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犯罪了嗎:爸爸媽媽幫你保管紅包是犯罪嗎?
「壓歲錢拿來我幫你保管」,存到長大以後給你用。長大以後發現小時候的壓歲錢跟聖誕老公公一樣不存在。
難道這沒有犯罪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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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侵占罪?
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把自己手邊暫時「持有」的東西變成自己「所有」的東西,就是侵占罪。
講得更清楚一點,就是「在你手邊、但不是你的」,變成「在你手邊、也變成你自己的」。
聽起來和「竊盜」有點像,差別在於,「偷東西」這件事,是把「不在自己手邊」的東西弄過來;但「侵占罪」的前提是,這東西「本來就合法的在你手邊」。
用幹走安全帽的例子來說好了,如果是「拿走隔壁車上的安全帽」,屬於竊盜;但如果是「朋友請你保管一下,然後你保管到一半決定以後這就是你的,不打算還給朋友了」,這就屬於「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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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走紅包呢?
不過,爸爸媽媽拿走紅包這件事,屬於「親屬之間侵占罪」,可以免除其刑。另外也是「告訴乃論罪」,必須是你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起訴。而且提告之後,還可以撤回。
是不是很簡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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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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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是告訴乃論嗎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偷東西一定都會是非告訴乃論罪嗎?其實不一定喔】
根據法律,假如發生竊盜事件的是素昧平生的人,這樣的案件就會是非告訴乃論,但,假如今天發生偷竊的是父母與孩子之間,那狀況就會不太一樣。
依據《刑法》第324條第一項的規定,假如是直系血親間、配偶間、同財共居親屬間犯了竊盜罪,是可以免除其刑的,而這邊所謂的同財共居,指的是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法律 #偷竊 #刑法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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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警政主管會要求警察同仁對民眾「作之君、作之師、作之親」,警察局裡甚至掛著這幾個字的斗大標語。
1961年,「作之君,作之師」的年代,台北市警察局少年輔導組在位於寧夏路與錦西街口的大同分局天台管訓不良少年的情景,畫面左邊手叉腰者為當時的少年輔導組(少年隊)組長魯俊。(潘月康 攝)
認識魯俊:https://goo.gl/ZKmMSR
昔日警政主管會要求警察同仁對民眾「作之君、作之師、作之親」,警察局裡甚至掛著這幾個字的斗大標語,已故作家柏楊便曾以「三作牌」來諷刺當時警察與警政的種種不合理現象,相當傳神幽默、令人會心而笑。
前兩句「作之君,作之師」出自《尚書.周書.泰誓》:「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第三句「作之親」是今人(例如警察局)在這兩句後面加上的。柏楊以「三作牌」諷刺中國式教育乃重視君、師、父這三種權威,學生在威權主義下,全然沒有自我。然而,現在這三句話,因為時空背景不同,已經有了新解。
傳統解釋:
作之君→當君王的要重視領導。
作之師→當君王的要成為人民的典範。
「作之君,作之師,作之親」目前流行於教育界使用,其解釋為:
作之君→老師要能引導學生,使學生品格、言行不偏離。
作之師→老師要有老師的學問與樣子,讓學生能尊敬。
作之親→當老師的要將學生視為親生孩子般愛護。
對於1970年之後出生的台灣人而言,談起前北市警少年組長魯俊的名號,或會覺得陌生,但在老一輩的刑警和幫派大哥口中,綽號「魯爺」的魯俊可說是個響叮噹的人物,當年魯俊手下的少年組、除暴組、檢扒組,只要一出馬,令流氓、幫派兄弟、竊盜集團個個聞風喪膽。
在警界服務40載,魯俊一直是風雲人物,他從南京首都警察學校畢業後不久,即破獲白鷺洲豔屍案,贏得全國第一枚警察獎章。
個性剽悍的魯俊,隨著國民政府來台後,1955年接下北市警少年組工作,當時西門町常有青少年街頭鬥毆打架鬧事,只要魯俊一帶隊出門巡邏,不良少年嚇得四處亂竄,一旦被帶回隊部,免不了一場出操教育,打響了「少年組」的名號。
1956年,竹聯幫在永和竹林路聚會,魯俊帶著幹員直搗聚會的地點,現今許多竹聯幫的大老或是政壇名人的下一代,都曾是魯俊「出操」的對象,之後問題學生和幫派少年只要一聽到「魯俊」,便會膽戰心驚。
魯俊教化青少年時恩威並重,他自喻是「牧羊人」和「苦行僧」,希望能夠喚回徘徊在十字路口的浪子,所以雖使用金剛手段處罰問題少年,也以菩薩心腸,到各地演講,然後自掏腰包,雇請老師替問題中學生輔導功課。
魯組長個子不高,胖又矮,頂著個大光頭,冬天是中山裝,夏天是短袖香港衫,在台北市混的青少年,只要聽到魯組長,沒有不害怕的。
魯俊在警局的頂樓大禮堂內,成立一個輔導小組,凡是被少年組員警逮到的青少年,每天下午四點必須到警察局報到,集體作功課,少年組內也有大學生在場指導,作完功課,大家又在魯組長監視下,在大禮堂內作伏地挺身,五十個為一個單元,魯組長的目的是,你們不是喜歡打架嗎?精力充沛啊?來!五十個伏地挺身,作完以後再回家,看你們還愛不愛打架?
少年輔導組每期三個月,畢業後就可以自由了,但是有的青少年忍不住又在校外滋事,又進了警察局少年組,魯組長就把伏地挺身追加到八十個,甚至到一百個,上課期限也延長到六個月。
魯俊經常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到西門町巡查,他只要在西寧南路的電影院門口出現,不動聲色,西門鬧區內立刻一片寧靜,因為「魯組長來了!」立刻傳遍西門町,凡是三五成群,抽煙嬉鬧的,魯俊當街處罰,罰站一小時,自己看錶,時間到了自動離開,周末的下午,走在西門町,就會看到罰站的青少年,這也是當年西門町的街景。
魯俊把年輕黃金歲月投入在少年組工作長達十二年,在卸下任務後,魯俊又面臨另一個挑戰,接下了北市刑警大隊檢扒組長,許多專門在公車上活動及銀行「跑檯子」的扒手,都栽在檢扒組手上,更訓練不少警界檢扒的精英部隊。
魯俊憑著在少年組等刑事任務累積的偵辦刑案經驗,在接任除暴組後,其手下的分隊長,正是曾任刑事局長的侯友宜,當時侯友宜只是剛出官校的新手,在魯俊的帶領下成長茁壯。
2003年10月7日傍晚,被稱為「少年犯剋星」的魯俊,因鼻咽癌移轉為肝癌,在台北市仁愛醫院病逝,享壽82歲。
魯俊的兒子魯李威表示,他父親把時間都投入在工作,只有在每年除夕晚間能一起共度晚餐,儘管魯俊在警界算是赫赫有名,但平日行事低調,鮮少對小孩論及公事,只告訴他們要努力踏實做人。
魯李威表示,其父過去在帶刑警時,凡事都要親自教授,面面俱到,帶出不少警界的刑事人才;魯俊在75歲以前,每天爬山,後來因為發現疑似罹患皮膚癌,後又診斷出鼻咽癌,便很少在外活動,都在家含飴弄孫,2001年發現移轉成肝癌,身體就更差,而當時的刑事局長侯友宜曾經在魯俊臨終之前,前往探視他所尊稱的「師傅」最後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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