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空污法,除了關注修法成效之外,黃捷也十分關心修法對於經濟弱勢造成的影響。昨日(8/22)無法親自出席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舉辦的公聽會,但仍從直播關注討論的過程。
對於修法過程中會影響到的利害關係人,本就該在修法時就討論並擬定配套措施。而汰換高污染排放的老車、大型車及二行程機車的方向是各團體有共識的,不過,在作法上,黃捷與時代力量高雄黨部的立場一致,空污費徵收和污染源抵換上都不該抓小放大,應提高長期偏低的固定污染源徵收標準,並以空污費協助、輔導對於受到影響的移動污染源族群,更不應以移動污染源減量來抵換固定污染源!高雄長期受到重工業污染,相信直接邀集相關團體進行討論,能一起把更具體的意見傳達給環保署、交通部、法務部及各縣市環保局代表,我們要的是,讓空氣變得更好的同時,也要確保勞工的權益受到保障。
【「空污法修法之後:對10年以上老車、老舊大型車及二行程機車等使用族群之因應」公聽會】會後新聞稿 2018-08-22
時代力量黨團今(22)日於立法院舉辦「空污法修法之後:對10年以上老車、老舊大型車及二行程機車等使用族群之因應」公聽會,邀請相關團體、生產及技術人員,以及環保署、交通部、法務部及各縣市環保局代表出席,共同研商空污法修法之後的實施手段及因應措施,以確保環保署未來相關的規劃能明確且切實可執行。
時代力量黨團主任陳惠敏開場表示,時代力量在空污法修法審查時留下許多未竟之功,包括本黨一直強調固定污染源的抵換機制並不合理,還有主張在空污防制上,地方政府應有因地制宜的自治空間存在。在空污法修正後,環保署未來還有一百多條的子法必須處理,民眾的經驗和對車輛技術的見解,對於行政部門來說應該是非常重要的參考依據,也只有如此,政府才有辦法在通盤考慮下進行決定。時代力量今天促成這個對話的平台,期盼大家一起讓空氣變得更好,討論出真正可以達成目標的方向。
接著,環保署空保處由胡明輝簡任視察報告,他說明現在規劃加嚴的對象是一到三期的大型柴油車以及二行程機車。該規劃還在草案階段,未來除了會繼續聽取民間意見,還必須經法定程序方能公告實施。另外,有許多團體反應,是否可以考慮分階段進行加嚴,或是調整加嚴的幅度,環保署會進行評估,並結合相關的補助措施,以減輕車主負擔。在空品區劃設的問題上,環保署也會盡快與地方環保單位進行研商。而對於港區管制和路邊攔檢的問題,也將持續檢討。
最後在補助措施的部分,胡明輝說,不論是二行程機車還是大貨車,環保署都會以專案輔導的方式來處理,藉此瞭解民眾的需求和狀況。其中在二行程機車方面,目前的想法是以民間自主的方式來認定骨董車,並希望當發布空氣警報時,車友可以自主不要騎車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則表示,交通部是監理機關,負責執行,未來會繼續配合行政院和環保署的政策。交通部瞭解許多老車使用者也是經濟弱勢族群,已與環保署研商分階段和彈性的做法,目前規劃上是二十萬人口以下的城市,會以勸導的方式為主。至於劃設空品區的原則,基本上會針對人口稠密與敏感地區,劃設範圍不會無限上綱。最後對於替代電動車的鼓勵措施,也可能會以停車費減免等稅賦減免的方式推動。
在相關團體發言時,全國老車司機自救會顏坤泉認為,現在討論施行細則是本末倒置的做法,他強調此次空污法修法已經違反憲法的信賴保護和比例原則。顏坤泉也提醒大家思考,為什麼大台北地區的車明顯較多,卻是高雄的空氣比較差,大家應該關注這個矛盾之處。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志彥則表示空污法第三十六條是一種空白授權,他不能理解。空品區的劃設對於一般民眾的生活也將造成不小的困擾。他隨後也以台灣和日本在車輛檢測現場的影片來點出台灣檢測人員在作業上的問題所在,並期待有關單位能加以改進。
台灣反禁二行程聯盟副召集人劉子睿,則是用數據跟大家說明對於二行程機車的加嚴做法並無必要。他表示二行程機車每年正以二十萬台以上的數量淘汰中,以目前實際可以上路的七十萬台二行程機車來估算,二行程機車將會很快地自然退場。另外,根據車輛自然淘汰的速度,劉子睿也認為其對於環境的影響力將相當有限,環保署可能過度誇大了二行程機車對民眾的影響。
經營「重車日誌-教士」部落格的教士認為,用新車的排放標準去檢測舊車的規定是相當荒唐的行為,環保署「只要妥善保養就可以過關」的說法只凸顯官員對於機車毫無概念。他表示固定污染源對民眾的危害明顯大於移動污染源。政府寧願通殺,也不清查的做法,就是一種怕麻煩、不想管理的心態。
從事多年環境運動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副秘書長洪申翰也指出,現在政府訂出的老車汰換規劃,對於車主來說是非常沉重的負擔,就算是站在環保團體的立場,也認為政府應該要照顧那些沒有能力因應的車主。他也具體建議,環保署應該要提高長期偏低的固定污染源空污費費率,並以這些經費協助受影響的自營司機。洪申翰期盼環保署能早日提出明確而具體的做法。
中華民國機車車友協會-Tma理事長林立鶴也呼應前面幾位團體代表的說法,他觀察到現在許多使用二行程機車的民眾都是比較弱勢的人,一旦淘汰二行程機車,換車補助不夠,上路又可能有裁罰,很多民眾的生計都會受到衝擊。
接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大型重型機車經營同業全國促進會理事長洪宗寶表示,空污法第九條的抵換機制是很奇怪的規定。對於沒有錢換車的民眾,政府卻反而要剝奪他的財產,轉賣給財團抵換。他認為當初大家買車時是合法的,現在卻要被強迫淘汰是一種不合理的做法。洪宗寶也認為應該讓沒有能力的民眾透過補助自主汰換二行程機車,或是讓其自然退場。
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李式嘉則直言,已三讀通過的空污法應該要重審重修,修法過程中不該只有學者的意見,應該也要重視業者和基層工作者的聲音。他也提醒環保署之後的執行作業應該要規劃的更加簡政便民。
時代力量高雄市三民區的議員參選人林于凱接著補充,政府不該抓小放大。他以台電、中油和中鋼在高雄的電廠與廠房為例,其投入的空氣污染防制經費和能夠節省下來的空污費用根本不成比例,這代表私人企業根本不會有動機和壓力去自主更新設備。林于凱指出,癥結就在於環保署訂定的空污費率太便宜了。另外,林于凱也發現高雄市規劃要在大型工業區和高雄港等地劃設空品區,並不符合先前交通部代表所說的劃設原則。這將使得不合標準的大卡車司機無路可走,環保署應在劃設前善加瞭解這些司機的需求。
接著,台灣反禁二行程聯盟發言人羅宜表示,政策的制定過程過於倉促,母法的不完善導致現在必須花費更多資源力氣去討論施行細則。他也懷疑環保署在規劃時並沒有徵詢相關團體的意見。羅宜認為現在一個法規立下來就要民眾放棄自己的財產,是令人難以接受的。
南區老車司機自救會的何大哥與北區老車司機自救會的陳大哥,則以自己所遇到的困難為例。一台新的大卡車就要四、五百萬元,若再加上其它機具則高達九百萬。他們無力買新車,政府提供的信用貸款也不會有什麼幫助。陳大哥表示,每一個行業的車輛都有不同的用法,不該有統一的做法,而且即使生產國都無法達到這樣的標準來說,這些法規訂得真的合理嗎?他也提醒,財團或許可以一次買一、二百輛車,但基層民眾是買一輛車都得去借錢。希望政府能考慮到弱勢民眾的生計問題。
台灣反禁二行程聯盟南區總召呂志賢也分享他在國外的經驗,他發現其它國家並無立法禁止二行程機車,台灣還有在生產和外銷二行程機車,國內卻竟然不能騎。在古董車的管理上,呂志賢則認為可以參考香港的認定方式,以二十年為標準。至於有關於老車加嚴標準的問題,他表示不應該以不同時空背景的標準來檢驗,那是不合理的要求。
汽機車媒體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總編輯何柏毅表示,空氣污染的議題大家都很關心,也應該被解決,但解決的方式必須加以討論,他則認為應該從源頭管制,也反對用不同時期的標準來檢驗老車。何柏毅建議,應該以鼓勵來代替撲殺,用善意來鼓勵換車。
全國老車司機自救會徐國堯則提出他的看法,他表示空污法加嚴十年老車規定有違信賴保護原則,也憂心十年的規定之後會不會再次修改。另外,徐國堯也提醒,車輛若三次檢驗都不合格就要強制淘汰,固定污染源則沒有如此規定。政府對於移動污染源的標準和態度比固定污染源的規範還要嚴格。
針對多個團體的意見陳述,環保署空保處胡明輝簡任視察回應,一百多項子法的修改,都必須經過法制程序,環保署會持續討論及研商。補助辦法的部分,政府也已將大客車的補助措施延長。而在此次空污法修法前,環保署就已將固定污染源和工廠鍋爐的排放標準加嚴。另外在幫助弱勢族群的部分,環保署會以專案來處理,例如可以鼓勵民眾去更換中古的四行程機車,把影響衝擊降低。其它相關問題和意見也都將帶回去討論。
最後,陳惠敏主任指出,今天的討論本該在立法院修法時就應出現。時代力量會繼續促成使用者、利害關係人和行政部門之間的溝通。陳惠敏表示,像是政策宣傳的改善方式,就是環保署立即可以做的。未來時代力量黨團會持續追蹤後續進度,各地的議員候選人也會就此議題繼續努力。
列席:
#高雄市三民區議員參選人 林于凱
#新北市三重蘆洲議員參選人 陳志明 三蘆新世代
#新北市新莊泰山五股林口議員參選人 泳敢 唐聖捷
#基隆市安樂區議員參選人 陳薇仲
#桃園市桃園區議員參選人 簡智翔 乾淨桃園健康城市
#桃園市中壢區議員參選人 劉祐龍 力挺中壢
#雲林縣斗六莿桐林內議員參選人 廖郁賢
#雲林縣西螺二崙崙背議員參選人 鍾政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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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 時力把關】空污法三讀通過!
時代力量捍衛空品連線 誓師成立
今年3月,空污法修正案初次進入委員會審查,共經過七次黨團協商,在昨日晚間9時32分終於完成三讀!非常遺憾,時代力量黨團的反空污十大主張,只有「資訊公開」相關條文得到支持,其他攸關空氣污染物質實質減量的努力及制度設計,則未能獲得支持。
時代力量 14 位投入 2018 縣市議員選舉的參選人,在導演柯一正的號召下,宣布組成「時代力量捍衛空品連線」,共同發表對於近期《空氣污染防制法》審議過程的看法。14 位參選人也共同簽下「捍衛空品 嚴格監督」的承諾書,宣示將協助民眾或主動揭發空污違法事實、確實保障空污吹哨者的各項權益,並嚴格監督政府執法。我們承諾,時代力量的參選人在當選後,將履行今日簽署的承諾,儘快帶給人民安心呼吸的空氣、以及優質健康的生活環境。
#挺身而出不被收買
這是時代力量在 2018 年縣市議員選舉中,繼「時代力量公共托育政策連線」後組成的第二個政策連線,未來也將持續就各地所關心的共同問題組成連線,互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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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次《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法,時代力量黨團對於關鍵條文的爭取結果,說明如下:
#吹哨者保護條款條文:通過!😃
除了資訊公開,時代力量提出的吹哨者保護條款也受到行政院的支持並納入法條中。在此法條通過後,民眾自行揭發所屬企業的違法行為,不用再擔心遭受業主事後的報復而丟了飯碗。我們相信,在加入吹哨者保護條款後,能夠更有效地揭發、追究違反空污法的業者,藉以強化對於空氣污染的管制力道。
#違法情節重大者應公開資訊條文:部分通過 😐
這是時代力量黨團從去(2017)年《產創條例》修法開始就努力爭取的內容,並在今日三讀通過,時代力量對於各黨團的支持表示感謝。違反情節重大者及違法、改善情事之資訊公開,一直是時代力量非常重視的環節,然而在這次的修法中,已將這樣的精神帶入(公布違反情節重大之公私場所),但未將時代力量所主張的公開項目,包括:廠商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享有之優惠待遇、違規日期、違規地點、違規事實、處分及改善情形,以及應公開的方式(登載於中央主管機關所指定之公開網頁供民眾查詢),能夠實質納入法條之中,這是可惜之處。時代力量將繼續努力。此外,時代力量所提出之有關資訊公開的條文,更包含空污防制基金的支用情形,以及對於空污改善的輔導成效,這些都是要讓民眾能夠確實掌握《空污法》修法後的執行與落實成效,更有利於各界持續關注、監督政府在空氣污染防制問題上是否有所作為。
#環保署不是經濟部的環保局:部分通過 😐
這次《空污法》協商過程中,一度獲環保署支持後又改變立場的會同霸王條款(環保署會同經濟部,被視為經濟部霸王條款,將環保署是作經濟部的環保局),經過多回協商折衝,終於在今天取得一個略微往前一步的進展,在第12及第14條改為「會商」,唯仍留下「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實施之」的伏筆。
#移動及固定污染源不能抵換:未通過 ☹️
時代力量認為,空氣污染防制若要實際收到成效,應以削減排放量為具體目標,而不是讓企業在總量管制區內所排放的污染物有抵換、交易的機制,有毒污染物的彼此交換,並無法讓民眾受到空氣污染的程度降低,同時也將將會成為污染物減量的阻礙,更將持續損害國人的健康。
對此,環保署一直堅持,污染物的交易、抵換原則,是空氣污染總量管制過程中必要的手段。但環保署自己提出的資料卻顯示,高屏地區目前的空污問題之所以有所改善,原因大多為「產能降載及關廠所致」,這代表相關產業並未達到設備汰舊換新、改善生產製程的原意。
雖然最後未能爭取成功,仍盡力爭取到一項朝向未來執行面上的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環保署及經濟部於《空氣污染防制法》通過修正後三個月內,就「固定污染源總量管制及改善的相關配套措施」、「既存固定污染源長期未改善情形下之轉型規劃」、「移動污染源與固定污染源抵換情形」以及「排放量抵換及交易辦法」等幾項問題,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地方可治理:未通過 ☹️
時代力量也主張,《空污法》應授權可以因地方環境治理的需求,運用自治條例,制定比中央更為嚴格的固定污染源審查原則。這也是從雲林、台中、高雄等各地空污重災區居民們,最卑微而慎重的呼籲。可惜的是,此一修法方向並未獲得支持。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過去曾經不只一次地公開聲明,在「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及「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的立場上,明確表態支持地方政府可以制訂比中央規範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完全不抵觸《地方制度法》、《能源管理法》和《空氣污染防制法》的法律依據。
很遺憾地,環保署在修法過程中不斷強調,「各地議會制定更嚴格的空污防制自治條例」不是《空氣污染防制法》可以做的事情,而應該在《地方制度法》裡處理。我們一定要強調,根本沒有放在《空污法》不合適的問題,就算採用現行法規,《地方制度法》第 19 條第 9 款第 2 目就已經規定「環境保護」是地方自治事項,地方政府得依此制定自治法規,採取具體之管理措施。
當年六輕在選址的時候,宜蘭縣長陳定南為了捍衛宜蘭的環境,出面拒絕了六輕落腳宜蘭;同一時刻,當時的雲林縣政府熱烈歡迎六輕到來。二十年過去了,雲林鄉親飽受污染之苦,健康受到嚴重威脅。這就是對於地方發展和環境治理的不同想像,也帶來不一樣的結果。
空污防治不應該分中央或地方,也不應該分黨派,所以我們認為中央政府應該要授權地方政府,依照各地需求去訂定適切的標準,才能做出相應的管制,我們才更有機會達成改善空污的政策目標。呼吸空氣沒有貧富差距,要求一個健康的生活環境是國人很卑微的要求。
#提高處分上限遏止大廠排放:未通過 ☹️
在第57條,時代力量黨團提出「提高處分上限」的版本,盼使本次的修法可以有效杜絕大廠偷排廢氣後、當年賺了數十億甚至上百億卻只「重罰幾百萬」的離譜情況。時代力量黨團在法條上增加了用「銷售金額固定比例」作為裁罰基準的空間,如此一來,這些年營收數百億的大廠,才不會因為法條上框定的低罰金範圍,形成一種「與其要投資減排或改善製程,倒不如就繳罰金就好」的心態。只是很可惜,此一條文也未獲支持無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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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空污法》的修正,有許多關鍵條文都未能獲得進步的修改,對此,時代力量黨團感到相當遺憾。然而,改善空氣品質是長期的任務,今天的修法只是邁出了一小步,未來,時代力量無論在中央或地方,都將持續追蹤《空污法》的執行成效!
陳志明 三蘆新世代
林亮君
陳薇仲
劉祐龍
簡智翔
簡嘉佑
吳佩芸
許皓甯
吳韋達
雲林新時代 推動心力量
張志翔-嘉義市東區
林易瑩
林子盟 Lin Tzum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