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話連篇】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27日表示,台灣勞工每年有7到10天的特休假、8天婚假、產檢假5天、產假56天、半薪病假30天、14天事假,『全年休假和歐洲相比,不遑多讓。』」
德國大部分企業是週休二日,且週日絕對不上班的,有特殊需要的話必須被HR和工會批准才可以週日工作。每週工時37-40小時,超過的工時可以補休;每人每年最低25天但大部分的人都是30天的特休假,從開始上班後就可以請;全薪病假應該是兩個月,小孩生病也可以請照顧小孩假(不確定計薪方式);產假可以領全薪14週、六成薪一年;婚假印象中我老公好像有兩天,產檢假我現在是米蟲不清楚,但理論上是每次產檢都一定可以請全薪假的。
當然以上不是所有都是公司負擔,病假超過一定天數的話薪水會由健康保險公司給付,產假的薪水也是保險公司和政府補助。這些福利是由高稅收支撐的,畢竟強制的全民健保費是薪水的15% (公司員工各負擔一半)、個人所得稅是20-30%,加上提撥的退休金和失業保險,每個人的稅後收入只有帳面所得的一半多一點而已。雖然將近一半的薪水自己連摸都摸不到,但至少這些沒有進口袋的錢可以在勞工需要的時候給予補貼。
我不曉得這位林理事長是覺得台灣跟歐洲哪一國相比不遑多讓啦,但以我井底之蛙對歐洲的認識,目前是還想不出來有哪一國可能跟台灣一樣血汗。世界這麼大,不管在哪裡勞資雙方都想要爭取自己的權益,但這種既得利益者自以為站在高位的說法實在讓我有種見鬼了的感覺!
病假超過30天 在 勞基法有規定一個月有幾天病假可請嗎? - Mobile01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超過 上開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以1年為限。 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 ... ... <看更多>
病假超過30天 在 勞動臺北- Q:勞工病假有幾天?如何計薪?...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2019年4月19日 — 此外,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若同一年度勞工已請畢30日半薪病假後,再一次請超過30日病假,則自該第31日起,其請假期間「依曆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