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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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秒錶反應反應級數 在 寄贅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七宗罪】 (七集全更新) 內含恐怖、成人情節
<你最喜歡哪一宗罪呢?>
【七宗罪 之一】
T 聽朋友介紹,穿過紅燈區,走進一棟舊式大廈的升降機,按7字。升降機緩緩向上,機頂燈泡時明時暗,加上牆壁、地下,發出嘔吐污穢物爛醉臭味,他的確有點後悔走進來。推門進入紋身店,裝潢亮麗得格格不入,總算放下心頭。
「師傅跟我約了二時見面,小玲介紹的。遲了五分鐘,不好意思。」
等了半小時,T 被帶進房內。師傅原來是個老女人,破口便鬧。T 知道遲到理虧,只能啞忍,心中再生後悔,明明滿街紋身店,為什麼偏要聽小玲介紹,來到這兒呢?
「遲到,多少反映著,你這個人沒有時間觀念。好了,躺下,打開上衣,就紋胸口吧!」
T 呆了一呆,「不不不,師傅,我還沒有說我想紋在什麼地方,紋些什麼。馬上便要躺下紋胸口?我可打算紋肩膀...」
「躺下吧。我這兒跟別的地方不一樣,我相信你也了解。我也不知道,紋出來的是什麼,你亦無法選擇。紋什麼,是由你的皮膚直接告訴我手中這枝紋身針。我只可以跟你說,我這兒不同別的紋身店,通常紋出來的東西,就只有兩種:一,是你最自豪的東西;如果不是,那就是你最害怕面對的東西。我也不知道會是什麼,你身上的皮膚,自行激活出來。所以,你還是躺下吧…」
出於好奇,T 照著師傅說的去做。只見師傅拿起紋身針,不,不是普通紋身用的電針,而是古代符籙那種木製的鈍器。T 感受不到紋身的刺痛,只覺得有力量緩緩的拍打胸部、腹腔。半小時左右,師傅停下手,完成。整個胸腹,都出現紋身圖案。
紋理清楚,簡單表述:有一位壯漢與一條惡龍。只見壯漢拿起大刀,斬斷惡龍的頸;惡龍頭部雖然正要掉落,但依然卻目露凶光,想去攻擊壯漢。無論是人是龍,也都生動得好像會郁一樣,而且從鏡中看清楚,壯漢樣子,和T 完全一樣。
「客人,你試過屠龍?哈哈,這是令你自豪的事嗎?」
T 看到紋身,感到十分驚愕,「才沒有,怎麼會有,不是不是,這個世界哪有什麼龍?我做BBQ燒烤熟食生意的,呀,我趕時間,收費多少?」
「我並不會向你收取任何金錢。走吧,紋身的代價,你自己將來會付。」
T 走在街上,心中清楚知道,這個紋身代表著什麼。T 從前認識過一位姓龍的友人,改變一生,令T 由生意失敗,變至現在BBQ店,無人不識。
當時T 開西餐,只做精品菜。這位龍姓朋友,是T 店舖的業主。早半年時間,龍姓友人,每天也會來店舖追收租金。當時生意不好,T 交不出租金,龍姓朋友每天也會破口辱罵,罵T 廚藝差,叫T 不要再煮東西,干脆讓客人BBQ,比T 煮菜還好。有時罵得起勁,更會拿起廚房菜刀,向著T 指指點點。雖然T 心中不忿,但又真的理虧,交不出租金,只能啞忍。
後來在兩個月前的一天,T 突然想通,干脆真的做起BBQ來。在大街燒起肉,香味撲鼻,果然客似雲來,自那天起,人龍長達100人。
走著想著,便回到BBQ店。BBQ店有特色日本牛肉BBQ,幾乎所有客人,也都只為這極品而來。T 當年被龍姓朋友每天「指導」,自然明白生意之道,刻意列明日式牛肉來貨量少,客人要點多於1000元的其他食物,才可點食3片特色日本牛肉。不過,即使限制多多,照樣客似雲來。兩月不到,已賺了T 五年的生意收入。
在T 心中,其實也很感激,這位龍姓友人在生命中出現過。
不過,他卻不喜歡這紋身。過了兩天,T 走進整形醫院,進行除去紋身手術。手術很成功,一周,紋身已經脫除不見了。
一個月後,BBQ店因為沒有足夠日本牛肉可以供應,T 只能讓客人流失。不過,每天仍有數十人前來,排隊詢問「有沒有特色日本牛?我們已經等候了很久啊。」T 都只能一一婉拒,拖不下去,人流慢慢減少。
生意再次不佳,同時,T 的胸腹又漸漸開始痛起來。
這天,他起床照鏡,竟然看見胸腹,再次出現壯漢屠龍紋身。「啊!我不是已經除去這紋身了嗎?為什麼會自行重新出現呢!」
跑往紋身店,早已關閉了。再去醫院,進行脫除紋身手術,手術成功;可是這次,才一周,紋身又再自行出現。T 好像被這個紋身纏著般,找了不同醫生,就是不停脫除也好,紋身總會再生出來。
而且,更怪異的是,每次新生出來的紋身,圖案也有著輕微不同。最初,壯漢斬掉龍頭,可後來的紋身,漸漸看到壯漢力弱,斬不了龍頭之餘,更見龍纏著壯漢身驅,壯漢無力反抗。
這天,T 回到再次無人光臨的BBQ店,生意不佳,紋身又除不掉,他的精神,終於崩潰。
「我才不信,我才不信不能消滅你!」他失控地拿著刀,開始切自己的皮,從胸腔開始,慢慢割下去,直至腹部,全塊皮也都割下來,腸臟、胸骨,血肉模糊卻又清晰可見。T 還未停手,開了BBQ鐵板,把紋身皮放上鐵板上,用猛火大燒,「看!這樣還可以再生了嗎?我會害怕你?」
T失血太多,終於支持不住,倒在地上。鐵板上的紅燒紋身肉,香氣四溢。客人認得這是BBQ店特色日本牛肉燒烤的香氣,馬上四方八面湧來。
大家來到店舖,紛紛拿起餐刀,分享鐵板上的特色日本牛肉片。總於,有人發現 T 倒在血泊中,把T 轉過來,食客也都明白了。
可是,沒有任何人報警,很寧靜。
互視,再開火點起爐頭,靜靜的微笑。
「這到底是美食,誰人可以抵抗呢?」
【七宗罪一 之 貪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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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二】
她,是一名長跑運動員,樣子甜美。她叫小美,是很多宅男的女神。
小美6歲時,爸媽已經訓練她做運動員。父母本來就入不敷支,還要每天接送女兒上學、訓練,預備最好營養,找最好教練,日子絕不易過,但見女兒漸露頭角,也覺得欣慰。
16歲的小美,開始成為長跑新星,因為樣子標誌,很多報章雜誌也樂意報導她的新聞。不過,好景不常。同年夏天,一次交通意外,小美的爸媽被城中富豪座駕撞到,不顧而去,最終失救至死。年輕的小美,頓時失去依靠。
世界很現實,政府沒有政策支援運動員,教練擔心小美無法支薪,首先離去;部分的雜誌傳媒覺得,小美父母雙亡加上富豪不顧而去的新聞,有賣紙價值,因此連翻追訪,甚至有娛樂雜誌,更以小美在靈堂鞠躬時的走光相作賣點,封面刊出去增加銷量。各方面都只在事件上撈油水,唯獨從來沒有人理會小美的情況。
不過說來奇怪,小美卻沒有太大憂傷。可能因為,她根本從來都不想練習,父母離世、教練離開,反而可以令她得到休息的機會;而走光封面,不單沒有令小美尷尬,相反,她更因為可以做封面而感到興奮。
沒有了父母的教導,小美開始放棄練習。「其實,我為什麼要這樣辛苦?跑跑跑,練練練,我本來就是一個美人胚子,干嗎要去當運動員?根本應該去當明星!」後來,即使朋友們希望小美再跑,她也拒絕訓練。不上課、不跑步,每天鬆散只玩食訓,體能急促下滑,不到三個月,已經跑不回以前水平。
無法再跑,但小美仍然以前美少女運動員、女神自居。不過,她萬萬沒想到,失去長跑光環,報章雜誌也離她而去,兩年多時間,已經沒有人再記得小美。
用盡雙親留下的保險,她只能把爸媽生前的金手錶,拿去押店典當。押店老闆左看右看,都覺得不值錢,「離去吧,手錶分毫不值,無法典當。」
小美無奈想要離去,正要踏出門口之際,押店老闆卻突然止住她。「且慢...其實以你的青春美貌,加上你玲瓏浮凸的身材,都有可以押到錢嘅的東西...」
小美呆一呆,押店老闆接著說:「放心... 不是要你當援交... 我只想拍數張相,典當你的身材、青春、美貌。放心,穿衣的。影這套相片,15張相片50萬,好嗎?不喜歡的話,一年內,你可以用50萬贖回。一年過去,才屬我的,好嗎?」
小美傻了眼,「什麼?50萬拍15張相片?早知一早去當模特兒啦… 年青時為何要辛苦跑步?」她完全沒而想過,錢這麼容易賺。小美馬上同意,押店老闆便拿起古董相機,開始拍照。小美全程穿上衣物,除了樣子,幾乎拍不到一點肌膚,10 分鐘,由頭至腳,15張相片已經拍完。
「Done。50萬,典當完成。一年內可以50萬贖回。」押店老闆嘻嘻哈哈,把押票及支票,放進小美手裡。
在小美走出店前,老闆再提醒她:「好好運用這50萬,當作我幫你的。其實,我記得你,我認識你爸爸。好好運用這50萬,做點下小生意,勤力賺錢,一年內回來贖回吧… 記得比心機呀!」小美支支吾吾,已經走出店舖。
小美並沒有好好運用這50萬。
有了這筆easy money,更加不努力,沒有做點小生意之餘,亦沒有投資儲蓄。每天亂花錢、訓覺、飲酒、吸毒。不到半年,50萬都花得八八九九。
這時,卻剛好有位樣貌平凡的富家子弟愛上小美。雖然小美沒有心動,不過生活逼人,沒有法子,她只好選擇與富家子相戀。男方十分愛錫小美,公主女神般看待。這時的小美,可說衣食無憂,當然繼續無所事事,懶散下去。
再過了五個月左右,有一天,情況出現變化。那天早上,富家子出門工幹,留了小美在家。小美如常睡到中午,一覺醒來,卻發現皮膚開始變老,臉上出現大量皺紋,頭髮花白,體力轉差。下床外出,走一條街的路,也要休息兩次。
「才20歲,怎可能老得這麽快?」小美怕別人知道,便一個人靜靜地去看醫生。無法找到病因,小美無可耐何,只能離開診所,迷迷惘惘下,突然想起了一年前拍照的事。
「回來了?有沒有好好運用那50萬?」押店老闆對小美說。
「我...發生了...什麼事?」小美這時已經變成一個沒有氣力的老女人,聲音沙啞,說話也只能斷斷續續的。
「你忘記了?你典當了你的青春、樣貌、體能嘛?當天押了50萬,不記得了?明天就一年,你要用50萬贖回,否則就失去機會啦… 你沒有錢?我當天多次提醒你的。」押店老闆說。
小美才知發生什麼事。「我要拿回我的青春。快把青春還給我!」
「簡單,明天早上9時才到期,你拿50萬來贖回吧。」老闆說。
小美走出門口,馬上回家,她知道,只要開口,富家子一定會給她50萬。「可惡!他出門工幹去了!明天早上,他不會來得及給我50萬的!作罷,我自己回家找。」
回到家,小美翻天覆地般找,三四個小時,富家子屋裡所有地方都幾乎反轉。「錢呢…錢呢!」一邊找一邊叫罵,沒有為意,富家子剛走進門口。
富家子早上看見的小美,和眼前完全不同。在他眼中,只看見一個老女賊人,正在爆竊。他靜靜的報了警,然後一手捉住小美,「你在幹什麼,我通知警方了!你不要想逃走!」。
小美很驚慌,卻又很清醒。
她心中知道,如果警察來到,到時無論自己怎樣解釋,也無法令警方相信,自己只是一夜變老,回來拿50萬,不是爆竊。她更清楚,被捕的話,會先關起來,關一晚,明天過了9點,有錢也沒用。
她也想過逃去,但走了的話,何來50萬呢?沒有辦法,最好處理手段,就是在警察來到之前,先制服富家子,再拎錢離開。
因為沒有太大力氣,所以她只能拿起最近的煙灰缸,出盡全力,向富家子的頭,敲下去。一下沒有效果,再敲一下,一連敲了13下,才見富家子鬆開手,倒下。
小美見機不可失,馬上拿走剛找到的首飾珠寶,並在富家子銀包中,抽出現金,奪門而去。剛好共有52萬5千元。
第二天一早,小美拿著這52萬多,來到押店。一開口,便說「這兒有50萬,快把青春還給我,我要變回以前一樣,快!」
押店老闆沒有說什麼,只是拿出報紙。A1頭條清楚的寫著:
「富家子慘遭兇殘殺害,
兇手疑似前運動員小美,全民大追緝!」
報章不單印有20歲小美的相片,內容更清楚指出,作為凶器的煙灰缸,有著清晰的血指紋,這個血指紋,正是小美的。
看著牆上的時鐘,8時50分。押店老闆緩緩開口:「你考慮清楚,真的要贖回原來的青春、樣貌和體力嗎?」
放下手上的報紙,這刻的小美,身心都老得再走不穩,只能隨手拿了枝古代木製符籙,當作拐杖,帶著那52萬5千,支撐著,走出去。
【七宗罪二 之 懶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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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三】
Ace今天走進地下賭場,再次進行他口中所說的「工作」。
社會學上來說,他這個「工作」稱為「賭博」,不過,對作為職業賭徒的Ace而言,賭大小、賭百家樂,是賭博;但賭poker,只是一項用技術去生財的致富方法。
半小時左右,Ace再次預上討厭的R。R是另一位職業poker賭徒,兩人經常在賭場遇上,只吵架,沒有其他。明明雙方都知道,如能合作,一同殺敗其他玩家,會賺得更多,但偏偏兩人都只想自己獨大,結果一拍兩散,經常大家都「無功而還」。
「我就是不讓你正常地賭博,你耐可以怎樣?我還未有看到牌,就跟你梭哈all in。你要麼跟我賭運氣,要麼就離開。是呀!我相當討厭你,又怎樣!」R當著眾人,用中指指著Ace狂鬧著。
有賭博過poker的都知道,玩家之間互相挑釁,引誘對方發怒,是常見手段。不過,前仇新恨,Ace今天終於忍耐不住,決定要解決一切恩怨。「R,我們現在就賭一把,輸了的,以後要帶著自己的金錢,永遠離開對方世界,好不好?」
「小朋友,我又怎會害怕?不如再賭更大的,賭上所有家當房產儲蓄,好不好?」R說。
「哈,真好笑。你要送我家當,我怎能推卻呢?好,我就接受你的挑戰。怎樣賭?」Ace回應。
「我們用最簡單去賭,A至K,我們各抽一張牌,不計算花式,只比大細,A最大。每一局,賭一根左手手指,再加1/5的家當。如果左手五根手指也都全斬了,就是輸了,怎樣?」R說罷,拿出一把斬骨刀,「啪」的一聲,劈了在枱上。
「這樣賭,沒有人看到我如何把你收拾掉。大家... 大家賭客過來,一起做個見證。大家有沒有興趣,看我把他干掉?到底誰先切掉五隻手指呢?」
賭客們開始走過來,了解他們的情況。當中,開始有人提議,以外圍side bet都方法,大家自己去賭,賭到底誰先被斬掉所有左手手指。這個賭法,雖然血腥,但也好像很有趣,所以賭客們紛紛下注,買R的人較多。
賭局開始,Ace先抽,抽出來,打開,是3;而R手上拿著的,是4。
「嘩!小朋友,你第一滴血呢!」話口未完,R即時抽起枱上的斬骨刀,向Ace的手斬下去,Ace來不及反應,「bom」的一聲,左手尾指、無名指,斷了開來。Ace痛得慘叫,R把握時機,拾起兩隻斷指,掉進暖爐的炭火中。
「噢!sorry,不好意思,斬不準確,斬多了一隻。哈哈,我看到地下有些新鮮香腸,怕不干淨,所以我便把它們掉進火爐。哈哈哈哈... 不怕不怕,這回合你再輸,不用斬,我輸,我讓你斬兩隻。哈哈,其他觀眾,哈哈,準備好勝利了嗎?很快就斬完的了!」R說起來時很風騷。
再來一局,R先抽。這次R抽到的是A,Ace抽到的,都是3。「我不就說過了?上一個回合,沒有多斬你的...」R繼續大笑說。
不過,驕兵必敗,很有古代智慧。接下來的5回合,R全部輸光,看著左手手指,一隻一隻被斬下來,R的笑聲很快變成慘叫聲。最後勝負已定,R左手已變成血淋淋的爛肉。
雖然痛楚萬分,但Ace也留意到,原來觀眾很喜歡看、很喜歡投注於這種血肉賭博,單是斬手指博彩,已經令外圍莊家贏了近20萬。
不過,這時不是考慮賺錢的時候。Ace想把握時機,在R仍然呻吟之時,一次過把對R的所有仇恨,發洩出來。於是,Ace提出:「我給你一個機會復仇。我這兒有一把左輪手槍,6發子彈。我們決鬥,俄羅斯輪盤。在場各位,有沒有興趣看看,我們哪一位,誰會先死掉?」
R雖然痛得要死,但一心希望報仇,也失去理智地大叫道:「賭!為什麼不賭!我就跟你賭!大家隨意下注,看看我怎樣殺了這個廢物!」
沒想到,觀眾反應相當熱烈。一瞬間,賭注金額已達100萬以上,連莊家、R及Ace,也估不到。
「好!開始!」Ace倒出5粒子彈,在槍內只留下一顆,轉動,把槍交給R。「六分一機會,我先讓給你。」
R吸一口氣,用右手拿起槍,把槍嘴對準大陽穴,「啪」的一聲,空槍,沒有事。「到你,五分一機會。」
Ace是個不折不扣的賭徒,一拿槍,即往自己頭上開,又是「啪」的一聲,沒有事。「再輪到你了,四分一機會。」
接下來的一個回合,R、Ace,各一槍,也都沒有事。
現在,只有兩發。輪到R,他有二分一機會。吸一口大氣,慢慢對準自己的頭,所有現場觀眾看著、等待著。「啪」的一聲,R也是空槍。
「哈哈!我沒有事!沒有事呀!廢物,你知道這。代表什麼嗎?代表你100%會中槍呀!快快快!拿起槍對準自己頭顱,一槍打進去!再見了啦!廢物!」R再次興高采烈,連左手的血肉模糊,也都忘得一干二淨。
Ace拿起槍,才發現自己從沒想過,這樣的賭局會令自己輸掉性命。如今知道人生到了盡頭,也沒有辦法。
拿起槍,指著自己太陽穴,向著觀眾說「大家拿派彩吧!我輸了。各位再見。」
說罷,Ace突然把槍口指向R的頭。現場所有人也來不及反應,甚至連R也沒有想過,Ace會願賭不服輸,在輸掉的時候反口,把槍轉過來指向自己。
Ace二話不說,「轟」,開槍了,R應聲倒下。「我就是要把你打死!怎樣?我就是反口,你又可以怎樣!起來咬我吧?怎樣起不了是不是!當然啦!你現在已經是死屍了喇!廢物!」
觀眾也都呆了。數分鐘後,現場才有賭客衝上去捉住Ace。再不知過了多久,人群中,突然有人義憤填膺,大叫「沒有公理,要替天行道」,隨後慢慢開始,三四十個人出來,一同毆打Ace一個。Ace沒法還手,很快便失去意識,不消五六分鐘,便被人拾起,掉到山崖下去了。
【七宗罪三之 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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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四】
M看來已經80多歲了,不過她依然很喜歡感受性愛歡愉。因為壯健的日子,她只著眼賺錢營生,好像沒有活過享受過生命一般。如今,財富充裕,有近1億美元身家,卻欠缺枕邊人。反正天年將至,無兒無女,有錢無所用,與其財富陪葬,倒不如用錢買性愛。
「真金白銀買賣,有什麼問題?」所以,每月她也會抽幾天時間,找些男伴共度一宵。
過了多年嫖娼生活的她,最近迷上一位20歲的韓藉男生,同樣是一位牛郎。這位愛人相當健碩,樣子也很俊俏,韓國明星一般。M完全為他著迷,如果愛人要她去死,M也似乎會義無反顧的。現在,她幾乎每天晚上,也要付款去見這位男生;可是,她從未得到過他。
「M姐姐,我知道你很富有,我也知道,你很喜歡我... 我很感謝你... 但是,我真的... 真的... 沒有反應啊... 你要明白,你... 全身都是一層一層的摺紋,看到,比較困難有反應...嘛...」韓男說。
「如果我的樣子更好、更年青,你是否便會愛我,願意跟我做?」M忍住心中不忿,開口說。
韓男點點頭,「是的。但時光不能倒來呢...」
M回到家中,找來友好醫生。醫生告訴她,認識有一位為世人排斥的極端整容醫生,有技術可以換皮,不過代價不菲。M千方百計,終找來這位醫生,求他幫忙。
「我的做法,並不是傳統拉皮,而是換皮。找來一位年輕女仕,把你的皮膚和她的,交換過來。手術後,她的樣貌會變成老人,你則會換了她的樣子。所以你付出的金錢,全部用於給予她的補償。這兒有一位女士,Liza,20歲,樣子甜美,因為她很需要金錢,所以願意和你交換樣子,明碼實價,4000萬美金換樣貌,你決定進行手術,還是不?」醫生指著遠方的妙齡少女Liza說。
Liza看上去,眼大臉尖,幼弱白滑,完全是個二八年華的美人胚子。
「馬上進行,不用思考。」M幾乎接著說。
「好的。那你星期三過來進行手術。金錢,當天交付,4000萬美金,只換臉部。一言為定。」
成功換了臉部後,M變了Liza的樣子,Liza變了M的臉貌。由於Liza原本也是個美人兒,M很滿意。再去找韓男,並告訴他換臉的詳情。這次韓男看到Liza臉蛋的M,覺得很稱心,決定跟M回家。
M急不及待,要韓男抱自己入睡房。正當脫下衣服之際,「嘩!怎會這樣嘔心啊!你樣子這樣漂亮,但...你的身體、手腳,皮膚怎麼還是摺成一層層的呢?我真的不行... sorry。」韓男拋下M,衝出房去。
留下的M,獨自一人飲泣。回過神來,拿起電話,打給醫生。「醫生,我打算把身上的皮膚,也都換過來... Liza願不願意?多少錢?」
醫生來回打了幾個電話,回覆M,要6000萬美元。也就是說,這次換皮,將要用盡M所有的財富。不過,M沒有反對,即時同意。賣了物業後,付上支票,約好換皮的時間。
一周後M與Liza再到醫院,進行換皮。三十小時的手術,全身所有皮膚,都交換過來。手術順利,兩人平安。
經過一個月,M與Liza都已經完全康復,可以出院。出院前,醫生千叮萬囑M,「記著,你只是進行了換皮手術,整個人也變成Liza的樣子;但內裡的一切,也都沒有變,你還是個80多歲的老人來,一樣會有老人病痛。你不能夠把自己當為20歲般,進行劇烈運動的。另外,你的皮膚,的確換了過來,但皮膚下的供水保濕始終還差很遠,千萬別長期在太陽下暴曬,否則會很快變老,再次一層層裂紋的。」
M連聲知道。
醫生再對Liza說:「至於你,換了一位80歲老人的皮膚,所以也要注意保濕,否則會很易有皮膚病。一會兒過來拿支票吧…」變成了M樣子的Liza,亦點頭,表示知道了。
出了門,M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韓男。韓男這次看到M,知道由頭到腳,都從老年皮膚換上Liza 20歲的白滑肌膚,即時能夠有生理反應;M也因飢渴得太久,馬上拉了韓男入酒吧廁所,狂野地進行魚水之歡。
這天以後,M跟韓男過著拍拖般的情侶生活,當然,M要付費的。一晚,M送了一隻名錶給韓男;韓男見沒什麼可以回禮,便在枱上拿起啤酒瓶,撕下瓶上之牌子貼紙,摺成一隻小小的紙鷂,隨手送給M。
持續三個多月,M每天也找韓男。可是,今時不同往日,M已經不是富貴人家,如今身無分文的她,要付費去嫖娼,其實消費相當吃力。不過,她依然希望與韓男在一起。這天,買了蛋糕,希望與他一同渡過第100天記念日。
推開酒吧的門,她看見韓男,陪伴著換了皮的Liza。「為什麼你會在這兒?」M一面迷惑的問Liza。
「我現在這個樣子,不來嫖妓,怎會有人要我?婆婆,我雖然跟你換了皮膚,但我內心,仍是個20歲少女來呀...當時,你還是這個樣子的時候,自己也來嫖,現在你反過來問我為什麼?而且,我現在很富有,要任何人也可以。」Liza開口,的確令M無法反駁。
面前這位Liza,那一層層的摺紋,正是M最熟悉,又最想擺脫的。可是,Liza又剛好揀選了韓男,要這晚陪她。
「不如你不要陪她… 今天是我們100日記念... 可不可以陪我?你不要再做這職業,好嗎?我們以後一起生活,好嗎?佢不適合你的!再者,她這個樣子,你也不會有反應,是不是?」M對著韓男,哀求著。
「我知道,我清楚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這個樣子。Well,我們也都開心過,不是嗎?不過,3個月了,我想得很清楚,你身無分文了… 是的,你有外表,但窮困嘛... 跟你在一起,我才知道,可以選擇,應該選擇金錢。所以,我現在當然選擇她啦。」韓男推開M,走向Liza面前,「你好。我服務很好的,而且...我還很體貼,很持久...想不想跟我...來一次?」
M什麼都說不出口,離開了酒吧。
再過兩個月,M經已山窮水盡。這天,在出門取政府救濟時,撞到韓男。他拉著Liza的手,走進名店,就在店門前,三人對望了一眼。韓男先開口:「M,你在取政府救濟?還好,當時我沒有跟你離開。不過,既然你是我的熟客,那就讓我提醒你,幫助你吧。其實你現在個樣,根本沒有人知道,你已經80多歲... 你樣子又這麼漂亮,20歲的外表、身材,加上...你又這麼喜歡做那件事...,有沒有想過,出來當妓女?」
M聽到,呆了一呆,最起碼她怎也想不到,韓男會說這樣的話。
韓男繼續說:「我是認真提醒你啊!你先想一想,你也都80多歲,沒有什麼所謂吧?反正,過幾年可能也都要去世了。不過,你的外表,才20歲,必定會有很多恩客。去騙下那些臭男人也好嘛?等他們以為,自己跟個美女...。哈哈,一者懲罰他們;二者你有生活費;三者你還可以滿足的慾望。啊!還有還有,還有第四,我知道你討厭Liza,拿了你所有金錢,還搶走了我,但是你明白我啦,我只是糊口工作,誰給我更好更多,我便跟著誰,真金白銀買賣,是你教我的!哈,你去當娼妓,其實就是用Liza的外表,你那麼討厭她,當報復也好,讓每個嫖客也以為跟她有一腿也好嘛!是不是?」
這個報仇論,雖然無稽,但M已經失去原有理智,聽到報仇,便認為有理。「好,我一於用這個王八的皮囊去當娼妓,讓你每天也給不同的男人折磨!」
就這樣,M做了妓女。由於樣子甜美,生意很不錯,她也不揀擇,有時更去拍AV小電影,有點名氣,總算可以維生。
半年後的一天,有一位中年男士按鐘,希望嫖妓。這位男士,希望M可以跟他去戶外交易,並且加入少許性虐原素。談了很久,本來M不願意,但聽到「性虐」二字,便覺得算是報復Liza的皮囊。再者,反正80年來自己也未試過玩性虐,有膽一試。所以,最終開了一個很高的價錢,便跟了中年男子上車出發。
車子一直開,開至沙漠中央。中年男子停下車,對M說:「脫衣吧,所有衣服也脫得一干二淨,內褲也都脫掉,只留著你原本那小白襪。」
M寬衣後,走到車外。男子繼續說:「嘩,你樣子漂亮之外,身材還這樣好,不單白滑,而且胸部還...」突然,中年男子拿出手扣,鎖住M的左手,而另一邊手扣,則鎖住自己的右手。
M除了小白襪之外,一絲不掛,現在左手又鎖住中年男子的右手,十分徬徨。「你是警察?」
「哈哈哈,不是…,你沒有看新聞?最近這麼多妓女失蹤,你完全不知道?well,全部所有!都是我做的,29個,沒有人捉到我,我是不是很利害?哈哈哈!今天,你將會是第30個。放心,我用槍的,這兒也沒有刀,不會肢解你,我保證你能夠留住全屍。」男子說。
M意外得很。但是,又說不上害怕。
畢竟,這個20歲少女的皮囊下,是個80歲老婦人。以M的情況,自己都不知何時病死,如今遇上連環殺手,只是加速去世而已,談不上有什麼好驚恐。
不過,在中年男子眼中,卻極其意外。面前這位20歲全裸美少女,對自己將死一事,不但不害怕,還有點平靜,反而點不知所措。「你不害怕?我說,我一會兒會殺你啊!」
M沒有什麼反應,「那殺我之前,我們還做不做愛?」
中年男子被這樣的一問,反而不懂回答。「...不... 不用... 都是不好,還是做吧...」
M跪在地上,拉開男子的褲頭,張開口親近上去。男子正要閉眼享受,M的右手,從男子的褲襠移開,直接伸入他的褲袋,一抽,就抽出了男子的小鎖匙包。
小鎖匙包內只有兩條鎖匙,分別是車匙及手扣的解鎖匙。
中年男子這時知道,M不是真心想在死前提供服務。於是,拿槍指著M的頭,「你打算做什麼,以為這樣,就不用死了?」
M很平靜,「數十年人,總會想過有天會死。不過,今天在死之前,仍想幹點好事,例如,把一個殺人兇手處理掉,不讓他再害人。」說罷,M馬上把小鎖匙包吞下肚。
中年男子亦在此時,對著M的頭,開了一槍。「你這個大蠢材,我也不知你做什麼,笨蛋... 啊!可惡!」
中年男子這時才發現,車匙在M的肚內,沒有車,在沙漠之中,只能用步行的方法,走回城市。不單如此,自己的右手正扣著屍體的左手,也就是說,如果要走路回去,要抱著這條裸屍,走過122km的沙漠,根本不可能。這時,他才明白,M所說的話。
「三八,我不信你可以把我困住!但...我又不能致電找警察救我... 可惡,大不了便步行回去,抱著你的屍體又怎樣,走不了嗎?!… 122km,步行一天就回到市區了... 沙漠又怎樣!... 不行!瘋子!現在怎回去!可惡!抱著你的屍體怎樣行啊!走得慢,我不就一定渴死了嗎?刀刀刀,刀在哪?啊!我沒有刀!」中年男子好像瘋了般叫了出來。
三天後,警方在沙漠中間,發現了兩具屍體。男性40歲,右手鎖上手扣,手扣另一端則鎖上一具全裸女性屍體,頭部有槍傷。
法醫到場:「死者死去3天,不過很奇怪,女死者的屍體乾得比平常快得多,一層又一層摺紋的,正常屍體,在沙漠中間,曬三數天也不會這樣啊...」
此時,一位警員跑來:「長官,前面10公里處,發現一輛沒有人的小貨車,車子附近,埋藏了很多女性屍體,長官快過去看看!」
搜證警員聽到後:「好的,我一會過去。這單案件很古怪,全裸女屍,只穿上小白襪。白襪裡面,收藏著一個小布袋,小布袋之內,還有一張用啤酒紙摺成的紙鷂。什麼事,怎會有人好像寶物般,收藏這些垃圾呢......」
【七宗罪四 之 淫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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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五】
「我是一個職業賭徒。不對,正確說,我是一個全方位的賺錢機器,我願意為了賺錢,做任何事情。」 Ace 張開眼睛,這是他第一句說的話。
「啊?這兒...是什麼地方?我為什麼會在這兒?明明上一秒鐘,我還在賭場...為什麼...?」 Ace極努力回想一秒之前發生的事。
已經是七天時間了,只是Ace自己不知道。
在他面前,出現一位科學家。「讓我告訴你,你原本已經死了,是我令你復活的。你不會明白我說什麼,但是,七天之前,你還是一個殺人犯,殺人後,再被人打死,是我救了你。」
科學家揚開枱上的白布,指著布內一條黑貓屍體,說:「我們國家和別人打仗中,你也知道的?對手用了很多方法,希望打勝這場戰爭,包括研究神秘力量。」
「他們研究所有方法,甚至,連漫畫內容,也用以去研究武器。例如:控制蝙蝠、麻雀,讓牠們帶著小炸彈去炸軍艦;又例如,用原力做出一個小光波炸彈,爆炸威力,可以毁滅一個城市。哈哈,漫畫說笑還可以,真正研究?傻傻的,這是浪費時間。我軍很不一樣,實事求事。你看?」
科學家接著,拿出一幅照片,道:「對方研究天方夜談,我方則研究新派科技。兩年前,我軍步兵隊,進入了一處森林,發現一個部落,裡面存在了很多我們科技仍然無法解釋的東西。例如:有一枝可以反映人內心恐懼的符籙、也有可以吸收別人青春的磁石、還有一項對於我軍非常有用的技術... 這個技術,現在就用了在你的身上作測試。」
Ace:「你指... 復活?」
「大約是的。不過,其實不是復活,是移植。貓,有九條生命,你聽過吧?... 當地村民有項技術,可以把貓的九條生命,轉到人類處,令到移植者,擁有九條生命,也就是可以死去共九次。」科學家翻開貓屍,打開頭骨,指著說:「秘密,就在這個貓的腦下垂體。枱上這隻黑貓,可以說,是你的救命恩人,牠給予了你九條生命,由於你之前已經死去一次,應該尚有八次...」
科學家停一停,露出詭異的眼神,再接著說:「其實,我並不是想救你。你只是實驗品。反正你剛好死去,殺人犯當實驗品,亦不會有人會異議。你只是剛好成功了。」
Ace呆了一呆,驚叫插嘴道:「哪...我還要讓你切開來研究...?」
科學家大笑:「哈哈,你大可以放心,我要的,是技術,不是你。有了這項技術,我方就可以發展出不死戰士。你跟我去和國家元首見一次面,報告我的研究成果,跟著,你便可以自由了...」
科學家果然沒有反口,隨後,Ace跟隨他見國家元首,被其他軍官指指點點一陣子後,便再次得到自由,可以離開。
離開研究院前,科學家私下叮囑Ace:「要留意,你應該還有八次復活機會。不過,復活不等於復原,如果跌斷手腳,是不會重新長出來的。」
Ace支支吾吾回應了,便離開研究院。得到復活機會,他知道,不能再浪費在賭博上了。「我一定要賺錢,不能夠再浪費人生。」
不過,講易行難,怎樣賺?這幾乎是數十億人每天都在思考的問題,如果輕易做到,一早便解決貧窮問題了啦?
Ace決定出去打工,做礦工。掘了整天煤,賺到8元。習慣賭數千元一局的Ace,覺得很不是味兒。「認真打工,只賺幾元,以前賭一局也等於一年人工了,不值得當礦工...」
走在回家的路上,他看到一個廣告。Ace 頓時大悟,心中盤算起一項賺錢大計來。
為實行這項大計,他從新聯繫上暗戀自己十多年,樣貌平凡的小梅。很快,兩個多月,便結成夫妻。Ace每天早出晚歸,打三份工,小梅知道丈夫辛勞工作,也不願花費,更在家紡織,幫補生計。勤儉半年,兩口子儲了5000元。
這天Ace,終於開口對小梅:「其實,我現在有九條命......」一五一十把被殺、復活的事,都告訴了小梅。
小梅是個簡單人,總之丈夫平安無事,無論他怎樣奇怪、犯過什麼錯,也沒所謂。
Ace慢慢向小梅道出,這個盤算很久的賺錢大計:「這個城市,有20家保險公司,我想為我自己買保險。我問過保險公司,我這個年齡,5000元保費一年,可以買到5萬元人壽保險。受益人,是你。當我死了以後,保險公司作出賠償,我復活。這...這不算是騙保險,我真是死去的,只是... 我...會復活而已!哈哈」
小梅有點擔心,因為她從來沒有相信過Ace曾經復活,如果要以死來呃保險,根本說不出有任何信心。「不如還是不好了… 好像你剛才一直說,難得可以重生,為了金錢,好像不太值得吧。不如…」
Ace很清楚小梅的憂慮,其實,甚至連Ace也沒有把握。「我明白你害怕,但,我真的不想再窮下去了。我本來就已經死掉,還有什麼可以再失去呢?」說罷,衝出門口,直跑到保險公司,買了一份5萬保額的保單。
回到家,Ace清楚吩咐小梅,他只能復活,不可復原,所以無論如何,也不能解剖,亦要保持屍首完整。由於他不懂游泳,故此揀選了以意外溺水的致死方式。一來,只要發現得早,屍體幾乎100%完整;二來,對於不懂游泳的他而言,較不痛苦之餘,執行起來也較可信。
他們到了一個工廠旁的海邊,Ace假裝要出海釣魚,坐了租回來的小船,飄到海中心。
小船翻到,小梅大叫「救命!我先生不懂游泳的,快來救他啊!」工廠工人紛紛跳下水,游向Ace,當日海浪大,用了差不多20分鐘,才把Ace救上來。再半小時,醫生來到,證實Ace已經死了。
有了醫生證明,很快便發出死亡證,小梅也能認領屍首。保險公司方面,一確實死亡,五天已經出保險支票,第七天中午,支票兌現。當晚,Ace在家中醒了過來。
「成功了!!我說過一定成功的,是不是!!Yes!!5萬元拿到了嗎? 到了?哈哈哈哈!太好了!」Ace開心得尖叫起來。小梅看到Ace甦醒,眼中也高興得流下眼淚。
這是Ace第二次復活,第一次以死來賺保險賠償。
由於沒有電子記錄制度,所以Ace只要去另一家保險公司投保,再在另一個海邊溺斃,另一位醫生簽發死亡證,計劃已經可以天衣無縫。
第一次成功後,Ace可以說是再接再厲,把5萬的保險賠償,全都放在另一家保險公司,為自己投保人壽,而這次保額,已達50萬。過後,再次遇溺、死亡、賠償、復活。
一如預期,Ace的死亡賺錢計劃,再一次成功。
一次又一次的死亡計劃,令Ace及小梅的身家資產,高達1250萬。這時,Ace已經第七次復活,第六次以死來賺保險金。
1250萬,在當年,已經是超級富豪級數。
「再來一次吧!」Ace遊說小梅說。
「其實我們已經非常富有,為何還要再這樣下去呢?況且,已經沒有保險公司,會接受這麼大的投保額了。現在,最多也只能買到30萬,保額賠償300萬,我們已經擁有1250萬,多300也不是什麼… 不如算吧,下次已經是你的第八次了...」無論怎遊說,小梅也不同意。
過了三個月,小梅在孤兒院當義工,遇上8歲的小孤兒M。由於小梅一直希望自己可以有個小孩,看到乖巧的M,十分喜歡,當晚回家,便立刻詢問Ace,要求領養M。
可是,Ace不喜歡小朋友。小梅多次詢問,Ace都一直不同意。「你可以不同意我買多一次保險,我也可以一樣,不同意你領養M。領養小朋友,是使用金錢,而不是用來賺錢,那領養來做什麼...」
說到這裡,Ace突然止住了。「好了好了,不要傷心,好吧,你明天去領養吧。」小梅聽後,歡喜若狂,翌日立刻去申請領養手續。不過,她不知道,原來Ace心中另有盤算。
「我下一次,已經是第8次了,之後不就沒有機會再死?想不到,小梅提醒了我。領養一個小朋友,有什麼好處?當然沒有啦… 哈哈,不過,等到M慢慢長大,我便可以為M買大額保險,之後... 又可以賺錢了!小梅小梅,哈哈,你一生人也這樣簡單,怎會想到,我同意領養,是因為這個原因呢……哈哈哈哈……」Ace心中反覆沉思著。
「且慢,小梅也都可以買保險!如果我和小梅一同出意外,應該會賠得更多。屆時,所有賠償歸M,待我復活以後,換個身份,便可以再次變成M的親人。到M長大,M死去,還可以再多一次保險賠償。既可以取回所有金錢,還可以再賺一次,到時家財還不止2000萬?」Ace一邊想,一邊笑,並開始部署這項大計劃。
就這天,Ace約小梅到沙灘漫步拍拖。「將來M住在一起,我們便沒有機會再這樣浪漫了。我們今天一同去沙灘走走好嗎?」
小梅跟隨Ace多年,也沒有真正外出浪漫一次,自然甜絲絲的跟了Ace到海邊。「那邊不是有一隻小艇嗎?都這麼多年,我出海也只是去死去騙保險的,真正坐小艇,反倒是沒有試過。我們不如一同試坐小艇出海浪漫一下?」Ace說。
「好呢!」小梅主動拉著Ace,一同推艇出去。
到了海中央,Ace突然伸出手,推小梅落海,並按住她的頭。將要溺斃的小梅,終於聽到Ace開口說:「我買了我們二人的保險,受益人是M。加上我們原來的資產,很快,M便會變得很富有,放心吧,我會復活,會變成Ace的弟弟,繼續去照顧M。當然,哈哈,之後便會輪到M投保,那時候,我便可以很快再次更富有起來!」
在水中央,小梅根本無法呼吸,「你可以復活...那我呢...?」死前的一刻,留在小梅腦中的,就只有這問題。
解決了小梅,Ace開始破壞小艇,假裝意外。不多久,艇身入水下沉,Ace亦落到水裡了。滿臉笑容的Ace,繼續盤算其賺錢計劃:「這次是第8次復活,過後,將沒有機會復活了,到時便要利用M的保險了。這樣便有2000萬,太好了!哈哈!岸上面的人,開始發現有意外,出海過來了,半小時才到,剛好來不及,一切盡在計劃中!剛剛好...」
就在這時,Ace的腦中突然閃過科學家與那隻黑貓屍體的畫面。
「黑貓...屍體?且慢...牠移植時,不也是死了嗎?那是不是說,牠已經死過一次了?不好,那我這次不就沒可能復活了?!」「救命!救……」Ace慢慢的沉沒在海中心,再也沒有醒過來。
律師來到孤兒院,簽署文件。善心的院長,對修女們說:「有誰想到,這個剛被領養的8歲小女孩,會繼承1250萬身家,與及600萬保險呢?以後,這個小女孩,不用再受任何苦了。」
說罷,看著M那一臉無知的微笑,大家的心,都暖和起來。
【七宗罪五 之 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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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六】
遲數分鐘出生,決定長幼之序。這8分鐘,註定約瑟夫永遠當哥哥,佐治只能是弟弟。
雙胞胎出生,從來都較辛苦。所以媽媽自小便教導約瑟夫、佐治,兩兄弟要和睦相處,相親相愛,永不分離。
因為戰亂,父母都在孩子們9歲時過身了。約瑟夫很生性,盡力擔當兄長責任,照顧佐治。幾乎每天,也會確保佐敦睡好休息夠,自己才溫習、休息。
家境清貧,約瑟夫的衣著相當簡陋。長期穿上爸爸生前留下的闊身衣服,看起來永遠衣不襯身。不過,因為約瑟夫聰明伶俐,樣子俊俏,加上為人勤奮、積極樂觀,而且讀書成績一直優異,考試測驗全部滿分;故此,就算衣飾簡樸,學校的老師同學,仍無一不喜歡他,絕對是個人中龍鳳般的優秀人物。
約瑟夫自小有個夢想,就是要當個科學家,在醫學、生物學上有所成就。因此,不停鑽研相關知識,並會經常在空閒時間進行研究,十六歲便得到國內不少大學青睞,招他入學。
相反,弟弟佐治,卻有著跟哥哥截然不同的性格。佐治為人孤僻、善妒、負面、希望全世界都失敗,甚至對照顧自己無微不至的哥哥,也恨之入骨,希望他會最終失敗收場。
十六歲生日的這天,約瑟夫要去大學發表研究論文,如果順利,將會獲得大學收錄,成為醫藥生物學的學生。由於住得比較遠,所以約瑟夫早了兩小時起床,預備出門駕駛。
「弟弟,你一會兒會支持、鼓勵我的是不是?我等這天很久了,我真的很希望會成功,將來成為醫藥生物學學生。我很緊張,真的很緊張...」約瑟夫捉著佐治的手說。
佐治點頭頭,俯身向前拿起前方的一對玻璃杯,倒了清水,對哥哥說:「哥哥,不用擔心。你一定可以成功的,一直以來,所有人都知道,你是聰明絕頂的呢!而且今天又是我們的生日,不如出門前,飲這杯水,慶祝生日之餘,也預祝你成功吧!」
約瑟夫、佐治兩人一同碰杯,一飲而盡。然後,一同出門上車去。約瑟夫駕著車,十五分鐘不到,已經覺得頭暈,看著前方,左搖右擺,車子根本走不了直線。「佐治,剛才你哪杯是什麼,為什麼我會醉掉...」
佐治雙眼通紅,充滿酒意:「哈哈,哪杯?不就是伏特加嘛!」
約瑟夫氣結,「那我...怎樣去大學演講論文?」
佐敦半醉半醒的說:「是呢,你不行呀!… 停車吧,哈哈哈!」
血液充滿酒精,約瑟夫實在無法駕駛下去,只能停在路邊休息。一睡已經六小時,演講時間已過,約瑟夫知道再去大學也沒有用,只好駕車,與佐治回家。
忿怒嗎?必然的。約瑟夫期待已久的機會,就這樣白白的給佐治破壞了。不過,約瑟夫為人樂觀,加上母親教誨:兩兄弟要和睦相處,相親相愛,不分離;所以他也沒有動氣,更反過來說:「哈哈,去不了也好,可能去了演講,會失敗呢?在眾多學者面前失敗,比現在失約更慘淡呀!」
佐治看到約瑟夫連錯失大好機會,也能這樣積極面對,心中更加妒忌厭惡,只是沒有說出來。
又過一年,約瑟夫終於考入醫藥生物學系,一如以往般日夜苦讀,成績優異。佐治亦繼續當其負累角色,無理地要求約瑟夫照顧之餘,更時常在重要關頭拖約瑟夫後腳。
有一次,二年班考試。佐治在考試前一天晚上,偷偷在約瑟夫的肚皮注射安眠藥,結果約瑟夫整夜入眠,沒有做好試前準備。不過,約瑟夫聰敏過人,考試一樣以滿分完成。「沒有影響呀,我真的感激佐治,為我緊張心情,帶來足夠休息。」
另外有一次,期終考試,要做精細手術。佐治又在當天的早餐中,加入大量咖啡因,令約瑟夫在手術時間,雙手震動,開不了刀。最終,約瑟夫無法完成手術,不能成為醫學院的外科醫學博士研究生。不過,卻又因為沒有進入外科,約瑟夫轉為進行藥理研究,在往後的日子,有更大發揮。
可能,約瑟夫都習慣,習慣了佐治因妒忌帶來的破壞。不過,他繼續對這位兄弟,不離不棄,依然好好照顧佐治,相親相愛不分離。
因為國家將要戰爭,對優秀人才相尚重視,所以在約瑟夫20多歲時,便成為了國家的重點科學家。政府甚至想為他介紹一位樣子標致的夫人,只是約瑟夫都婉拒了。因為約瑟夫知道,他,還有一個弟弟,需要照顧。
不過,另一邊廂,弟弟卻再也忍受不住這位天才哥哥。
「為什麼,為什麼你這樣聰明,而我卻不可以?為什麼上天這樣不公平?為什麼!?我討厭你,我討厭父母,為什麼你一定會成功?我卻注定失敗?」說罷,拿起充滿山埃的針筒,向著自己手臂,準備注射入去。
幸好,約瑟夫這時剛從夢中醒來。看到弟弟正要注射山埃,馬上把針筒打跌。
「唉,佐治,為什麼要注射山埃自殺呢?」約瑟夫邊進廚房,邊向佐治問道。
「我不想做人了,我也不想再看到你成功了...」 佐治抬起頭,向著約瑟夫說。
約瑟夫:「所以你注射山埃?」
佐治點頭,哭泣不成聲:「為什麼我們流一樣的血液,卻只有我失敗?為什麼我只有一隻士多啤梨大小的手、一個橙這麼大的頭,還要永遠生長在你腰腹之上,而你卻俊俏優秀、高大威猛?我不忿氣!」
約瑟夫冷冷地回應一句:「我們是骨肉相連,不分離嘛。哈哈哈... 」
佐治快要瘋了:「約瑟夫,雖然我只有一隻手及一個頭,但你不要忘記,我們的身體、血管,全都連接在一起。你記得嗎?當年,我讓你喝水,我喝伏特加,倒頭來你一樣會醉倒。所以,剛才我注射山埃,你也一樣會死的!好,骨肉相連,永不分離,我們一起死!」
約瑟夫看著佐治,卻表現得很平靜。「佐治,你想要妒忌我到什麼時候呢?是的,我們是連體嬰,我在母胎時,已經搶掉你的養分,所以我身心發展都比你好。你妒忌我,我明白。不過,你又知不知道,我為什麼一直這樣努力,去做醫學研究?」
佐治顯得很迷惑,約瑟夫繼續說:「每次看到其他人,可以游水、跑步、陪女友,你知不知我有多妒忌?為什麼他們這樣平凡,都可以有太太子女;我這麼優秀,卻因為要隱藏你,而不能有正常生活?我一生不分離地照顧你,為什麼上天要對我這麼不公平?所以,我一直努力去做醫學研究。因為只有這樣,學好醫術,才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為自己做切除手術... 哈哈... 你看著我做什麼,是呢,我要切除你的手... 及頭… 哈哈哈...」
佐治嚇得面如死灰:「哥哥... 你切了...的話,我會死去的...不會的... 你一直這麼照顧我... 一直以來,只有我妒忌你,你... 你不是自小也很好人嗎?不會的,不會的... 笑話,說笑是不是?... 媽媽教我們要永不分離,是不是?」
約瑟夫走到餐枱前,右手拿起手術刀,向佐治笑著:「你剛才不是想死嗎?是呢,我一直也很照顧你… 是因為時機未成熟嘛... 哈哈...... 啊,最後最後,不妨告訴你,我是好人?傻瓜...你怎樣做人,我其實也都一樣的。你一定忘記了,我和你,身體正流著同一條血的呢... 」
這晚,佐治永遠消失。因為從來沒有人,知道他存在過。
【七宗罪六 之妒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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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 之七】
「我真的不可以再忍耐下去了!他這樣帶領著我們,只有一條死路!不只他,整個政府、整個黨都出問題,必定要把他除去,國家才能有轉機!」史提芬巴達,怒罵著相片,指著酒杯,在酒吧大叫著。
「千萬不要太高聲…你也有公職,亦是軍人... 怎可以這樣...」愛斯特低聲地提醒史提芬巴達,「我明白,你為什麼會這樣說... 不過,不要公開說出來,去辦公室,去辦公室再談吧...」
這時正值戰爭時間,兩軍互攻,史提芬巴達雖因戰功當上上校,但戰事亦令他受傷致殘;加上戰爭醜惡,領導兇殘,都使他對領導十分不滿。
「再任由他帶領我們,我們國家所有人,真的會全部死去的... 而且,他當自己是神,一不高興不喜歡,便馬上把人殺掉,不停殺人... 愛斯特,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不如... 由我們... 由我們去推翻他?」史提芬巴達說。
愛斯特回應:「但...推翻他,也只是改由第二位上台,根本問題也一樣... 而且,這是叛國罪...」
史提芬巴達吐出淡淡的煙圈:「是,推翻他,任由第二位上台,可能結果都一樣。哪不如我們自己找人來,去做國家領袖?最低限度,戰爭可以和談,不用任由他亂殺無辜...」
史提芬巴達越說越激動:「對!做這件事,我們的確是叛國,是叛徒;但如果我們不做,我們背叛的,就是我們自己的良知!」
就是這樣,史提芬巴達與愛斯特,決定推翻國家領導,阻止戰事繼續打下去,亦阻止暴君胡亂殺人。不過,只有他們兩人,又怎能成事?於是,他們仔細找尋,共同有意願叛變的軍人。結果,只能找到十數人。
「我們人太少,怎政變?」愛斯特說。
史提芬巴達沒有一點動搖:「一不做二不休,人太少,根本推翻不倒政權,不如干脆點,刺殺領袖好不好?刺殺他,國家一定大亂,還怎樣去作戰?到時必定投降,可以議和… 好,一於刺殺領袖!」
愛特斯也同意:「好,刺殺領袖。我們要讓全世界人知道,不是所有子民,也支持這位傲慢的暴君!我們一定要做!」
千想萬計,原來刺殺計劃,極不容易。領袖為人小心,加上相當傲慢,可以見他的人不多。惟一有機會的時間,是戰爭策略大會,但與會人少,大多是高級將領,要混進去並不容易。
不過,這才是千載難逢的機會。
因為會議內,全都是高級將領,領袖自然會放下戒心,刺殺變得很容易,而且可以順便一口氣除去數位主要將領,對往後議和、政變更有幫助。
終於,機會來了。作為上校的史提芬巴達,這天可以參與戰事簡報會。
「只你一個,怎殺那麼多人?不如使用公事包炸彈... 我一會兒,交給你兩個炸彈,你收藏在公事包裡,放置在他們面前。爆炸之前,你離開,不就行了?!」愛斯特提出這個大膽的建議。
就是這樣,史提芬巴達帶著裝有兩個炸藥的公事包,走進會議室。在開會之前,他進入洗手間,準備用鉗子,剪斷電線開始計時。
「不好!剪不了!我之前打仗受傷,只餘下3根手指,為什麼還為我預備這種鉗?」用了很長時間,史提芬都不能成功。啪,終於剪斷一條,成功開動第一個計時。
正要啟動第二個炸彈,門外突然有人拍門:「你為何這麼久?在做什麼!快出來!」原來,有一位衛兵見史提芬巴達進去太久,心生懷疑,拍門問他發生什麼事。
史提芬巴達不理了,放棄啟動第二個,決定只使用一個炸彈,便開門出去。「沒什麼,放心,傷殘人士,只有3根手指,小便當然比較麻煩啦。」說罷,便直接走進會議室,漠視門外的衛兵。
史提芬巴達走上前,與領袖敬禮,並借故在領袖身邊,放下那個裝上炸彈的公事包,扮作忘記拿走,便回到自己預設的位置上。
幾分鐘後,史提芬巴達藉口接電話,離開會議室。一出會議室,便直奔向車子,開車離去。
才走了20米,便聽到「嘭」的一聲巨響,全個會議室都是火光濃煙。史提芬巴達開心得很:「成功!一次性把所有人炸死!一個不留!」
車子逃到機場。
史提芬巴達正想告訴世人,「領袖已死,無需再戰」的時候,卻傳來廣播,是領袖的聲音:
「史提芬巴達,你不是以為,炸彈能把我炸死嗎?神,怎可以讓你這樣的低智凡人炸死呢?現在,我沒有死,卻輪到你的同謀、朋友、親人,全部都要下地獄了!我告訴你,我保證,一個不留。」
廣播還未重播第二次,史提芬巴達已經被捕。第二天,他的朋友、同謀、家人,全部一同被無情地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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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約瑟夫,揚開枱上的白布,指著布內一條黑貓屍體,對著剛復活的Ace說:「我們國家和別人打仗中,你也知道的?對手用了很多方法,希望打勝這場戰爭,包括研究神秘力量。」
「他們研究所有方法,甚至,連漫畫內容,也用以去研究武器。例如:控制蝙蝠、麻雀,讓牠們帶著小炸彈去炸軍艦;又例如,用原力做出一個小光波炸彈,爆炸威力,可以毁滅一個城市。哈哈,漫畫說笑還可以,真正研究?傻傻的,這是浪費時間。我軍很不一樣,實事求事。你看?」
科學家接著,拿出一幅照片,道:「對方研究天方夜談,我方則研究新派科技。兩年前,我軍步兵隊,進入了一處森林,發現一個部落,裡面存在了很多我們科技仍然無法解釋的東西。例如:有一枝可以反映人內心恐懼的符籙、也有可以吸收別人青春的磁石、還有一項對於我軍非常有用的技術... 這個技術,現在就用了在你的身上作測試。... 把貓的九條命,轉到人身上,令移植者擁有九條命。而你,就是成功實驗品。」
科學家約瑟夫,終於完成這項技術。「你知不知我殺了多少人去研究?為了這個實驗,國家領袖給了很多人讓我去殺,再去嘗試復活。現在有了你這個成品,我可以有所交待。你馬上和我,一同去見國家領袖,而馬上!」
得到國家領袖接見,科學家約瑟夫隨即展示復活成果。領袖很滿意,再叫科學家進行研究。
領袖指著一份名單,拋在地上,「我再把一萬人交給你,任你喜歡怎樣殺也可,怎樣研究!這些人污穢不堪,令人厭惡,任憑你隨便殺掉。你繼續研究復活術,下星期再匯報。」
一星期過去,科學家約瑟夫殺了420人。不過,由於根本沒有貓,所以被殺者當中,沒有一個可以進行任何移植手術,當然沒有人會復活。
再次進行匯報之前,科學家終於找到一隻黑貓。科學家沒有用來作復活研究,反而把貓帶來見領袖。
「我聽說你再殺掉了420人,也沒有一個成功復活一個。well done,你不殺一些,他們太多太污穢,會令地球蒙羞。哈哈哈!你拿個貓來做什麼?」領袖一看到科學家便說。
科學家明白抬舉之道:「領袖,那些低下乞兒,死,沒有所謂。可是,你卻大大不同了,你比一眾都偉大得多。所以,只有你,才配得上這個復活技術,因此,我帶這隻貓過來...」
領袖始料不及,心中又覺得有道理:「可以復活當然好,但...有沒有風險呢...」
科學家連翻遊說,最終領袖完成貓腦下垂體移植手術,並得到復活的能力。
對此,領袖很高興:「做得好!哈哈,如果所有我方的民族、人民都有這個技能,戰爭又怎會輸呢!!哈哈!!不過... 還是不好了......從今天起,你不能再幫助任何人去完成這個手術。這個世界,就只有我,和你之前那個實驗品,可以復活,有沒有問題?如果我知道,你跟別人說起這件事,又或你再做這個手術,我必定把你殺死。你出去,再為我們國家、民族,研究些新技術來!我再交10萬人給你,你去做實驗,希望你有成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在史提芬巴達離開的一瞬間,會議室爆炸,炸彈就正正在領袖腳邊爆開。幾乎所有人,也都炸死炸傷,領袖站得最近炸彈,當然無法幸免。
不過,沒有人想到,十多分鐘,領袖已經爬了起來。
「領袖,你沒有事吧?領袖果然超然於人,是神,是天命,炸彈爆炸也不能傷你分毫!」坐得遠遠的受傷將士,紛紛走上前來慰問。不過領袖好像沒有太大反應,只是坐著休息,過了良久,才慢慢的說:「你們為什麼不作聲?」
原來,爆炸影響了耳膜。領袖雖然可以復活,但聽力卻不能復原,從那天起,他也失去70%聽力。
定下神,領袖走出門外,命令衛兵找來無線電作廣播。心水清澈的他,知道史提芬巴達一定有後著,亦怕戰爭對手會承機進攻,所以二話不說先作廣播,告訴全世界,自己沒有死去,穩住陣腳。
同日,他命人拘捕史提芬巴達一干人等,翌日槍決。
當然,機不可失,領袖順便也把一些功高蓋主的將軍、將士,一併列作刺殺關聯同謀,一同槍決掉,以保住自己地位。
「先處理內部,才有能力打出面更大的戰爭,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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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殺後的一年,戰況急轉直下。領袖的一方,已經變到全無勝算。
他知道,是時候,要思考往後的道路。
「這場戰爭,再打下去,亦支持不了太長時間......我應該怎樣做好呢?如果戰敗,敵人捉到我,我亂殺了這麼多人,一定會把我槍決掉。接著...... 便會發現我不會死去...然後,不停折磨我... 我一直永遠地受折磨?... 現在...我又不想擁有復活能力了......」
領袖靈光一閃:「且慢...我既然不會死,那我在全球所有人面前自殺,全世界也只會以為我已經死去,那我不就可以安全離開,沒有人知道?!」
領袖向太太遞上一杯清水,太太欣然喝下,只是她不知道,水中混和了氰化物,三分鐘不到,便已經離開世界。
領袖看著太太的屍體說:「我的一家,死,也令人驕傲,哈哈!」隨後拿出手槍,對自己,開了一槍。
數小時後,領袖自殺的新聞,震撼全球。雖然很多醫生都確認領袖心臟停頓,但從來沒有人清楚,領袖的屍首埋葬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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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阿根廷生活,都已經60多年了。
開了家小押店,靠著以往的財產,生活總過得不錯。
當年對手的研究,「用原力造出小光波炸彈,希望威力可以毁滅一個城市」,雖然很漫畫,很可笑,但又怎會想像到,戰爭對手的科學家,竟然最終,真的能夠做出這種小光波炸彈?而且還投下兩個小光波炸彈,一下子就毁滅了廣島、長崎?
幸好我自殺在先,否則如果要繼續戰爭下去,我方也都必敗無疑。
不過,世人就是很奇怪。
不少人說我主張優生學,邪惡;哪現在你們不也是用基因工程,去進行更過份的優生系統?
你說我殺害、歧視其他民族,你不也歧視、殺害黑人、異色族群嗎?
說我屠殺太多人?你小光波炸彈,不是殺更多,傷害影響更多人嗎?
不過,指控我過去做什麼,也都沒有所謂了。
有什麼比冷眼看著世人的愚昧,更能消磨時間呢?
當然,我也不知道,自己還能夠生存至今。
所以說,凡人啊!你們又耐得我怎樣?
應該,元首我,仍有6次復活的機會啊…
【七宗罪七 之傲慢】
(七宗罪 全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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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 Mun Mun Ng, 林橙 Orange Lam 也快要出書, 這是他大作的第一章試讀版, 大家多多支持吧!
第1章 往西藏朝聖!!
列車上的起伏
從廣州到西藏的火車隔日發車,4月是單數日發車,所以不能在兒童節出發。上K17到大埔火車站, 羅湖過境接廣州, 心情還好端端的,拿著臨行前妹妹給的三個不同口味的杯麵,想著上了車有熱水先吃哪個。但上青藏鐵路後心情180度大逆轉,思鄉病便湧出來。同是火車,兩年前從北京回香港,今日卻是一步步離開。
「點解又要思鄉又要出嚟玩喎!!玩之嘛,咁難為自己做乜即,一出嚟就有排都返唔到屋企,又見唔到朋友,前面又有機會有危險喎,不如行下西藏咪算囉,又唔係未樣衰過,衰多次唔多吖……」還沒有到西藏已經想回家,因為面對的不單是西藏,更是後面的漫漫長路。
廣州到蘭州,腦中的謎音不斷在響,一日有多。睡硬卧下舖,進進出出非常方便,卻悶悶不樂的賴死在床上,像失戀失業一般,甚麼也不想做; 而我現在做的,卻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環遊世界。
帶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起初看這書是在深圳書城,吸引我的是棕色的書面,廿來元一本很便宜,便買了。用了短短一天時間便看完,玩味卻深長。書中講述一個牧羊少年因為多年來做著一個夢:「在金字塔下找到寶藏」,所以賣掉所有羊,由西班牙乘船到非洲大陸,尋找那虛無縹緲的夢。
好像每個追夢的人也看過這本書。
我沒有甚麼寶藏要找,只有一個信念: 世上無勞而不獲,付出的總有回報,回報形式卻總令人始料不及。絕大部份情況下,換來的不會是錢而是滿足感。這就是等價交換。用了強大的孤獨感換來的應是不錯的回報……一廂情願也好,起碼比較心安理得。
「我要食蘭州拉麵!!!」同車廂的女孩在興奮的嚷著。
「唔好抱咁大期望呀,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她的男朋友很冷靜的,卻不能把女孩對蘭州拉麵的熱情冷卻。「一陣到蘭州落車買啦。」
車在蘭州停了下來,我手上的杯麵還沒有吃過,女孩的熱切卻感染了我令我對蘭州拉麵躍躍欲試。
下火車四處找也找不到拉麵,只找到的蘭州冷麵和蘭州杯麵。火車氣笛拉響一下,心就離一離︰「應該不會因為吃蘭州拉麵而流落蘭州吧……」隨手買了一包蘭州冷麵,一塊像被油浸過的肉饃和一隻雞脾便匆匆上車。這千多卡路里的雜碎,吃了四份一已有點暈。我印象中的北方食物,雖是厚重但也不至於像這樣填著肚子。這就是蘭州的食物嗎? 理性上明知在火車站吃到的應不會很地道,以後感到飽膩時卻不由自主的咒罵︰「咁蘭州既?!」
「早知唔買啦……」我嘀咕著。
「都話左你架啦!! 一陣先食埋佢啦!!」男朋友的溫柔同樣安慰著我。沒有開口交流,大概因為情侶自有俏俏話,也不好意思打擾他們二人世界。穿出這love bubble,到餐卡寫寫日記看看書避免尷尬。
到了餐卡的單人座,買了支可樂呆坐。望著窗外的景物在fast forward,記憶也一樣在fast forward。記憶以前每次旅行的痛苦和驚喜,也幻想著……到底有多久才可以回香港? 明明計劃時興致勃勃,但只是兩天的孤獨便受不了嗎?
幻想自己有幾型是男人的浪漫。希望別人記掛著你,因為you are really something to them,不過時間久了,別人還是要生活的。你回來時朋友會很驚喜,說很掛念,但問心,可以有多掛念?
廿九歲了,今年九月一日就是廿九加一。我中文差,三十而立到底是甚麼我不知道,不過聽起來這個30歲應該很重要。聽說這是女人嫁與不嫁就是看這個關口,男人呢?
沒有一份工作做超過兩年,做過政府、教師、工程、生意,有一點點積蓄,不過錢就是錢,事業就是事業。所謂男人中年危機就是前半生也埋首在同一工作,同一事業,到一刻,事業上了軌道,拚搏也成了記憶,和下屬自吹自擂當年有幾勁,事實上對甚麼也提不起勁,想再放手一搏卻不想放棄安穩。過不了這關口,沒甚麼,可以玩錶玩車玩相機,飲茶撚雀睇報紙,名正言順做個麻甩佬……不過沒有事業的我連談也沒有資格。
「你看像不像黑人的頭髮?」有個大叔指著外面冰原的卷卷狀的草大叫,他身邊沒有其他人。「是嗎,胖子?」沒有出路的loop,被這個素未謀面的大叔打斷。不錯,反正再想也沒有甚麼出路。
在內地,差不多99%的陌生人也因為我的身型打開話題匣子。一個二百幾磅的肥仔,就算躲在人頭湧湧的火車站逃避狙擊手追殺,十秒八秒內就難逃一死。不知是否外表友善笑容滿面,陌生人也愛向我問路,就算我明顯地不是當地人。
這大叔告訴我一些有關西藏的事。
。他是西藏人,夏天回拉薩,冬天到南方,像候鳥。
。車上有供氧還好,到了外面氣壓低一點,吃的東西便會吐出來。
。不要吃麵條,要吃大米飯,而且要吃飽點。
。藏人一生只洗三次澡,是胡扯。
連串無營養對話後好像想通了。結論是: 想那麼多做甚麼? 這種旅程不是人人有機會試,而我已經在路上,前面有不少的可能性,試試吧,最多咪死。不要忘記,就算到了世界的另一端,兩程飛機已經見到赤鱲角。機艙恐懼症? 上機前吃double甚至triple安眠藥,一覺醒來便回到comfort zone。最難的一步已經踏出,我還怕甚麼?
以上結論與大叔無無聊聊談的完全沒有關係,so what? 你有沒有試過無計可施時落街食雲吞麵,便有解決辦法? 重點不在那碗雲吞麵,而在給自己一個break,破開這個loop。卒之有點笑容,回到床舖。好運和笑容總會一起來。
還有幾小時下車,和同房的兩對情侶熟絡起來。他們四人也是香港人,除了剛才吃蘭州拉麵的那對情侶Ken和阿珊,還有另一對睡上舖的攝影pro啟賢和Emma。Emma提議不如一起玩,這樣我們五人便開始同行,遊拉薩。
--超概括的西藏遊記
我們在東措青年旅舍下榻。他們住二人房,而我當然住mixed dorm(男女混合多人房)。Mixed dorm就住得多,這dorm卻有破紀錄的28人房。房中大部份也是大陸人,中午時份一半人還在,睡的睡,玩電話的玩電話,不太像旅行,反而像大學時代的宿舍,既頹廢又快樂。
沒有隨身袋小背包,所有行李也只有一個35 lit背包,用不著他們的locker。行李中最重的只是衣服,清潔用品和充電機,只要放下,便可輕裝上路,走一整日也不會怎樣累。洗個澡,洗掉身上三天以來的成了膠的老泥,洗了底褲,心情再好一點。出去玩吧!
拉薩是個怎樣的地方? 只玩幾天不會很了解。這裡天很高很藍,而且因為中國只得一個時區,所以日出日落特別晚。西藏人給我的印象和大陸人很不同,他們純樸,很friendly,也很慢很悠,沒有啥機心似的。聽過漢人對藏人的劣評,「不洗澡,不誠實,詐傻扮懵又蠢又鈍,我們都叫他們做犛牛」,我不知道甚麼我們他們,只知他們待我不薄,而且他們常常笑。至於景點,只能用好勁好靚好壯觀來形容,就算看照片,和身歷其景的感覺也差很遠很遠, 文筆拙劣還是不要獻醜好了。到拉薩,除了到布達拉宮和大昭寺外,還有兩個聖地: 風轉咖啡館和瑪吉阿米咖啡館。
風轉的其中一位創辦人叫薯伯伯,香港人。他曾獨自在巴基斯坦,阿富汗,西藏,尼泊爾和印度之間遊走了差不多三年,一天他和一位泰國朋友想開咖啡館,便在西藏開了風轉。和海外雇傭中心一樣,我細細個就聽過佢個名。最初給予我「去旅行好型」的觀念,排名不分先後是電波少年和薯伯伯。電波少年的《朋友日記》每次拿起也要一口氣看完; 而薯伯伯的網上遊記, 當年每天也到他的blog上看看有沒有update。
從大路一個隱閉入口轉個角, 便到風轉。
這裡感覺很住家,外面只有一兩度,店內很溫暖。侍應是個藏姑娘,卻不見薯伯伯。姑娘問:「你是他朋友嗎?」「不是,只是慕名而來。」「他不在拉薩。」他剛好不在,緣份未夠便有緣再會,假如命運要相見,總會見到面的。喝了兩杯圓肉杞子紅棗蜜糖飲才走,轉戰瑪吉阿米咖啡館。
瑪吉阿米咖啡館,是電視劇《珠光寶氣》陳豪和黎姿再遇一幕的場景,那套劇我沒有看過,不過同行的朋友說旅遊書介紹過說這裡不錯,便相約在此吃晚飯。今晚之後,我們三隊人便分道揚鑣,他們一隊到羊湖,一隊往林芝,我則向西離開西藏。
「你要離開西藏? 只玩了幾天夠了嗎? 不多走走很浪費啊…」他們問。沒甚麼夠不夠,要看的,總看不完,「我怕習慣了,就會愛上這裡,不上這裡的純樸和美麗,便不願走……」很爛的原因啊……說實的,我是個很懶的人,要是停下來,真的不會再走。我還想再見到多一點,keep walking,不多講了。回去的路上, 下雪了, 今天我, 寒夜裡看雪飄過, 之後就要飄遠方。怎飄?路線大概是這樣的:
<手繪世界地圖行程>
What’s next?
--離開西藏的拼車
旅館的看板貼了很多拼車到樟木(尼泊爾關口)和加都(Kathmandu,尼泊爾首都)之類的告示。有些告示還寫著「TMD睡了五天」(TMD=他媽的). 到底我要不要在這裡住五天才找到人拼車?
沒有電話咭,一切都要聽天由命。在一張「MM(妹妹,即是女的)兩位,4月12日往加都,拼車或求被撿,電話XXXXXXXXX」的post上留了字:「GG(哥哥,即是男的)一名,沒有電話,人在206號房,今天五時後在房間,不見不散」,然後就是準時回去,作漫長的等待。
兩個MM一直沒有找我。TMD。
不過, 天無絕人之路,磨到了凌晨一時打算睡覺時, 終於有人到206號房找我……這個廣州大姐說明天會到尼泊爾領事館取簽證,可以一起去看看,領事館對面應有很多人剛拿到簽證便拚車去樟木(往尼泊爾的關口)。
早上一起到領事館,她進去取簽證時,果然有輛貨van車向我招手。還差一個人便成行?! 就是在等我嗎? 事件的發生快得不得了,這樣就和廣州姐姐不辭而別,上了離開西藏的車,向樟木出發。
車上共九男女, 包括: 深圳夫婦頁子和莎莎、北京的Vivian和小玉(不知道真名,但和櫻桃小丸子中的小玉感覺很相似)、在杭州打工的四川妹妹汶、尼泊爾大叔和西藏老爺爺。除了尼泊爾大叔和西藏老爺爺探親外,其他的都是到尼泊爾玩。
汶一直吸引著我的視線。當其他人正坐得沒精打睬暈車浪時,只見這個四川女子瘋狂拍照,又一包接一包的吃她家鄉的泡椒雞腳,又狂啃瓜子。她旅行的興緻好得不行,因為她也是被撿上車的。「我呀,最初找不到人跟我拼車,卻在旅館遇到她們(Vivian和小玉),她們便把我撿上車帶到尼泊爾!!! 我就是超幸運啊,呵呵呵呵呵!~~~」她沾沾自喜的重覆了幾十次。
「她還說要到印度,但她不懂英語,老是說她覺得路上會遇到人把她撿到印度的說……」Vivian語帶嘲諷,一是因為這個大鄉里不懂英文,二是死唔信她有那麼幸運。我也暗爽的,因為她真的有點煩,可是,我又想找個伴到印度去,也不得不出聲了……
「我……我要去印度。」
她聽到後, 沾沾自喜度幾何級數的上升,令我想將時光倒流二十秒,將那到口邊的話吞回去。
巧合的有另外一件事。原來小玉和Vivian就是在我旅館告示版留言的MM,因為她們不是住在這家旅店所以沒有回覆我。緣份這回事,把人一個又一個又連接起來。24小時的車程,各有各出事: 我肚疴,北京team高山反應,頁子夫婦也呆呆滯滯。唯有汶,繼續吃泡椒雞腳,還越吃越滋味。
「你到底帶左幾多包泡椒雞腳呀?」只是好奇一問。
「你管我,出國多天總要有吃的吧,死胖子!」這隻叮噹講完,又從懷中的小包包中拿出一包滿滿的雞腳。我忍不住教她死肥仔的廣東話是死肥仔,練了很久也只能講到「死pound仔」。
同個傻婆去旅行,應該冇嘢掛……
入夜,各人越來越辛苦,疴的疴嘔的嘔, 天殘地缺的在日喀則停車小休。Vivian和小玉見我快不行了,便打破了一支玻璃瓶裝的藥給我喝 - 我被她們照顧了。慣了獨來獨往,原來被照顧的感覺也不錯。旅行後變得越來越依賴,不管是誰有人陪便開心。明明很佬的到了外面變了另一個人,情神分裂了一般。
休息一會又擠回車上。其後有兩三次也要下車到管制站檢查證件,同行的大陸團邊防證隨身,我則是用身份證,特區護照和回鄉咭。當同行的見到我拿特區護照,而且入面有美國簽證,也有同一反應:
1. 「到很多地方也不用簽證真方便啊,我們的中國護照去哪裡也要簽證,簽證費很貴,辦證時間也長,好像出國就會打黑工,做勾當似的。」
2. 「你們到美國也要簽(證)的嗎?」
每次遇到這種尷尬的情況,我只好答: 「不是呢,我接著到印度巴基斯坦和伊朗也要簽,沒有想像中方便啦。去美國當然要簽,因為我也是中國人 (幸好當時台灣人還沒有美國免簽,才免了被人問到口啞啞……) 。」聽到這個解答,他們通常也收貨。和「得閒飲茶」一樣,大家知只是帶過便好,不會追問幾時飲邊度飲。
外面的溫度由幾度跌至-6度(檢查站的看板上寫的),冷得我騰騰震。全車乘客擠得像企鵝暖了點,明明窗關得令人窒息,冷空氣卻不知從哪竄進來,好不容易才捱到天亮,到了聶拉木。聶拉木是個天險,路上見到的景物,就像Diablo II 第五關的冰天雪地的要塞,路上不時見到比麵包車還大的落石, 一被打中即埋單; 有人生火取暖; 有死羊頭骨; 有牧羊人領羊走過……我不禁嘀咕: 羊吃甚麼?腦中的食物鍊在運作,太陽>草>羊>人,這裡的人活著的目的就是活著,其實也不錯。天氣是嚴苛,但不用每個月奉獻一半賺到的供樓,換到全海景也沒有時間空間享受,然後便被困二三十年……這裡也不算太差。
陷入迷思。
車一直往下走,我們一直脫衣,由冰天雪地到回復大地回春,漸漸被霧氣環繞, 不一會便下著連綿細雨, 中午時份天氣放晴, 溫度有二三十度, 我們到達樟木關口。過了關,人的膚色和樣子也有著微妙的轉變,車的車牌也由阿拉伯數字變成看不懂的數字,即是說,我們已離開中國,進入尼泊爾。像轉了台, 又像一個夢毫無徵兆地switch到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