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女兒寫個在家自學一年的心得,她躊躇了一陣子,前天一動筆,三、四個小時寫出了五千字,寫的欲罷不能,超過我要求的字數。
寫的頂好的!
~~~~
自學一年心得
不知不覺間,我已經自學一年了,想想有些感嘆,就稍微和我的爸爸聊了聊這件事,結果,他思路清晰,很快的給了我一句話:「哦,自學滿一年啊,那就寫一篇三千字的心得吧,這是功課。」當下聽到有點無語,好吧,自己挖的坑自己跳,於是就有了這篇心得,來聊聊我這一年的經歷與學習。
為什麼會自學呢?一開始我自學時,身邊的同學與朋友是不相信的,一直以來我在學校的人緣都還行,雖不到真的很多朋友,但也不致邊緣,成績也沒有真的爛到哪去。
但事實上,我在學校的生活過得並不好。學習的部分,自從升上七年級開始,我的成績可以說是一落千丈,大約就是從第七名變成倒數第七名,生物數學地理變得困難,英文更是像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變得完全聽不懂,更要命的是學校一星期有五堂英文課,其中更有一堂是外師,全部都是英文,在得知有這堂課時,我的內心是崩潰的。
於是,在艱辛的七年級學業路上,只剩勉強過得去的歷史與公民,還有我唯一的希望國文。因為曾經遇過好老師,我的國文可以稍微自豪一下,在某次國文考試中似乎還得過全班第五名,為此我開心了很久;如果說國文可以稍微自豪一下,那麼作文就可以再自豪一點,我一直都很喜歡寫作,除了一次四級分,剩餘都是五級分以上,也常常被國文老師表揚。
但除此之外,就只能用一個「慘」字形容。隨著時間推移,我的數學開始跟不上,生物的難度也逐漸加大,社會科勉勉強強,原本就夠悲劇的英文更是變得慘不忍睹,偏偏英文的比重與考試是最多的,有成堆的英文考卷、講義,三個英文老師的功課更是讓我喘不過氣,那時,我很討厭考單字,因為我都是零分,不論怎麼努力都背不起來。
雖然,有許多熱心的同學幫助過我,有人會細心地告訴我錯的題目是為何而錯,有人甚至會在外師的課上幫我翻譯(在此深深感謝幫助過我的同學們,謝謝你們讓我撐過好一段時間),但還是無法彌補我的程度與考試範圍之間的落差,我開始逃避這一切,在上課時間寫小說,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我的校園生活過得開心一點。
在進入小說的世界後,與世隔絕,一切都是我能掌控的,不用被幾個成績欄的數字束縛,不用因為不擅長的事情而否定自我,雖然是個惡性循環,寫出來的作品質量也不好,但,那至少是我當下能想到的最好辦法。
除了成績與考試外,令我困擾的事情還有一件,我很怕吵,不喜歡和太多人相處,但學校就是一個群體生活的地方,每天一定要接觸到人,去接受他們的情緒,那時我對自己還不太了解,也嘗試融入人群,但發現好像沒有辦法,於是,我向我爸媽提起了自學。我的哥哥也曾是個自學了四年的自學生,爸媽在我表達完觀點後,便同意讓我自學,於是從八年級開始,待在家中自己學習。
一開始自學,也像是打開一道新世界的大門,門後的世界是精采美麗的,不會被課表切割時間,不會有成堆的考試等著我,可以在平日和爸媽出去玩,能在家自由自在的生活,愛做什麼做什麼。
不過,最讓我高興的依然是能將大部分時間精力投入到小說創作,一天中,我花最多時間作的事是寫作,架構世界觀,寫出一個個完整的角色,將它們之間的情感糾葛寫成一本精彩的小說,我非常享受這樣的過程,有時一寫就是好幾個小時。
我寫小說的這條道路還滿特別的,是在我五年級的那年,爸爸出了作業,要我和哥哥一天打字十分鐘,哥哥去玩打字遊戲,我則是想到可以寫小說,一開始的創作毫無章法,就寫了一點點奇幻校園故事,講述一群人打妖怪的故事,也就隨便寫寫,打發時間,直到五年級升六年級的暑假,暑假作業之一是要完成一千字的小說,那時,班上同學隨口說了句:「老師,如果寫到一萬字會怎麼樣?」那時班上氣氛歡樂,老師也開玩笑似的隨口回了句:「寫到一萬字就不用寫其他暑假作業了。」我默默地將一萬字這個數字記在心裡,並且在接下來的兩個月中,將原本八百字的奇幻校園故事完成,一共一萬零八百字。
從此以後,我便愛上寫小說,我喜歡寫奇幻故事,更是偏好暗黑驚悚,目前進行中的十二本小說,有奇幻、校園、異世界、現實等主題。
漸漸的,小說從逃避現實的工具變成我與世界溝通的媒介,我每天花大把的時間在創作與發想,寫作能力也漸漸提升,從以前的一天只能寫三百字到現在能一天六千字,而爸爸也給了我一個機會,去出版一本小說,於是,我開始將注意力放在一部作品上,也就是如今已經出版的「傷痕」。
「傷痕」其實跟我一開始的寫作風格差的很多,畢竟我是寫奇幻世界起步的,也沒想過會拿一個「連續殺人魔」當主角。
書中,一名童年被霸凌的少女得了創傷壓力症候群,精神疾病令她無法好好生活,也影響到她的思考模式,她堅信,只要殺了霸凌過她的人,她就能獲得「救贖」,她開始逐一解決霸凌過她的六人,在過程中有悲傷、痛苦,也有過後悔,隨著得知她慘痛的經歷,她心中的感受只剩下恨,最終殺了霸凌過她的六人,也殺光了教會中一半的人,這樣的方式並沒有令女主角獲得救贖,故事的結尾也非常悲傷。雖然小說終究是假的,但我覺得女主角這樣的人是真的有可能存在的,她的心生病了,令她做出極端的事,但凡教會中多一個人關心她悲劇都不會發生,偏偏卻沒有,這本小說也是我想告訴大家,要友善的與人相處,不然可能會釀成大禍。
在這本書中,我用了一種奇特的方法詮釋,分成了三個階段,現在、夢境(過去)、獨白。現在的部分主要是在描寫殺人的過程以及主角心境的變化,夢境是過去發生的事情,主要描寫主角被霸凌的故事及過程,獨白則是死亡的人沒說出來的心聲。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寫出這樣的故事,我給的答案都是「抒發心情」,對我而言,創作與寫作是有意義的,就是說出心中想說、表達想發聲的事情,而「傷痕」有更深層的意義,它是給不可改變的過去一個機會,也給了我一個機會。「傷痕」畢竟是我的第一部作品,各方面都很稚嫩,也不可能是我最好的一部作品,但他卻是對我而言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令我放下了許多執念,令我的心理狀態變得更加健全。
故事永遠都是故事,但卻能帶來如此神奇的功效,我想,這就是寫作的魅力吧!在自學的過程中,我會一直不懈的去創作故事,從而去理解世界與人心,我想成為一個厲害的作家,用文字成為他人的光,用作品去讓他人得到所謂的救贖,我不能阻止世界上發生悲傷的事,但我想盡我所能,讓更多人能感受到世間的美好。
傷痕出版後,我感受到了很大的快樂,除了親朋好友的好評,還有賺到了錢的快樂,也要感謝贊助我出書、為我這本書奔波勞累的阿嬤,感謝鼓勵我創作此書的哥哥,還有理解我的父母,我也會更加努力學習的。
如今我的十二部作品中,有許多提到精神病的故事,精神病是我想去了解的領域,因為想要去看看所謂「與正常人不一樣」的人心中究竟在想些什麼,去深入了解這社會中很多人不理解的「常態」,從而去創作真實又殘酷的劇情。
於是,我便開始研究「變態心理學」及「精神病學」,找到了一個北大的變態心理學課程影片,教授講的很好,我便看著影片學習。
我是真的很喜歡變態心理學,雖然不擅長的生物學模型有聽沒有懂,但心理學模型我還是上的津津有味,在心裡學模型的四個學派中,我最喜歡精神病分析學,意識、前意識和無意識和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是我很認同的。
異常心理與精神病是我在寫作中很喜歡提的,因為在童年成長過程所遭遇的事情會影響一輩子,在上課時教授也時常提起童年經歷等相關事情,我也喜歡將童年描述的悲慘,去營造一個更加立體的角色,這也就是為何我的作品中時常會有過去的描寫。北大的變態心理學課程很難,其中還會接觸到生物學、腦神經科學及遺傳基因等,都是我不熟悉的領域,雖然上課進度緩慢且要花更多時間精力去釐清,但卻是我自己心中所喜歡的,在過程中是快樂的,所以我很喜歡學習變態心理學。
在八年級下學期時,我的媽媽接到了一個三年級國小老師的工作,於是,非常閒的自學生我本人便接下了家中伙食處理的重要任務,開啟了我的廚娘生活。
我對煮飯是很有興趣的,之前也煮過幾次,不過要包辦全家人的三餐還是一項挑戰,我開始研究菜單,研究家人的口味,來煮出全家人都能接受的食物,一開始當然不太順手,跟廚房不熟,也多次燙到自己,在一次炸肉時更是差點把手炸掉,至今手上還有一道淺淺的疤痕,不過我不斷嘗試,越來越好,甚至被哥哥的高中同學們大力稱讚,聽說他班上同學很喜歡吃我做的燉飯,帶去的便當常常被搶,讓我非常的開心,還有一陣子幫哥哥的朋友也準備一份便當,賺一些小錢。
在煮飯的過程中,我了解了一些道理,第一便是和人一起生活有相同的口味是很重要的,我們家的口味還算相近,也能互相配合,比如我、爸爸和哥哥都不喜歡紅蘿蔔,我們家的咖哩裡面就不會放紅蘿蔔,改成全家人都喜歡的地瓜,但有些時候無可奈何,主廚就要辛苦一點,比如我哥哥不吃辣,但我和爸媽很喜歡吃部隊鍋,這種時候就要另外幫哥哥準備一鍋不辣的鍋物,不過因為過於麻煩,現在學乖了,我和爸媽會在平日中午哥哥去上學時吃有辣的東西。
第二個道理便是預算控制的重要性,爸爸給了我一定的預算讓我學習控制,起初幾個月預算常常超支,導致月底要吃的很簡單,不過也是愈來愈好,漸漸的還能留下一些預算,對於食物的價錢概念也愈來愈強。
我認為,會煮飯算是一項滿好的技能,能自己控制吃什麼、什麼時候吃,健康又省錢,如果有時間,學習煮飯真的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我一直很喜歡音樂,從小就也學習鋼琴,雖然現在漸漸荒廢,但我對歌唱的興趣也愈來愈高,尤其喜歡中文說唱,喜歡強大的節奏感以及富含意義的歌詞。
會接觸到中文說唱是因為鄧紫棋和潘瑋柏合作的「死了都要愛」,我便愛上了說唱的感覺,但是真正讓我想要學習說唱,是因為VAVA改編的「Life's a struggle」,叛逆又強勁的歌詞,無畏又悲傷的聲線令我決定開始練說唱。
我在說唱上有點天分,節奏感與生俱來,在說唱的過程中,我能感受到強烈的快樂,我也嘗試寫過幾首歌,雖然不成熟,但作詞作曲編曲都是我完成的,其中我最喜歡作詞,寫的大多是饒舌,唯一寫過一首旋律較多的歌是送給閨密的生日禮物。
相對來說,我歌唱的能力並沒有那麼強,也沒有特別喜歡的歌,直到聽到歌手黃霄雲唱的「打開」,我突然想要飆高音,便去找我的發聲老師爸爸學習,也愈來愈喜歡唱歌。
自學不久後,爸爸買了一台混音器,我便常常使用它,去磨練我的歌聲在麥克風中的樣子。
經過了爸爸的教導,我的唱歌實力不斷提升,以前唱起來吃力的歌也變得輕鬆,我很喜歡唱歌與說唱,也曾經參加「聲林之王3」的網路海選,雖然並未成功,不過也累積了些經驗。
自學的過程中,大部分時間都在與自己相處,於是,我慢慢去了解自己,漸漸的,我接觸到了「高敏感族群」這樣東西。
「高敏感族群」這樣的人大概就是會深度處裡事情,常常被過度刺激,同理心高且情緒反應強烈,是十分敏感的一類人。高敏感通常來自遺傳,我去做了測試,指數很高,其實不用到太驚訝或感到稀奇,畢竟世界上有20%的人是高敏感族群。
得出這個結果,便回顧了一下我的人生,好像真的是這樣的,我在人群中待不了太久,容易覺得吵雜,很在意別人的微表情與情緒,小時候也很多人說我內向,更嚴重的例子是,只要有人在我旁邊罵人,我都會感到害怕,不管他罵的是誰、因為什麼事情而罵。
印象深刻的是在國小的時候,有一位老師因為我們班的男同學太過不乖而氣哭,明明跟我毫無關係,我卻去跟老師道歉,還哭了,因為我能感受到老師的無奈和悲傷,我也是打從心裡覺得對不起老師,即便那堂課我完全沒有吵鬧。
不過,在了解自己是高敏感族群後,我的生活反而輕鬆了不少,因為知道我不是故意不融入人群,不是故意不去與人相處,只是先天的容易疲憊,自學待在家不去接觸人群也令我感到輕鬆,不禁再度感嘆自學這個決定的美好。
現在我接觸人的機會很少,除了去教會和買菜以外幾乎不與人接觸,朋友也是非常的少,但我活得很開心,因為這樣的狀態對我而言是最好的狀態。
高敏感對於我的寫作有很大幫助,因為對於情緒感受敏感,我能去創作飽滿的人物與劇情,這也是有人說「高敏感是種天賦」的原因吧!
說到底,自學最大的好處仍是「能學自己想學的東西」,畢竟人都有擅長與不擅長的東西,我認為沒必要對著教科書照單全收,去學習自己喜歡且有天分的東西對學習的效率與品質有也很大的影響,如果不自學,我根本不可能在十四歲完成一本小說,也不可能去研究什麼變態心理學,但既然我自學了,我就要對我所選擇的事物全力以赴,做到最好,這樣,才無愧於我的十四歲,無愧於我的國二。
如今已經邁入了自學的第二年,我也要抓緊時間去學習,好好運用我的天賦與努力,去寫作、創作,並且過的快樂、充實。
不知不覺間,本是三千字的心得也寫到了五千字,或許我真的很喜歡文字吧?就像是喜歡我的人生一樣。
小說「傷痕」博客來連結:https://pse.is/3ju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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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中小劇場 第70場 酷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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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如果不和某人絕交,我就要被邊緣了。」
「和誰絕交?」
「羅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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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如果搞不定,小夏肯定會有個難熬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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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夏今年高二,念的是私立貴族學校,高一時曾因外公過世的創傷來找過我。雙親都是金融菁英,但幸虧沒什麼傲嬌體質,她每天搭捷運上課,皮夾沒有副卡,行頭沒有名牌,暑假要到爸爸公司打工賺零用錢,有空就到熱音社練吉他。最喜歡的樂團是五月天和告五人,最親近的朋友是沙龍三人組(這三人每幾個月就要去沙龍換一次髮色),他們的父親都在同一間銀行,只要看過這幾人的IG,就會明白小夏是最討喜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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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高中生活風平浪靜,一直到下學期,羅莎轉來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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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莎是個混血兒,棕膚,自然捲,身型壯碩,生父是黑人,但她從來沒見過那個人。小夏幾年前就認識羅莎,因為羅莎老媽是保經公司紅牌,小夏家的保單全由她一手打理。羅莎生性靦腆,膚色與身世拉開了她和外界的距離,但沒拉開她和小夏的距離。兩人都喜歡搖滾,而羅莎是個稱職的鼓手,節奏感大概是生父唯一留給她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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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夏很喜歡羅莎,但班上有人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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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莎轉學的目的很單純,因為她老媽加入了這一區的獅子會,而小夏這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家長在同一個分會,某種程度上,羅莎的存在是為了鎖緊老媽的人脈,可惜三人組不這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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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們而言,羅莎的造型已經很不沙龍了,但血統問題更大。他們認定羅莎老媽只是個金融圈的半吊子,商專畢業,靠的是一張嘴而不是腦袋的料,念碩班也只是為了交換名片,這種跑錯棚的咖,跟他們的上流老爸根本不應該共用同一個化妝間。更糟的是,她還硬把女兒送進來蹭熱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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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們決定除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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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他們怎麼排擠一個人嗎?」
我搖搖頭,想知道有沒有更上流的做法。
「每當羅莎經過的時候,他們會用手勢慫恿大家靜下來,真的是一片寂靜。那種安靜,會讓人覺得自己好像做錯了什麼,次數一多,你還真的會相信自己做錯事,他們居然用沉默來懲罰一個人,很變態吧。」
她不知道的是,上一場坐我對面的夫妻,每天都用同樣的方式懲罰彼此。
「一開始只有一小撮人弄她,沒多久就變一群人,傳染力比病毒還強,而且只要跟她互動的都會被連累,幾天之後,她周圍就被淨空了。沒有誰被打,沒有誰的桌子被寫字,沒有誰的書包被丟進垃圾桶,但她在班上就這樣被消失了。我真的傻爆眼,這些妹子居然會做到這種地步,他們之前人還不錯啊。」
「所以你擔心被連累嗎?」
「不太擔心,因為我爸的職位最高,他們把我當姊。即便我一直跟羅莎混在一起,大家也不敢得罪我,而是把我當成那種站在犯人身邊的辯護律師。我想大家並不是怕被排擠,才去孤立羅莎,而是他們覺得,這樣做似乎比較安全。」
「從眾行為。」
「對!沒錯,我還查了一下,英文是conformity。然後我發現,自己這一個多月也開始疏遠羅莎了。見面總是尬聊,放學找藉口先開溜,就算她傳訊息找我練團,我也只是已讀。我好像不想再幫她辯護了,然後覺得自己非常糟糕。」
「沒什麼好糟糕的。」
「為什麼?」
「因為你沒其他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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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在什麼情況下,人比較容易從眾嗎?」
「交朋友嗎?」
「差不多,答案是『失去方向感』的時候,畢竟交朋友也很容易失去方向感。」
小夏點點頭。
「想像一下,如果百貨公司發生火警,眼前有兩個逃生出口,左邊有一群人衝進去,右邊只有兩三個人跑進去,而你有三秒的時間判斷,你會選哪邊?」
「左邊。」
「沒錯,換做是我,大概也會做類似的決定。因為當我們失去判斷標準的時候,多數人的決定,看起來就是比較值得信賴,人一多,就會讓我們有種出錯機率低的感覺。
「但事實上,這是一種錯覺,因為我們根本來不及確認左邊是否有消防員引導,抑或右邊那些人才是具有逃生知識的人。從眾的同時,我們也在賭,只是大家一起賭,會讓我們比較安心,但這跟是否做出正確的選擇,不一定有實際上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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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意思是,如果我跟大家一樣繼續疏遠羅莎,就是錯的選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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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搖搖頭,「你跟上面那個例子最大的不同,就是你有足夠的判斷時間。火災很緊急,選錯邊也是命,但你的人生還很長,還有充足的時間去權衡方向。我的意思是,如果是因為從眾,才決定和一個人斷絕往來,不一定是錯的選擇,但肯定是不酷的選擇。」
「但我本來就不酷啊,你比我酷多了。」
好,這次決定不收錢了。
「你之所以有這種感覺,是因為我比你虛長了幾歲,」應該是虛長了二十幾歲,但當下講數字很破壞美感。
「因此,我比你提前認識了這世界很多年,它的形狀和規則,我都比你略懂一些,但這不代表我比較酷,充其量是我占了時間優勢而已。」
「那你覺得怎樣的人才算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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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知道自己要什麼的人。確定方向之後,堅持往下走,即便和風向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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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聖人吧,那如果走錯路怎麼辦?」
「起碼不後悔,因為是自己的判斷,有自己的意志,沒有任何藉口。人真的常常在後悔,但我在會談室裡最常聽到的後悔,不是因為做錯了什麼,而是沒能拿到自己真正想要的。『唉,要是當初堅持一下就好了』,我經常在收集這種懺悔。」
「難道酷的人就不會從眾嗎?」
「會啊,但我認為那是他的判斷跟大家一致。從眾的動機,比較像是『沒有自己的判斷』,或者『放棄自己的判斷』,因此選擇和眾人一致的行為,來讓自己安心。」
「但有沒有可能,人是迫於無奈,才放棄了自己的判斷。」
「當然有。高中的人際關係,不會是你最後一次無奈。不久後你還是會碰到類似的關卡,上大學、進入職場、轉換職場,只要面對的是人,就會有選邊站的橋段。」
我停了一下,繼續說。
「人為了不想被孤立,不想被邊緣,只能做好兩件事:『努力加入派系』,或是『培養實力,等派系主動找上門』。能不被這兩件事干擾,又活得自在的人,我會認為他超酷。可惜,人的顧忌是隨年齡增加的,一旦有顧忌,就不會有什麼酷的選擇,能活下去就好,大人就是這麼不酷。」
「嗯,但我還是不知道該選哪邊啊?我這個周末就同時卡到樂團團練跟姊妹飯局,真的是天註定耶。我覺得這次不能再逃避了,但如果選錯邊我一定會超後悔。」
「左右邊的逃生出口。」
小夏點點頭。
「通常在這個時候,我會提供一個做法,雖然是大叔專用,但你也可以試試。」
「你不算大叔啦。」
「真的嗎?」我決定連下次也不收錢了。
「你長得比我爸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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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法很簡單,只需要一點想像力。」我一邊說,一邊拿出白紙。
「你把兩組人馬,放在左右兩邊,然後刪掉其中一個。接著想像十年之後,刪掉哪一邊會讓你比較後悔。」
我畫了兩個圈,左圈畫上三人組,右圈畫上羅莎。
「好,先刪掉三人組,刪掉飯局,然後去團練。閉上眼想一下,接下來會怎樣?」
「不用閉眼也想得到,破局!IG直接被秒退,群組發言被無視,就算參加聚會,也只是等著被他們敷衍,什麼連結都會消失,唯一會增加的,大概就是來找你的時間。」
「別考慮了,請刪掉他們。」
小夏猛然睜開眼,接著我明白了一件事,原來單靠眼神也是能飆髒話的。
「唉,貴圈也真狠,好吧,樂團那邊呢?」
「我應該會把重心放回樂團上了。反正期末成發的歌單才剛定案,我會把之前缺席的團練補回來,而羅莎會當做什麼事都沒發生,她就是這樣的人。我們之前就約好要考北部的大學,然後跟五月天一樣,從高中一路玩下去。欸,等等!」
小夏一邊閉眼,一邊把食指指向我。
「我知道你只欣賞五月天的前三張專輯,但我是年輕人,我就是喜歡他們怎樣!還有拜託你不要趁我閉眼時偷學阿信的扁嘴,你已經四十歲了。」
太恐怖了這孩子。
「那三人組怎麼辦,會後悔嗎?」
「還是會啊,畢竟他們之前對我不錯,但他們平時就不喜歡聽團,也從來沒看過我表演,他們只覺得吵。我通常都陪他們聊穿搭和彩妝,就算沒絕交,畢業後可能也不會再聯繫,反正他們都要去加拿大,十年之後,肯定都嫁給高富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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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接下來換邊囉。如果把羅莎刪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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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夏沉思了一段時間,沒有回應,於是我繼續說,
「其實呢,我覺得刪掉她比較合理。反正她很體貼,就算被疏遠,她也會明白你的決定,說不定她根本撐不到高三就轉學了。到時候你就能喘口氣,不用當辯護律師,還能留下所有的連結。升上大學之後,找到更酷的傢伙一起組團,你就會忘掉高中生活。至於羅莎,IG偶爾點個讚,知道對方還活著就好。畢業後找一份好工作,等到過幾年同學會的時候,大家會集體失憶,自動跳過有羅莎的那段情節,笑笑地聊著當時喜歡的男生....
我一邊講,一邊看著小夏的眼淚慢慢滑下來,而人生的答案通常會在這時候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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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臨走之前,她很認真地看著我,
「怎麼辦,有一天我也會跟你一樣老。」
「請不用強調,謝謝。」
「那我要怎麼提醒自己,才能做出不後悔的決定。」
「你問錯人了,我每天在後悔自己的決定。」
「正經一點啦。」
「你知道【逃跑計劃】這個樂團嗎?」
「當然,《夜空中最亮的星》,我們還唱過。」
「我一直用他們的某句歌詞來提醒自己。」
「哪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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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完成了童年理想,童年又成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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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夏露出困惑的神情。
「長大後你會發現,當你很努力得到某些東西時,也會失去某些東西。但我們通常不會因為得到什麼而高興,卻常為了失去什麼而難過,因為那些得到的,往往是用失去的東西換來的,而失去的都比較珍貴。」
「我失去過很多東西,所以才更要提醒自己,有些事情,我真的可以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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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小夏最後會走向哪一邊,或許推開門之後,她還是會經歷一個漫長的暑假,還是會選擇放棄羅莎,但這不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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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談室的作用,不是幫她挽回一段友誼,而是幫她確認自己到底要什麼。把籌碼擺上桌,把在意的事排出先後,然後由她做出定奪。答案本身沒有對錯,哪怕最終的選擇還是會令人難過,但起碼不是被風向帶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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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從是條捷徑,而且不傷腦力,但走得再快,終究還是在別人的地圖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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