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法學雜誌第3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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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都市生活環境品質,促進都市土地合理利用,並提供都市生活必要之基礎設施,都市計畫之擬定與實施在現代社會之法制建設上誠屬不可或缺。然而,從都市計畫審議階段到相關實施,相關司法審查之作用如何?對於指定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符者,又當如何改正?此等法律與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甚至都市更新等互動,為當代法律人所不可不知。有鑑於此,本期特別邀請到廖義男前大法官、陳立夫教授、陳明燦教授與陳清秀教授,分別針對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司法審查、相關釋字779號解釋疑義與相關審查訴訟等議題,鉅細靡遺地為本刊讀者進行深度的分析與法制檢討。
📍針對人工智慧時代之來臨,在相關科技法律議題部分,本期也特別企劃了關於人工智慧科技發展相關省思、應用與法制設計之嶄新討論。本刊很榮幸邀請了陳家駿律師針對人工智慧於商標法之相關適用、陳柏良研究員針對人工智慧時代的分裂社會與民主議題、以及何之行教授針對人工智慧與個資運用之實際案例等,均提出了全面縝密的分析與檢討。
📍在新近法學論述議題上,本期則有謝在全前大法官與謝明諺律師針對不動產應有部分之優先承購權議題、吳用教授針對國際私法上衝突規範之競合、以及丁朋超教授針對中國互聯網法院庭審制度,均有完整的回顧與反思。此外,孫迺翊教授針對社會給付之競合議題,從我國相關實務見解進行了精彩的闡述與分析,而林炫秋教授亦針對我國相關實務,討論勞工保險因雇主違法解僱後之退保效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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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企劃】#都市計畫審查規範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規範之評析/廖義男
🔳都市計畫司法審查相關法律議題/陳立夫
🔳釋字第779號解釋延伸法律問題之分析/陳明燦
🔳都市計畫之審查訴訟問題探討/陳清秀 教授
【#本月企劃】#AI時代法制
🔳AI 人工智慧應用於商標及其對商標法律原則適用之衝擊與影響/陳家駿
🔳AI 時代的分裂社會與民主--以美國法之表意自由與觀念市場自由競爭理論為中心/陳柏良
🔳AI 個資爭議在英國與歐盟之經驗:以Google DeepMind一案為例/何之行、廖貞
【#法學論述】
🔳不動產應有部分優先承購權之優先效力/謝在全、謝明諺
🔳論衝突規範的競合/吳用
🔳中國大陸互聯網法院庭審制度之理念選擇與制度完善/丁朋超
【#專題講座】
🔳社會給付之競合: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簡字第672號判決關於就業保險法與就業服務法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競合為例/孫迺翊
【#判解評析】
🔳勞工保險因雇主違法解僱而退保後之效力—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4 年度簡上字第66號判決/林炫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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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津貼制度的給付原則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反對改革者眼中,任何改革都是極端的。
社民黨在國會沒有席次,憑什麼在分區座談有席次?很簡單,至少社民黨有「具體版本」。
李來希委員所代表的團體提不出具體改革主張,也都可以高談闊論,也可參加分區座談,已經提出版本的政黨,在分區座談有席次應該不過分吧。
社民黨的主張不敢說完美,各方態度不同,最後一定會有折衝。但,大家把版本提出來理性討論,總比沒有版本卻指稱別人是「極端、會出問題」更好。
至於社民黨的年金改革主張是不是「極端」?我有信心交給人民來判斷。
社會民主黨的年金改革主張(簡版):
一、#普及式的「#基礎年金」:
以「當年度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標準」為地板,讓每個人老後不會陷入貧窮。
二、#訂定上限的整合式「#職業年金保險」:
整併目前分立的勞保、公保、軍保、勞退、軍公教退撫與優惠存款,訂定合理天花板,以維持年金永續,並促進社會團結。
三、#資源合理配置的年金制度:
現有的年金財務制度應依據資源合理配置原則作以下四點修正:(1)配合基礎年金的設置,應全面取消18%優惠存款制度(824億),整合現有國民年金(595億)、農民生活津貼(540億)、舊制退輔支出(1644億),以作為經費來源,不足額的部分,應透過稅制改革籌措財源。
(2)職業年金之保費應以實際薪資作為計算基礎,建立保費動態調整機制。
(3)政府應訂定若於65歲前退休者,僅部分支付其應領之年金,至65歲退休後再全額給付。
(4)為了年金制度的財政平衡,我們不反對調漲保費,但我們堅決反對調降保費之雇主分擔比例。
完整版本請見:
http://goo.gl/CYm0AN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10-06/77922
新頭殼newtalk
社會津貼制度的給付原則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社會民主黨對於年金改革的立場與聯署聲明
連署網址:https://goo.gl/forms/wjIvfgNn49brptUI3
老年經濟安全是普世性的社會權。不分職業高低,每位人民都應享有平等、團結、互惠的老年保障。目前台灣退休制度,採「職業分立制」:不同職業各有自己的退休及保險制度。例如:公教人員有退輔基金和公保;私校教職員有獨立的退休基金;勞工主要靠勞保年金和少量的勞退提撥;農民採老農津貼;其餘的人只有國民年金體系。不同職業類別之間、或相同職業但不同職等間的老年待遇,差異非常大。社民黨計算出,目前全國的退休人數約有330萬、其中退休月所得超過4萬元者,有31萬人,每年共領取2,160億元;而退休所得在1萬元以下者,共有231萬人,卻只總共領取到1,251億元。這差距,明顯不符合公平原則。
我們認為,一個好的年金制度,首要保障所有人老年基本、尊嚴的生活,因此「基礎年金制」勢在必行。其次,為了年金永續財務平衡,並促進社會團結、分配正義,避免職業分立造成的給付差異,在職期間薪資水準(貢獻度)與退休所得(保障度)之間的連結性,必須要降低;不同職業別退休後保障的落差,也必須加以弭平。因此社會民主黨提出以下幾點作為本次年金改革的目標,希望爭取全民的認同:
一、#我們主張普及式的「#基礎年金」:
一個不排富,讓每個人老後不會陷入貧窮,都有生活尊嚴的基礎年金制度,就是社民黨所主張的「地板原則」。凡年滿六十五歲之住民皆可按月領取給付,其給付額度應不少於當年度的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標準」。(以衛福部2016年公布之台灣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公告金額,為11448元。)
二、#我們主張訂定上限的整合式「#職業年金保險」:
我們認為現有繁雜的退休及老年保險制度應當整合簡化,成為一個有充分保障、降低社會對立的「職業年金保險」。這第二柱職業年金,應整併目前分立的勞保、公保、軍保、勞退、軍公教退撫與優惠存款,採社會保險隨收隨付的確定給付制,由國家擔負補貼保證責任。社民黨主張,為了財務平衡與分配正義,職業年金應訂定合理的給付上限,以維持年金永續,並促進社會團結。
三、#我們主張資源合理配置的年金制度:
現有的年金財務制度應依據資源合理配置原則作以下四點修正:
(1)配合基礎年金的設置,應全面取消18%優惠存款制度(824億),整合現有國民年金(595億)、農民生活津貼(540億)、舊制退輔支出(1644億),以作為經費來源,不足額的部分,應透過稅制改革籌措財源。
(2)職業年金之保費應以實際薪資作為計算基礎,並參照現行勞工保險,高所得受雇者設定投保上限;並依平均薪資、年金領受人/繳費者相對比值、物價指數、平均餘命增加率等參數,建立保費動態調整機制。
(3)政府應訂定若於65歲前退休者,僅部分支付其應領之年金,至65歲退休後再全額給付。
(4)為了年金制度的財政平衡,我們不反對調漲保費,但我們堅決反對調降保費之雇主分擔比例。
年金制度攸關每一個國民的未來。值此改革的歷史契機,我們呼籲全民以行動聯署支持社民黨的「頂天立地的年金制度改革」理念,走向人人有尊嚴的年金制度!
發起單位:社會民主黨
連署網址:https://goo.gl/forms/wjIvfgNn49brptUI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