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pp文章中分享到盤中的一些觀察個股與操作想法,主要是操作三支個股的想法,運氣不錯這三天剛好是市場最熱的股票,在今天也創了歷史新高
在交易策略裡面一定要分清楚是左側還是右側交易,因為邏輯剛好相反所以才要時時提醒自己一致性的操作,不要被價格給限制住,市場訊息太多的情況下更要專注於價格與自己的節奏,昨天的文章中也提醒投資人不要被中秋節會不會變盤這種沒邏輯的想法框住自己的投資行為
這就像是「傳說拔到獅子的鬃毛,掉落的頭髮就能長回來」的廣告台詞一樣,盡量不要去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也不要養成壞習慣將不相關的因果關係牽扯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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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昨晚發了一篇文章內容,聽眾私訊問我6756威鋒電子跟王雪紅董事長有什麼關聯,威鋒電子是威盛集團的子公司,也是王董事長夫婦主要持股的公司,王董不是不炒而是在想要如何熱或是用什麼題材去熱。
回到交易市場來說
短短三天就考驗投資人的勇氣與手速
以今天收盤來說還是有相當多的右側個股
投資要將風險、策略、一致性同時考量後再去想獲利行為
#不推薦任何買賣個股僅盤面觀察分享
王雪紅持股 在 投資癮 Wealtholic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灣電動車大廠商Gogoro睿能創意今日宣布,將與Poema Global Holdings合併,預計明年第1季在美國那斯達克正式上市,股票代碼GGR;這次私募增資投資名單的亮點,近年積極佈局電動車產業的鴻海科技(2317),本次投資總認購金額為美金2千萬元,持股比例為0.76%。成為Gogoro最新投資股東。
這次私募增資投資人包括鴻海科技集團及印尼最大的科技集團GoTo Group、以及美國Generation Investment Management、行政院國發基金、新加坡淡馬錫控股與創始投資人潤泰集團的尹衍樑。
在2011年Gogoro由陸學森和Matt Taylor創立,成立之初從尹衍樑和王雪紅獲得5,000萬美元的種子基金,相當於15億新台幣,接著在2017年9月20日以前總共完成第三輪增資,雖然王董事長跟尹董事長都是創始投資人,但目前為止Gogoro似乎都還在虧損,王董十年前投資的產業到現在還沒獲利,可能眼光放的比我們想像中還要遠,至少都十年起跳。
其實一直就有想等Gogoro在台掛牌,但可能是因為法規或者市場大小的問題定價與熱度的差別,所以經營團隊決定想從國外嘗試,雖籌資的曝光程度會高,但2018年黃立行先生的17直播也曾掛牌失敗,所以應該也是不小的挑戰,主要還是要看投資人對於未來發展的信心程度。
近期水餃股上市之後價格跌破承銷價,也讓許多投資人知道申購股票不是穩賺不賠,還是要考量到當時市場的熱度以及後續投資人參與的意願,也不該在事後討論第一天就該賣了,市場本是有機率,這樣的說法就像是早知道30年前就應該把壓歲錢拿來買台積電,不要忘記在當時八方的中籤率僅0.45%而已,但個人覺得未來電動車的想像空間會比水餃股還大,除非八方雲集真的在國外八方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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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尹衍樑先生潤泰集團之中9945潤泰新近一個月股價上漲33%、2915潤泰全近一個月股價上漲45%也算是近期市場裡面表現最強勁的個股之一,那以王雪紅女士之中的6756威鋒電子近期表現也很不錯,不過以上的走勢都是事後回顧,投資人還是要謹慎觀察,最後以宏達電來看,今年初一直都有在關注,也在持續關注VR的市場,沒想到還有其他事情,單從價量來說今天也有特別觀察到價格來到38.4元,盤後外資買了398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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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HTC還能使用
王雪紅持股 在 姚惠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從2016年與新新聞合作的《王雪紅假公益真投資》、2018年與財訊合作的《戳破台灣地王接班人公益神話(林堉璘公益信託》、2019年與蘋果合作的《王永慶204億社福基金左手捐右手》迄今,已經過了四年半,被我採訪或波及(騷擾)的單位,從行政院(教育部衛福部法務部)、立法院(幫我開公聽會,不需要一毛錢喔)、司法院(王雪紅控告我的官司)到現在,連監察院出面關切了...(天公伯阿,你終於睜開眼了😭😭😭)
監察院因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入主中嘉案,注意到國內信託法中對於公益信託法規疏漏以及法務部、財政部等主管機關怠於推動修法的現況,並花了半年的時間,完成了這份長達四十多頁的調查報告。
監察院8月中於監察院網站公告,報告中點名林堉璘公益信託、王長庚公益信託、主愛公益信託等十大公益信託從事公益比過低,信託資產皆以(未)上市櫃股票為主,顯有公益信託控股化之嫌,並作成五點結論責成法務部、財政部等主管機關盡速修法改進,避免因信託法規疏漏導致國內公益信託變成財團避稅工具。以下為報告監察院調查報告的重點摘要。
第一,國內十大公益信託之信託財產龐鉅,部分於成立後受贈高達數十億元至297億餘元之股票,惟當中有部分之公益信託,每年度孳息收入及用於公益活動支出占信託財產之比例極微,從事創設目的活動之能量偏低,公益性明顯不足。為促使該等股權信託積極從事公益活動,落實公益目的,亟待法務部及財政部儘速修法及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加強落實監督。
其中,財政部建議「於信託法明定公益信託之年度支出不得低於信託財產總額2%或年度收入總額60%,以避免閒置財產持續積累,並充分發揮信託得動用本金之功能。」
第二,信託法如經修法後,明定除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對單一公司持股比例超過該公司資本額5%,惟因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如新法通過施行後,仍有賴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透過行政指導之方式,或由賦稅機關透過租稅相關規定,藉以輔導或敦促其將該信託財產作為公益支出使用。
第三,國內十大公益信託之捐助對象多有為關聯之公益團體及公益信託者,衛福部及教育部等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允應秉其權責就公益信託最終受益對象是否屬不特定人之情形持續加強追蹤查核,必要時尚應促其說明釐清,以符合受益對象為不特定多數人之公益性目的。另,藉由公益信託與關聯之財團法人間轉手捐贈之安排,一筆公益支出在現行稅法下恐有可享多次免稅效果之虞,未盡合理。法務部與財政部允宜妥謀善策,俾免公益信託捐助關聯公益團體及公益信託之行為淪為避稅管道。
報告中點名,王長庚公益信託從民國104-107年總捐款中有96%捐給自家財團法人基金會,總金額逾11億元;宏泰集團的林堉璘公益信託與漢民集團的葉慈公益信託也高比例捐款給自家的財團法人基金會。監察院並要求法務部跟財政部宜妥謀善策,以避免公益信託淪為財團避稅管道。
第四,國內十大公益信託於信託契約賦予諮詢委員會就信託財產之運用決定權,依法務部相關函釋,恐與公益信託制度有違,除教育部已督導林堉璘宏泰公益基金修正信託契約外,衛福部及內政部卻迄未監督主愛公益信託、信望愛公益信託以及王長庚公益信託等其餘公益信託契約之修正,內政部並表示宜於信託法修正時具體明文規定。
第五、我國稅法規定公益信託之受託人須為信託業者方享有租稅優惠,排除環境或文化資產保存等類之「經營型」公益信託享有租稅優惠,因此目前實務上多以捐助其他公益團體及個人之方式執行。財政部表示將研議放寬符合一定條件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擔任受託人之可行性,允宜儘速推動修法,俾落實租稅中立性原則。
最後,謝謝監察院願意關切信託法對於公益信託規範不足的問題,並對國內十大財團成立公益信託的慈善支出現況提出質疑,並敦促法務部財政部等主管機關盡速修法;然而,我認為還是有些遺珠之憾,並將於日後陳述我的意見。
#時光飛逝法務部修法牛步🙄
#教富人成立信託避稅課程如雨後春筍地開😂
#十大財團公益信託慈善支出比仍低
#中國信託未將全部託管公益信託財報公布在網
#不捐錢的仍舊不捐錢
#不公告的仍舊不公告
#假公益真投資的還是在投資
#藍綠都一樣面對財團都束手無策😡
#把全民當塑膠
#沒關係我會繼續寫下去🤟
#烏龜比氣長我有養🐢🐢
#謝謝好友告知報告出爐🙏🙏
#監察院調查報告全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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