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 melded into one]
國安法首審進入最後判刑程序,早前傳出負責審議此案的三名法官,在兩日前判處唐英傑兩項罪名成立後,受到電話恐嚇。今早「求情」程序開始,法庭的保安措施明顯加強。高等法院地下門外駐守了約20名軍裝警員,而三樓的一庭外,亦有大量穿「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出現。
庭內平日有兩位外判保安員坐在當眼位置。他或她平日穿着寫有保安公司名字的白色制服,均為上年紀的中年男女。但今天,坐在這些位置的人,卻換了幾位穿西裝結領呔的男子,相信為便衣警員。兩名西裝男子坐在法官席與記者席中間,旁邊再加一位外判保安;另一位坐在犯人欄前面。
早上9時50分,清脆的金屬聲從法庭後方響起,懲教職員亮起腰間掛着的大串銀色鎖匙,咔嚓一聲,一名穿墨綠色懲教制服職員,把犯人欄打開,他走到庭內把文件交給法庭書記,自行回到犯人欄裡。
不一會,三名懲教職員押送唐英傑進入犯人欄。懲教職員今天的坐位清楚以三角型陣式,唐則坐在欄內角落。辯護律師團把握機會急步走近,俯腰跟唐談話。由於犯人欄加設膠片以隔飛沫,談話有點困難。
這天坐在家屬席的親友有多位,一名身型壯碩穿白色T恤的中年男士頭髮微白,有女性親手拍一拍他的肩略作安慰。唐亦多次望向親友席揮手,或在審訊期間,以手指及雙手放在胸口造心心手勢,向親友打招呼。據知唐母及唐父均有到庭。
早上10時8分開庭,八旬的外籍辯方律師Clive Grossman以柔軟的英語說:「明顯地,這是第一宗國安法案件,被坊間廣泛談論,被大幅報導,消息已經傳播到很遠。人們知道犯了國安法後果嚴重。」說時他眨了眨眼,扯一扯大狀袍。
「他(唐)是第一名被控告的人,我們要以全新的眼光,只聚焦這宗案的個別事實(peculiar facts),只看這宗案的狀況。他已向社區發出訊息,就是不要幹這些事。」
Grossman引述國安法條文關於判刑的段落,唐涉及的「分裂國家罪」(國安法20及21條)「情節嚴重的判5-10年」「情節較輕的判5年以下」。另一控罪「恐怖活動罪」(國安法24 條)「若有前科、引致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受重大損失」的判10年至無期徒刑,「其他情形」則判3至10年。
Grossman指出,唐並沒有籌劃組織甚麼,只是開着一支插了幟的電單車,「無疑他是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沒有人受影響,除了有些圍觀的人拍掌喝采,這應該是『情節較輕』的煽動。」
皮膚泛紅,尖鼻子眼袋大的Grossman攤一攤手續說:「至於恐怖活動,他(唐)不是有意襲擊警方,受傷警察的傷勢亦不算嚴重。唐亦沒有撞爛甚麼物件。」
坊間特別關注,兩項控罪是「同期執行」還是「分期執行」。早前法院判處兩宗非法集結罪,會提出若控罪本質相類似,會扣減總刑期的造法。
Grossman指出:「法庭在處理兩項控罪,都有提及被告駕駛如何惡劣,兩個控罪『煽動』與『恐怖活動』是否可以合以為一去處理 (two offences melded into one)?」
法庭處理求情,辯方有時會在庭上讀出親友師長撰寫的求情信內容。Grossman簡單處理,他輕輕說:「我只是想說,這是一位有為青年(decent young man who do something very very stupid)。他只是做了一件很愚蠢的事,取笑警察,魯莽開車,但他不是想謀殺警察。」
Grossman補充道,唐英傑正修讀管理及英語課程,急救課程則未完成,在社會運動中曾照顧傷者,他日唐重獲自由,可以在餐廳及咖啡店找到工作。
「他(唐)向警察表達真摯的歉意。我很久之前見到他,他已經跟我說過這事。我重申,他對警察表達道歉及悔意。」
Grossman再說:「這次對他來說是一個大教訓。他(唐)的人生已經被毁了,受到重大影響。他明白法庭對他的批評。我只是希望法庭對他寬大處理。」說完,Grossman彎腰跟旁邊的劉偉聰大狀及另一名女大狀商討,之後便說:「These are my submission」。簡短求情完成。
法官杜麗冰跟Grossman澄清了幾點唐英傑的背景:「他教育程度到中五?在餐廳任厨師?」Grossman澄清:「不是厨師,是侍應。」唐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公屋單位,父母已離異,唐供養仍在求學的妹妹。法庭上披露,唐的祖母患有癌症。
三位法官退後商議片刻回到席上,彭寶琴法官提問,引述判詞與Grossman斟酌,「你提及被告人魯莽駕駛 (reckless driving),然而法庭認為被告人在警方防線有機會停車,被警告仍然不停車,被發射胡椒球槍仍向前開車。」
Grossman堅持,唐英傑在頭三條條防線沒有撞向警察,是迴避了撞向警員。彭官不同意:「你可以有你的意見,但法庭並不接納,已經在判詞上反映了。」
彭官亦指,Grossman那句「兩控罪二合為一」的說法不清楚,着他解釋。Grossman指因為法庭判兩罪時,綜合了整件事來看,就是一個人插着旗開快車。「兩控罪互相摻合,不是不同日子的不同罪案。」
杜官及彭官都說,兩罪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彭官補充:「不爭議的是,兩控是來自同一組事實,但兩罪是分開和明確的(two offences are separate and distinct)。」
此時唯一男法官陳嘉信再說,「『恐怖活動罪』是來自被告直接衝擊警方防線,而警方是法紀的象徵;至於『煽動分裂國家罪』是關於被告展示帶有分裂國家意思口號的旗幟巡遊。法庭需要分開來審視兩條控罪 (the court is entitled to look at the matter separately) 。」
辯方與法官們交換了判刑觀點後,控方此時提出一些補充。
以往代表控方的周天行今天缺席,由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他戴着大律師假髮。
張專員向法庭提供了海外判刑案例,亦提供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判刑參考資料。張專員在庭上提及的英語是 “PRC law legal texts” 。張指相關資料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對「最低刑期」是不會少於字面上的年期。
杜官指,海外的案例對法庭具是 “interesting” 但卻沒有「約束力」“not binding”.
Grossman直接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香港國安法不相關。」
三官討論之後,彭官總結:「控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參考資料是相關的。法庭告訴你,我們會跟據香港國安法,及以往香港法律一向使用的工具和法定詮釋。」張專員表示明白。
雙方曾經用了不少時間爭議充公證物的問題。辯方爭取讓唐英傑拿回開電單車的衣物及保護裝備,個人電話等。控方則指出,某些電子產品中有「光時」相關物品。
Grossman爭取替唐拿回一些物品:「(唐)坐牢出來可能想拿回物品做救護工作,這些東西他將來利用作犯案的機會微乎其微。」
Grossman亦指出,這是第一宗國安法審訊,有可能上訴至更高法院,擔心證物被干擾;法官們則反駁,上訴程序和充公證物是兩回事。Grossman則指:「始終這是第一單國安案件,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We don’t know what we don’t know. 第一宗國安法,在沒有案例情況下,審訊、判決、判刑的過程,成為大眾關注焦點。
三名法官最後宣佈,於一天之後,(7月30日)周五下午三時,宣判刑期。散庭時,律師走到唐英傑身旁商議案情,而唐被押送離開犯人欄進入羈留室時,幾位女性親友向他揮手並喊道:「聽日見!」
在庭外,多名記者向張卓勤專員查問,律政司向法庭呈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文件」是甚麼。張專員只重申,該資料是「國內法律書籍」,內容「提及國內刑法」,該書「包含法律內容及評論」,而他在庭上向法庭提及的是國內法律的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最低刑期」在判刑時「不可以少於(法律條文寫明)的最低刑期」。
本地及外國媒體記者多番請張專員提供該「國內法律書籍」的名字,並有人追問「是官方還是學者撰寫」?但張專員表示不方便提供,只說了一句:「本書係以簡體字出版」。
張專員離開時,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澄清他是自行找書籍參考:「我係冇搵過任何國內人士,或國內特別人士,我要特別講呢一點」。
(圖為今天高等法庭外情況)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2萬的網紅香港花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把花生留住,請付費支持:轉賬至滙豐銀行 023-280233-838,抬頭 HONG KONG INTERNET RADIO LIMITED 花生網頁: www.hkpeanuts.com PayPal 付款賬號: [email protected] 戒嚴預告失準事宜 [粵語郭文貴32...
約束力意思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美國會提新法案,跟台灣地位有何關聯?】
美國時間19日,跨黨派的眾議員共同提出〈台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內容主要針對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法案內容表示該決議文並未定義台灣主權的歸屬,即使該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
該法案同時要求行政部門採取行動,鼓勵盟友多協助台灣對抗中國,而且也要在國際組織中抗衡中國試圖扭曲台灣地位的相關文字、決議、政策、程序。
這個法案是由眾議院外委會亞太小組民主黨籍主席貝拉(Ami Bera)、共和黨籍眾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及眾議院「國會台灣連線」4位共同主席夏波(Steve Chabot)、席瑞斯(Albio Sires)、狄亞士巴拉特(Mario Diaz-Balart)和康諾里(Gerry Connolly)共同提出。
根據夏波眾議員的新聞稿,這個法案的目的之一,是要阻止中國濫用2758號決議,尤其曲解其中內容然後說台灣屬於中國。貝拉眾議員表示:「任何人都不能允許扭曲聯合國決議,更不應將這些扭曲強加於其他會員國,這正是台灣參與國際一事上所發生的」。
➤ 中央社新聞:https://reurl.cc/R6Gvmx。
我們先前提到過,國會一般來說會尊重行政部門的政策制訂,因此在這類法案當中通常不會有直接的強制力。這法案當中對行政部門最有約束力的部份,大概就是要求美國國務卿在年度報告中,必須要詳述中共過去與現在是怎麼樣在國際組織當中試圖削弱台灣會員或觀察員身分。這樣的法案立法方式跟先前幾個台灣相關法案很像,尤其像是《台灣保證法》要求國務卿檢討交往內規並提出報告,而最後國務卿也的確重新提出新的規定,並明文講說是依照《台灣保證法》要求來檢討。
💬 延伸討論1
關於台灣地位的問題,美國長期以來都是以模糊的狀態帶過,從來不明講說台灣的主權歸屬。這個法案本身其實也沒有要改變戰略模糊的意思,主要目的是阻止中國繼續濫用決議文內容,以及嘗試阻止中國在國際組織針對台灣議題予取予求。
不過話說回來,近期行政部門有很多非常有趣的表態。首先是前國務卿龐培歐在2020年11月13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台灣非中國一部分,過去35年美國兩黨政府所遵循的政策也承認這件事。」這幾乎是美國行政部門第一次這樣清楚對台灣地位表態。而在今年的3月15日,美國國防部刊出一篇文章(https://reurl.cc/qmKoby) ,裡面對台灣地位做了一個很直接的描述:「中國領導人們談論在中國的統治下統一台灣,但台灣從來都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https://reurl.cc/nnd7bX)
我們都知道,美國長期奉行所謂的「戰略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策略,內容就是講說,美國維持一個模糊不清的兩岸關係(不逼迫任一方進行談判)、模糊不清的台灣地位(從不承認台灣為國家,也不說清楚台灣主權歸屬)、模糊不清的軍事協防承諾(不明講說中共出兵的狀況下,美國會如何反應)。近期有非常大量針對這個戰略模糊策略的討論,尤其是去談說到底怎麼樣才能夠嚇阻中國使用武力。
而在台灣地位方面,看起來討論也是愈來愈多,我們很樂見這樣的討論。不過,我們自己又是怎麼看台灣地位的問題呢?恐怕台灣內部的討論都還遠遠不夠。
💬 延伸討論2
無獨有偶,最近中國方面針對台灣主權做出一個以前較少見的表態,4月14日國台辦表示:「1949年國民黨政權在其發動的反人民內戰中失敗,退踞台灣島,從此喪失了代表全中國合法政府的地位,這是不爭的歷史事實」。
對此,中國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回應:「兩岸制度不同是事實,最好的方式是維持競爭又合作 … 只有在和平狀態下才有可能協商。國民黨反對消滅中華民國,絕對會捍衛中華民國,難道我們要選擇被消滅?」
陸委會回應:「中華民國成立迄今已110年,台灣從未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未來更不會是」
很顯然兩方的回應都沒有回答到重點。
既然前面說到台灣自己內部還需要對相關議題多加討論,這裡開放幾個問題給大家在留言區互相提供看法(我們之後也會將把我們目前的觀點寫在下方留言區):
1、這段陳述(1949年國民黨政權喪失代表中國政府的地位)是符合史實的嗎?
2、現在的這個中華民國,跟1949年以前的中華民國,兩者的關係是什麼?
3、陸委會說的「中華民國」110年,跟蔡英文總統在元旦講話及就職演說中講的「中華民國台灣」70餘年,兩者之間是什麼關係?是同一個嗎?
4、台灣跟中國的關係是什麼?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是什麼?跟中華民國的關係是什麼?
* 本文寫作過程諮詢維吉尼亞大學法學博士黃致榮,特此致謝。唯文責由本站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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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力意思 在 852郵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點名批評法官裁決有問題……
全文:https://www.post852.com/?p=318887
反修例運動引發不少針對警方的司法覆核案件,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於今日《星島日報》撰文,點名批評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近日的裁決,指他在判辭中的兩項宣告「其實都是毫無意義的廢話」,對法治本身造成極大傷害。烈顯倫強調社會應考慮司法改革,以杜絕這種「不知所謂的判決」。
烈顯倫提及的案件於上月19日頒布裁決。香港記者協會及多名市民入稟,就警員在反修例運動期間不展示警員編號提出司法覆核。周官當時裁定部分申請人勝訴,認為警員未能「突出顯示其唯一身分的號碼或標記」,做法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3條;並指投訴警察課與監警會未能有效處理針對警方的投訴,同樣不符合該條文對獨立調查的要求。烈顯倫認為,「這兩個觀點非常古怪,令人倍感驚訝」。
烈顯倫反問,第一個觀點所說的「突出顯示」是甚麼意思,「是要在光天化日之下看清楚?還是在黑暗中也要看得清清楚楚?甚至於,當警員身處在一群張牙舞爪的暴徒中時,是不是也要能突出顯示自己的編號?」他質疑法官有否資格評估這些事項,又強調周官亦在判辭中提到警方已建立「在必要或需要時可以追查個別警官」的系統。他認為,法官竟然得出上述宣告的觀點,「邏輯和常識都無法解釋」。
至於關於投訴警察機制的觀點,烈顯倫指周官在判詞中已經明確承認,在投訴警察課與監警會的「兩層體系」下,香港存在「現成的投訴機制」來調查針對警察執法的投訴,但到了判辭最後的結論部分,宣告的觀點卻截然相反。
烈顯倫認為,可以推測到無論法官怎麼判,投訴警察課仍會繼續按照其既定程序運作,監警處會也會繼續履行其法定職能,故周官的兩項宣告「其實都是毫無意義的廢話」,「它們沒有約束力,不過是無牙老虎的咆哮」,雖然對當事各方沒有實際影響,但這種「故作姿態的判決風格」卻會對法治本身造成極大傷害。最後,烈顯倫重申香港社會不得不思考應當如何進行司法改革,從而杜絕類似該案「這一類不知所謂的判決」。
#852郵報 #司法覆核 #監警會 #投訴警察課 #警員編號 #烈顯倫 #香港人權法案 #周家明 #司法改革
約束力意思 在 香港花生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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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預告失準事宜
[粵語郭文貴32]裏關於8月初共軍會戒嚴的預告沒兌現,本輯[粵語郭文貴33]11分20秒說﹕「香港人這次上街是保住了自己半條命......僥幸的度過了這一關」,可說是郭文貴承認失準了。很可惜,向他提供情報的軍人,一位大校,已經被捕,受難中。現在看來,港人的戰略,西方聯合的壓力,國內各界,包括黨內的理性聲音,等等,都有助力。但十月一日之前之後,非理性逆流又會不會回潮,尚待各界繼續堅持。[粵語郭文貴32]螢光幕以下的說明當中,我那幾天就這個問題亦曾不斷補充,你也可以回去參考。
邀請
請收看我的頻道中的四十多個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p_iRrPKqNBUzFfMdx8pUg
註釋
註2[實應為註1] 江家 --- 江澤民、江綿恆、江志成祖孫三代人,另加韓正、王岐山、朱镕基、孟建柱、孫力軍等等。即本系列視頻說的江系盜國賊權貴集團,有時亦叫上海帮。
註2 韓正 --- 現屆中共最高政治局七常委之一,職權上負責香港事務。
註3 南普陀計劃 --- 对南普陀绝密会议的爆光,是郭文贵爆料的最有价值的核心爆料之一。自邓小平死后直到目前,中共的实际最高统治者,并非胡锦涛、习近平,而是中共的太上皇江泽民。
話說2011年,江系盜國集團在福建南普陀寺秘密開會,有三个最终的计划:
一,“正式调查令计划!”剷除團派對手。
二,“金融控制计划-由王岐山和朱镕基的手下,策划了一系列的对中国的金融控制,彻底的要在江总书记孟建柱书记领导下控制中国的金融,还有中国的情报机构,这就是对中国下一步公检法进行了定义。由孟建柱书记作为政法委书记,由公安部长一定升为政法委书记,从过去的叫保住社会和老革命的安全改变为同时决定了由习主席作为有交易的当总书记,由孟建柱书记作为监国。孟监国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孟监国身边的几个人也进行了划分,同时决定了要拿掉谁!彻底垄断全国政法委。金融政法进行了分割,王岐山要当常委!要当纪委书记!铲除一切当初背叛江家的人!彻底控制中国金融!让未来的总书记如果不听话,那就用金融把他给拿下!因为中国金融出事总书记一定下台!”
三,“控制习主席的计划。”(以上抄自網絡)
這個南普陀计划,八年下來,基本成功。習近平知不知道,想不想、敢不敢、能不能反撲,是最大的懸念。
註4 王歧山 --- 現任國家副主席,是習近平之外唯一的另一個終身官員,前任中紀委書記。是郭文貴揭發的頭號盜國賊,以打貪之名搜括最巨大的財富,政經勢力遍及全球。揭發王歧山的材料見我的playlist中最前的10個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K6KkwC86SGEq0EdSUY9LfSlltl9PrLct
註5 孫力軍 --- 現任公安部副部長,職權上直接操作香港事務,尤其特務工作,可說是盧偉聰、李家超的直接上司,所有怪異、殘暴事件的主腦。是郭文貴揭發的三號盜國賊。曾任孟建柱副手、秘書,可算是接班人。見[粵語郭文貴4] 江家透過政法委,一直控制著習,而變局才剛剛開始。
https://youtu.be/jXCe-Q9z5gM
其中輯錄了對孟建柱和孫力軍的腐敗指控。
註6 孟建柱 --- 前任政法委書記。是郭文貴揭發的二號盜國賊,兇殘好色、殺人如麻。見[粵語郭文貴4] 江家透過政法委,一直控制著習,而變局才剛剛開始。
https://youtu.be/jXCe-Q9z5gM
其中輯錄了對孟建柱和孫力軍的腐敗指控。
註7 陸慷 --- 外交部發言人陸慷2017-06-30 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英國外交部回應指,《聲明》是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至今繼續生效。 (香港01)
註8 藍金黃 --- 郭文貴總結的中共操控國內外各種人的手段。
藍,指涉電腦和網絡的手段,如竊取資訊、或破壞你的電腦系統。現在大扺包括Facebook, Twitter, Google and YouTube 等宣佈删除的中國政府有組織地惡意攻擊香港市民的宣傳。
金是金錢收買。
黃是色誘,和你中計後對你的要脅。本輯視頻中說各五星酒店房間均有偷拍錄影,正是系統性取證來要脅你。
註9 肖建華 --- 2017年農曆除夕夜(1月27日),內地「神秘資本大鱷」、明天系掌舵人肖建華,懷疑被內地「強力部門」人員,從香港中環服務式住宅「四季匯」帶走,引起跨境執法的質疑。(以上抄自香港01) 他是內地某一或某幾個權貴家族的白手套,代持貪腐財富及代其投資。以下視頻20:40至21:24有幾句有關他的情況﹕
【粵語郭文貴18】愛黨愛國香港富豪資產被查封;高鐵站黑監獄;肖建華二三事
https://youtu.be/v_C_Ra1JnOI
註10 幾千個律師 --- 郭文貴曾透露過許多香港達官貴人及他們的代表律師(及其職員),都曾被中共違法及無理地扣留、迫害,但無一訴諸法律或輿論尋求公正,只會啞忍。註9的視頻有所提及,以下視頻亦有﹕
[粵語郭文貴13]盜國賊毀掉香港金融中心、法治、警隊的名聲, 為了保命、搶錢
https://youtu.be/aN0-hqHxG4g
[粵語郭文貴14]香港警察順從盜國賊違法辦事,惹國際關注
https://youtu.be/W5bBszibQF8
註11 文貴的同事 --- 指屈國姣,是郭文貴在香港生意的合夥人。2017年失踪,及後在大陸視頻出現,攻擊郭文貴。但仍未釋放,不知所踪。詳見:
[粵語郭文貴6]港府協同中共違法,捉人返大陸,出視頻誣陷我
https://youtu.be/ydOM9VBMWzE
註12 路德 --- 美國的中文網台主持人, 支持郭文貴, 訪問許多國內的消息人士, 並轉播郭文貴的直播,及常常深刻詮釋其中內容(普通話)。推薦你去他的頻道多作了解﹕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m3Ysfy0iXhGbIDTNNwLqbQ
註13 徐焰 --- 中國一個將軍,今年初夏曾傳出他在一個座談會裏,把香港三分二人口說成「壞」,只因為對中共反感。他說三分一人口是1949年前香港原住民及其後代,較好;三分一是解放時逃避中共統治或被趕出來,壞;及後天災人禍,移民來港,壞。以下2分鐘,是他說香港的部份演講,可見唯我獨尊、逆我者亡的反民主、反人類心態,亦反映中共之思想落後,仲以為好醒﹕
中文字幕-中共少將徐焰說"香港最壞"、"香港年輕人壞,因爲他們的家長壞"..
https://youtu.be/W-uI3DMFE6g
如果你要知己知彼,有研究精神,他一個半小時的廢話,也可一聽。
Xu Yan - China's surrounding security situation and national defense construction | KO3316 (記得打開字幕)
https://youtu.be/q9s3M7cCIak
鳴謝一
本輯視頻(含硬字幕)來自 郭媒體之粵語頻道 本輯擇取其中 0:01:04 - 最後
https://youtu.be/YFNfqQcU-bg (共長15分鐘)
粵語頻道No-245 818文貴直播:香港大灣區計劃内幕(粵語文音)
推薦﹕這個youtube裏的「戰友之聲」之粵語頻道,粵語越來越趨近播音員水平,又比我的頻道頻密得多,因而資料豐富。如欲多了解郭文貴傳播的內幕和獨特的觀點,可多收看。
鳴謝二
本輯音頻來自KO3316 本輯擇取其中 0:42:20 - 0:56:00
https://youtu.be/2m7a2pxb8G4 (共長2小時11分鐘)
8/18 文貴直播-從818遊行,看大灣區的滅港計畫|KO3316
(含全2小時的字幕,粵語人記得打開,[粵語郭文貴32]有教你怎打開;普通話)
推薦﹕這個youtube裏的KO3316頻道,郭文貴直播後常常一兩天內就做出字幕,打開字幕後粵語人理解都無問題了。如欲多了解郭文貴傳播的內幕和獨特的觀點,可多收看。
冷知識:KO3316的意思是,KO=打低,3、3、16分别代表第幾個英文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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