚴正呼籲陳市長,身為高雄市民的父母官,請以市民的利益做最大考量,市民的健康優於政治利益,疫苗施打進人體內,必須慎重再慎重,對於未知保護力且尚未取得國際認證的高端疫苗,陳市長應該勇敢說不!!
#聯亞疫苗
聯亞疫苗未通過EUA審核,聯亞公司隨即發布新聞表示將是國人重大損失,將提出申訴。
雅靜認為聯亞疫苗未通過EUA審核,的確是國人重大的損失,怎麼說呢?
雅靜曾在今年6月踢爆政府在高端、聯亞尚未進行二期解盲,就偷偷與兩家公司簽訂採購合約,除了以高於國際認證疫苗的價格採購,更簽訂極不平等的採購合約,據採購合約內容記載「廠商證明其已盡商業上最大努力而仍無法履約者,機關同意不對廠商追償已支付之契約價金」,政府竟然簽訂如此不平等合約,這段條款表示聯亞就算未通過EUA,疫苗無法上市,也不用賠償甚至退還政府已經支付的契約價金,民脂民膏就這樣打水漂,真的是國人的重大損失,國人也要提出申訴,要求聯亞退回採購價金。
雅靜請教市長,簽訂這樣的採購合約適當嗎??簽訂這樣的採購合約對得起國人嗎??很遺憾,市長未正面回應,僅回應國際在做疫苗採購的時候,類似這種合約精神是很正常的事情,要去看整體國際在疫苗採購常規的做法到底是怎麼做,不能用一般商品合約採購的訂定方式來看。
雅靜特別強調,高端、聯亞是領有政府補助研發的國產疫苗,並非國際疫苗,豈可與國際採購相提並論。
#疫後經濟
雅靜質詢市長,人民紓困、振興經濟,哪個重要?市長答詢先紓困再振興。
雅靜認為人民紓困、振興經濟都重要,具體建議市長,紓困、振興兩者必須並進,紓困、振興並進,人民才會興。
雅靜認為認為振興券只是強迫人民消費、活絡經濟,對廣大的民眾而言,下個月開學,即將面臨的是學費、房租等支出,振興券不是及時雨,現階段民眾最需要的是現金。
疫情期間民眾收入減少,但房貸、房租、油錢、三餐等常態性支出卻一文不少,民眾真的很苦。普發現金對於民眾來說才是及時雨。
本席認為普發現金+振興券兩者並進,人民一定興。
所以,雅靜特別拜託市長,向中央提出人民紓困、振興經濟兩者必須並進的建議。
#高雄券
針對陳其邁市長規劃印製高雄券1千元普發市民,以277萬市民人口數計算,每人發1000元,市庫約支出27.7億。
若是以經濟部針對三倍券的效益基礎預估,陳其邁市長提出的高雄券效益僅僅約80億。
雅靜認為發放現金1千元更勝於高雄券,不僅節省高雄券印製經費,市民消費可找零,可靈活使用支出。
雅靜同時請市長不必擔心市民會存起來,生吃都不夠了還會曬干嗎?
#把振興券留在高雄
中央預計發振興券,各縣市已經在摩拳擦掌規劃方案如何吸引外縣市振興券來消費,高雄市各局處也正在擬定相關促銷方案。
雅靜在市政總質詢提出一項「搶券大作戰-把振興券留在高雄」方案與市長研究,探討效益能高於高雄券的方案。
雅靜以商業模式來探討,將市府比喻為公司,商家比喻為業務員,商家收取的1000元振興券,可向市府換得1200元現金,市府也不必砸錢辦活動刺激消費,讓商家自行規劃吸引消費方式,化身搶券高手。
雅靜認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樣的措施對於商家是誘因,能促使各個商家想方設法推出促銷方案,想盡辦法讓各地民眾拿出振興券消費。
讓各個商家使出渾身解數策畫促銷方案,總比經發局單打獨鬥規劃方案,會更有效率,而且商家策畫的方案都是量身打造,比起經發局的單一方案更具彈性。
雅靜推估假設本市商家搶券100億,以1.2倍兌換現金,市府僅以20億就能獲得百億效益,並且省下高雄券印製成本,並還能增加稅收,效益更勝於高雄券,市民、商家、市府都是大贏家。
#大東轉型 鳳山轉運
鳳山大東轉運站地理位置為鳳山的蛋黃區,轉運站周邊文化底蘊深厚,各行政單位都比鄰而居,商圈、文教、政治、歷史人文都圍繞著我們的大東,而如何善用這片占地將近3千820坪的市有地,發展經濟、增加地方建設為現階段的重要課題。
雅靜具體提出市府該思考在保有市有地的基礎上進行地方建設,而不是一昧選擇可能會變賣土地的聯合開發,建議市府應在保有土的基礎上,研究商圈發展與建設的可能性,如BOT、OT或是其他可行方式,既能保有市有財產又能創造地方繁榮,而聯合開發應列為最後的選擇,再其他方式皆不可行之後,再來考慮。
#中油高雄廠汙染整治
雅靜肯定市長對於加速高雄煉油廠第三區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工作,目標由122年提早至111年且已完成招標。
目前土壤汙染整治分為【現場處裡】及【離場處裡】,其中因為南部並無油汙染土壤再利用處理機構,所以相關汙染土壤都需要往北輸送,導致增加碳足跡、增加碳排放量,如此反而與環保的理念背道而馳。
雅靜建議市府應該藉由輔導磚窯廠轉型,建立高雄在地油汙染土壤再利用處理機構,如此一來既可減少整治汙染時所產生的碳排放,也可以輔導在地夕陽產業轉型提高當地就業率,形成三贏的局面。
#高雄市議員李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