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伯ChihpoWang無餐館執照違法營業3年原蔬èlèment餐廳
合作解除相關事證物證公開檢驗:
#王志伯ChihpoWang
王志伯於2019年9月他親口告知Vicky,請把原蔬2個字拿掉,否則吃肉的人不會來等語,並於同年9月3日欣喜認同接受POLO名廚父親自美來台擔任主廚,並於2019.11.5同意墊付暫借款項助成行。又於2020.1.7參與人員正式會議中同意以餐廳換取10%股份。但後來卻無預警突然2020.1.18於群組公告餐廳參與人員,他聽從他岳母(非餐廳股東及參與人員,我們也不認識及從未見面)指示,決定做回他原本的原蔬素食,後又於2020.1.29在群組發出公開信,並表示對他公開信內容擔負法律責任。後來,王志伯變聲,躲在幕後不實爆料的王志伯,刻意牽扯這麼多無辜的名人朋友,自稱債權人的王志伯除了不出面處理合作解除事宜,對帳務清算避不見面,更封鎖與Vicky的聯繫窗口,並在合作群組中,讓委任律師出面加入群組,以領導人之姿發言,並憑他個人的認知來框限設定我黃大煒和POLO的事業安排。王志伯遮臉鬼祟爆料,內容多變,陳述故事有多種版本,媒體平台取得委任律師徐仕瑋出面背書,像個難得有機會和諸多名人同框曝光的藝人般,公開接受訪問,不但以專業法律人士公開來為王志伯謊言背書同時還多次擅自代表我黃大煒,公開我黃大煒向林家鍵借款是為了投資餐廳???且已有本票ㄧ張等不實言論,餐廳???哪個餐廳呢???因為我黃大煒於法來說還未正式有餐廳合作項目,因為直到現在仍未拍板定案,也沒有看到合法執照,尤其是我們的合作最終被王志伯推翻決定做回原蔬素食餐廳,趕我們離開。
王志伯再於2020.2.14用騙我們的那個餐館業,資本額100萬的假資料在網路公開徵聘廚師,服務員,調酒師等員工,我們於3月2日再請會計師查詢,確定原蔬場地空間不符合申辦餐館執照。而徐仕瑋律師在沒有出示餐館執照及合作契約等文件便公開表示我黃大煒投資餐廳確定,直接以他專業律師身份,用法律框架逼迫我黃大煒認同???且公開代替我認同願意無照違法合作???
更別提我黃大煒向同樣是股東的林家鍵借錢幫他投資違法餐廳?因為林家鍵除了墊付分攤房租,並無支付任何費用,所以我黃大煒拿我在台灣深耕30年的名聲及家族背景,來冒險參加無照違法餐廳合作???且還卑賤地向合作股東林家鍵借款幫林家鍵投資同樣的違法餐廳??? 這麼荒謬的說詞,請徐律師提出證據,包括不存在的本票,原蔬餐館業執照,我確定幫林家鍵投資送給林家鍵股份的正式文件證據。
徐仕瑋律師公開表示針對我臉書公開聲明中明指他的當事人林家鍵James Lin(侵佔罪名),林家鍵引薦的電影及餐廳投資金主林士閔(證劵交易法及智慧財產侵權洩密等刑事,民事被起訴,王志伯無餐館執照違法營業3年,多年黑市匯兌,在台工作卻無稅籍資料等違法事實,指控我罵人,恐嚇???
卻公開我黃大煒和POLO大陸存款無法提領,甚至公開我們從未告知王志伯,與餐廳合作無關的存款金額,又公開說我大陸有存款,怎麼會在台灣到處欠錢等言論!!!
完全沒有根據,又關徐仕瑋律師何事,刻意模糊焦點,讓大家忘記餐廳執照憑證ㄧ事,我黃大煒大陸存款從未告訴王志伯,更不可能告訴這位惡檢律師,也與餐廳及借款毫無關係,我們能理解徐仕瑋律師因他的當事人王志伯習慣黑市匯兌,所以沒辦法相信和接受我們不用黑市的事實,所以我黃大煒必需為了滿足徐仕瑋的不懂,不明白為何不用黑市的狀況來犯法用黑市嗎?
太離譜了!台灣司法怎麼了,什麼時候ㄧ個惡檢律師能有權力來強行干涉我的私人財產,及我的意志和行為???若台灣司法針對這樣的律師沒有任何公權力限制其違反職業道德及違法行為,還任由他用法律來設限逼我同意,那麼我應該要退出台灣演藝圈,因為我並非台灣人,卻因愛台灣留在台灣,而身為演藝人員的結果是如此不受尊重和壓迫,台灣司法讓我無法合法做事,工作,以徐仕瑋律師的論點,Vicky也將無法為我代表對外溝通窗口,所以Vicky這20多年來,無私無酬勞費心為我安排工作事業,每一句話溝通過程討論的話都可以認證是合約?徐律師不懂我們的事業特質沒關係,但自以為是,認為律師高高在上,任意用法律框架強逼我黃大煒,我不可能接受!!!
難道我黃大煒深耕台灣,努力這麼多年,是為了30年後來違法經營餐廳和騙王志伯這個沒有錢,一直向我們借錢請求幫忙的人的63萬台幣???
徐仕瑋律師自編自導自演,還得意的公開發言確定,請問徐仕瑋律師,您是我老闆嗎???就算你是我老闆都沒有權力代表我,因為我的事業不是你或任何人可以代表的,你不能代表我上台演出,你不能代表我說話,你不能代表我決定人生,你不能代表我寫歌,你徐仕瑋律師可以被取代,但黃大煒只有一個,沒有人可以成為黃大煒,除了我自己....懂嗎?你的專業法律常識還需多加強!!
我們念在王志伯癌逝老婆死者為大,隱忍了1年多,但看著王志伯和徐仕瑋律師及沒露臉的林家鍵,囂張橫行,想置我們於死地?公開用我黃大煒名義,傷害無辜,濫用我黃大煒的平台公開說謊,我們若再沉默,就是苟同,對不起支持愛護我們的知音朋友們了....
我們近日即將盡快公開所有內容,
包括對話錄音檔案,王志伯語音求助借款等事實真相將證明ㄧ切,
2020/6/11鏡週刊及2021/2/26東森新聞 #王志伯ChihpoWabg變聲躲藏幕後惡意不實爆料
目前不實爆料新聞內容已下架撤除...
經查證,2019年3月16日,王志伯在與Vicky毫無聯繫8-9個月後,突然臉書簡訊Vicky,告知他開了個素食餐廳,請Vicky有空去餐廳找他,他想請Vicky吃飯,Vicky客氣回覆好的,但可能太忙,完全忘了,於是同年5月28日,王志伯又主動聯繫Vicky,並詢問Vicky是不是也罹患胃癌?(事後王志伯告訴Vicky,是他老婆陳筱娟看了雜誌報導得知Vicky胃癌,且狀況很好,請王志伯找Vicky....
王志伯告知Vicky,他老婆已是癌末,且前年(2017年)便已擴散到結腸,並已切除10多公分,去年(2018年)又發現腹部積水,情況很糟,且有腸黏膜很麻煩...
王志伯問了Vicky狀況後,說只有像Vicky 這樣的癌友才懂他和老婆的辛苦經歷,希望Vicky能見見他老婆,給她鼓勵,Vicky 當然很樂意,並且非常心疼王志伯及老婆的處境,讓她回想到過去自己的經歷過程,於是非常的積極安排時間去探望王志伯老婆,尤其知道陳筱娟在北醫治療,而王志伯當時不知道為何已知道我們住家,他主動告知他住忠駝國宅,離我們很近,很方便見面,且似乎對我們的動向非常清楚....
2019年5月30日,在我們忙著我演唱會安排,錄音配唱,電影籌備等多項事業規劃進行同時,Vicky終於在5月30日和王志伯約在北醫星巴克見面,這是第一次見面,當天並沒有見到陳筱娟,王志伯一見面便馬上告知Vicky,他很累很辛苦,快撐不下去了,老婆因為赴日本治療,費用很高,另外,餐廳因老婆住院,無法打理,生意慘淡,因為餐廳是老婆的最愛,精神支柱,餐廳經營困難讓他老婆很擔心,嚴重影響癌症病情。
我們聽了很難過,問我們能幫忙什麽,王志伯問可有現金借他週轉。Vicky直接回覆,我的工作都在大陸,現金存款都在大陸,我是美籍,因法令限制,而我們從未用過黑市匯兌,所以現金很難自由運用,在台灣現金有限,我們自己都常向朋友借款應急了,若日後現金方便時,我們很樂意借款幫忙。
當天除了借款,王志伯自稱常關注Vicky臉書,知道我們認識成龍大哥,開口詢問Vicky成龍大哥窗口,他朋友投資的電影,想邀成龍大哥合作,Vicky馬上提供並聯繫Joe Tam(成龍大哥經紀人),將王志伯與Joe Tam2人微信號互換,自行聯繫。
我們雖然非常忙碌,卻經常問候關心王志伯和老婆。
而Vicky和王志伯老婆只見過2次面,而我們和王志伯雖認識20年,卻極少互動聯繫,於公於私從未合作過。
因Vicky也是胃癌患者,也曾經歷過打電話借錢籌措醫藥費狀況,我陪伴多年,我們都將心比心,感同深受心疼他和老婆辛苦。
而這時根本還未有他餐廳營運合作等相關事宜...
我黃大煒與POLO大陸等帳戶有否凍結和凍結金額實在和王志伯及餐廳合作都根本無關,而且事關我們個人隱私資料,Vicky從未告知王志伯大陸存款金額,針對這點,雖然Vicky曾告知過很信任但無公事合作密友,至於是哪一位密友透露,我們會調查清楚,到底是誰如此不道德枉顧我們信任交心洩露隱私???而王志伯與徐仕瑋律師至今仍未針對王志伯的原蔬èlèment餐廳的營業執照給予正面回覆。
認識我們的朋友應該都知道我們很少讓人請客買單,我們生性大方,沒豪宅名車,但對朋友真心誠意相待,對於王志伯恩將仇報,所有的不實指控,除了傻眼,令人感歎傷心,同時也證明了刻意隱瞞無餐館執照的詐騙行為。
另外,我們體諒他老婆(也是 #原蔬丰和日利有限公司負責人陳筱娟)病痛苦楚,還要擔憂醫藥費及餐廳營運困難,尤其赴日就醫急需現金,我們當時雖然能力不足,卻仍努力向朋友借款給王志伯,告訴他救老婆的性命最重要!
甚至在我演唱會團隊群組中請團隊成員借款幫忙。
我們當時已因忙著準備我黃大煒1010台北演唱會焦頭爛額的同時還要忙著湊錢救他老婆姓命,安慰他,借錢不順利居然還和他道歉,而我們仍不放棄,我們不放棄的是王志伯和他老婆,不是沒執照的餐廳。
再,Vicky因罹癌,自認隨時會離世,所以沒有財產沒有銀行帳戶,
所有款項是我黃大煒帳戶及POLO經手,Vicky 從頭到尾沒碰過任何錢,何來不當得利???
後續談及餐廳合作可能性時,Vicky也不是餐廳股東,而我黃大煒是親身參與,安排試菜公關多次(絕對比王志伯付出多了)付出金錢心力,並非僅是掛名,因為若只是冠名代言廣告,王志伯應該沒有能力支付我的代言費,我黃大煒ㄧ生至今從未接過商業產品廣告代言,因為我不會為了賺取酬勞錢財為不清楚的產品保證,我能拍胸脯保證的只有我的音樂。
夜店?
請別幻想,除了我們從未想過,王志伯的原蔬餐廳連餐館業執照都沒有,還妄想開夜店?
而王志伯想要Vicky做的,是因為Vicky 過去曾經營與好友共同經營”OD”, 是600萬資本額,是與秋吉串燒合作持有餐酒館業執照。”Room18 “是資本額2400萬,持有合法舞場營業執照。而”Eden”則是資本額2000萬,合法持有飲酒店業執照。
而至今仍是王志伯癌逝老婆陳筱娟掛名負責人的原蔬èlèment餐廳(丰和日利有限公司),經查證是30萬資本額的飲料店執照,不能合法供餐,原蔬èlèment餐廳場地,並於2020年3月2日經會計師查詢確認後,才確認原蔬èlèment 因場地空間限制,是無法取得餐館業執照的。
我們當時是因原蔬èlèment餐廳已經營業三年,口碑不錯,且王志伯是圈內小有知名度的MV導演及提供網路徵人的資本額100萬,餐館業的假執照取得我們的信任。
且王志伯告知我們,原蔬èlèment餐廳平均年營業額一千萬。(均為台幣)我們將匯整資料ㄧ併提報國稅局,查證是否屬實?是否虛報營業額或是非法逃漏稅?
以上有關原蔬èlèment及丰和日利有限公司相關資料皆來自於網路,可供公開查詢合法取得。
#王志伯無餐館執照原蔬element餐廳 之參照網路可查詢真假營業執照等相關公開資料:
https://documentcloud.adobe.com/link/track?uri=urn%3Aaaid%3Ascds%3AUS%3A8cab3db0-5bfe-4d28-9fa7-a81d38876edb
#ChihpoWang王志伯,我們ㄧ直體諒你癌逝老婆,你又告訴我們大家,你在老婆生前經常外遇偷吃所以很內疚(在場同事都可作證),很想自殺去找她,我們以為你傷心,處處體諒忍讓,我們也擔心,想安慰你,盡量帶著你在身邊,所以才和你分享我們所有的美事...
而現在看起來,是我們錯了...
Vicky雖只見你老婆2次,可能還比你傷心不捨...
而我雖未曾與你老婆謀面,我仍撥空出席參加她的告別式,送她最後一程,給你支持....
王志伯好友共犯,也是無餐館執照原蔬èlèment餐廳股東
#林家鍵JamesLin 侵佔罪名確定資料
請參照網路及新聞可查詢
#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Lin
#台灣知名汽車皮帶代理商瑞峯貿易董事長林守志先生的長子
#林家鍵JamesLin’s Court Case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DM,107%2c%e6%98%93%2c985%2c20191120%2c1
#林家鍵JamesLin’s Case News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831004572-260402?chdtv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31/1421548/
而期間林家鍵James Lin刻意說謊並自稱被恐嚇來瞞騙其侵佔罪事實,負責與王志伯溝通,協助執照更換或成立新公司,及與王志伯合作方式等事項,都是林家鍵負責執行。經過4-5個月,完全沒有進展,也從未與會計師聯繫,讓大家空等數個月,浪費寶貴時間,耗費我們的金錢,王志伯與林家鍵2人因早知餐廳沒有餐館業合法執照,故刻意拖延執照及公司成立等事項,在王志伯突然決定做回素食餐廳並於2020/1/29發公開信不實言論正式合作破局後,我們要求大家出面清算帳務,好聚好散, 林家鍵與王志伯皆故意避不見面,不處理,封鎖Vicky聯繫平台...
林家鍵部分,甚至連電影計企劃案,經由團隊總策劃要求交還其內容檔案多次,均刻意拖延不理會,
電影未經授權是不應該公開的,更別提用這種糟蹋的方式公開!
無論如何,你們都侵權了!
再,林家鍵30年好友金主 #林士閔MaxLin 證券交易法,智慧財產權侵權刑事訴訟已被起訴,資料及新聞報導
Max Lin 林士閔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91107/VM6VI35H4J4RQHZPNWEMZ4HW6U/
https://cdn.fbsbx.com/v/t59.2708-21/175784041_335868051220860_6063598938276884336_n.pdf/%E8%87%BA%E7%81%A3%E5%A3%AB%E6%9E%97%E5%9C%B0%E6%96%B9%E6%B3%95%E9%99%A2110%E5%B9%B4%E8%81%B2%E5%AD%97%E7%AC%AC350%E8%99%9F%E5%88%91%E4%BA%8B%E8%A3%81%E5%AE%9A.pdf?_nc_cat=110&ccb=1-3&_nc_sid=0cab14&_nc_ohc=0NGzeIDAd18AX9wv811&_nc_ht=cdn.fbsbx.com&oh=7ab58dee60a11201101222cb4a51b523&oe=608DA727&dl=1
經最後查詢後才確認王志伯,林家鍵,林士閔3人共同委任都是同一位律師徐仕瑋
#白帽駭客惡檢徐仕瑋
【民報】轉任律師照樣辦他!監察院今彈劾前「惡檢」徐仕瑋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20326ca9-2107-414f-a233-0bb9741add4e
【影片】怠忽職守、規避處分:徐仕瑋
https://follaw.tw/f03/9349/
https://youtu.be/ry0DBMkKZjI
我們不會因爲你們這些人而改變我們的堅持和原則態度,我們不後悔,還是會繼續相信人性....
我們受騙,但心安理得,坦然自在,我們也不打小人,我們不回擊,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們就將事實還原,真相大白,保護無辜人士。
在此感謝所有支持我們,相信我們,愛護我們的朋友們!
我們會越來越好,更加努力!
樂觀正面勇敢面對!
待續....
【公開聲明稿
https://www.facebook.com/146132552142758/posts/2903516059737713/?d=n 】
【https://www.facebook.com/146132552142758/posts/3010416912380960/?d=n 】
#變聲配音爆料者台灣知名MV導演攝影師王志伯
#王志伯原蔬餐廳無餐館業執照
#林家鍵JamesLin侵佔案件判刑確定
#白帽駭客惡檢稱號徐仕瑋律師StevenHsu
#0316wwww
#0630wwww
#wangchihpo
#element_image
確認 本票債權不存在 訴 之聲明 在 陳明宗律師 宗誠法律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借據記載借100萬,債務人實拿80萬借款,債務人究竟是借多少錢?】
借據寫了借100萬,債務人也開了本票100萬元,但債權人預扣利息20萬,債務人實拿80萬借款,一年後要還多少呢...⬇️⬇️⬇️
📍民法規定,債權人除利息外,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所以,債務人在借據上寫了借款金額100萬,開了本票面額也是100萬元,如債權人以預扣利息20萬為由,實拿80萬給債務人,因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所以,債務人的借款金額是80萬✅,不是100萬❎。
📍而民法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所以,不論債權人與借款人間關於利息是約定幾分利,債權人最高僅能以週年百分之二十之利息,向債務人來請求。
以上面例子來說:
▶️實際借款金額是以80萬認定計算,一年利息依法最高是16萬(80萬×20%=16萬)✅,債權人對於超過16萬元利息沒有請求權❎。
⏩如果債務人約定借款期限是一年,到期依法清償數額是96萬元(80萬+16萬=96萬)✅,不是120萬元(100萬×20%=20萬,100萬+20萬=120萬)❎。
📍如果債權人將債務人簽立的100萬元借據或本票,向法院主張:
1️⃣將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
➡️債務人應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訴訟。
2️⃣將借據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
➡️債務人應聲明異議,轉而進入訴訟程序。
來確認自己應清償的債務數額。
確認 本票債權不存在 訴 之聲明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假買房真詐財】
轉傳一個很可惡的詐騙案例,請大家小心留意!
買房詐騙集團交手實錄+破解之道
話說學員A意欲銷售房屋,在591刊登了自售訊息。某日來了位甲先生,說也不喜歡透過仲介買屋,非常臭屁地賣弄自己買過多間房屋,很有財力、經驗。
(提醒:這是非常合理的話術,大家都想省仲介費)
看屋後聲稱滿意,再隔幾日,偕同原本稱太太,後又稱女友,後又稱未婚妻之乙小姐看屋。
(提醒:是否是真的親密愛人,現場觀察應該可以感受出來,可惜帶看是學員A,我並未接觸甲、乙兩位,無從判斷。)
兩次看屋,甲先生即表達很有意願購買該屋,並多次在電話中探詢A的底價,像足真的買方。甲先生先以2400萬開始出價,最後加至2500萬底定,期間已經歷時一個多月,完全像足真的買方出價方式。
讓A納悶的是,這中間A打過去的電話、發過去LINE的訊息,甲先生永遠不會接聽或回LINE,只在出奇不意的時候,甲先生回電給A,以電話交談方式議定價格、洽談事項。
(提醒:這很可能是甲先生不想留下書面紀錄。)
價格談定,甲先生便邀雙方簽訂買賣契約,至於付款方式、房貸辦理、交屋條件等細節,一概聲稱簽約時在議定,並不斷強調自身財力雄厚,付現金買都可以,一貫強勢地要A不用擔心。
接著兩度約雙方及代書至民間公證人處簽訂買賣合約,卻都在成行前一天,因故(甲要出國或代書要開刀)取消延期,直至昨天晚上才又敲定今日上午確定簽約,時間又過月餘。
(提醒:我覺得這是高明的心理戰,”差點就要簽約成交了”的婉惜心態,讓賣方處於焦慮,最後真的簽約時,就容易被買方開的條件牽著鼻子走!)
今日上午至民間公證人處,由甲先生的代書準備簽約。
(提醒:民間公證人在此無奈的成為甲先生取信賣方的幫手,請記得,公證只是公證雙方確實有這樣的合意簽下買賣契約,但不能保證買賣雙方會確實履行合約,若有糾紛,一樣要打官司。)
甲先生聲稱房屋要登記乙小姐的名字,但乙小姐人沒到。
(提醒:這又是很合理的說詞,買女方的名字很正常,甚至會說要買朋友的名字,朋友財力、首購條件較優,貸款較容易;或是說自己名下房子太多間,貸款不易,且有稅費加重問題等等。都是非常符合邏輯的說法,反正就不會登記自己的名字。我認為這些就是人頭,準備打靶用的。)
接著甲先生提出訂金付10%價款,其餘90%價款10/25付清,理由是他板橋的房子剛賣掉,要到10/25拿到尾款才能付給A。A的所有權狀、證件、印鑑證明等今天就要交付給代書保管,確保我方不會把房子賣給其他人,但合約還是約定10月才會辦理過戶。
(提醒:這麼巧,也是先付10%,3個月後付90%,跟媒體報導完全一樣。東西都交給你了,你甚麼時候去過戶誰控制得住,騙肖嗎?)
我方認為這樣風險太高,不然等10/25再來簽約交易,甲先生堅持先付10%,合約照他說的走,若我方覺得有風險,他可以在買賣契約書中切結”逕付強制執行”來保障我方。X!○○XX!,以上是我內心戲,宜消音。
(提醒:所謂”逕付(或逕受)強制執行”,只是直接取得”執行名義”方便,省去打官司確認債權存在的麻煩而已,但仍然要走法院去做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效力很強沒錯,很多預告登記、限制登記等效力都在它之下,但當人頭沒有任何財產時,強制執行效力再強,也是枉然。)
我方提出買方用貸款方式繳付尾款及簽押本票做擔保,均遭甲先生拒絕,甲先生一再強調,”逕付強制執行”已對我方多有保障,而且他財力很好,習慣付現金。(那為何還要等10/25?)又迂迴地說自己房子太多,負債比太高,房貸不好辦。(登記乙小姐,與你財力何干?剛才不是才說習慣付現金?現在又有房貸?)
我的內心戲不斷上演標髒話的戲碼,但總不好當面吐槽甲先生。眼看買賣快將破局,甲先生做出某種程度讓步,聲明若我們堅持,他也是可以簽押本票給我們。其實簽本票也沒太大意義,登記人若脫產一樣枉然,考量諸多疑點及不正常的交易要求,最後,我方還是決定不簽約了。
(提醒:三十六計,走為上策。直接不賣,比任何後續的防堵措施都有效。此時若不堅持走人,在對方強勢的壓力,似乎很有效力的公證,合約上”逕付強制執行”的切結,押本票的讓步等等軟硬兼施之後,很多沒有經驗的賣方應該就簽約上當了。)
總結本案重點:
一、目標
1.詐騙集團都是從網路上挑選自售的屋主,利用屋主對買賣交易流程的不熟悉,容易操作得手。
2.屋主準備要賣的房子都是沒有設定抵押房貸的,這樣方便後續快速過戶、取得貸款、甚至轉賣等。
二、話術
1.出價都在行情甚至行情之上,抓住賣方賣高的心態。
2.態度上都非常囂張,虛張聲勢壓迫賣方。
3.用延期讓賣方煩躁,賣方失去耐心就容易得手。
4.用公證取得賣方信任,賣方就容易鬆懈失去戒心。
5.都找他人當登記人,永遠不會登記自己名下。
6.頭款永遠付很少,尾款永遠要過很久才付。
三、手法!手法!手法!←很重要!
以本案為例,假設2500萬簽約成交,甲先生付250萬頭款,然後馬上去辦過戶登記給乙小姐,完全不理會合約的承諾。因為A沒有設定抵押,完稅到權狀辦好,最快可能不用10天。
疑問:稅單下來不用通知A去繳土增稅嗎?
解答:詐騙集團直接幫A繳了!你覺得他們會省這點錢嗎?
接著乙小姐拿著權狀去找銀行貸款,銀行可能也是詐諞集團熟識的,甚至有內應。既便銀行不熟,剛買一間完全沒有設定抵押的房子,銀行也會對乙小姐能用現金買下2500萬的財力樂觀評估。於是乙小姐就貸到8成房貸,2000萬撥下來,領走,轉掉,脫產。然後乙小姐再把房子過戶登記還給A。
疑問:房貸沒有還完,設定沒有塗銷,怎能過戶?
解答:當然可以,你愛過給誰就過給誰,而且不用通知銀行。一般買賣,若是設定沒有塗銷,後一手絕對不會接受,但這過程中,A完全不知情,當然不會有意見。
前後不到二個月,這間房子從A→乙小姐→A,轉了一圈,房子又回到A的名下,只是多了一筆乙小姐名義的設定抵押。接著甲先生出面用任何理由表示不買了,250萬訂金給A沒收,此時甲先生若再演一齣裝可憐的戲碼,也許A心一軟,
就只沒收個200萬、150萬、100萬就好,甚至不沒收都有可能。
詐騙集團還是會花這筆成本給A沒收,讓A覺得簽個賣賣合約,二個月不到,買方反悔,白白就賺了250萬,佔到便宜了。就在A滿心歡喜的時候,甲先生交還權狀及所有證件資料給A,請注意,此時權狀上的屋主雖然還是A的名字,
但權狀字號,發狀日期都已經變成新的了,A會發現嗎?不會,因為A正沉浸在賺到違約金的喜悅當中。
接下來,乙小姐是絕對不會去繳房貸的,過不了幾個月,A的房子就會被銀行查封拍賣,當法院來查封拍賣時,或者A再將房屋轉售他人時,A才會發現,原來他的房子竟然已經被設定抵押了。
疑問:房貸是乙小姐借的,銀行怎麼可以查封拍賣A的房子?
解答:當然可以!銀行設定抵押權是針對這間房子,不是針對屋主,上過課的同學應該都有聽過。抵押權設定後,無論房子過戶幾次,過戶到誰的名下,只要房貸沒繳,銀行就可以行使抵押權查封拍賣這間房子,即便這筆錢根本不是現在這位屋主借的。
就這樣,A的房子平白無故2000萬的價值不見了。A要保住房子,就要繼續幫詐騙集團繳房貸(你會嘔死),然後透過冗長的訴訟,還不一定要得回這筆錢。否則,房子若被法拍,拍定價就算有2500萬,銀行會先拿走2000萬,A只能拿回500萬,加上先前違約金250萬,A要賠掉1750萬。萬一拍定價只有2200萬,A就要虧超過2000萬了!
在這樣的過程中,有沒有做履約保證都已經不重要了,甚至詐騙集團會主動提起履約保證,讓你更加鬆懈。
四、自保
1.房子沒有房貸的屋主,要銷售時,乾脆去辦一個理財型房貸,讓房子謄本上有抵押權,平常不要動用就沒有利息,只有設定的費用而已。
2.當房子成交售出,趕快把所有額度全借出來,這時詐騙集團就算去銀行辦房貸,銀行也要先清償前順位,等於要先付你大部分款項,不會被詐騙集團拿了錢走人。
3.當你的房子有設定抵押,而且金額頗高,相信就不會成為詐騙集團覬覦的目標,沒有肉的案件,詐騙集團應該沒有興趣。
4.房屋買賣由買方付代書費,買方找代書無可厚非,賣方若沒有把握,還是請自己熟識的代書去關照一下,畢竟老練的代書經驗豐富,馬上能察覺有異。此次就多虧徐代書大力幫忙,才沒有發生憾事。
以上,請大家多多留意,提高警覺。
(圖文不符,圖為本人非常喜歡的建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