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
立法院於107年度三讀修正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新增吹哨者制度,並提供獎金給檢舉者,鼓勵民眾檢舉不法。
因園區頻傳有業者於夜間偷排廢氣影響空氣品質情形,修睿於本屆第 2 次定期會提案 「擬訂新竹市獎勵民眾檢舉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目的是希望除了交由相關單位定時檢測外,若能再配合民眾檢舉,嚇阻業主不法行為,更能有效達到監督的目的。
而空汙法於民國97年修正後,已授權各縣市自訂獎勵辦法;新竹市為全台灣科技發展重點城市,訂定相關法規與獎勵辦法為必然之趨勢。
109年6月「竹竹苗空氣品質改善維護會議」三縣市共同討論決議,建議各縣市預先研擬地方獎勵辦法草案;12月環保局已完成研擬「新竹市民眾檢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
110年,在進行多項行政作業程序後,已於5/28正式上路,全名為
「新竹市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
固定汙染源業者違反該法,經告發檢舉、查證屬實者,依規裁罰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款。
☑檢舉空污獎勵辦法:
👇每案實收罰鍰金額達50萬以上, 得發給檢舉人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五之獎勵金。
👇檢舉人為現任或曾任被檢舉人之受僱人,得發給檢舉人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十之獎勵金。
檢舉獎勵辦法的實施是改善新竹市空氣品質的重大法案,借由與民眾合作,彌補環保機關稽查人力之不足,提醒業者警惕,讓污染源無所遁形。
法規全文查詢︰
https://reurl.cc/6aaKA6
#第10屆第二次定期會提案
#第10屆第三次定期會總質詢
#第10屆第四次定期會總質詢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第10屆第二次定期會提案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第10屆第二次定期會提案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感謝衛生局與所有的醫護人員在疫情期間的付出與努力,辛苦大家了!
首先,針對去年會期所提的「改善縣民赴台就醫照顧服務,請縣府強化患者家屬住宿安置之方案」,在縣府的努力下已有初步的相關配套,森堡也希望後續相關的詳細方案,能盡快讓縣民周知。
本次質詢,森堡針對「醫發基金」與「衛生局業務」提出一些疑問與建言。
醫發基金部分:
由於年度預算通過時程較晚,加上議會決議凍結醫發基金,使得本年度醫發基金補助醫事人員案(其中補助烈嶼地區的護理師9名、藥劑師、檢驗師與放射師各4名,物理治療師與血液透析室護理師各1名)、烈嶼鄉居民夜間緊急醫療救護轉診工作等案,將受程度不一的影響,森堡建議是否能「部分解凍」醫發基金,以免造成金門醫療可能歸零的慘況。
部立金門醫院針對醫發基金所提的所有補助計畫,需經「醫發基金審議委員會」核定,考評亦同(註1),現今醫發基金面對議員及民意諸多責難,「醫發基金審議委員會」是否有做好職責,確實審議預算與考評執行成果?
醫療是金門最大的痛,尤其是烈嶼地區更甚,我們在此籲請醫療基金審查委員會能發揮實質的功能,提出具體方案以解凍相關預算,切勿讓議會變成惡化金門居民與醫護關係的代罪羔羊。
本日洪成發議員亦針對醫發基金提出質詢,衛生局回應因年度預算延誤,致使本年度醫發基金審議延誤,另外受凍結關係,七月後將影響包括烈嶼一般及緊急醫療服務。洪鴻斌議員表示醫發基金並未凍結烈嶼地區預算,事實的真相如何有待縣府回應與釐清。
註1:醫發基金委員會
據金門縣醫療照顧發展基金收支及管理辦法,第六條:「本基金由本府設置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計畫、補助案件之審議、決定及執行成果之考評。」,前開醫發基金委員七至十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縣縣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副縣長擔任,其餘委員由縣長遴聘(派)學者、專家、有關機關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擔任,任期兩年,期滿得續聘。
節錄金門日報於2019年12月20日報導審議醫發基金內容如下:
「非營業部分醫療照顧發展基金:決議:凍結80,000,000元。(1) 基金用途二項下「羅致優良醫師及醫事人員運用提升計畫」每年應提撥10%經費除醫師外的醫事人員,作為留任獎勵金。(2) 為鼓勵醫師及護理人員進修專業技能,基金應每年固定匡列專款費5,000,000元。但書:(1) 增加烈嶼院區簡易病房醫療及安寧照護。(2) 提升婦產科人力資源及住院環境。(3) 加強改善急診、後送、洗腎中心醫療品質。俟以上項目改善,再提會審議。餘均照案通過。」
報導連結: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2/313789/
針對業務報告部分:
1. 森堡建議衛生局能與社會處進行水平聯繫,盡快將「防走失晶片」機制建立起來,守護金門的長輩。
2. 適航驗證進行如何?(衛生局回應五月底會發證。)
3. 議會曾有提案廢除三方共管契約,衛生局去年十一月曾答應要在合約屆期前六個月檢視內容妥適性,現已屆期,檢討現況為何?是否有要持續三方共管?如不進行三方共管,欠缺醫療人力如何協助引進與長留?(衛生局回應受疫情影響,目前尚未開檢討會議。)
4. 我們曾於第二次臨時會提到「金門醫院的醫療設備收費收支無法平衡」,所得到的回應是「金門醫院為地區唯一公立醫院,非以營利為目的,硬體設備不以效益回收為出發點,故成本無法回收乃屬必然」,金門醫院於106年曾提出「高階自費健檢」等項目送衛生局,但未獲得通過,我們要金門醫院提高收入減低醫發基金負擔,又不願意允許他們針對斷層掃描與核磁共振提高收費,這樣只會讓金門的醫療陷入惡性循環之中。
5. 衛生局為金城祥安段興建金城鎮衛生所及聯合診所已做好本縣基層診所遷入的意願調查,但調查報告並未送達議會,我們無法得知實際狀況。
6. 關於非法藥品在電視台與電台的媒體違規案件請主動公布。
7. 醫發基金請評估針對金大的長照系與社工系增加人力留金計畫。
第10屆第二次定期會提案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你的擱置處理是證明了到底有多害怕這筆十億被砍
#堅決反對十億新議政大樓
今天議會進入最後一天的議程,在金門鄉親高度關切之下,莒光湖議政大樓案預算成為攻防焦點,三十多位熱心民眾更是趕到議會現場旁聽,並在議事大樓前拉起白布條呼口號抗議,要求議會應該要尊重民意、保留綠地,展現出金門社會的公民力量。
雖然隨著議事槌的敲落,第七屆第二次臨時會畫下句點,但森堡還是籲請鄉親們持續關心接下來的各項議會議程以及預算案的發展,共同監督縣政和議政。
按照議事行程的排定,由於昨日議程並沒有進行聯席審查與一、二讀,因此備受關注的109年度總預算案(含金門縣議會議政大樓9.24億預算)在分組審查後無法排入今日議程(三讀會),因此今日議程僅審議108年度第一、二次追加減預算、人民請願案、議員提案及臨時動議即宣告結束。
在這次定期會議程中,森堡在議場中屢次遭到不平等對待與阻擋發言(主席無視議員舉手),對此我們深感遺憾並表達「嚴正抗議」。雖然如此,但未來議政大樓案的後續發展,還需要地區民眾的密切關心,我們也將持續做各項資訊的揭露。
今日,森堡在臨時動議中與歐陽儀雄議員共同提案,以「撥用莒光樓段25號,新建議政大樓」一案,要求議政大樓應提請大會公決,該案在內文要求議會撥用縣有地興建議正大樓應該舉手表決,如反對方勝出,縣議會應該要刪除相關預算之編列。該案並有蔡水游、洪成發、張雲德、許玉昭、唐麗輝共七名議員聯署簽名,副議長周子傑、議員陳志龍也表達反對之立場。
但是,此項提案在臨時動議遭到擱置,擔任第一組審查小組委員的縣議員洪鴻斌在議場中表示,這筆近 10 億的預算在小組審查中已被「凍結」,且其中的說明也被刪除,公決案應該要暫時撂置。不過,我們認為,「凍結預算」並沒有實質的法律效力,預算未來如解凍後即可執行!這類以附帶條件通過的預算,通常只要符合解凍條件,或請上級機關函釋,就可以解凍運用,等同規避全民監督本案。
森堡與團隊人員認為,議會預算編列應該要尊重民意,並由獲得全體議員的共識,況且現有的議政大樓空間寬敞,明年還有議會生活館即將完工,屆時議員休息室與研究室遷入後,還會有更多空間騰空讓出,根本沒有興建新議政大樓的必要性,縣議會此舉不但引來民怨,更陷其他反對的議員同仁於不義。
關於暗藏伏筆的新議政大樓案,我們將會持續揭露後續動態,至於許多民眾詢問的罷免行動部分,目前已得知另有單位發起(是否符合罷免流程也請各位鄉親多加瞭解)。在此,我們先行預告下一次野餐日即將展開,我們亦不排除提起陳抗行動,各個訴求缺一不可,請金門縣政府與金門縣議會立即回應訴求!
#撤回新議政大樓預算與莒光湖25號地段撥用案 #即刻執行莒光共融公園案
第10屆第二次定期會提案 在 110.10.27 第10屆第6次定期會-預備會議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110.10.27 第10屆第 6 次定期會 -預備會議. 157 views Streamed live on Oct 26, 2021. 新竹市議會. 新竹市議會. 966 subscribers. Subscribe. ... <看更多>
第10屆第二次定期會提案 在 #第10屆第2次定期會書面質詢 - Explore |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邦彥在#第10屆第1次定期會中提案,https://fb.watch/61ngu7s98M/. 慈雲路停車場因老舊破損需全面翻新改善, 經過數月市府相關單位的努力,在過年前就能完工啟用。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