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題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35: 所以可以理解亞塞拜然跟亞美尼亞為{兩國因為領土糾紛而開戰嗎} 同理 台灣建國獨立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會有爭議領土 到時還免不了一戰吧
A135:
應該不難理解是亞美利亞國侵犯到 亞塞拜然的領土主權吧?👉🏻 納卡地區 https://wp.me/pd1HGm-bH
👉🏻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9767780271777/
國際法上的「#主權」這個詞在「#國家主權」跟「#領土主權」的意涵不盡相同。
在「國家主權」的場合,主要指的是排除他國干涉、對自有土地、人民、內部事務進行管理的權力,而國民主權是指在國家主權內的人民具有的人民權力,透過國民由下而上建立出來國家主權的權利。
在「領土主權」的場合,則更著重於對相關地區是否具有合法的「權利名義」,從而可以將該地區認定為領土,從而實施「排他的管理權力」。
所以我們會問「某國是否『擁有』某地的『領土主權』」,然後會說「某國是否能『行使』排除他國干涉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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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卡地區這塊領土並不是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國際間就是承認這塊屬於亞塞拜然的。
但納卡地區上的人民大部分是亞美利亞人。
好,如果這種以人為主抗爭就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效力行得通的話,美國領土上的唐人街可以透過聯合中國國家來抗爭主張唐人街領土屬於中國的嗎?
不行。
因為國際法上對國界劃分與領土主權是非常嚴格的看重與遵守。
台澎自決建國以後,台澎領土主權就變成由領土上人民透過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建國後的國家來主張領土。
法律地位區分為「日籍台澎人及其後代」與「中華民國難民及後代含金馬人」,就是為了告訴大家這個法律意義不同,牽扯到的是「是否有資格行使住民自決的權利來去殖民化」。
領土主權擁有者 必須是國際法上主權國家,具有國家法人格的政治實體,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對國家內部的土地行使的權利,就是所有權的概念,再從這個領土主權上行使國家主權。
台澎建國後領土劃分當然是只限於台澎,而原本就是中國領土的地方當然與新國家無關。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必須把台澎法理地位與金馬法理地位分開,因為若建立的國家,領土主權主張還是原本中華民國政權主張的那些,那無疑會讓新國家變成侵略中國領土金馬東沙。
不是台澎人的我們不會要。
你要先清楚領土主權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至今一直打不過來的真正原因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國家,不是中國內戰的戰場;台澎建國領土範圍就是台澎領土,不包括中國領土金馬東沙,因此沒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領土爭議。
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可以與各國組軍事同盟、簽訂共同防禦條約,組反共陣線,使台海安全層次提高~~
———(補充聖峰在社群講解的內容)———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害怕戰爭,但台澎人被戰爭威脅多久了?有多少人聽到獨立、建國就聯想到戰爭、流血,然後就寧願維持現狀?有多少人會以「如果不會打仗」做為行動前提的?
正因為大多數人都是害怕會造成流血、受傷、死亡的戰爭,所以才要從法理角度切入,去除「建國一定會戰爭」的非理性聯想及由此衍生的非理性恐懼。
法理建國的論述就是要在無戰爭狀態下完成建國,怎麼可能會把「終需一戰」出發的東西放進去?
基本上我們所推動的自決建國在走到「台澎住民真的要行使自決權」那一刻的時候,台澎會處於一個覬覦者再怎麼想動也不敢動的狀態。
大家可能覺得這件事情很難想像,但這個狀態其實在中華民國政權承認「自己沒有台澎主權、自己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後,就可以馬上出現。當然不是說中華民國政權一講出這兩句話的時候,就會如同使出魔法般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一動也不動。
重點在於,中華民國政權在「什麼時候」講出這句話。
這裡講一個情境給大家想像。
我們都知道美國會跟他的盟友舉行聯合軍事演習。也就是兩年一度的環太平洋軍演(RIMPAC)而這些盟友,若仔細看名單,會發現有許多都是二戰參戰者,舊金山和約簽約國。
那麼,假設在某一次的環太平洋軍演進行到尾聲,在美國、英國、法國、澳洲、紐西蘭、菲律賓等《舊金山和約》簽約國在台灣附近進行時,ROC政權宣布「自己沒有台澎主權、自己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然後這些國家的艦隊就分別駛往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外停駐,並有部分軍艦在金馬東沙附近停駐,接著發表公開聲明:「台澎地位未定,ROC政權係自1945年開始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至今」。
然後ROC政權便以盟軍佔領執行者身分,在台澎舉行自決公投。在台澎住民自決公投通過建國、並依據決議組成臨時政府後,便立即與這些國家簽署共同防禦條約,然後以國家代表政府身分邀請各國進駐港口。《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簽約國並在公投通過決議後,立刻發布公開聲明,宣布基於《舊金山和約》造就的台灣地位未定狀態,以及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人權兩公約中對自決權的肯認,相關國家承認以台澎住民行使自決權之結果作為台澎戰後最終處置,並承認台澎已建立主權國家,最後並聲明,希望ROC政權與PRC政權以和平方式處理金馬等中國領土之爭議。
緊接著,ROC在台澎完成建國程序後,宣布「盟軍佔領代管」正式結束將中央政府所在地遷往金門,然後於金馬舉辦自決公投。
好的,請問在這個情境中,PRC政權敢不敢動手?
覺得這個情境設想得太過完美不可能嗎?
那麼,假設今天中華民國政權的執政者是瞭解台澎法理地位且有心推動建國的陣營,早已透過非官方單位乃至於密使,與相關國家進行溝通、取得共識,做好一切安排,甚至連共同防禦條約的內容都已經擬好了呢?
所以,各位,這樣可以理解法理建國派所說的,依據史實、台澎國際法法理地位、自決建國程序來完成「和平建國」是怎麼一回事嗎?
可以理解為什麼從法理切入,會是以排除戰爭發生為前提嗎?
可以理解為什麼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在 2015 年提出的建國三步驟裡面,如此強調掌控中華民國政權嗎?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
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台灣也要能站在其他國家的角度去思考,台灣人千萬不要覺得這個世界會以台灣為中心,或覺得這個世界虧待台灣、對台灣不公平。相較於其他許多發生在這個世界上,根本難以解釋為何會變成這樣的困境的地區,台灣所面臨的困境,其實脈絡很清楚,要解決也沒有想像中困難。
真正困難的,是把脈絡看清楚。
#延伸閱讀具體建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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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主權的未來請交給台澎人民決定》漫畫:
http://www.rotpnetwork.tw/TPSovDBYTP.php?LAN=TW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特地到內政委員會質詢徐國勇部長(內政部是消防署的主管機關),想知道部長對於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的護理師被起訴之事的看法,#結果律師出身的部長也對檢察官的偵查結果感到憤怒,對我們的護理之吼感到心有戚戚焉! 去年8月,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有民眾違反規定私自攜帶「超長波床墊」,結果電器異常短路,引起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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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EP15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時間:5/15(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台澎在國際組織的參與(WHO、UN等)
2. 台澎人在海外的身分問題(國籍、出身等)。
文章備份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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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澎在國際組織的參與(WHO、UN等)
先說我以前的想法,應該與大多數台灣人一樣,以為聯合國是類似世界政府的存在,對WHO的想法是不清楚與聯合國的關係(暈)
了解法理建國論述後,開始知道一些國際法法理知識,才知道原來聯合國有許多附屬組織,雖然是獨立運作,有不同的國際組織法人格,但是有從屬關係,就好比一大公司投資的子公司一樣,這個子公司是獨立成立的另一間公司,與母公司有不同的公司法人格,而不是像分公司這樣。
所以這也難怪聯合國附屬組織這麼多,都會依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來處理「中國代表權之爭」。但這個處置的是中國席次的問題,真的與台灣無關啦~
回到正題。
ROC政權以中華台北的觀察員身分參與WHA,從2017年開始WHA就沒有邀請ROC政權參與WHA。
ROC政權自稱台灣,而台灣人大部分也把ROC當成自己的國家,所以台灣人都會很生氣因為中國(中共)打壓,罵WHO是CHO。
確實中國PRC政權在很多國際組織有參與,也會政治表態反對台灣參與國際組織;而ROC政權也會說中共很壞打壓台灣,台灣人在這個狀況之下,就會跟ROC政權同仇敵愾。ROC政權也會呼籲台灣人參與行動,要國際社會支持台灣加入國際組織。
之前我們在直播中多次說明ROC政權是中國政權這個本質,而台澎不能加入國際組織真正原因是「台澎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目前被ROC政權治理中」。很多人會說阿可是聯合國已經在《聯合國2758號決議》承認中國由PRC政權代表啊!那就來仔細看看這份決議說了什麼吧!
《聯2758號決議》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在聯合國中的合法代表。《聯合國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在聯合國內由誰來代表中國席次的問題,也就是中國代表權之爭,就是兩個政權 : PRC政權跟ROC政權的事情。
後面有說到把蔣介石代表趕出去聯合國,將蔣介石代表在聯合國以及聯合國附屬組織非法佔據的位置驅逐,意思是與聯合國有關的國際組織蔣介石代表都不能代表中國主權國家了,這邊用詞不使用中華民國的原因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已經喪失中國代表,因此在聯合國中中華民國不是中國合法政府代表,因此就直接稱呼蔣介石代表,這種不是中國國家政府的完整名稱。
這個歷史脈絡我們也說明過了,與台灣無關。
那為什麼會扯到台灣?
最初ROC政權以中國代表加入聯合國,從沒有以台灣代表身份名義參與過聯合國喔!從1945年到1971年在聯合國說了26年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後來PRC政權作為聯合國中的中國席次代表,就只是延續ROC政權先前的主張。
《聯2758號決議》之前有比喻過機器(主權國家)與操控機器的人(合法政府代表) 進到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club。
大家可以去看看這篇文章(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812378767317/)或者下面這個影片🙌🏻[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聯合國中的會員國有許多都有簽署《舊金山和約》,有些國家有表態,有些則沒有,但無論如何《舊金山和約》這個和平條約是二戰後很具代表性的國際法效力文件。二戰後東亞及西太平洋的國際局勢,還有許多新成立的國家都是以《舊金山和約》所建構的國際法狀態的基礎之上發展出來的。
中國PRC政權說《舊金山和約》是廢紙又怎樣?有種就公開宣布現在日本還跟所有 《舊金山和約》 及其子約簽約國處於戰爭狀態、韓國是日本的一部份、南庫頁島、千島群島都是日本領土、日本還被二戰盟軍軍事占領、原本日本委任統治地轉成聯合國託管制度下被美國協助託管的太平洋諸島國全部都喪失國家地位、重回日本委任統治狀態等等,有種就全部不承認呀!真的不要吃自助餐,也不要跟著中國PRC政權一起吃自助餐好嗎?中國PRC政權根本不敢全部不承認回歸到二戰狀態。若 中國PRC政權敢這樣說 《舊金山和約》 無效,就必須否認該和約所產生的一切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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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立場可查看 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的整理。
《聯2758號決議》中投贊成票的美國,有聲明 “Well, I don’t want to speculate [about the P.R.C. government asking us to remove our troops from Taiwan]. We have made our position clear. Our policy is unaffected by this vote.” 意思是美國在 《聯2758號決議》案投贊成票不影響她對台澎主權的立場。
而關於英國在聯合國的投票內容是否會影響其對台澎主權地位的立場,英國政府 表示:
台灣島的主權尚未決定。因此,就我們的觀點,「誰應該在聯合國代表福爾摩莎」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尚未決定。我對這份實質決議稿所投的贊成票並不會改變吾國政府對這一點的立場。
“Sovereignty over the island of Formosa is undetermined. It therefore follows, in our view, that the question of who should represent Formosa in the United Nations is also undetermined. The vote which I shall cast in favour of the substantive draft resolution does not prejudice the position of my Government on this point.”-21 U.N. GAOR, U.N. Doc. A/PV.1481, at 9 (1966). 意思是英國認為台澎主權未定,且英國在聯合國投票的內容並不影響其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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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加入聯合國嗎?
聯合國剛開始成立,有讓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加入,當時他們並未是主權國家,只是高度自治的自治領,還不是法理獨立的主權國家。但他們在外交上有自主權限,因此,這些自治領在聯合國初期就加入了。
聯合國後期,上述說的自治領都完成去殖民化完成法理獨立程序,就變成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演變至今聯合國這個國際組織就是只允許是主權國家才能加入。
我們也有多次說明政權是國家基本屬性,政府是指對承認你是該國代表政府的國家而言你才是政府。他國可以自由選擇承認哪一個政權是該國政府喔!隨時可以替換。
可回顧這篇回應百靈果。(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4658762116012/)
ROC政權的中國政權本質不會改變,它並不是主權國家,它是可以被「承認為該國代表政府」的政權而已。
台澎在國際法上欠缺國家法人格,並不是主權國家。台澎領土上並沒有真正可以代表台澎的政治實體存在。
ROC政權是1945.9.2受盟軍指令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占領代管台澎,僅具有管理權(治權)沒有台澎領土主權。
國際間都清楚這些歷史脈絡。清楚知道台澎領土主權未定的事實跟ROC政權的本質就是中國政權。至今國際上仍舊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
因此,在國際組織上,若PRC政權作為中國代表先進入了,那同個屬性的ROC中國政權,當然就會被阻擋。
而台澎進不去真正原因就是台澎還未建國,目前被ROC政權代管中。
大家仔細想想:
ROC政權宣稱的台灣光復並不存在。
ROC政權在台澎是依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這個根據,而台澎戰後處置在《舊金山和約》1952.4.28生效,只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並沒有決定要把台澎領土給誰。
因此代管狀態會持續至今,它仍舊必須治理維持台澎當地的穩定,直到最終處置決定。
ROC政權若老實承認「盟佔代管」的身份,並承認台澎領土主權未定,根本不是中國的領土(無論是ROC政權或者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那台澎就可以擺脫中國一中兩政權框架,來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結論就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意思就是「台澎人什麼時候要決定未來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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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附屬組織 (圖片出自上面YouTube連結)
ROC政權都是作為中國代表政府加入的。台灣根本不是主權國家,所以沒加入這些國際組織。
台灣加入WTO是以政治實體加入的喔!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英語: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為中華民國於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會籍完整名稱,簡稱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英語:TPKM)。此名稱來自中華民國政權所實際管理的主要土地,即領土主權未定的臺灣、澎湖,及中國領土金門及馬祖。
目前還有以捕魚實體 (Fishing Entity) 的身分加入國際漁業組織(有很多個)。
所以台灣真正需要的就是盡快完成終止代管自決建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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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澎人在海外的身分問題(國籍、出身等)
先重申我的立場,我們針對的是ROC政權本質的問題。
台灣人在國際上「國籍正名」其實根本無法改變台澎欠缺國家法人格的事實,甚至台灣人欠缺建國意志,並沒有意識到ROC政權不是台灣人的台灣,這才是很嚴重的事情。
但我是肯定台灣人認同台灣,但我希望方向要正確,否則方向錯誤用力走仍舊無法真正解決台灣在國際上的問題。
上集有講自決建國具體目標,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
現在台灣人若沒辦法分清楚ROC政權不等於台灣,在國外的發聲就會讓國際社會很困惑,因為國際社會很清楚知道ROC政權是中國政權,也很清楚ROC政權主張台灣是(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國家的。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並不是一群人或者政權可以主張的。)
雖然土地的領土主權歸屬跟土地上住民的國籍是兩個獨立的議題,但兩者在法律上通常會有一定的關連性。若認定台澎領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國家(中國),會增加解釋台澎人國籍的難度。
所以在挪威的台灣人,應該要說明清楚台澎法理地位(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可以把ROC政權當成台灣的國家,這樣真的很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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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島將台人列「無國籍」(圖出自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892053)
這位留學生到冰島,在冰島政府眼中出生地台灣沒問題,但是國籍必須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ROC政權並不是主權國家,所以冰島政府會判斷ROC政權是中國政權,才會判斷是中國,後來這台灣留學生就抗議,最終冰島政府給予選擇,後來這位留學生選擇無國籍。
我們法理建國派出來探討台澎法理地位,就是希望台灣人了解清楚必須切割ROC與台灣,不然在國際上的發聲不會有改變反而會有反效果。
大家要想清楚,在挪威法院的判決,挪威有參與《舊金山和約》應該立場要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那挪威法官這樣判很可能是針對提告方提出來的訴訟來做出判決,訴狀中提到的訴之聲明法院才會判斷,法院不會多做其他解釋。最終就是敗訴。結果看起來就像是挪威法院認證「臺灣是中國的」,這其實是很傻眼的事情。
現在這些在挪威國籍正名的台灣人要再送去歐洲人權法院提出訴訟,希望大家想清楚,單靠高呼人權無法處理國籍問題、無法處理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也無法改變台澎欠缺國家法人格的事實。
要先建國!!!!
要先建國!!!!
要先建國!!!!
我有寫一篇給挪威台灣人國籍正名文章,大家可以去看看。
傳送門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8656871716201/
希望大家了解台澎法理地位以後,能夠一同努力將法理建國論述宣傳出去,告訴身邊支持「國籍正名」的人,真正的方法是台澎住民自決建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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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問
Q1:當初中華民國為何會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剛開始也是被排擠,只承認中華民國。
只是非洲有很多小國也都是會員國,中共開始資助非洲小國,讓非洲小國在wha,who為中共發聲,慢慢的美國覺得,蔣政府的確已經沒有實權了,所以才同意中共加入取代台灣。
A1:
這其實只是一個層面。
英國在1950年就承認PRC政權為中國代表,這個承認也不是因為「把你當做朋友」。
那非洲小國支持PRC政權當然也是跟資助有關,但我們必須知道歷史脈絡,這些非洲小國都是二戰後去殖民化獨立的國家,原本是殖民地的國家對原本殖民母國是很有意見的,而POC政權的好朋友有許多歐洲國家,正是非洲小國殖民母國,所以這些歷史脈絡會讓非洲小國去殖民化建國後不會與「殖民母國同路人」友好,所以會選擇親近PRC政權這個他們認為是新興國家。
(不過我們都知道中國國家法人格沒有中斷,PRC政權是建立政權不是建國 https://m.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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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25:簡單說 香港主權是被共產黨威脅交出的
所以再次證明還是要有足以對抗共產黨的軍事力量才有機會成為正常主權國家
A125:
其實並不是你說的這麼一回事。
重點在於聯合國大會 2908 號決議:
https://reurl.cc/qmb0An
在聯合國大會 2908 號決議之後,香港基本上就是被認定為英國必須歸還給中國的中國領土,所以即使中國不威脅,英國一樣必須還。
中共的威脅是讓「中國擁有領土主權、英國行使管理權」這條路線無法實現。
另外,香港是香港,台澎是台澎。
香港的範圍(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中,確實本來就有中國領土存在(新界)。即使香港島、九龍半島不移轉,新界也是得移轉的。
而香港與中國本土接壤,台澎與中國相隔上百公里的海洋,面對的狀況截然不同。
最終結果就是香港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依據《中英聯合聲明》領土主權移轉完成。
其實從國際法切入還有別的做法,但問題也出在香港人自己。
香港人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從法理面針對去殖民化委員會當初提出的報告內容進行爭執,指出這份報告中的錯誤之處,然後讓聯合國大會做成決議將香港放回非自治領域名單。這樣就會有一線生機。
但問題在於,大多數香港人並不熱衷於香港獨立一事,雨傘運動跟反送中也不是主張分離獨立的訴求,香港人要的只是「落實五十年不變」而已。只是要求一國兩制確實執行。然後就跟大多數台灣人一樣,認為國際法沒有用,覺得國際間只比拳頭大(但又認為中國的拳頭比美國大),自己親手把大好的工具丟在一邊,很可惜。
Q&A37武力才是保障統治權的手段?https://reurl.cc/R6zrlr
成為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並沒有「足以對抗誰的軍事力量」這個條件跟資格。
換句話說,有軍隊也不等於主權國家。軍隊實力比台澎小的主權國家也是有的。
建國是人權的議題,並不是因為別人壞我們才來推建國,也不是要拳頭變很大才可以建國。
#延伸閱讀: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1260054455883/
最後有網友提問《中英聯合聲明》大家可以去看看。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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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格子文章 https://vocus.cc/user/@redlover7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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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台澎主權的未來請交給台澎人民決定》漫畫:
http://www.rotpnetwork.tw/TPSovDBYTP.php?LAN=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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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特地到內政委員會質詢徐國勇部長(內政部是消防署的主管機關),想知道部長對於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的護理師被起訴之事的看法,#結果律師出身的部長也對檢察官的偵查結果感到憤怒,對我們的護理之吼感到心有戚戚焉!
去年8月,台北醫院護理之家有民眾違反規定私自攜帶「超長波床墊」,結果電器異常短路,引起大火,造成15人死亡。檢察官在今年4月22日認定,私自攜帶電器者、床墊製造廠商、管理層級的院長,以及當天值班的護理師和照服員,#通通無罪‼僅有被任命擔任「防火管理者」的護理長和「火源責任者」的護理師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和業務過失致傷罪起訴。
💥大家心裡不覺得毛毛的嗎? 為什麼只有基層護理師遭到起訴?護理師又為什麼要承擔防火管理的刑事責任?
很明顯的,衛福部照護司根據消防法第13條還有施行細則第14條所編寫的「一般護理之家防火安全管理指引2.0」,以及護理之家根據該管理指引所編寫的「消防防護計畫書」都有問題🧐🧐
照護司要求護理之家設專人管理機構內部的電氣安全,並禁止家屬攜帶高耗能的電器到機構內使用,但是像吹風機、電熱水壺、電磁爐、快煮鍋等高耗能的民生電器,護理師真的有管理權限可以強制檢查並沒收嗎?那些物品都屬於私人財產耶!如果哪天屬於非高耗能電器、#無法禁止攜帶的手機爆炸了,難道也算在護理師的頭上嗎❓又要無辜的護理師去包坐牢❓
💥💥我已請內政部偕同衛福部,#共同研議修訂消防法第13條及施行細則第14條,並參考國外的做法,#檢討護理人員擔任消防防護計畫中防火管理人的權責合理性,並於兩週內提出報告。(在此謝謝Leven in Nederland 台灣護理師的荷蘭生活記實提供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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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林佳龍今日於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強調,墾丁悠活渡假村的問題,存在時間橫跨數年,經歷多位內政部長的任期。他要求內政部應盡速釐清爭議,若有不合法的部分,則應祭出罰則,特別是若有公務人員也涉入其中,更不能縱容。
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則表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雖然在民國73年就設立,但卻一直要等到91年才取得轄區內的建築物管理權,也因此,在悠活渡假村申請設立時,最初是由屏東縣政府審查核發執照的。但問題是,當時悠活渡假村是以"集合住宅"的名義來申請建照,但最後卻變成"旅館",這裡就有些爭議。隨後在95年內政部卻又讓渡假村其中的兩塊區域就地合法,另外的三塊區域重新進行環評,也才會引起現在看到的問題。
林委員則追問指出,根據媒體報導,前後一共有4位墾管處的官員取得渡假村的永久會員證,這部分內政部要如何處理? 此外,最後若認定渡假村不合法,內政部打算如何來處理? 對此,李部長則回應說,官員是否有涉入,現在內部還在調查,最慢明天會有結論。至於要如何處理,這部份則要由環保署來認定是否屬於違建,還是在修改後可以通過環評,而若環保署最後認定違建,那內政部就會針對違法部分來進行斷水斷電,甚至就地拆除。
此外,林委員也指出,內政部與教育部有合作進行「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但出席率似乎不是很好,而就預算來看,資源的投入也不足。針對此計畫,李部長則表示,就他了解出席率似乎有受到城鄉差距的影響,因為都會區情形好一點,不過他也承諾未來將親自督軍此業務,有缺失的部分會再進行加強。
最後,林委員表示,根據國安單位訊息,先前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後,來台陸配申請台灣身份證的案件量較過去明顯高出許多。當然這不是要懷疑陸配對台灣的忠誠度,但不能排除的是,對岸有可能在背後進行施壓或指導,意圖干擾我國選舉,他提醒移民署要多加注意。而移民署長謝立功則回應說,這或許是因為2009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所修改,將年限由八年改短為六年所導致的,不過他也同意不能輕視以對,未來則會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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