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4月18日
地點:廣東省城
事件:
(今日風平浪靜。)
#知史討論
「鴉片販子面臨的另一項指控是他們的行為是違法的走私。1831年7月《廣州紀事報》曾刊登了一位讀者的來信。這位讀者認為,從事鴉片走私的來華英商要有羞恥感,「我們英國商人在善於思考的公眾面前越少突出鴉片貿易越好」,因為這種貿易標誌著「道德上的墮落和病態」。[18]《廣州紀事報》在發表這篇唱反調的讀者來信時,加了一個和來信一樣長的編者按予以反駁。後者認為,只要在中國進行的鴉片走私不觸犯英國的法律就不必在意。這種觀點,後來在1840年被另一位鴉片貿易辯護者加以發揮。這位作者首先認為,「不是外國人,而是中國人,將鴉片運進中國,而且是在政府沉默的、幾乎是公開的同意之下進行的」,因此,「運送」鴉片並非走私,「不應得到這種汙名」。[17](PP54-55)在鴉片利益集團看來,不僅英國鴉片販子不是走私犯,甚至中國鴉片販子的走私罪名也是很輕微的。
面對英國公眾對鴉片貿易日益高漲的譴責,鴉片利益集團找到的另一塊擋箭牌,就是長期代表英國政府控制著殖民政府的東印度公司從鴉片貿易中也攫取了巨大利益。的確,東印度公司雖從1799年起禁止其船隻攜帶鴉片到廣州,但它作為英國在印度殖民地的代理人,卻控制著鴉片的大部分來源,並對當時印度一些自由邦的鴉片徵收大量過境稅。為了使這一來源穩定並擴大,東印度公司將自己的觸角伸到了鴉片生產的環節。它向印度農民提供種子和貸款,對鴉片生產與銷售實行壟斷。根據需要,東印度公司還強迫印度農民種植罌粟,再將低價從農民手裡收來的鴉片高價拍賣,獲取暴利。東印度公司通過投資和拍賣鴉片可獲得超過其投資一倍的利潤,是印度煙農收入的3倍。(1)
英印政府從鴉片貿易得到的收入,已有多種統計。鴉片戰爭前夕廣州報紙披露的數字是,英印政府從鴉片專賣獲得的利益,是每年8459425盧比,或是981293英鎊。[20]印度學者譚中的統計顯示,從1801到1840年,孟加拉殖民政府從鴉片得到的財政收入為366161809盧比,[21](P88)將近1.5億西班牙元,這個數字還可以折合成1億兩有餘的白銀。其中,在鴉片貿易急劇膨脹的1830年代,該政府平均每年570多萬元的收入來自鴉片貿易。除此之外,東印度公司的茶葉貿易也與鴉片貿易密不可分。它在1834年前,通過出售期票換取鴉片販子手中的白銀,再購買茶葉等運回英國。1834年之後,它在廣州的「財務委員會」則向鴉片貿易投資。所以說,這個公司實際上是鴉片利益集團最為核心的力量之一。
不斷地將它與鴉片貿易的密切聯繫告訴公眾,是英國鴉片商說服英國政府支援他們的一種頗有效率的方法。在英商的輿論工具和其他出版物中,對這方面情況的論述隨處可見,因為這是來華鴉片販子從事鴉片貿易的一種「理由」。故在1839年,當孟加拉英印政府中有人建議,為了道德原則而放棄鴉片生產時,《廣州紀事報》立即憤慨地予以長篇抨擊,指責「一群虛偽的政治道德家,以任何國家政府都不曾依據的理由為基礎,強烈要求放棄(鴉片)生產。……世界上有哪個政府會在一種錯誤地理解、錯誤地解釋的道德的基礎上,曾經放棄,或將會放棄一種對國家的開支必不可少的財源?」(2)
這段文字表露了鴉片貿易辯護者的內心世界。作者的邏輯很簡單:不要談什麼道德,只要看利益,沒有一個國家按照道德原則確定自己的政策,英國人如果基於道德原因而放棄鴉片生產,將是愚蠢的。同樣,要他們放棄鴉片貿易,也是基於「錯誤的道德基礎」上的主張。
四
關於鴉片貿易的辯論,在遠離廣州數萬里之遙的倫敦也同樣進行。隨著鴉片問題的日趨擴大,英美社會那些懷有道德心和正義感的人士,也日漸關注這一問題。當時廣州的報紙報導說,「在英國和美國,反對鴉片的宣傳鼓動業已興起,這兩個國家都出版了大量反對這一貿易和吸食行為的出版物,人們還出獎金徵集反對鴉片的最好論文。」[22]在英國的鴉片利益集團和具有道德感的反鴉片團體之間,也很快出現了關於鴉片貿易問題的論戰。
關於在英國發生的鴉片問題的爭論,這裡無法進行詳細論述,僅對可以代表反鴉片力量的地爾窪的《對華鴉片貿易罪案》和為鴉片利益辯護的撒母耳·沃倫的《鴉片問題》的論點分別作些介紹。
地爾窪(AlgernonSydneyThelwall)是英國的一名傳教士。他的名字在鴉片戰爭時期的中國並不陌生,因為他作為英國反鴉片人士的代表,出版了著名的《對華鴉片貿易罪案》(TheInquinitiesoftheOpiumTradewithChina)。魏源的《海國圖志》和其他中國出版物提到過這本書,書名譯為《鴉片論》。這本長達178頁的小冊子內容豐富,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將與鴉片貿易有關的資料加以整理,主要有:各家對鴉片毒性的論述;英國的鴉片生產和對華鴉片輸出情況;對華鴉片貿易方式;中國政府對鴉片貿易以及對英人的看法。在將這些材料系統地加以整理後,地爾窪要求英國公眾作為「陪審團」,對鴉片問題進行裁決。他認為英國人民的裁決將會證明他的觀點:「作為興奮劑或奢侈品吸食的鴉片,是一種使嗜好者的心靈、身體和財產走向毀滅的毒藥……這種毒藥被我們在東印度的同胞走私到中國,直接地、系統性地違犯並挑釁人類和上帝的法律,並證明中國政府將我們從愜意的、與其巨大的人口進行無限制的商業交往中排斥出去的行為是正當的……中國政府和人民對我們複雜的仇恨、猜疑和蔑視,對待我們蓄意的傲慢和侮辱,都是合理的。」[23](PP129-131)地爾窪要求英國公眾認真思考這些事實,並起來「抗議或阻止這種大規模的謀殺行徑」,「從現在開始,如果你不抗議這種罪行———如果你不竭盡努力阻止他們———你就以自己的方式成了他們的夥伴,並(因你無心的默許)成為你的同胞緘默的同謀。」[23](P133)
這本小冊子的第二部分是地爾窪關於鴉片貿易的進一步評論。他認為英國人從事的這種集體犯罪,玷污了英國作為一個基督教國家的榮譽和尊嚴,而中國禁煙政策對於英國這樣的基督教國家來說是一種嚴重考驗。[23](PP140-143)他再次重申,在華英人所控訴的他們在中國所受的種種「冤情」是鴉片貿易的後果這一觀點。[23](P139)地爾窪認為鴉片貿易表明還有更為值得深思的東西。對鴉片貿易這一罪行的反省「引導我們去考察我們對待印度人和中國人的整個行為」,進而思考英國人在東方犯下的「每一種罪行」;[23](PP148-153)英國人在鴉片貿易的狂熱中表現出來的「犧牲一切去滿足貪欲」的精神特質,既使他們在將近200年的時間裡未能成功地與中國建立友好關係,也使他們陷入到瘋狂進行鴉片走私的道德低谷,而「鴉片貿易的罪行在與中國人交往的過程中被當作我們的行為與性格的樣本」,這是英國人在對華交往中所遇困難的原因所在。[23](PP153-158)應該說,地爾窪揭示了英國鴉片商那種「犧牲一切去滿足貪欲」的特點,的確在較深的層次上挖掘了鴉片問題的本質。
作為一名神職人員,地爾窪的言論可以說代表了基督徒的道德和良心,理應得到尊重。他的呼籲在英國社會也得到了熱烈回應,一時間湧現了大批的地爾窪擁護者。在1839-1840年,大量討論鴉片貿易是非的小冊子問世。以《對華鴉片罪案》為開端,在英國形成了頗具規模的關於鴉片問題的討論,也在一定範圍內形成了聲討鴉片貿易的社會氣氛。1840年2月13日,在英國政府加緊策劃侵華戰爭之際,倫敦的一批反鴉片人士成立了一個反鴉片協會。該協會在成立會議上通過了幾項決議,包括:「英國商人對華鴉片貿易侵犯了中華帝國的法律,為此目的在英屬印度公開進行的鴉片種植損害了英國的聲譽,對基督教的品格造成傷害」;同時,從商業的角度來看它也是非常有害的,它干擾了英中之間的合法貿易,使這一貿易陷入危險;為此,應立即採取措施,在英國發起各種形式的反鴉片運動。[24]
但是,鴉片利益集團也不乏支持者,這些出版物中也包括為鴉片貿易辯護的作品,他們與反鴉片人士之間的交鋒,構成了鴉片戰爭前夕英國社會一場道德與利益之間的論戰。
在反對地爾窪觀點的人士中,撒母耳·沃倫(SamuelWarren)是比較突出的一位。他的《鴉片問題》(TheOpiumQuestion)也是具有一定影響的小冊子。這本小冊子作於1839年底,在次年1月又進行了一些補充。它的主旨,是論證英國政府必須為義律繳給林則徐的2萬多箱鴉片承擔賠償或索賠的責任。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鴉片貿易的性質及評價的問題。由於站在鴉片利益集團的立場上,沃倫在談到地爾窪的書時說:「它對這一問題似乎確實採取了一種狹窄的、片面的觀點;完全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事實和由此可以產生的推論,而這本來是他和英國公眾都應明確予以關注的。」[25](P62)
沃倫認為地爾窪和反鴉片的英國公眾忽略了一些「重要事實」。首先,中國政府和道光帝反對鴉片貿易,是為了中國的財政考慮,而不是為了道德問題。[25](P64)他引用了大量上諭和奏摺,來證明白銀問題才是禁煙的真正原因,而這又是不懂「政治經濟學」的結果。[25](PP72-73)其次,英國鴉片商人並非「走私者」。就像前面提到過的《廣州紀事報》的觀點一樣,沃倫認為「走私者」的定義不符合那些「最為傑出的英國商人———他們的名字在大不列顛、在印度,簡言之,在世界上每一個知道商業精神、榮譽和創新精神的地方都會受到尊重」。[25](PP77-78)他認為英商的行為都是在中國政府瞭解的情況下進行的。再次,鴉片不應僅僅被看作毒品,相反,「鴉片擁有最為不可估量的藥用品性」。而且它對中國人的毒害並非特別嚴重。在他看來,「我們在三億五千萬中國人中銷售的2、3萬箱鴉片,所產生的身體痛苦,決不會比在我們這個道德高尚的、幸福的國家公開地、不受指責地銷售的烈性酒所產生的痛苦多。」[25](P85)第四,對於地爾窪和其他人對英印政府策劃和管理的英屬印度的鴉片生產所產生惡果的抨擊,沃倫也進行了否認。[25](PP87-91)從這些方面來看,《鴉片問題》是一本全面反駁地爾窪的《對華鴉片貿易罪案》的作品,也比較集中地反映了鴉片利益集團對於鴉片生產和鴉片貿易的辯護。
無論在廣州還是倫敦,這都是一場沒有結果的辯論。即是說,良心和道德並沒有從實質上影響鴉片貿易。就在英美反鴉片勢力起而抗爭之時,對華鴉片輸出仍在急劇增長之中。這個事實說明,傳教士們引為自豪的基督教道德,在鴉片利益面前是蒼白無力的,巨額利潤的誘惑使鴉片販子克服了對上帝的敬畏。《廣州紀事報》的一位作者厚顏地寫道:「在商業上正確的東西在道德上就不會錯:這是倫敦的一位商人領袖最近確立的基本準則」,(1)集中表達了鴉片販子的價值觀。在這場道德與利益的較量中,後者明顯占了上風。當英國炮艦在中國海岸挑起鴉片戰爭後,甚至一向譴責鴉片貿易的英美傳教士也放下他們一度認為至關重要的這場爭論,而將其輿論的矛頭對準他們原本認為較有道德的清政府。不過,儘管如此,在1830年代發生的這場道德與利益之爭仍然有其意義。它使肆無忌憚的鴉片貿易受到道德原則的鞭笞,使其骯髒的面目暴露在英美民眾的視野之中。在鴉片戰爭的硝煙散盡之後,英國正義輿論繼續對鴉片貿易進行撻伐。而來華基督教傳教士的反鴉片行動,在晚清時期迄未中斷,並在19世紀末匯為頗具規模的社會運動,對煙毒氾濫的中國社會形成值得重視的影響。」
註解:
[18]Veritas,TotheEditoroftheCantonRegister[N].TheCantonRegister,August2nd,1831.
[19]OpiumTrade[N].TheCantonRegister,August2nd,1831.
[20]OpiumMonopoly[N].TheCantonRegister,December3rd,1839.
[21]TanChung,ChinaandtheBraveNewWorld,AStudyoftheOriginsoftheOpiumWar(1840-42)[M].Durham,NorthCarolina:CarolinaAcademicPress,1978.
[22]TheOpiumTrade[N].TheCantonPress,January18th,1840.
[23]A.S.Thewall,TheInquinitiesoftheOpiumTradewithChina[M].Wm.H.Allen&Co.,1839.
[24]Opium[N].TheCantonRegister,June9th,1840.
[25]SamuelWarren,TheOpiumQuestion[M].London:JamesRidgway,1840.
(知史討論中的文章來源:
吳義雄:《基督教道德與商業利益的較量——1830年代來華傳教士與英商關於鴉片貿易的辯論》,《明清海防研究》第一輯,網址:http://www.ypzz.cn/f/news-xs?p=8ec18e35918845798b31412fc6ca90bc-c0927d419d9844c5b32924b4856f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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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日誌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4月17日
地點:廣東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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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風平浪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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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教士對鴉片貿易的譴責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鴉片貿易造成的後果阻礙了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播,而為數不多的英美商人反對這一貿易則主要是從道德的角度出發的。堅持不從事鴉片貿易的美國奧立芬商行,其主要成員是大衛·奧立芬(DavidW.C.Olyphant)和查理斯·經(CharlesW.King)。他們都是懷有強烈道德感的商人,也是基督教新教對華傳教活動的積極贊助人。該行在1836年捐出100英鎊,徵求研究鴉片問題的優秀論文,引起了輿論界的矚目。查理斯·經在為徵文寫給《中國叢報》的長信中指出,發起此一活動的原因之一,就是不能容忍因義士將鴉片粉飾成「無害的奢侈品」。他認為對於基督徒來說,在鴉片貿易問題上「洗手不幹」是不夠的,還應該「通過正當手段阻止這一邪惡」。因此,他們希望有人能對鴉片貿易的政治、經濟和道德後果作出透徹的研究。[7](PP413-418)
對於《中國叢報》和奧立芬商行等的批評,鴉片販子及其喉舌盡可能地予以反擊。《廣州紀事報》編者辯解說:「我們認為,中國的鴉片貿易,無論好壞,在印度商人群體的利益方面,和在中國人的品味方面,都具有強大基礎。」即使是「具有高超知識和純潔的宗教」、不斷取得「觀念的進步」的西方世界,也是「陷溺於暴力和淫欲」的,因此,「我們真的應該停止指責這種中國人惟一的奢侈」愛好。他露骨地說,「只要中國人的這種品味繼續存在,只要印度的(鴉片)生產還在準備滿足這種品味,就不會缺少販賣這種藥物的手段」;即使廣州外商停止「服務」,還會有「其他更無良心的人」取而代之。(1)與此同時,《廣州週報》的編者則認為奧立芬商行的孤軍奮戰是不會有結果的,即使當時廣州的外商放棄鴉片生意,也會有其他人來接手。他認為「中國吸食者才是(鴉片問題的)直接原因」,只要他們的這種「品味」還存在,「恐怕任何制止這一貿易的外部措施都無法奏效」,因為商業法則是,「只要存在需求,就不會缺少滿足這一需求的企業」。(2)這兩份報紙都回避了鴉片貿易與基督教道德相衝突的問題。《廣州紀事報》在1840年2月發表了將近4個版面的文章,對查理斯·經的一封抨擊鴉片貿易的公開信進行反批評,嘲笑他懷著「基督徒的貞潔」將鴉片問題作為「困難的道德問題」,還說查理斯·經「並不像鴿子一樣純潔」。[8]
為了使鴉片貿易在道德譴責面前顯得具有歷史的合理性,鴉片販子及其喉舌的一種辯護策略,是聲稱這種貿易符合用西方文明戰勝中國排外政策的進程。他們強調,由於清政府的對外政策,他們無法在正常貿易中獲益,「英國貿易商和製造商都不可能從中取得利潤,他們在廣州的代理人也無法取得任何令人滿意的結果,故這個貿易是不可能維持的」,這樣,鴉片貿易就「成為讓自由貿易商承擔合法貿易的負擔的主要途徑」。[9]他們還認為,鴉片問題誠然造成了許多罪惡,但「這是中國人為其排外的與世隔絕的政策所遭受的懲罰之一,因為如果他們不對貿易橫加措施眾多的限制,那麼這個國家的合法貿易就會更為穩定,人們就會轉而避開變化莫測的鴉片市場的風險。」[10]他們宣稱,「所有受惠於鴉片貿易的政府和群體」,應向中國政府正式遞交一份宣言書,告訴道光帝,「鴉片吸食惟一可行的治療方法是將所有的中國港口開放,使整個國家成為國際大道:新的觀念,新的需求,在大眾之中潛藏的未知活力的激發,將最終糾正這種惡癖。」[11]這種奇特的「觀念」,意在用「中國的開放」這樣一個西方長期的憧憬來掩蓋鴉片貿易的邪惡本質。鴉片販子首先要面對道德譴責,是因為鴉片作為一種毒品,給吸食者帶來精神上和身體上的雙重毀滅。清政府早在1799年就將其確定為害人的毒品加以禁止,中國民間也以各種方式表達了對於這種毒品的抗議與憎恨,這都是人們熟知的事實。在英國,將鴉片作為毒品看待,也是一種普遍的認識。[12](PP1-23)曾任東印度公司廣州特選委員會主席的馬治平也說過,「除了少量當作藥物使用的情況外,鴉片只能被看作一種致命的毒品」。[13](P22)英國人湯瑪斯·德·昆西(ThomasdeQuincy)的《一個英國癮君子的自白》(ConfessionsofanEnglishOpiumEater)於1821年在英國發表,《中國叢報》在1840年7月將其重新發表。該文通過作者的切身經歷,詳細描述了他成為一個鴉片癮者的過程,證明了鴉片對人身心的摧殘,是一篇具有廣泛影響的文章。《中國叢報》還發表了其他一些文章證明鴉片的毒品特徵。當時的一些研究成果也說明了鴉片的性質。1834年,一位叫派勒梯耳(M.Pelletier)的化學家報告,在鴉片中發現了一種新的晶體成分,他稱為「類嗎啡」,儘管結構與嗎啡相似,但化學性質則不同;它在人體組織中具有「顯著的活性,只要很小的劑量就能殺死一條狗」。(1)
這些都說明,在鴉片販子們大肆向中國販運鴉片時,中外公眾已經證明、或者說相信它是一種地地道道的毒品。但鴉片利益集團卻試圖在輿論上消除這種「瑕疵」。要洗脫自己的惡名,最好的方法就是證明鴉片並非毒品,或者至少不是應該受到特別譴責的毒品。鴉片販子們常常提出的一個理由,就是鴉片問題在中國就像嗜酒問題在西方國家一樣。1840年,一位匿名鴉片販子在《廣州週報》上發表了一封幾乎整整兩版的公開信,為鴉片貿易進行系統的辯護。其中一個主要論點,就是將吸食鴉片說成是一種「嗜好」。按他的這種說法,對中國社會來說,吸食鴉片的後果甚至好於嗜酒,中國吸鴉片者「就像我們具有紳士風度的飲葡萄酒的人」;「通過對中國人的風俗、習慣和他們的貿易體系的瞭解,我長期以來得到的結論是,我們進行的鴉片貿易是無罪的,就像對其他國家販賣烈酒一樣。」[14]還有人辯解說,「幾乎所有運到中國的鴉片都是當作奢侈品來使用的……它也是中國藥方中的一味,就像在歐洲一樣,被中國醫生稱為藥材。同樣眾所周知的是,歐洲的演說家、佈道人、教師,偶爾也會求助於鴉片酒。因此鴉片並非『十足的髒物』,它的效果也並非總是有毒的,如果說它有時毀滅生命的話,它有時也拯救生命」,(2)因此不應加以批評。
同時,在印度,也有一些學者試圖證明鴉片不僅無害,而且有用。名字也叫斯圖爾特(Dr.Stewart)的孟買免疫總監于1838年在加爾各答發表了他的研究報告,宣稱鴉片的藥物作用已經得到證明,它在治療瘧疾方面「很成功」,甚至比奎寧還要好;鴉片中含有的嗎啡,具有鎮靜和催眠作用;鴉片中的另一種成分鴉片寧「即使有毒也是極輕微的」,用來治療英國瘧疾,「顯示出非常好的療效」。(3)1840年,斯圖爾特的另一份研究報告再次證明了這些論點,認為只要劑量適當,鴉片寧能改善所有的分泌機能,而且對於「毛細血管具有同樣的作用」,能「支撐生命力」,故「對人類事業有巨大的好處」。[15]
斯圖爾特證明鴉片的藥物作用,也許具有科學根據。但他的報告卻完全忽略了鴉片對人體的毒害作用,而是著重強調鴉片甯的有益無害。沒有證據表明他的這些試驗和結論是否鴉片利益在科學領域的反映,但他的結論及其明顯的傾向性,卻被鴉片販子及其媒體所利用。他的報告都在支持鴉片貿易的《廣州紀事報》上轉載。
然而,似乎公眾並不接受這種「科學成果」,在英國,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抗議鴉片貿易的行列。鴉片販子的媒體於是注意到另一個對他們有利的「研究成果」———茶葉是毒品。如果能證明茶葉是毒品,那麼歐美很多人的飲茶習慣就與中國癮君子吸食鴉片沒有什麼區別,因此鴉片貿易就不是特別道德敗壞;如果鴉片貿易仍然被認為不道德,則大量中國茶葉出口到歐美的事實,就構成一種惡的平衡。這種「成果」也刊登在《廣州紀事報》上。據稱,波士頓的一個營養學家阿爾考特醫生(Dr.Alcott)證明茶葉「本質上是毒品」,其毒性可以「毀壞人體的活力屬性和活力機制」。[16]更為聳人聽聞的實驗結果是由紐約的波德爾醫生(Dr.Burdell)得出的。他報告,茶葉熬出的汁能很快殺死鳥、貓和兔子。《廣州紀事報》根據這些「研究成果」告誡說,英國婦女大約每3個月要喝一磅茶葉,其中所含的毒素,可以殺死17280只兔子或10860只貓。[16]
除了以英國和印度的「學術成果」證明鴉片無害外,鴉片販子的另一種辯護途徑,是指出英國社會也存在鴉片問題,但人們卻採取了寬容態度,因此,並非只有來華英商才是應該被指責的物件。1840年,由匿名廣州英商所寫的一本《英國對華事務管理評論》在倫敦出版。作者為了說明中國的鴉片問題並非值得特別關注,進行了一系列的計算。據他提供的數位,按中國人的吸食方式,則1836-1837年度,中國約有鴉片吸食者1426113人,相當於總人口的1/245;而在1839年的英國,將41671磅的進口數量減去正常藥用的數量,尚餘20835磅,是用來吸食的,再按照英國式吸食者的標準,計算出大約有399575人吸鴉片,相當於當時英國人口的1/62。結果是:英國吸食鴉片人數占總人口的比例,是中國的4倍!所以,「在這方面我們比中國人的情況更嚴重」。[17](PP46-48)既然大家都看到,在英國,鴉片並沒有構成嚴重的社會問題,那麼,所謂「鴉片毒害中國人」的說法,顯然也是站不住腳的,中國人有什麼可以抱怨的呢?———這就是作者希望讀者得到的印象。他希望用這種隨意計算出來的數字,來掩蓋中英鴉片問題的不同性質,以減輕對華鴉片輸出的罪孽。」
註解:
[7]CharlesKing,PremiumforanEssayontheOpiumTrade[J].TheChineseRepository,vol.5.
[8]Mr.King’sLettertotheBritishChiefSuperintendent[N].SupplementtoTheCantonRegister,February18th,March10th&17th,1840.
[9]EnglandandChina[N].TheCantonRegister,June2nd,1840.
[10]Formosa[N].ChineseCourierandCantonGazette,March22nd,1832.
[11]Opium[N].TheCantonRegister,August14th,1838.
[12]A.S.Thelwall,TheIniquinitiesoftheOpiumTradewithChina[M].London:Wm.H.Allen&Co.,1839.
[13]AnthonyAshleyCooperShaftesbury,SuppressionoftheOpiumTrade,theSpeechoftheRightHon.LordAshley,M.P.,intheHouseofCommons,onTuesday,April4,1843[M].London,HoulstonandStoneman,1843.
[14]TheOpiumTrade,ToJohnHorsleyPalmer[N].TheCantonPress,January18th,1840.
[15]Dr.Stewart’sReport,Calcutta[N].TheCantonRegister,May26th,1840.
[16]Tea,aPoison[N].TheCantonRegister,July14th,1840.
[17]Anonymous,ReviewoftheManagementofOurAffairsinChina,sincetheOpeningoftheTradein1834[M].London:Smith,ElderandCo.,1840.
(知史討論中的文章來源:
吳義雄:《基督教道德與商業利益的較量——1830年代來華傳教士與英商關於鴉片貿易的辯論》,《明清海防研究》第一輯,網址:http://www.ypzz.cn/f/news-xs?p=8ec18e35918845798b31412fc6ca90bc-c0927d419d9844c5b32924b4856f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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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839年4月16日
地點:廣東省城
人物:義律、奧克蘭勳爵
事件:
美國、荷蘭等船隻向林則徐遞稟表示以後永遠不販鴉片(註1)。
義律卻從中破壞,繳煙途中運走鴉片,又以各種理由拖延繳煙時間。他在遞呈給林則徐的稟帖中藉口地方較遠,需要寬限,並推脫已向本國政府報告。林則徐雖然認為『核其稟詞,尚屬恭順(註2)』,但還是堅持必須具結。於是,義律公然以『英國人船無奈,只得回國(註3)』的威脅態度進行抗拒,並透露出將以武力進侵的兇惡意圖;當時,林則徐尚未弄清義律的意圖,仍然認為義律是『心切遲疑,尚非敢違法度(註4)』。
同日,義律致信英國駐印度總督奧克蘭勳爵(George Eden,1st Earl of Auckland,1784-1849,55歲),請他派盡可能多的兵船到中國示威(註5)。
註解
註1: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五冊文錄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56-157 / 2442-2443。
註2: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三冊奏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44 / 1268。
註3: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五冊文錄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57 / 2443。
註4: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三冊奏折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44 / 1268。
註5:胡濱譯,《英國檔案有關鴉片戰爭資料選譯》(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93),頁411。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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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對華鴉片貿易已經作為極骯髒的一頁載入歷史。在今天看來,這種貿易的不道德是無可爭議的。在鴉片戰爭發生前的1830年代,來華基督教傳教士以及一些具有正義感的英美商人,也從基督教的道德原則出發,對鴉片貿易不斷進行了譴責。但從事這種貿易的鴉片販子,特別是來華英國商人,則利用各種輿論工具極力為自己辯護。這樣,在廣州、倫敦、甚至在英屬印度,就形成了關於鴉片貿易的辯論,在鴉片戰爭正式爆發前後達到高潮,在當時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
在來華西方人士中,鴉片貿易也引起了激烈爭論。站出來在媒體上對鴉片貿易進行譴責的,主要是當時在廣州和澳門一帶活動的基督教傳教士。在廣州的外國商行中,美國的奧立芬商行 (Oliphant&Co.) 是鴉片貿易的著名批評者。這個商行不僅自身拒絕從事鴉片貿易,而且長期呼籲其他商人放棄這一傷天害理的生意。基廷 (Arthur S.Keating) 則是英國商人中僅有的公開批評鴉片貿易的人。
但當時大多數來華貿易的英美商人都從事鴉片貿易。他們發現這「比其他同樣安全的生財之道遠為有利可圖」,[1]故競相加入輸入鴉片的行列。正如《廣州週報》上的一篇文章所指出的:「我們相信,所有 (外國) 商人,或多或少都從事鴉片貿易,或是為他們自己,或是為他們的合作夥伴。」[2]1839年林則徐在廣州厲行禁煙,所收繳的2萬餘箱鴉片,分別屬於55家英、美和印度巴斯人商行或商人。這個數字還未包括所有的鴉片販子,可見來華外商從事鴉片貿易的普遍性。正因為來華英美商人普遍參與鴉片貿易,他們自然成為這一不名譽的行業的積極辯護者。同時,在英國和印度形成的鴉片利益集團,也在倫敦和加爾各答、孟買等地製造為鴉片貿易辯護的輿論。
鴉片貿易的批評者首先關注的是這一貿易的道德問題。
1838年孟加拉《印度之友報》的一位作者指出了一個令人難堪的「矛盾」:「與鴉片貿易有關的所有情況都如此奇怪,而且與我們的信念不相一致。我們看到,在一方面,文明的、受到啟示的不列顛基督徒政府,為了麻醉中華帝國這一公開目的,在東方繃緊了每一根神經增加印度的鴉片生產。在另一方面,我們看到半文明的中國政府竭盡全力拒斥這種物品,從中不難看到其社會性的和政治上的美德與勇氣。」 (1) 這位作者表達的是一般公眾對鴉片貿易的看法,應該說這種看法來自基督教社會的道德準則。
更早從道德的層面對鴉片貿易進行討論的是美國傳教士在廣州發行的《中國叢報》月刊。1837年11月,該刊刊登了在印度的基督教傳教士斯圖爾特 (J.C.Stewart) 所寫的小冊子《論對華鴉片貿易》。斯圖爾特聲明,他寫作的目的,「是希望引起人們對於這一貿易是否符合道德的疑問」。他通過鴉片對人體的危害、鴉片貿易違反基督教倫理的論述,譴責了這一愈益擴大的走私貿易。[3](PP297-305)之後,聲名狼藉的英國鴉片販子因義士 (James Innes) 在該刊12月號以「一位讀者」的名義發表文章,為鴉片貿易進行辯護。接著,1838年1月號的《中國叢報》又發表了另一位反對鴉片貿易的英國人基廷以「另一位讀者」的名義發表的反駁文章。這兩個「讀者」以《中國叢報》為陣地,在1838年又分別發表了兩篇文章闡述各自的觀點,從而形成了一次關於鴉片問題的論戰。
在這些文章中,因義士反復強調的是,「食用鴉片在本質上是清白無辜的」;[4](P526)中國之所以出現鴉片問題,是因為鴉片被「過量使用」。而基廷的幾篇文章主要論述鴉片貿易違背了基督教道德原則,在中國造成了罪孽。針對因義士等強調鴉片無害的論調,基廷反駁說,設想「中國的平底船,將像砒霜這樣無害的物品,作為一種外國情調的時髦奢侈品運進英格蘭」,這種「奢侈品」在英國流行起來,成千上萬人趨之若騖,終因它造成的惡果而遭禁止。再設想中國的平底船對抗英國的禁令,在靠近海岸的聖喬治水道停泊,並繼續不斷地將砒霜運進泰晤士河口;在此情況下,「每年的消費量都在上漲」。鴉片利益的辯護者們對這一設想怎麼看呢?[5](P409)因義士看來拒絕回答這一問題,沒有在他的後續文章裡作出像樣的回應。針對因義士強調的鴉片在中國如同酒在西方世界一樣的觀點,基廷反駁說,難道「因為西方世界的人民用酒來毒害自己,他們用鴉片來毒害中國人就是正確和適當的」嗎?[5](P410)
《中國叢報》從1837年到1840年還發表了多篇反對鴉片的論文。在這些文章中,該刊編者、美國傳教士裨治文撰寫的《對華鴉片貿易史》、《論當前鴉片貿易危機》等,都是當時很有分量的譴責鴉片貿易的文章。在1839年發表的《論當前鴉片貿易危機》一文中,裨治文呼籲,要「首先討論重大的道德問題」。他強調,造成鴉片危機的首要原因是英印政府「低下的道德狀態」,而且「孟加拉 (英人) 的道德水準也就是其祖國 (即英國———引者) 的道德水準」;鴉片貿易使英國這樣一個「主要基督教國家」,處於「與她的責任和榮譽不相稱的地位」,而中國的「異教徒政府在反抗由一個基督徒民族施加的道德淪喪的誘惑時所表現出來的原則性力量」,則必將「發揮它的作用」。他認為鴉片利益集團將鴉片氾濫的原因歸結為中國官吏的貪污腐敗也是不能成立的,要看到幾十年來中國畢竟一直是實行禁煙政策的。裨治文還指出,長期以來西方人抱怨的中國人排外、自大觀念和苛刻的對外政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販賣鴉片使西方人在中國自毀形象,「在中國人的眼裡我們的品性低下……西方政府在此地推動的事業被認為是降低而不是提高了外國人的道德形象……由於我們的愚蠢和輕忽,我們的民族特性跌落到塵埃之中。」他認為要改變這一切,西方人在中國就必須按「真正高貴的和基督教的準則」行事,放棄鴉片貿易。[6](PP2-8)這篇文章從道德角度闡述鴉片貿易之危害,集中反映了西方以基督教道德為基礎的反鴉片觀念,在當時引起很大反響。」
註腳:
[1]Opium Trade with China[N].The Canton Register,March1st,1836.
[2]編者評論[N].The Canton Press,August25th,1838.
[3]J.C.Stewart,Remarks on the opium trade with China[J].The Chinese Repository,vol.5.
[4]James Innes,Remarks on the opium trade[J].The Chinese Repository,vol.5.
[5]A.S.Keating,Remarks on the opium trade[J].The Chinese Repository,vol.5.
[6]E.C.Bridgman,Remarks on the present crisis in the opium traffic[J].The Chinese Repository,vol.8.
(知史討論中的文章來源:
吳義雄:《基督教道德與商業利益的較量——1830年代來華傳教士與英商關於鴉片貿易的辯論》,《明清海防研究》第一輯,網址: http://www.ypzz.cn/f/news-xs?p=8ec18e35918845798b31412fc6ca90bc-c0927d419d9844c5b32924b4856f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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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飛和趙博再談食狗肉的問題。我又再加上貓的問題,再加一點的評述。趙博有一個立場是值得討論。于飛講到和狗的關有十多萬年,可能有部分有,但大部分都不是的。要大量養狗,才會產生重大的變化。我所看的,可以證明到,最多只有萬多年的時間。趙博問人若和狗有好好的關係,為何百多年前,還有很多地方有人吃狗肉?近年才很多地方開始不吃狗肉,是受西方文化的影響。我首先討論這一點。討論邏輯的問題要這樣,我問人是不是有一個天性不殺人,是有的。人是抗拒殺手。但又不是完全不會殺人。在一些情況之下,如盛怒的時候,人又會忘記了這天性,去了殺人。第二,有重大利益衝突;第三,或者沒有同理心的人,也可能會去了殺人;第四,把對方視為不是人,那也是天性的一部分,所以我是反對蝗蟲論,那先把人界定為敵人,敵人不是人,所以便可以殺害。每一件人性的東西都是如此錯綜。好像話人是避免去殺人,已經是基因中天性的一部分,這是不能爭議。為何呢?你叫一個普通的人拿槍望著對方的眼去開槍,是大部分人都做不到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是有四成士兵從來沒有殺過人,他們開槍都是向天射的。所以基本上是二百萬粒子彈才殺死一個人。但是我們又在歷史上大量殺人,是去近年人道水準才到某一程度,把殺人的人數減少,並嚴厲譴責大型殺戮。這和食狗的原理是一樣的。當中有一個conflicting的人性,一個人性是不會殺人,但另一人性又會殺人。在西方文明和物質條件下,逐漸不殺人那一人性佔了上風。舉例,去到太平天國之亂,中國人互相殘殺,也殺了七千多萬人。現在已不容許這些情況出現。去到國共內戰,都沒有出現這種大型殺人。因為我們今日的道德水平已不同了。這含有兩方面,一方面是物質條件的進步。第二,是文明的進步,在人道思想的進步,那是文化上,但隨著時代的演變,人道的文化思想,令人性的一方面絕對壓倒另一方面。
在狗的情況也如此。新幾內亞的人是會養豬作為寵物,但是長大之後也會劏了牠來吃。在物質貧乏的時候,人的動物性是會變強,所以在沒肉吃的時候也會哭住吃了自己的狗。在物質條件改善之下,他們便會開始不吃狗。這是因為物質貧乏。如果去到戰亂地區,人們甚麼東西也會拿來吃。老鼠也會吃,甚至連仔也會吃。我們天性也會對狗有個好一點待遇,但這不是經常羸的天性。在文明進步的時候,這會逐漸佔優。我又舉另一例給趙博看,就是看看史記,聶政是屠狗的,樊噲也是屠狗,證明吃狗是很普遍。但是在西方文明未到之前,鴉片戰爭前,吃狗的風俗習慣已逐漸消失,中國只有少數地方才吃狗。廣東廣西會吃狗,大部分中國人已開始不吃狗。這是在西方文明來臨之前。其實先天和後天的因素是互相影響的。
而于飛有一點講得對的,是狗經過萬多年的馴化,狗有一點是比黑猩猩叻的,就是牠和人的溝通是比黑猩猩叻。人望著狗,那牠便會知道你想牠做甚麼。這是黑猩猩所做不到,雖然黑猩猩比較聰明。因為這關係,所以狗有一特殊地位。其他如貓和牛都有特殊地位,這是因為和人的關係不同,於是我們把自己的感情投射到牠們身上。像你有一隻牛,感情很好,便會把感情投射到去,覺得吃牛不太好。
至於貓的感情又是怎樣,其實貓的感情又比不上狗的。貓是一種半馴化的動物。何謂半馴化呢?如果一隻貓放回野外會變回一隻野獸。甚至在很多紀錄片可以看到,晚上離開了家,家貓的行為也會變回野貓一般。牠會捉動物、偷東西吃。在貓的眼中,人是牠的寵物,不覺得人是牠的老大,人只是牠們可以利用的東西。貓的性格是獨立很多,即使有些也很依賴人,但它們可以獨自生活。但狗是完全對人依賴,所以狗和人的感情更加濃烈。然後才到貓,因為也有很多人養貓。其實幾年前,美國第一次養貓的數目多過狗。其實最大原因是因為貓不用特別照顧。只要給特兩餐,牠是會去廁所。但狗是很黏人,不停依著你。其實真相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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