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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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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開書店的你,可以參考這篇「開店指南」
作者是 沒力史翠普yucaio
如何開一家書店 & 二手書店
文 / 沒力史翠普yucaio 古本屋女主人
書店跟二手書店同質性很高
從低階到高階有很多細微的差異
不過,就算對這個再有興趣,老話說在前--
書店真的不好做,要做要有熬個幾年的心理準備,開店其實真的很簡單,長期經營就非常非常難了。
一、書店
(泛指一般賣書的小型書店,加盟部分我不了解,請洽各大連鎖書店)
1.地點:一般小書店學區only
(獨立書店看狀況,除非在很多文青會特別來朝聖的區域,例如靠近某些特色咖啡館,不然胡亂開在神秘巷弄裡其實會等不到客人喔,地下室也不宜)
上班族雖然也會買書買文具,但因為下班之後整個區域就空蕩蕩了,學區作息較早,若跟住宅區混合,就可以開得晚一些喔。
一般個人租房子住是兩個月押金,但店家大多是三個月押金,一般來說店家很少只簽一年,大多都是三年五年,甚至有十年一簽的,長簽可以壓低租金,也可以讓自己不用煩惱房子租下去,裝潢下去,生意剛要起步卻不得不退租之類的問題。(另外其實店家是很不適合搬家的業種,稍微搬家一下,就算還是同一條路,生意都會掉很多,所以能拿到一個穩定的點是很重要的)
另外在選點部分也要注意,每一條路都有分陰面跟陽面,不是跟鬧鬼之類有關,而是買氣上的差別。
例如有些路大多人只走某一邊,這一邊的店家跟商業可能就比較發達,另一面可能就會略差一點,開店開在陽面讓客人順順的走進來也是很重要的喔。
而且每一條路都有基本的設定,通常都是早期聚落生成時就不知不覺定下來的。例如有些街道醫院診所特別多,有些街道飲食店特別多,有些則是中藥店或是其他流行產業比較多,靠近學校跟捷運站的點非常昂貴,但因為人潮夠多,其實開二樓也OK(不過招牌一定要超級明顯!!)或是一樓空間小一點,但二樓以上承租空間較多,也是不錯的選擇
不過不是靠近學校或捷運就好,如果人家出了學校跟捷運,主要人潮卻不是往自己店的方向走,而是另一個方向,可能就沒有那麼適合開店喔。
另外,學區型書店開靠近補習班安親班還不錯
租金的部分跟水電部分是固定支出的成本,可以壓低就壓低,但是不可以因為要省水電費就把燈關得暗暗的,這樣沒人敢進去啊!!
2.裝潢:同租書店一樣,可以找木工訂做書櫃,可以用組合OA式的書櫃(例如IKEA,但要注意書櫃的隔板不要太寬或太薄,書裝久很容易凹陷) 陳列架展示櫃等等環河路都找得到,網路上也買得到二手的展示架與書櫃,有心要做,硬體成本能降低就降低,這是絕對有益無害的。
招牌很重要,但是不一定要花很多錢,多比價幾家,就會找到便宜的,設計部分除非是刻意要做整體CI的設計(LOGO/招牌/名片/裝潢/周邊衍生),設計這些東西會花上一大筆,嚴格來說如果只是要開店真的不需要花那麼多,但是如果是要做比較有情調跟味道的小店,基本設計是很需要的。
如果沒經驗也沒有錢請設計,那就請把你知道的所有中大小型書店都逛一圈,看看人家怎麼陳列,店面怎麼設計,甚麼東西放靠近櫃台,甚麼東西需要鎖起來,動線與書的比例原則是甚麼(例如有些店漫畫輕小說特多,有些店幾乎沒有書,有些店幾乎沒有文具,都跟客層與當地的消費習慣息息相關。
不過因為太有設計感而空蕩蕩其實真的很不適合書店,因為客人可能遠遠看覺得沒生意或沒東西就不想進去,久而久之,生意要做起來難度也比較高,假使你的空間沒有特別的主題可以吸引消費者想逛,要吸引陌生客變成熟客,相對來說不容易。
3.商品種類:
*雜誌,各類書籍(按照書種可以跟當地大盤配合)
一般來說,除了自費出版的書籍之外,大多數的書都是沒辦法直接跟出版社拿的(出版社通常跟大盤都有簽約,不能擅自越過中盤給書出去),真的去拿了也不見得拿得到漂亮的折扣,一般中大盤給下來的價格大約也只有七折到八折,還曾聽過八五折的,進價八五折的書光是不賺一毛錢的賣也遠遠輸給小博,書種不比小博多,折扣不漂亮,其實很難靠賣書賺到啥大錢。
因為每一本都只有微薄利潤,還得支付房租人事成本等費用,雖然大部分的書都不需要買斷,退書還是可以退回中盤,不過來往的票據也不是小數字,要做就要有光是賣書賺不到足夠的錢的認知。畢竟開書店並不是開圖書館啊。
需要中盤資料,又問不到的話,可以翻開書後面的版權頁,打電話去總經銷問就可以問到當地配合的中盤窗口了喔。
*文具禮品:這算是書店的金雞母。不過學童多的地方失竊率也特別高,遭竊的損失也得算進成本中,這是最悲催的部分,除了基本筆,橡皮擦,立可白之外,筆記本與玩具還有杯子布偶等等等雜項是一定要的,光是這些就可以帶來薄利多銷的利潤,是一定要做的!!
另外也有一些店家除了文具本身之外,還進了很多小零嘴與39元均一類的大小商品,節慶時也要進跟節慶有關的禮品(例如聖誕節就是耶誕卡耶誕樹,萬聖節就是面具南瓜類,春節就是春聯跟掛飾之類的)
附帶一提最近幾年大人們迷起手帳與文具,也會成為文具部分的大戶。
(這篇文章是 2012 年 2 月 13 日寫的)
這也是有盤商固定在做的,一律以票據往來,依商家與合作項目不同也有不同的結帳付款日
*複合經營:油煙類的產品不是那麼適合,有些會結合彩卷行(只需要一個櫥窗的空間),有些會結合飲食,不過通常飲食店需要空間,書店也很需要空間,做內用很容易互相干擾,做外帶比較適合。
*額外開發的項目
1.寄售的手創商品&獨立出版的書
這個因為單價比較高,不見得是跑得動的商品,但絕對是增添門面光彩的東西,因為很容易跟一般平價文具撞到,所以一般來說都是獨立書店或是特色書店才會特別進。
一般來說視情況可與創作者談幾個月結一次或是買斷等等合作,商品種類主要有卡片,筆記本,明信片,筆記本,手工書衣....等,想開發新種類的話可以上網找或是去創意市集逛逛,當然也有人上淘寶買然後偽裝是創意商品的,不過製造方的簡體字可是騙不了人的。另外淘寶來的文具很多都是仿自韓國10X10品牌,其中有一些貓咪的品牌已經正式引進台灣,所以販售也可能會遇到品牌商檢舉等等問題。
2.特殊折扣書
例如69元書籍或是39元書籍,很容易可以在夜市看到
這種書大多都是倒店清出來的,也有出版社為了清庫存而丟出來,共同特徵是書的下面會被畫上紅色或藍色的一槓,書種以語言書與童書為大宗,還有一些沒聽過的小出版社的書,有很多因為一直壓在倉庫裡,書況還不錯,不過因為相關書籍同質性高,量大可以壓很便宜(但銷貨會很痛苦)
這類折扣書最常見的就是租下一個臨時店面辦書展,去這種地方批書大多都得透過介紹,如果真的找不到門路,就去跟臨時小書展或是夜市攤的老闆聊聊,混熟了要進貨就不難喔
3.DVD
同上 跳蚤市場可以逛逛,家樂福光南能買到的二手DVD上偶而會出現批發商的資料,試著查查看打去問或是到處問問,也許會得到答案 不過書店賣這個的比較少啦跳蚤市場會出現的攤商大多都是去切倒店貨,所以成本低,但是強片率也不高(因為都上網賣掉啦)
前期成本:
租金+押金+裝潢(確定租下開始裝潢前,請先去做一張紅布條,如果不知道甚麼時候才能弄完開幕,就打上XX書店即將在此為您服務(俗歸俗,很容易吸引過路客跟附近居民的注意喔,曝光度很高),裝潢得差不多,開始進貨上架時,就可以開始派報發傳單了,要做折扣就好好做(文具禮品誘因比書大)
店的營運成本:租金+水電費+進貨結帳費用+人事成本
人事成本部分,其實就算是名牌書店的起薪也不會很高,一般最好的是兩萬出頭,普通的是兩萬以下,也可以直接請時薪工讀生(雖然政府規定現在起薪不能低於150/一小時 之類的,但還是有低於這個數字的) 不過有一兩個正職或老闆本尊坐鎮其實是比較好的喔。
人事成本或是店租成本最好不超過總收入的一半(一般來說大概都是各佔三成),不過很多店其實人事就會吃掉一半的錢,也會形成一定程度的營運壓力喔。
宣傳:
1.開店前的紅布條,開店時的DM宣傳或是宣傳車
2.網路宣傳:其實效果沒那麼好,就算做了粉絲團也不見得衝得到粉絲,衝到粉絲量也不等於會來買的人,比例大概是一百分之一,也就是一百個粉絲裡面可能只有一個會來消費,網路上的知名度不等於實際的獲益,這點請千萬要注意。書店真正依賴的是附近需要的客人,反而不是靠網路客人,不過網拍或商店街可以加減做,至少可以讓有些客人到店來取,不過網拍客人追低價或少見商品也是很正常的,有時也會遇到殺價(反而進店的客人比較不會殺)
至於二手書店部分,大致上跟前面書店寫的差不多,每一家書店定位都不一樣,實際上販售的書種與內容也會有差別
有些二手書店會很努力辦活動試圖增加人潮,或創造一種很有sense的FU,但其實很多人來這邊辦活動都是衝著免場租(想想誠品可怕的場租價格,令人不寒而慄啊) 的確可以帶來一些人潮,但人潮不等於購書的錢潮,反而可能因為塞滿活動而讓客人不願意走進來(會直接掉頭就走)
二手書店的成本結構跟一般書店比較不一樣,書的來源也不一樣。
通常二手書店的來源有幾種:
1.到府收書:最好有壯丁可以扛書,或是有車可以接送,沒有配合的貨車也可以找計程車幫忙(不過要先溝通清楚,有些計程車司機非常惜車,並不會接這種case) 到府收書分成現場估價完畢結現金然後再把書搬走,也有先讓書店扛回去再精算書價匯給客人(或是店取現金)
2.店內收書:數量會比到府收書少,店家需要已經累積一陣子,才會有客人知道可以拿來賣,而且因為大多數人都很怕麻煩,所以就算真的拎出來數量也頂多幾十本,很難收到大批的,不過有時會撿到好貨喔XD 風險是,有客人會把從新書店偷來的書拿來二手書店換現金,曾有人當場被尾隨而來的新書店店員抓到。
3.神秘恐怖箱:由客人主動寄出,二手書店估價完回報,但是會收到很微妙的東西,例如整箱佛書或是不知道是甚麼東西的書,也有整箱都是泡水書之類的可怕事件
4.資源回收場:全台資源回收場大概都有主要配合的二手書店了,一般全新的二手書店想要搶這條線基本上是搶不到的。而且剛開始接觸時為了要能夠拿到好書,常常得吞下一些根本不能賣的書,一般來說,書況最不好的就是資源回收場,但成本的確也是最低的
5.店家批書:熟識的同業或是其他地區的書店,有些朋友剛開店時因為缺乏單一書種,會去找同業下整櫃的某類書,扛回去自己店裡充場面,通常同業夠熟是可以拿到折扣,但是折扣也不算很多,也算是開業成本之一。
6.超商收書:目前分成兩大系統,小單位的經營人是沒辦法搶大餅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去跟人結盟。
7.切書:回頭書,折扣書,跟出版社買庫存書,跟同業一起瓜分歇業二手書店的書之類的(一起去把整家店的書吃下來,不過切書這個機率不高,而且常常好書都沒了)
估價方式:
1.秤斤
2.略估
3.一本一本估
秤斤不用說,就是論斤的,常見於很小很老的二手書店,略估的話有時是先分類,然後一堆一堆算,例如一整堆書因為都是無效書所以整堆只算50元之類的。一本一本估的話....
基本上因為現在不只賣書激烈,連收書都很競爭,許多大大小小老店新店都會遇到收不到書的問題。一來是因為讀書人口有限,二來是因為年輕朋友可能就直接丟網拍賣了(或是讀冊生活也很認真在投入賣二手書的這塊市場)所以當一本二百多元的書賣給二手書店可能只有二十元,自己上網拍賣至少還能賺到錢的狀況下,二手書店要收到書也就更加困難。
前幾年炒起的絕版書熱潮,讓少數某些書的價格飆得非常高,這是拜網拍所賜,但凡是越流行,越會退流行,凡是珍本炒高價,也會遇到一個瓶頸,當一本書很少人知道,他又很有價值時,當然可以炒到高價,但願意花高價去買的有幾個人(中間還有一些是買回去再創新高價的大陸珍本書商)珍本並不是孤本,當市場出現第二本第三本,當少數知道的人都已經持有時,還有誰會買?這個經驗與知識是否能夠傳承?還是仍然只有幾個人知道?
珍本書的確是可以賣到比較高的利潤,常聽說有人買了一本書可能是20~200元,但是賣了三五千,也聽說過有人高價買了,但出脫不了,最後還是只能壓在書架上,(某種程度上也算是被書套牢了) 而且珍本書比例其實不高,一本賺三千不等於本本賺三千,這兩個之間差距是非常大的。
真正支撐起一家店的,恐怕還是基本類的書籍。
一般來說,由於珍本熱的關係,許多二手書店主攻的是文史哲乃至社會學類的書籍,但文史哲或社會學最容易面臨到的問題是買的人少,一般實用生活類的書籍雖然跑得動,但會有時效性的問題,有陣子翻譯小說火紅,翻譯小說也賣得很不錯,但是過了熱潮書還是會停下來。各種書種都會有他的旺盛期跟停滯期,也都會有賣得好跟賣不掉的時候
當一家書店的書架上停著你上一次跟上上上一次都曾看到的書時,多少就會覺得此店生意不好&沒新書
其實我常覺得人好奇妙,當家裡只有一兩百本書時會覺得書好多,每一本新書都很新奇,但當二手書店裡面有幾萬本書時,我們在搜尋是找自己想要的書,凡是找不到或是自己想要的書種書很少甚至是沒書就會覺得這家店書好少 但也許老闆昨天才剛進了幾百本書,只是小河入大海,魚是沒感覺的(挖鼻
二手書店另外一個瓶頸是,收書收不到想要的書
通常二手書店的票房毒藥是:
幾百年前的商業書&健康書籍,幾百年前的寫真集(字畫跟畫冊有時候可以賣出漂亮的價格,但明星寫真或漫畫畫冊就.....)
多年前紅翻天的大書,人手一本那種(例如達文西密碼,例如哈利波特,例如超級成功學之類的東西)
零散的漫畫跟言情小說翻譯小說(很難賣掉,因為買家會很要求書況,可這種書書況通常最不穩定
佛教書籍,善書等等(客人還會振振有詞說對啊這是文學書)
在二手書店跑最好的書應該算是新書,新書越多客人越嗨,生意也就會越好
不過新書並不好收,書況好的書也是,畢竟二手書店並不是新書店,要有新書除了書店想辦法去壓低自己利潤拿之外,就是等客人丟出來賣,可剛花幾張鈔票買新書的客人要用幾十元把書賣出來是很難的。
成本結構方面,也是房租水電(其實還有稅金,我剛剛好像都沒提到稅金。月營收平均二十萬以下可以辦免開發票,也可以只登記行號免登記成公司喔,一樣有統一編號章,一樣要繳營業稅,只是不需要開發票,但沒發票對於需要報帳的公司型客戶來說就有點不方便了)以及人事成本跟進書成本
雖然一本書進價成本可能才三十元不到(約一折,有些店家收新書會給到二折,不過一般都是一折或一折以下),平均可賣書原價的三折到五折(超過六折大家就不太想買了,除非有會員卡再打個八五折之類的)看起來好像很賺,而且比新書店還賺對不對
但其實人事成本房租稅金跟進書成本,以及最驚人也最可怕的庫存成本,都得在這大約只有三折的空間裡轉出來。
收不到書怕沒生意,收到書怕賣不掉,大概就是二手書店真正的瓶頸所在吧
其實開一家店真的不難,營運過程中大大小小的磨難才是經營的真正考驗。
當然每一個想開店的人都想說自己應該會很順利就賺到多少多少,沒人會一開始就唱衰自己說自己會賠慘的,不過知道了最糟的狀況,開店前先試著全盤了解,包含也應該準備好一定程度的周轉金,避免自己常常跑三點半或發不出薪水,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喔!
目前有一些店已經開始做一些複合的嘗試,例如靠餐點賺錢,書當搭配,或是做外帶吧台,或是在角落做一個咖啡館,限制要結帳書籍才能帶進去之類的,也有試著辦展辦活動的,不過辦展辦活動嚴格來說效益不大(只是老闆似乎會比較有面子)因為來參加活動的人只會把書店場地當成是一個場地,並不會很認真當成是書店,活動結束大多數人也就只會匆匆離開,會留下來逛店順便結帳的也很少,所以啊~人潮啊人潮,多少老闆希望這些一個個人頭都可以變成白花花的鈔票
有志要跳入書店坑的朋友們,請多多加油啊
好的地點絕對可以創造很棒的營業水準,新舊書混賣或是盡可能創造各種銷售的可能也是存活下去的方法之一,開店當老闆,虛榮一定會有,只是那個虛榮可能只夠人撐個半年一年的,過後每一天都要面對數字跟現實的問題,很多人開了店之後都會發現原來苦熬的時間比賺錢的時候多太多了,但一直到處抱怨也不是辦法(也會嚇跑客人)還是要多多想辦法讓店賺賺賺發發發啊
加油囉 ^^
以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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