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區首座職場互助教保中心 9/15 開課囉!
#新竹工業區 #托育服務 #友善職場
這次教保中心的成立,除配合行政院「政府機關(構)加速推動公共化教保及托育服務政策」與「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外,同時也是為了落實產業園區設置托兒設施,為鄰近政府機關(構)、園區、社區提供便利的托育服務,建立友善職場環境。
#9月15日正式開課
新成立的教保中心位於新竹縣湖口鄉 #新竹工業區服務中心,委託 #社團法人臺灣亞洲學前教育培訓協會 辦理,招收 2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 60 名,共計 2 班,於今(15)日正式入園學習,教保費第 1 胎平均每月 2,500 元,第2胎平均每月 1,500 元、第3胎免費,含課程、餐點、活動費,一學期(6個月)一次給付。
#特別感謝
這次特別感謝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指導,及 #新竹縣政府 的協助,歷經建築物裝修及設施設備設置、申請公共化教保設立許可等作業,才能在今日正式營運,提供托育服務。
#防疫不可少 #友善育兒環境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經濟部工業局督導教保中心依防疫管理指引,作好落實防疫整備工作;未來將持續督導所屬管理機構推動設置公共化教保服務設施,營造友善育兒環境,協助家長兼顧職場與家庭,共同營造友善育兒環境!
「經濟部工業局新竹工業區服務中心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粉專
👉https://www.facebook.com/hkwmac.preschool
📰經濟部工業局新聞稿:https://www.moeaidb.gov.tw/external/ctlr?PRO=news.rwdNewsView&id=37022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蕭美琴 等13人,鑒於實務頻傳有不肖外勞仲介業者主動或誘使外國人以偽變造、無效或經撤銷之文書來台,導致其須受現行《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之「十年禁止入國」重懲;其竟未比照《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特設「育有設有...
申請重入國許可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早安關鍵 】國民黨入黨青年創近年新高,睽違20年重啟的「革命實踐院第171期講習班」為何成功?https://bit.ly/2Xguk0v
國民黨在今年初表示,2020年有3545位40歲以下青年加入國民黨,比過去成長1.5倍。而這也許可以從停辦近20年後,重啟的「革命實踐院」第171期講習班說起:https://bit.ly/2Xguk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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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森迎中國大撒幣外交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抵達柬埔寨,與柬埔寨首相洪森會面。中洪森表示,中方已許諾向該國提供17.5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5.13億元)的資金援助:https://bit.ly/3k4x1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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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BNT留意5大症狀
明天早上10點起,將開放12至17歲不在校施打及不在籍學生至預約平台意願登記BNT疫苗,指揮中心也提醒接種BNT應留意5大症狀:https://bit.ly/2XdN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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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公開跨性別主教
身為美國福音信義會史上首位跨性別主教的羅瑞爾牧師,回憶年輕時曾因為坦白其女同性戀身份,遭到一個青年教會團體逐出...…https://bit.ly/3k3ULj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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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生佈局次世代疫苗
國光生技海外臨床試驗獲得進展,向印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BPOM)申請的COVID-19疫苗臨床試驗計畫通過,可以開始開發次世代疫苗。二期臨床預計收案240人:https://bit.ly/390qb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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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早晨相會,歡迎加入關鍵Telegram,隨時掌握世界脈動:https://t.me/thenewslens
Photo Credit: 革命實踐171-青年登入.民主實踐營臉書粉絲專頁
申請重入國許可 在 李翁月娥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最新的疫情⚠️
中央指揮中心公告今天新增18例,16例本土,境外2例,死亡增加0例。
🔥新北市新增8例。
🔥三重區新增1例。
🍎蘆洲區新增0例。
🌟 開放合法停居留但無健保卡外籍人士,可比照國人進行疫苗意願登記,相關規定如下:
1. 外籍人士:居留證或停留證上的「統一證號+護照號碼」
2. PRC&港澳居民:統一證號+入出境許可證號
3. 無戶籍國民:統一證號+入出境許可證號 或 統一證號+入國許可文號
🌟租屋補貼於8/2開始進行申請,如有不會操作線上申請的民眾們,也可以到阿娥服務處來領取紙本的申請書唷,阿娥服務處:蘆洲區三民路193號。
服務處電話☎️02-2285-9669
#新北市三重蘆洲
#把愛傳出去
#李翁月娥
申請重入國許可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蕭美琴 等13人,鑒於實務頻傳有不肖外勞仲介業者主動或誘使外國人以偽變造、無效或經撤銷之文書來台,導致其須受現行《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之「十年禁止入國」重懲;其竟未比照《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特設「育有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者,放寬禁令為二年」,導致符合上述要件之我國國人之外籍配偶無法入境哺育子女,導致天倫夢碎。建請 主管機關儘速檢討相關法令,以符合比例原則及保障人權;是否有當?請公決。
提案人: 蕭美琴
連署人: 吳秉叡、許智傑、鄭麗君、陳明文、李俊俋、楊曜、蔡煌瑯、林岱樺、葉宜津、魏明谷、管碧玲、趙天麟
說明:
一、有鑑於現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以及《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均針對「曾持用偽造、變造、無效或經撤銷之文書、相片申請入國」者,特設有不予許可期間「大陸地區人民須受二年至五年禁止入台」以及「外國人須受十年禁止入國」之限制;然前者既有「大陸地區人民首度持用前述無效文件者,倘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或育有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者,放寬禁令為二年」、然後者卻僅有「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或父母者,前項禁令減半為五年」,對於「育有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者」卻無減半禁令之規定;前述法令要件寬嚴不一,導致諸多家庭天倫夢碎。
二、以上種種,建請 主管機關儘速檢討相關辦法,並將「外國人育有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者」亦比照《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予以入境寬限;以保障人權、維護倫常、避免年幼子女失孤/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