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help my friends.」
這兩天,我收到了很多求援的訊息,有來自被隔離的移工、幫移工轉述狀況的同事、小型單位的移工雇主、認為移工禁令執行有疑慮的朋友、當然還有更多是對縣府無法妥善處理現況,而滿心憂慮疫情失控的頭份竹南鄉親。
對於移工的處置和禁令,本篇將列點提出問題與建議:
1. 京元電移工隔離狀況
依照指揮中心的說法,京元電全數移工隔離14天,採一人一室獨立衛浴,確保快篩偽陰性與潛伏期不會造成再度交叉感染,全廠近兩千名移工分為高風險與低風險處理,高風險群移至各縣市集中簡易所,低風險群移至各宿舍與防疫旅館。
但我們卻陸續收到現場回報的照片,低風險族群被移至曾有確診者的造橋宿舍,現場環境雜亂,有丟在地上的防護衣、掛在冷氣口的口罩、吃剩的便當、滿走廊的垃圾,和各式各樣髒亂的房間,在仲介公司人力不足、尚未做好清潔消毒的狀況,卻要把快篩陰性的低風險群,移進這樣讓人充滿疑慮的宿舍,且根本非一人一室,多為2-4人一間共用衛浴。
還有房間沒有尚未配水及衛生紙,甚至只有床板,沒有床墊、沒有枕頭、沒有棉被,且有的房間甚至是兩個人要一起睡在這樣的木板上。移工們隔離不是要多高級舒適的環境,只求是確實清消的環境,這樣隔離才有意義。只求生活最低的標準,能夠有水和衛生紙使用,睡覺可以有棉被枕頭。
甚至還有消息傳出,管理人通知住在防疫旅館的移工,每日需自費2500元,並從薪資夠扣除,住14天便是35000元,扣掉勞動部在昨日記者會說明每日會對防疫旅館補貼的1000元,仍須負擔21000元,都是為數不小的金額。
今日詢問苗栗縣防疫旅館主責單位,其回應防疫旅館本就須收費,但此次係配合政府要求,應由仲介或雇主負擔,由移工薪資扣除並不合理。因隔離尚未結束,此狀況仍未發生,只是有收到消息,一旦有移工因配合隔離而被扣薪,會責成勞青處對仲介或雇主進行處置,並已告知上述宿舍情況請求儘快改善。
補充1:後續確認,向縣府反應後,仲介已於接近午夜時配發一人1罐水、1包面紙、枕頭與涼被,但仍兩人睡在一個木板上,並於隔日一早將進行二次快篩。謝謝縣府同仁協助處理。
補充2:後續仲介公司有跟移工們道歉沒處理好這些事,也會加派人手幫忙,未來的生活需求會妥善處理。
2. 苗栗移工禁令法源依據
本次苗栗的確診個案,有七八成為外籍移工,主要因為移工們的住宿環境及工作樣態,導致一旦有人染疫,便會在宿舍群與工作場域中密集傳散,因此當徐耀昌縣長發出強力的移工禁令時,雖然我覺得有些疑慮,但仍在等縣府的完整說明。
「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停止外出。」
昨天公佈禁令時,縣府遭質疑法源依據,有看到有多名律師說明,地方政府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視實際需求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或是中央主管機關可依48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要求人民居家隔離,並配合指揮中心三級防疫警戒,命令移工禁止外出、警方加強稽查等。
昨天詢問我的朋友,我都以這幾條先回應。但其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中,也沒有禁止移工外出的相關規定,仍在等苗栗縣政府的說明。
而今天縣政府的記者會上說明移工禁令處罰的法源依據,非傳染病防治法,而是「就業服務法」。
這是什麼意思?意思就是說,苗栗縣政府不是直接要求移工禁止外出,而是要求雇主與仲介管理好移工,別讓他們出門。所以生活必需品和移動才是由雇主與仲介負責,一旦沒管理好自己的移工,雇主與仲介便會遭就業服務法被開罰,昨天一天警局已查獲21起移工外出案例。
若要完整解釋,可說限制外出的來源為苗栗縣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及特別條例提出,而移工沒遵守將會依就業服務法對雇主及仲介開罰。
若依傳染病防治法且取得中央指揮中心同意,雖仍有疑慮但可以理解。但徐耀昌縣長以就業服務法要求雇主與仲介去限制移工們的人身自由,且今天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在記者會上被詢問時,顯然不知道苗栗的狀況,這使得目前的移工禁令讓人難以接受。
沒有想到,縣政府對於防疫的清零作戰,不是將病毒的傳遞清零,而是要將移工從苗栗縣的街道上清零。
補充:6/9記者會指揮中心表示,此政策為苗栗縣政府口頭片面宣布,建議全國不分國籍皆維持三級警戒。
3. 眼不見為淨,恐引發社會對立
移工禁令政策徐耀昌縣長要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不要在苗栗的路上看到任何移工。
因為縣政府的失能,導致疫情控制不下來,直到指揮中心進駐才逐漸穩住,但狀況持續緊繃且民眾恐慌及焦慮情緒高漲下,縣府好像做什麼被罵什麼,徐耀昌縣長竟然操作本國人民與外籍移工的對立,借此轉移焦點。
我們可以看到其他移工數量很多縣市首長,像新竹的林智堅市長第一時間請國軍入駐,提供企業移工篩檢協助穩定軍心,桃園的鄭文燦市長明確的對不同數量的移工宿舍與公司提出對應策略,甚至連新北市的侯友宜市長都說鼓勵比限制好,鼓勵業者以獎勵代替限制。
我們的敵人是病毒、不是移工。為了防疫,我們都很樂意配合政府執行各項政策,移工們也是,台灣人害怕染疫,但隻身在外國的移工更加害怕,所以因應本次事件性質多為移工群聚所致,只要有被框列或同宿舍、同公司,他們也很願意配合停工、隔離等政策。
沒想到接下來要面對的是「移工=病毒」的標籤化政策,好像只要看不見、接觸不到移工,苗栗就能恢復平靜。
「這些遠渡重洋、飄洋過海來到苗栗地區,認真辛苦工作移工們,亦是我們縣內推動各項產業的重要人力來源之一,他們支撐台灣基層勞務與照顧長輩的看護工作,在面對不熟悉的服務環境及語言,內心難免感到恐懼與不安。」
這是去年九月縣府舉辦的移工嘉年華新聞稿之內容,現在每一句話看起來都分外諷刺。
4. 不只種族對立,還有階級對立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以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台灣將外籍勞工分為兩類,一類從事專門型與技術性質的工作,像是高階主管、專門或技術人員、外籍教師等白領移工;而另一類主要從事勞動性質的工作,包括製造業、營造業、農林魚牧等產業移工,及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等社福移工,所謂的藍領外勞。
若所有移工除上下班皆不得外出,那麼照定義除了藍領移工外,白領移工也不得外出。外籍教師、高階經理人、甚至風電廠商的技術人員都不能外出。
但有個案例是菲籍高階幹部,自行在外租屋,我們詢問勞青處這是否要管制,得到的答案是不用。我想這很清楚的說明了,本次的移工禁令就是僅針對藍領移工。
5. 實務上的困難
詢問此禁令是否有時間規劃,答案既然不是隔離14天,也不是直到三級警戒解除,而是目前沒有解禁時程。僅能單點的從宿舍到產線工作,給最基本的生活物資,這樣來回的搬運人力儼然形同奴工。這時程一旦拉久了,是否有可能產生反彈甚至逃跑,反而會發生更大問題。
而大型的仲介公司或是雇主,可能尚有辦法負擔生活採買跟交通移動,但小型的雇主根本沒辦法應付,小型雇主可能就四五個移工,只能通通擠在一台車上載去上班,這不是反而增加接觸?縣府也沒有任何配套措施或補貼,通通要雇主自己想辦法。
再來問題更大的是家庭看護工,縣政府知道有多少家庭看護工跟長輩住在一起相依為命嗎?現在如果不能出去買菜,不能出門倒垃圾、不能至藥局拿藥等,一旦時間久了,家中長輩飲食健康出現問題、環境髒亂滋生細菌、慢性病用藥沒了,長輩的身體狀況出現問題時,有誰能負責?
總不可能叫仲介或親人回來照顧,這一樣違反減少區域移動跟接觸的原則,且實務上根本窒礙難行。
且買菜、倒垃圾、拿藥、幫家裡添購生活日用品難道不是工作的一部分嗎?雖說工作可以外出,但若他們現在出現在市場,請問縣民們會怎麼想?會不會立刻報警?今天晚上倒垃圾時段,就有朋友跟我說平常會看到的移工們通通都沒出門了。
甚至有基層警察擔憂,移工外出確實配戴口罩、未群聚,落實實聯制,警方要依據哪條法令「加強稽查」?也有人指出,「這跟苗栗縣爆發疫情,所以全台客家人都不得出門一樣的邏輯」、「移工外出有群聚危險,上班就沒有群聚危險 ?」
台灣社會各處都仍面對疫情風險,並非隔離了移工就會恢復平穩,且並非身為移工就一定有高度傳染風險,應針對事件處理,例如京元電本次的全數移工隔離,就屬台灣社會可接受的處置。
因此這樣一個沒有時間期程、沒有配套措施、沒有合理法源依據的政策,我認為非常不妥,建議縣府調整政策。
要守護苗栗鄉親的健康安全,也要照顧移工們。
6. 呼籲政府積極協助雇主改善環境,而非要求限制
目前全縣大大小小的移工宿舍,縣府都將陸續清點完成或發出公文通知了,但實務上仍是由仲介公司做處理改善,才會發生前面第一點的狀況。
根據勞動部新修正的移工指引,雇主應強化生活管理及協助就醫,包含協助移工保持社交距離,建議雇主妥善運用現有閒置宿舍空間,增加每人居住面積,或利用隔板減低飛沫傳染,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另外,基於風險管控,雇主也必須預先規劃1人1室居住地點,在移工工作或居住地點發生群聚感染時做好提前因應準備。
地方政府應輔導雇主落實該指引,無法完成的部份積極給予協助,而非不合理限制。我同意本次事件有特別的族群性質在,因其住所環境的密集導致群聚感染嚴重,完全一視同仁很困難。
但並非移工本身易染病,解除隔離後其仍有可能受他人傳染,若再有移工染疫,難道要再一次全縣移工禁令嗎?應該針對事件在合理的範圍內給予積極的協助,如指揮中心本次對京元電公司的處置才對,而非直接匡列特殊族群限制。
7. 提出移工群聚感染之防疫處理原則
具體建議如下:
一、督導各雇用移工之企業與機構單位落實分艙分流管理,給予必要協助並督導落實。
二、全面盤點移工宿舍進行空間改善,降低居住空間導致的高感染風險。
三、產業移工:縣府應安排所有產業移工進行至少兩次快篩安排,並協助雇主讓快篩陰性移工進行必要時間之隔離,避免偽陰性再次交叉感染。
四、社福移工:縣府應安排所有社福移工進行快篩+pcr,等待報告時間之隔離時間,縣府應提供必要措施補足照護缺口。
五、一旦機構或企業發生移工確診案例,確實框列密切接觸者與同宿舍成員,全面進行篩檢與隔離,並針對企業場域確實清消。
最後,我一直很擔心因為這次事件的特殊性,會有嚴重的對立產生,移工提供了台灣社會許多不可或缺的勞動力,你我的家人照顧和公司企業運作,可能都有非常仰賴這群外國朋友的地方,沒有人希望染疫,也沒有人希望變成危害社區的因子,既然事情發生了,希望我們可以不分彼此,團結努力渡過,讓台灣是一個充滿各種族群、共榮共好的島國。
同島一命,苗栗加油!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疫情衝擊我國移工輸入,尤其衝擊長照人力。而且有看護長者或重病者的社福移工來台後,想轉任薪資較高的產業移工。勞團表示,看護工月薪和廠工月薪差距大,呼籲應該提高勞動條件。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1061 - 由台灣公共電視...
看護工 薪資 表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聯合新聞網:看護工落跑成廠工 高市議員林于凱籲查檯面下黑手】
昨天的社政質詢,我第一個提出的議題就是有關「看護工落跑」的問題。對於好不容易經過各種程序申請到外籍看護工的家庭,看護工一旦落跑,在現行的規定中,申請家庭就必須要等待三個月才能遞補,但這三個月對於需要看護的家庭來說,勢必非常難熬。
因此,我向勞工局周登春局長提出質疑,希望勞工局能正視這個問題。但周局長卻表示勞工局沒有掌握逃逸看護工的數據,需要警政單位提供。我對於這個答案感到很失望,希望勞工局即日起能確實掌握看護工逃逸的狀況,並且找出對策,降低申請看護家庭的負擔。
#小勞男孩向前行
#看護工
延伸閱讀:解決看護工流失 應從薪資解決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436763
看護工 薪資 表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是428國際工傷日,而這個會期最重大的勞工法案,就是職災保險法單獨立法,這讓我想起我過去所承辦過的職災案件,親眼看到許多勞工,發生職災時茫然無助的處境。
想起過去的有一天早上,來了一個大哥,他的一隻眼睛看不見。
他身後跟著一個73歲的老媽媽。
他服務於一家噴砂的工廠,擔任現場的工人,月薪兩萬五。
這個行業有點特別,就是要把生鏽的鐵,或其他的金屬,上面的鏽磨掉,重新再加工處理,再利用。
但是這個過程,有點危險,因為要把鐵鏽打掉的機器,裡面有許多鐵砂,這些鐵砂,如果機器老舊,沒有維修,鐵砂就會穿透而出,當然,首當其衝的,就是工人的眼睛。
這個工廠的勞工,根據這位大哥的說法,人人都有看眼科的經驗,他們說,這叫做:「挖眼睛」。
「真的大家都有去看眼科的紀錄嗎? 」 我問
「不信你叫法官查我們的健保就醫記錄!」他篤定的說。
就在案發的當天,下午三點半,鐵砂再度跑到他的眼睛,他告訴領班,「我要去挖眼睛」
領班置之不理,沒有讓他出去就醫。終於等到五點半下班,他趕快騎著機車,四十分鐘後回到家裡拿健保卡,火速趕到眼科診所就醫。
根據醫生的診斷書,此時左眼內充滿大量鐵砂,狀況非常危急。
於是輾轉送到教學醫院,經過手術,最後還是失明了。
向工廠要求賠償,公司表示:「你怎麼能證明,你的眼睛是廠方所造成的? 」 拒絕賠償。
於是我接下了這個案件。
在這個過程中,公司甚至主張勞工是自導自演,為了取得損害賠償,而弄瞎的自己的眼睛(你沒看錯,就是有這種主張),讓大哥很受傷。
雖然身受屈辱,但每一回,我跟他及他的媽媽坐在庭外等候,我們都互相打氣,堅持要討一個公道。
所幸最後法官做了仔細的調查,明察秋毫,讓勞工獲得合理的賠償。不過這個過程,可謂歷經千辛萬苦。
這位大哥的處境,就跟台灣的職災勞工一樣,無助。
倡議許久的職災保險法,終於在上個星期五立法通過,讓今年的國際工傷日多了一些曙光。
新的職災保險法,讓職災勞工有了下列的保障:
✅強制加入職災保險,讓所有受雇勞工都能夠擁有保障
✅只要有工作事實就可以加保,外籍看護工、外送員等等,都在保護範圍
✅提高投保金額的樓地板及天花板,讓勞工罹災後的補償薪資可以貼近事實
✅提高職業傷病給付
✅失能年金給付以實際的失能程度計算,而非年資計算
這些是許多職災勞工血淚所堆積、推動出來的法案。
我們希望所有的勞工都沒有用到這部法案的一天,但是當有人需要適用這部法案的時候,可以得到最全面的保障。
#國際工殤日
看護工 薪資 表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疫情衝擊我國移工輸入,尤其衝擊長照人力。而且有看護長者或重病者的社福移工來台後,想轉任薪資較高的產業移工。勞團表示,看護工月薪和廠工月薪差距大,呼籲應該提高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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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長照政策發展的哀與愁💧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總質詢時表示,13年前他就職行政院長時,長照1.0才剛推出,現在回鍋,又正好是長照2.0大力推動的時刻,面對人口快速老化,政府早已從財政、人力、法規等面向做好應變準備,然而我國真的準備好迎接高齡社會了嗎?
💥2016年推出的長照政策2.0,乍看之下,確實將服務對象人數從政策1.0時的51萬1000人,增加至將近73萬8000人,服務項目也從原本的8項,擴增至17項,但該項政策還是有服務對象不夠全面、服務提供不夠合宜等問題。
在服務對象方面,完善的長期照顧政策應該要把「曾經當過照顧者的人」、「正在擔任照顧者的人」、「即將成為照顧者的人」和「需要被照顧的人」四類人都納入服務對象中,然而我國的長照政策2.0,卻僅有涵蓋需要被照顧的人,#補助對象還以居家和社區服務為主,排除了已聘雇外籍看護者。
根據衛生福利部提供的資料顯示,我國需要長期照顧者有約76萬5000人,其中約44萬人有部分使用長照2.0資源,由外籍看護照顧者有約24萬人,由機構照護者則有約8萬人。平均每個照顧者要照顧長輩9.9年,每天的平均照顧時數為13.6小時。
💥面對如此龐大的照護需求,我國的照顧服務員和護理人員卻出現嚴重人力不足的情況。106年底,護理執業人數有16萬3736人,其中多數是在醫療機構服務,佔81%,在護理機構及精神復健機構只佔8.42%及0.15%。不僅如此,在領證的28萬名護理人員中,#僅有約60%有實際執業,顯見尚有許多不在職的護理人力可投入長期照顧服務。
而在政策方面,中央與地方對評估、給付還有支付新制的不同解釋,則引發了衛福部、地方政府,以及承辦服務團體怨聲四起,舉長期機構為例,#中央認為長期機構是福利機構,但部分地方政府卻不認可。此外,政府將居家照服員的薪資提高到3萬2000後,#原本機構訓練好的照服員紛紛跑往居家,導致機構聘不到人,又被外籍看護工的政策綁死,陷入嚴重缺人的困境。
💥政府應善用護理人力,#讓專科護理師開辦社區保健站,提供慢性病自我照顧和照顧者喘息等開辦諮詢業務,並聯盟居家醫療和居家護理所的業務與社區資源,以及結合公衛護理師訪視脆弱家庭以全面打造社會安全網,成功活化不在職護理人力,緩解高齡社區照顧需求。
#總質詢
#長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