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所提的墊付款案(教育22號案),計畫辦理「和樂融融文化藝術與生活日常的對話文化論壇」,利用審議式民主的方式蒐集民眾意見,凝聚更多想法與概念。民眾有機會透過參與討論甚至政策制定,增進民眾對於市政的了解及信任,這樣的想法值得肯定,但還是有許多細節需要討論。
審議式民主,是指參與審議的公民,針對議題進行大量思考及討論發想,藉以得出更加合理、有效率的決策。有別於傳統民主的投票表決,審議式民主的核心在於討論、協商,讓參與公民不僅能分享自身經驗,更可以透過討論凝聚共識,進而對政府的政策執行有更多信任及參與感。
然而審議式民主的精神雖然立意良善,但在實行上還有許多問題需要克服,正如文化部對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的審查意見(文綜字第10930114921號),就明確的指出:「#世界咖啡館討論流程通常導致討論結果十分發散,甚至#存在矛盾與不一致的建議,故建議思考此階段的辦理目標,或調整為其他模式。」,從審查意見可以得知中央對於台南市政府文化局的計畫同樣抱持疑慮,文化局應該正視這個問題並加以改善。
我認為審議式民主實行過程中,台南市政府必須#明確定義辦理目的、#建立健全審議制度,原因在於這些審議式論壇,都是#由市府出資辦理,市府對於「相關議題的背景資料」、「什麼人可以錄取審議公民」、「公民意見產出後的採用與否」等等問題,都具有幾近獨斷的裁量權,倘若市府沒有明確訂定相關標準流程,最後參與公民很有可能在不自覺的情況下,替市府本就計畫好的政策背書。#花費人民的預算,請民眾來對本應由市府依照其專業制定的政策背書,讓市府有機會在計畫不如預期時,#用民眾的選擇作為卸責的理由,這是我非常不樂見的。
我在質詢時向局長提出應有相關標準,倘若文化局有準備提出修正計畫書,就應該提供給議員做為參考依據,否則要議員在計畫會如何修正、修正到甚麼程度都無法掌握的前提下通過預算,這並不符合我的預算審查標準,因此我保留大會發言權。另外局長指出在修正計畫書中並 #沒有審議標準流程,我希望文化局可以加以檢討並修正加入。
當審議式民主很有可能成為市府政策制定的方式之一,台南市政府應該建立#一致性的標準流程,這個標準不是由各機關自行判斷,而是具體明確的告訴各機關,應該如何辦理、如何將蒐集到的意見化做有意義的資訊,如此才能讓預算使用確實幫助到台南市政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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