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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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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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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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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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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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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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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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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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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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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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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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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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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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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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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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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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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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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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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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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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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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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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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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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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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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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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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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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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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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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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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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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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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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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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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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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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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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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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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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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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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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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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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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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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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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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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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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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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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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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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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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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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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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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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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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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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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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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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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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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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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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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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鶴 #林靖賢 tomoyo的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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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神父的菸 尋找平靜心靈】
https://g6m3kimo.blogspot.com/p/blog-page.html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臺灣南島民族廳 聽完了臺灣史前史,再來就是要進入了南島民族廳,邀請到展示教育組 #蔡念儒研究助理,來帶著聽眾朋友一起逛臺灣南島文化與臺灣的16個族群。 展覽說明: 臺灣南島民族的文化內涵相當豐富,且各族群的文化有異有同。本項展示採取一個族群一個主題的...
社會契約論意思 在 小施汽車商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讓粉絲朋友久等了,也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擔心,期間真的收到很多
粉絲朋友們的訊息鼓勵以及消息回報。
跟大家做一個目前調查釐清的一個階段性報告。
也附上站在車主角度的說明,全段放上,沒有任何擷取修改,僅保護店家及人名稍做修飾,放上車主全部的訊息供對於事件有興趣想了解的朋友參考。
在此也修正車主說不認識林XX這FB帳號的原因是對方一直是使用另一個PERXXX的FB帳號與車主聯繫。所以造成上週直播的錯誤說明。
車主的帳號我就不附上,也請希望大家不要攻擊他,也注意大家自身網路發表言論的尺度拿捏,不要為了挺小施而吃上官司也不是我們所樂見。
車主也多次表示願意在將車買回,證明整件事情並不是他所指使操控或是想得利,所以在刊登出車主聲明後,如果車主還希望買回車輛,我們也會從善如流。
最後小施再次重申,車主清楚法律的規則,也明瞭我兩合意簽署的契約內容,也就是現況交付,我們雙方也有明確的政府定型化契約為證。所以車主後續才會都沒有回來找我們。
但在不論第三方知不知情的狀況下而去散發對於小施汽車不利的言論,為了維護商譽,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溯的權力,絕不寬待!
下方就附上德尚法律事務所的說明,以及車主的聲明文字,也附上車主的聲明圖片供大家參考!
德尚法律事務所說明小施汽車商行事件調查過程:
從小施來請我協助處理這一件事,我的目標就是先盡量查清楚事實的真相。
先聽了小施的說法,以及他瞭解之事件內容後,我在留言串中貼文希望林查鋰先生與劉建亨先生與我聯繫,除了一開始告知希望林查鋰先生、劉建亨先生與我聯繫,不然也只能進行後續法律程序外,
我與對方聯繫過程都沒有說要提出告訴,因為一開始我的目標就是先釐清事實,再來跟小施確認要怎麼進行後續處理。
而與林查鋰先生聯繫過程中,林查鋰先生有提及他掌握車主在車內的行車記錄器錄音以及與車主的訊息紀錄,
我請求林查鋰先生提供我參考,但是他拒絕,後續因故得知林查鋰先生也有律師幫忙處理,所以與林查鋰先生聯繫,希望能與他的律師協調看看後續處理方式,也再次被拒絕,只好轉而請小施協助我聯繫車主,我親自跟車主確認事件經過,並且請車主將過程紀錄下來,我也請小施轉告車主,希望車主特別說明時序、細節的地方,
車主也就翔實紀錄了整個事件的過程以及他的心情(如聲明照片)。
因為我想知道的事情很多,所以車主寫得比較詳盡(長),我建議大家還是直接看車主寫的,因為裡面對小施也是有蠻多不滿意的地方(笑),本來我寫一下我看到的重點(也就是懶人包),但又擔心節錄的內容不完整,所以如果想瞭解的話,還是請大家花點時間看一下原文,比較不會曲解車主的原意。
以下為車主完整敘述:
老闆早安,不好意思,那天晚上看到這兩通電話是不熟悉的號碼所以我沒接,再打來我會接,漏接我也會回電
我還是希望能和平解決,鬧到對簿公堂真的不是我願意見到的
我從沒想過要利用人散播讓您聲量受損,我不只跟per一個人講述過買這台車的過程,大家也都是聽聽而已,沒想到一個從蝦皮交易(我跟他買東西),到他聯絡我要看車,那時候我只是跟他說,
請在marketplace留言給我,他直接用了一個看起來就是分身的帳號加了好友,我抱著能完成交易最好,
因此也同意加了
7/25,您聯絡我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可能有人在你的估車影片留言讓你知道交車過程發生的事,後來您提說要買回我也猜到就是要挽回聲量,我其實很猶豫;我不賣回就是擺一根刺在那,
我賣了,腦粉又會覺得我貪婪再來您問我認不認識「林查x」,我第一個反應就是不認識,但我心裡也有猜到應該是per,但我也不會戳破,畢竟人有隱私,我又何必多事
到隔天(7/26)我跟per傳訊息,開始就是我找了smg跟原廠手排的差異要澄清,我也怕他四處宣傳這台沒改好,接著他突然問,你有沒有跟我聯絡後照鏡的事,我也不以為意,再後面他要求通話時,
在談話過程我才提到(但我不確定他有沒有錄音,至少我不會隨便對人錄音),
對話中我有強調,不要這樣,他一直說「不要怕」,而後我提到你要收回去,但我不太想,因為怕被做文章,但我也有提到,如果要賣回給您就是88萬,我也沒要敲竹槓,他叫我整理清單,讓你開,不要由我這邊開價,無論開多少都會被當成貪婪;我想了一下也好,因此就整理完讓您出價,你回復我說,會盡量配合,
我想了一下,那就跟我放在拍賣的價格一樣88萬,後來您也同意了,我想就到此結束,所以在隔天從南港離開前我還是傳了訊息告訴他一聲,但我沒提到價格(因為在7/26對話中,他認為您會負擔88萬+整理的費用⋯我從沒想過要讓您完全出修車費,畢竟照合約走,而且就算是交車當下後照鏡測試故障,但我也同意先交車了)
543跟您的粉專,針對這件事的發展我並沒有即時follow,這對我的生活一點意義都沒有,只是偶爾翻一下,果不其然,被當成檢討的對象了,我一直基於讓雙方滿意的原則跟你們兩方對話;
我不希望影響到您的聲譽,也不希望教導我新世代性能車知識的人被告
最後我想把車買回來,真的是希望大家都能滿意,這件事情,您的鐵粉也更加死忠,您的對手也起不了太大的浪;per要跟在旁邊「吃麵喊燒」或是挑釁的人隨風起舞那就隨他,畢竟這個開頭無論是要藉由這件事打擊您的生意或是「真的只是要幫我出口氣(我沒有叫他公開散佈喔)」,這目的也達到了,後面發展到要我出庭⋯以後我會更謹言慎行的
德尚法律事務所:
小施哥您好,我看完車主陳述,覺得還有幾點需要麻煩車主釐清,再麻煩您轉吿。
1.麻煩車主說明一下買車約定契約內容。
2、針對後照鏡事件說明事實經過,是否有向您本人反應?
3、說明車主知道林查鋰身分的時間點,還有在直播前是否有告知您知道林查鋰是誰。
4、車主傳訊息向林查鋰道謝的原因,是否有委託林查鋰上網貼文或要求小施買回?
5、車主被錄音的時間點,錄音當下是否知道被錄音。
1. 契約內容第十五條寫著「已告知甲方已(錯字)現況交車 允諾漏油處理. 水路. 功能進行確認」,
這邊我要註明,該離職業務回傳的漏油處理照片為vanos hub外蓋,非我後面自行處理的CPV(機油壓力閥)漏油問題
2.後照鏡問題僅向當初業務(李X德)反應
3.直到7/26 下午12:43分的通話我仍不能肯定林查鋰就是per,因為用疑似假帳號聯絡的人不會只有一個,甚至我也猜測聰明人也不會用真名在粉絲頁挑起話題,所以我只能臆測,但不揭露他人隱私
4.這是兩件事,要不要賣回給車行是看我本人的意志,即時是在7/25老闆告知要買回證明這是台好車我也沒有馬上答應,
隔天7/26的對話,(如果per有錄音麻煩放整段,因為我不會隨便對人錄音),憑印象,我有提到「老闆要買回,但我怕買回後賺一波流量又打我」、「我的朋友在這週六7/31有要帶人來看車」,這時候per說賣回給車行比較好,因為朋友也不會出太高價,我說「就算要賣也是88萬,我不佔人便宜」含維修、改裝鋁圈、胎也一並附上,我並沒有敲竹槓,而後他要我列出清單,他覺得理論上老闆應該會展現大氣,連同維修費一同附,但我心裡不這麼認為,因此就口頭應付他一下,而後per給了事發網址,我認真看了,
我發現很多信徒已經走火入魔了,好像我是來亂的,我也回覆我會把紀錄做好,就怕被打成「敲盤子的人」,
而後跟老闆本來約好週六北上交車,但我整夜沒睡,覺得拖越久,很怕雙方再起爭執,
因此隔天早上7/27我傳訊息給老闆說,可否改成今天北上交車,老闆也答應了,下午在我從南港車站離開前,
我都沒告訴per到底老闆花了多少錢買回去,就是怕又有後續,僅告訴per解決了,順便禮貌上道個謝。
「我從沒委託林查鋰/per上網貼文,也沒主動要求小施老闆買回,這點在7/25 10:55老闆給我的訊息可以證明,
是老闆最先提到的,我沒那麼沒品。
(只是沒想到我從小跟職場上養成的禮貌,竟被當成是委託、要求甚至是操作,難怪這社會越來越自以為是的人)
5. 7/10實際被錄音的時間點我不確定,當天per請我體驗他的新世代性能車,我在路上到底聊了什麼,
我也希望能整段聽到,應該也能聽到誇獎他的車,至於因為買車的不愉快而產生情緒的話語,
我實在記不得所有了,因為7/10看完車後都是在講變速箱的事,這時候我只知道per不知道林查鋰,
甚至之前蝦皮交易上的紀錄我也查不到他的名字,連包裝早就丟到垃圾桶了,姓什麼名什麼都不甘我的事,
而後7/29老闆傳了一張圖片,
上面竟然提到錄音(我沒有一直follow老闆的粉專,直到昨天7/31認真看了才知道per直接在粉絲頁嗆錄音的事,
在7/30我下班時,他才告知我有錄音,這時候我還天真以為那是per跟老闆或是委任律師私下的訊息,
因此7/10當下我真的不知道被錄音了,甚至連錄音檔會保留一週以上都讓我覺得不可思議,
甚至是不是在7/10當天就預劃好節錄了,我不知道⋯而後在543的網頁林查鋰提到我賣車所說的話,
也沒先跟我告知甚至徵得我的同意,在資訊媒體上揭露,這在7/26中午的對話中(假設他有錄音)我也提到「不要這樣做」「我不想鬧事」⋯
到現在林查鋰也沒承認per就是他吧?我fb僅有per的訊息,沒有任何林查鋰的訊息,但別人要用幾個帳號又與我何干?
我只是一個消費者,花錢買服務,服務值多少錢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我不會因為一對後照鏡就每天叮業務,
更不會跨過業務直接找老闆,在我職場所學上,如果事事都要老闆處理,那要聘員工幹嘛。
買車時,smg是應有的認知,甚至我在2020/5/1看車時,問了老闆液壓泵浦有沒有換,老闆回覆說有,
我說那有工單嗎?老闆影印了一疊,我當場隨意翻了一下沒看到,想說就相信那塊招牌,也沒議價就直接購入了,
後來回到新竹仔細看了工單才發現,最後一次是拖車到新店XX車業,工單顯示更換離合器分泵跟離合器組,
我心涼了一下,液壓泵還是有故障的可能」,後來看了售車影片,老闆提到容易故障的是離合器⋯
e46 m3四大問題:小波斯、vanos、smg液壓泵、後工字樑鎖點裂開⋯
這些都是我在買車後花時間從國內外各大專門網站做功課得來的,
當初抱著「買車放心交給專業二手車商」的期望在交易後跟業務的接洽時,早就被我丟到牆角了,
因此自從業務的回應停止,我也放棄在跟車行反應了,直到7/27把車賣回去竟被當成是操作得利者,
那我到底是買了一台好車?還是什麼車?老闆說車好所以要買回去證明,疑似信徒的人又帶風向,
搞得像是我沒花到錢的享受了一年的車⋯買車88萬修車12萬多,bbs鋁圈含胎12萬7千,懂的人覺得值錢,
不屑的人覺得連臉盆的功能都沒有,或是散佈改裝品不值錢,改裝隨車賣不值錢,但拆賣就有錢了⋯
一些小地方我也花時間一樣一樣補齊⋯這些疑似腦粉、狂熱信徒的邏輯真是匪夷所思。
我願意賣回給老闆就是有讓您挽回聲量的意思,我將心比心,如果繼續擺在網拍,來看的人都會知道我陳述事實,
那對老闆來說不就是一根刺在那嗎?這對我來又有何意義?原本我說要整理後差速器跟變速箱間隙也是真的,
不信您可以打去新竹南寮「XX汽車」,店家只有一個人,實在太忙了,還沒有空檔讓我排入,
怎麼會被疑似信徒的人講成,我操弄語論讓老闆不得不購回,因此大賺特賺一筆⋯車子永遠只會是負資產,
這是有腦的人就會有的認知吧?
就像某個粉絲頁中林查鋰提到的,老闆是看到他的留言才來處理,還是業務先前就處理好了⋯
老闆您不知道業務處理是事實、那業務有接到訊息但沒處理好也是事實、您看了留言立刻來處理也是事實、
員工離職也是事實、離職業務沒交接後照鏡,只交接變速箱,那與我何干?
要我這個消費者跟新業務重複提到區區一對後照鏡的小事嗎?我沒跨過業務跟老闆反應也是事實,
但我所陳述的後照鏡沒處理好、smg故障後,因為卡在路中間,只好我自行處理也是事實,難
道一定要我在路中央打電話給台北購入車行請他們派人來竹東處理才是正確處理流程嗎?
我沒想過要影響任何人,但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我在私下場合談論我買車的感受,
怎麼被疑似信徒的人打成我這買家很有問題,應該跨過業務直接跟老闆反應才是正確的?
跟老闆分享健身的事,是因為您有問,我訓練超過10年,問我的不管是問問哥、認真哥、還是社交哥⋯
我都會告知我的經驗,我不強,沒比過賽,我就是陳述我健身發生改變的事實,
沒想過要跟人套近乎,健身是我的生活一部分,並不是社交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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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曬之前去日本旅遊的照片吧❤️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82:妳主張盟佔,但舊金山和約後已沒有盟國了,所謂盟國是一個法人,此法人已不存在,就算昨天皮筋兒舉的組屋的例子來說好了,如果有一個人,租房子給你,而那人過世了,沒有繼承人,租約又是不定期租約,你只要依法和平的,合法的佔有那間房子15年,那間房子就變你的,主張盟佔,ROC就可以合法擁有台澎領土主權,ROC就可以大復活拉,不相信我說的你可以問律師。
A182:
我知道你支持台灣民政府。
直播中也有開一集來回應你: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逐一駁斥 https://wp.me/pd1HGm-55
麻煩看完~
再來,這篇已駁斥盟國是法人的論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645361105556919&id=794597360633322
「同盟國」它只是一個由數個在軍事上具有「對抗在二戰期間對外侵略的法西斯國家」這個共同目的的國家所組成的「軍事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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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你拿「不定期契約租房子」這個例子。
那台澎這個房屋所有權,並不適用無主地先佔,領土上還有住民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
這個回答過了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差別是?:https://reurl.cc/4yXNVK
無主地先佔的定義是,因為國際法上面所謂的無主地、可以主張無主地先佔的地方是上面是無人島,才有辦法去主張無主地先佔。
你要先搞清楚定義。
無主地先佔的佔是指用這個佔來「取得」領土主權。這是在早期國際法上對領土主權取得的方法之一,與現今規範不同。
國際法上關於領土主權的取得、移轉規則在二十世紀有非常大的轉變。法律規則必須與時俱進,但為了避免破壞法律狀態的安定,所以除非有非常正當的理由,否則嚴禁以今是論昨非。換句話說,即使過去所發生的事情在今天看來並不正確,但過去那些事情既然依據當時的時空背景是合法正當而有效的,就不能輕易否定過去發生的事情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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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政權是依盟軍授權被派來的,代表盟軍的身分,並不是什麼繼承者。
1945年9月2日《降伏文書》停戰協定簽署的同一天,由盟軍總部司令麥克阿瑟,發佈《一般指令第一號 (Directive No. 1 )》,要求「中華民國政權的代表蔣介石依照命令中的安排,在中國(不包含滿洲)、台灣、澎湖、北緯 16 度以北法屬印度支那,去接受日軍投降」,所以中華民國政權蔣介石他到這些地方的工作是接受日本投降,代表盟軍的身分,而非代表中國。
《一般指令第一號 》的內容是指示日本發布 《一般命令第一號》;換句話說,《一般指令第一號》中寫了:「日本你把這份 《一般命令第一號 》,即刻公布出去。」
《一般命令第一號 》是 《一般指令第一號》的附件。文件在這👉🏻 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097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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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建國派主張的「盟佔」的佔是「授權代管」,並不是「取得」領土主權。
要說英文解釋的話就是用administer 管理權限的意思,僅具有治理權,不可能有領土主權。
(這邊注意⚠️不是「統治」這個詞,統治蘊含著擁有著領土主權的含意,比如日治時期的治是統治。)
👉🏻美國立場這篇也說的很清楚: “Now, we regard the Republic of China as exercising legitimate authority over Taiwan and the Pescadores by virtue of the fact” 中華民國被「授權」具有的合法治理台澎的權限。
https://www.taipeitimes.com/News/editorials/archives/2021/04/26/2003756348
👉🏻Q&A34 中華民國政權佔領台澎可以讓中華民國取得台澎主權嗎?:https://reurl.cc/Gdeg9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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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用台澎領土主權作為假設是房屋所有權,那也不能直接說是屬於台澎人民的,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是一個政治組織可以來主張的。
中華民國流亡政權不是主權國家,是中國流亡政權,它的法律身分是可以作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
所以按房屋所有權的例子來說,盟軍全體把台澎房屋所有權定位在不屬於任何人的,盟軍全體成員先派某位來代管這間房屋,這位代管執行機構代表的是盟軍成員,不是中國國家政府。
同盟國組成的份子(各個主權國家)沒有死亡或著消失,其二戰和平條約文件具有國際法效力不可抹滅,所以前提是《舊金山和約》對台澎領土主權處置就是歸屬未定。
然後,房屋所有權不屬於任何人,不適用無主地先佔,更不適用你舉例的組屋不定期契約,這是比喻,你當真以為租房子?當真以為房客是ROC政權?別反客為主啦!
《舊金山和約》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括ROC政權/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就是要給國際社會介入的依據,ROC自己也很清楚。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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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房屋所有權不屬於任何人,台澎領土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不適用哪個遊民進去住就可以主張房屋是他的,為什麼?
因為台澎上早已存在住民,對土地有感情有連結,從而產生的叫做住民自決權;同理,房屋所有權不屬於任何人,但這間房屋早已存在四百年以上的家族,這家族早在國際法形成前就在這裡了,這些住民雖然不能直接說這間屋子屬於他們的,但他們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依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建國主張房屋所有權屬於他們。
那我們可以主張的是什麼?
身為原日籍及其後代的台澎住民,我們擁有的是台澎自決權,就是我們可以透過自決權決定台灣跟澎湖的未來、主權歸屬。
這並不表示說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在住民手上。
再說一次,領土主權是國家才能夠主張的權利。它不是個人或一群人去主張的東西,譬如說像我一個人,我來主張:「我是台灣人、我主張說台澎的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然後我跑去其他國家說我要主張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不會有人要理我。
還是需要有國際法法理程序,選三條路:1. 建國;2. 成為另主權國家的自由邦;3. 併入另主權國家的部分。
選建立一個主權國家,再用這個主權國家來主張行使台澎領土主權,雖然權利的根源必須是台澎住民來完成,但不能直接說台澎主權等於台灣人的。
舉例:
如果要開統一發票,必須要成立公司才可以。
統一發票等於台澎主權,公司行號等於國家,成立公司行號的人等於台澎住民。
所以台澎住民行使住民自決權建立一個國家,就好像我們成立一家公司來開統一發票。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以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居民沒辦法擁有台澎主權。
但一個人可以開設公司來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才能行使對台澎土地的主權。
#延伸閱讀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我接觸法理建國論述的初衷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7648758483679/
Q&A180:同盟國都解散了授權還有意義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40695500845671/?d=n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希望大家可以看的資訊❣️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部落格 https://journeyshin.wordpress.com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台澎主權的未來請交給台澎人民決定》漫畫:
http://www.rotpnetwork.tw/TPSovDBYTP.php?LAN=TW
社會契約論意思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本集主題: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臺灣南島民族廳
聽完了臺灣史前史,再來就是要進入了南島民族廳,邀請到展示教育組 #蔡念儒研究助理,來帶著聽眾朋友一起逛臺灣南島文化與臺灣的16個族群。
展覽說明:
臺灣南島民族的文化內涵相當豐富,且各族群的文化有異有同。本項展示採取一個族群一個主題的方式,介紹各種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面向,包含族群關係、族群文化的多元性、建築文化、兩性與親屬、海洋文化、會所制度、生計方式、祭儀、精靈觀念、分合與連結等。展廳中除了呈現原九族文化,亦介紹近年歷經民族識別過程的七族,以完整呈現當代臺灣原住民族的重要發展歷程,及其族群文化,並且延伸介紹世界南島語族跨越海洋的文化連結。觀眾參觀所有的展示廳之後,對於南島民族文化的豐富內涵可以獲得一個初步的印象,並且做為更進一步探討的基礎。
社會人群關係:
本展示室為南島民族廳的第一廳,介紹了世界南島語族的範圍以及可能擴張的途徑,試以說明臺灣原住民族與世界南島的關係。透過多媒體的互動,一覽臺灣原住民族的基本概況,同時在展廳內迴廊上,還有多媒體觸控語言學習機,以真人發聲,學習臺灣原住民族的基本問候語。本展示室另呈現族群之間的人群關係,諸如透過契約的展示介紹平埔族與外來族群的互動關係。泰雅族與周邊族群的多元文化融合,在文面與織布文化上,又擁有在地的文化獨特性。排灣族的聚落與建築是以大型繪圖介紹部落的選址與空間佈局,而建築生活空間,則是以石板屋立體模型呈現。此外,在族群人群關係中,還介紹了阿美族重要的兩性分工的互動模式。
工藝、生計與社會:
本展示室的主題為雅美族(達悟族)海洋文化的工藝技術、卑南族會所制度的社會組織、魯凱族現代的生計方式等。縮為「工藝、生計與社會」作為展示室的標題。本展示室最醒目吸引人的,即是放置展廳中間的三艘雅美族拼板舟,並採用多媒體播放方式介紹整體架構的組成。展示中有十二人座的大型刻紋的拼板舟,也有小型無紋飾的拼板舟,它各具什麼特性,邀請您來參觀討論。在卑南族會所制度的介紹是運用多媒體播放,同時也放置了少年會所的模型,並且透過大型繪圖介紹了會所內學習的內容。此外,為了讓大眾瞭解臺灣原住民的現代生活情況,特別將魯凱族散布在各行各業的工作照片,製作成大型百工圖呈現在展示室的挑高牆面上。
祭儀與精靈觀念:
臺灣原住民族的原始信仰相當地特殊,本廳採用大型繪圖、文物與看板介紹賽夏族、鄒族、布農族的祭儀與精靈觀念。 並以多媒體播放賽夏族、鄒族的祭典紀錄片。賽夏族的矮人祭是南島民族之中相當特殊的祭典,祭祀中述說著族人與矮人之間的關係。這也是族人展現傳統祭儀、服飾與
社會型態的重要祭典:
戰祭與小米祭是鄒族的重要祭典,呈現部落與家屋的結構關係。近年來鄒族積極走出部落,進行以傳統儀式為基礎的文化展演,1997年演出舞台劇《Tsou伊底帕斯》。 布農族的巫術具有除病消災或使人身陷災厄的效果。巫術多由巫師進行,成巫儀式、法器以及每年增強法力的祭典是巫師力量的來源。但巫術絕非巫師的專利,而是所有的人都想要嘗試學會的一種能力。
分合與連結:
近年臺灣原住民族的民族意識逐漸提升,2000年後政府識別出七個民族。本主題除了用圖文介紹臺灣原住民族的歷史概況,以及識別出的七族傳統文化,同時也呈現七族強化的文化特質。如噶瑪蘭族的香蕉絲文創產業;撒奇萊雅族的重現火神祭;太魯閣族語言文字化的族語詞典;賽德克族文化展演的多媒體運用產物;邵族的觀光在地發展的神話商品;拉阿魯哇族的貝神祭;卡那卡那富族的米貢祭。此外,臺灣原住民族的發展,已跨越到世界南島語族的視野。在最後,以大量的活動照片(包括南島語族文化特徵,以及在臺灣與海外舉辦的各項交流活動「南島文化節」、「世界原住民廣電聯展」、「南島語族至臺灣原住民族部落探尋」、「臺灣原住民族海外南島文化交流」等),呈現臺灣原住民族與世界南島語族的重要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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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書 #大魔法書 #所羅門王
所羅門王,是在聖經舊約和古蘭經裡面譽為智慧的王,他和上帝祈求智慧,並且得到智慧管制國家,在天主教裡稱之為沙羅曼,在古蘭經裡面稱之蘇萊曼。他被上帝吩咐建立放約櫃的聖殿,就是上帝交給摩西的十誡石板,然後放在約櫃裡面。而約櫃就放進這個聖殿裡面。在這本所羅門的遺囑裡面有講到,所羅門王建築聖殿時受到惡魔的阻礙,過後天使米迦勒交給國王一枚戒指,這枚戒指刻有所羅門王的印記,可以將惡魔的力量收服在裡面,所羅門王就利用這些惡魔來幫他辦事。
但過後因為背棄上帝而去拜嬪妃的神,更為它的神建立神殿而觸怒上帝,把他的國交給他的臣子。裡面所提到的假神有莫拉克,巴力和拉菲。這裡提到所羅門王去供奉的是否就是魔法書裡面的惡魔呢?雖然在這個所羅門王的遺囑裡面並沒有提到,但是也有很多人質疑這個魔法書並不是來自與所羅門王。
但是無論如何,這本書影響力以後在中世紀魔法書和魔法陣的撰寫。
到了羅馬時期,當基督教已經成為羅馬國教的時候,很多有關聯到其他異教的書籍都被燒毀掉,甚至很多信徒也自行燒毀很多魔法書,羅馬帝國更是毀滅了很多關於魔法,占卜,星卦等等的書籍,甚至覺得這些書籍都是威脅,包括希臘的神秘主義和數學家者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
過後到了中世紀,基督教把魔法書分成兩種,一種是‘自然魔法’而另外一種就是‘惡魔法術’,前者可以被接受,因為它被譽為使用上帝所創造的自然界魔法來造福人類,例如好像是:Anglo-Saxon的Leechbook(Leech在古英文裡面是醫生的意思,這裡並不是指水蛭)醫療書裡面簡單的魔法藥水使用的方法和用途。但是黑魔法書則不能被接受,他們認為黑魔法並不是來自於人間或是上帝的,而是來自於惡魔。黑魔法裡面包含死靈法術,占卜術和惡魔學等等,雖然說是不被接受,但是有證據證明有很多中世紀的神職人員都擁有這些魔法書,甚至也會這些黑魔法,當中也包括幾代的教皇也擁有魔法書。
在15,16世紀的時候,出了兩本叫所羅門的鑰匙和和所羅門的小鑰匙,這本書聲稱是源自於所羅門王的,但是其實是中世紀的幾位魔法師合力收集魔法的方法而做成的魔法書,並不是所羅門王寫的,但是我們來看看究竟和之前我們看的摩西七書和所羅門的遺囑有什麼關聯吧!
大部分裡面的都是一些印記或是陣法,感覺上和我們之前看的摩西六書裡面有點不一樣,但是裡面都是有講到關於惡魔的召喚術,和很多六芒星的印記,很多網上的資料就說這是一本偽典,就連惡魔學家也說這是幾個中世紀巫師亂作的一部書來的,只是大家看了過後,你們覺得是亂作的嗎?
而【所羅門的小鑰匙】就是收藏召喚七十二個惡魔儀式方法,也稱之為七十二柱魔神,傳說中原版的書是具有詛咒,很多博物館收藏這本書都遭到不幸,我們來一起看看這部書吧~
原來有那麼多的惡魔哦,大部分召喚他們都是做一些壞事,或是祈求財富,智慧(偏門),這本書對於惡魔學的人來說算是一本非常重要的書,但是也不是出自所羅門王的,應該是源自於一本偽典叫以諾書.
以諾書,是很多基督教和猶太教都認為的偽經的一本書,它是記載大洪水之前與上帝同行的三百年所看到的異象,在新約。猶太書裡面曾多次引用這本書裡面的記載。那誰是以諾呢?以諾就是諾亞方舟的諾亞的曾祖父。
到了中世紀的文藝復興的時代,人們對於魔法書,卡巴拉和猶太人的神秘哲學主義的興趣開始大大的增加,對於巫術和魔法的書籍開始大量的印刷和販賣,在那個時候最出名的神秘哲學學者莫過於Heinrich Cornelius Agrippa (海因裡希。克尼利厄斯。阿格裡帕),他出版了三本名叫神秘哲學三部曲,裡面記載著神秘哲學,自然宗教儀式,天文學,卡巴拉,煉金術,數學,天使的名字和上帝的名字等等。但他的書籍給人的感覺並不是邪惡的或是具有詛咒性的,反而是更具學術性和知識性的,所以在文藝復興時被視為重要的哲學文學作品之一。
由於這本書是以拉丁文來寫的,因此我也不明白裡面在講些什麼,還好我在網上找到英文翻譯的版本,但是看到幾張圖有點像達文西的人體構造圖,只是不同的它是以五芒星來畫的。你們可以看到每一個角都有一個符號,不知道是不是煉金術的符號,在這翻譯本裡面有個表可以對照,我嘗試用google translate的拍照功能,試下翻譯其中一段,知道這個是叫神秘哲學,但是其他的翻譯出來的並不完整。有機會我們另外做一個影片來解釋神秘學和煉金術吧!
由於是人們開始崇拜與魔法書和異端(他們認為是)的羅馬的天主教開始鎮壓人民,不能再看魔法書,如果搜查到人民有魔法書會直接被銷毀,到了1599年更是全面禁止魔法書,其中當然是包括我之前講的那幾本魔法書。但過後越演越烈,人民認為巫術或魔法就是撒旦的,認為是邪惡的,就開始大量的捕殺巫師/巫女,凡是會巫術的人都會被火燒死,因為他們認為巫女會死後復活,唯有活活的燒死才可以阻止他們復活。大概有四萬多人被無辜燒死,具大部分都是女性,例如是法國的聖女貞德,雖然建功無數,到最後也是因為英格蘭人的收買宗教師而被冠上異端和巫女之名而處於火刑,當中究竟有多少是無辜的人呢?
過了大概三百年後,到了18世紀,人們開始注重於科學和物理的研究,雖然對於魔法的信仰還是有,只是在那個時候,人們是對於巫師和女巫視為社會害蟲,甚至是被當成罪犯來看待,其實也有很多是真正醫療人的巫師,也是在政府打壓之下,沒收了財產。
但是在即將法國大革命之前,在法國出版了一本名叫Bibliothèque bleue,在法語裡面意思是藍色的圖書館,很多魔法書經過這個小冊子開始傳開整個法國,而魔法又再一次在歐洲紅了起來,人們紛紛開始去研究如何增加自己的魅力,或是製作草藥醫療自己,還有那時候還有教人如何製作榮譽之手,什麼是榮譽之手?就是將一個被絞死犯人之手砍下,然後風乾,每根手指加進蠟燭一起燃燒,據說是可以解開任何的縮頭,而且可以讓屋裡的人沉睡,從而洗劫他們。哦~原來是犯法的道具。那為什麼這些小冊子沒有被政府禁呢?原因那時候正是法國大革命時代,路易十六也就因此被送上了斷頭台。而法國就成為了共和國。
而過了法國大革命後,一本重要的魔法書大魔典傳開了,由於有人傳是因為這本書,和魔鬼立下誓約,而得到了巨大的財富。讓我們來看看這本大魔典吧~~
大魔典,或叫大魔法書,不知道是幾時寫的,究竟是1521,1522或者是1421,但是也有可能寫於19世紀,據說作者是看了所羅門王的著作,在另外編寫這一本書的,裡面記載的就是召喚惡魔路西法,並和它立下契約,從中等到他們想要的東西。裡面詳細的記載著如何召喚他們,和如何去做儀式,和要怎樣回答他們的問題。不知道是否像傳說中需要出賣你的靈魂來得到你想要的東西呢?
由於是大魔法書大量的傳播下,連很多的天主教的人也開始研究魔法書,也積極的找出對抗黑魔法的方法,也是因為這樣他們也開始編寫驅魔書籍,尤其是在西班牙,一本叫Libro de San Cipriano 驅魔書也開始傳開了,裡面記載的就是如何用天使和基督的力量去幫人們驅魔,很多其他的驅魔書籍至今也還保存下來了。
到了現代這個年代,人們也開始漸漸忘記了魔法書這種書籍,很多新的科技讓人忘了魔法,其實對於這個年代的人來說,科技也就是他們的魔法了。如果會善用這些科技而不是沉迷的話,這些科技是可以給人們帶來幸福的。
為什麼有魔法書的出現呢?原因是人們對於一些無形但存在的東西感到恐懼,或是自身的慾望和貪婪,希望借助其他的力量來達到他們想要的目的。但是如果需要借助邪惡力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那你肯定需要捨棄一些良知,或是一些你原有的幸福。不如好好的珍惜自己的幸福,好好追逐自己的夢想,當你的夢想可以實現,那就是最好的魔法了。
好啦!今天的影片就到這裡,接下來應該是要做金字塔的實驗,這個是源自於俄羅斯的金字塔的真實實驗,而我也買了兩個小金字塔來做一些小小的實驗,敬請期待咯~如果你喜歡這個影片,記得按贊和分享出去,也記得訂閱加關注HenHenTV的Facebook,B站和Instagram。謝謝大家的收看,我們下個奇異世界見,Bye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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