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走進地方:談「地方文學獎」 ◎責編/宇路
在談「地方文學獎」之前,要先說什麼是「地方」。「地方」是人文地理學中的重要基本概念,很簡要的說,它包含了「空間」、「地景」以及「地方感」三個要素,更廣泛而言,在一個地理範圍內,其自然環境、人為建物等物質條件,以及語言文化歷史、政治社會、人與空間的互動和人賦予空間的特殊意象意涵等社會建構,都包含在「地方」這個概念當中。(註一)
對於「地方」一詞有認識後,再說到文學。在台灣,所謂的「地方文學」或說「在地書寫」,這樣的文字可能在日治或更早在清代就已經開始,然而有意識地將地方的自然、人文、歷史書寫進文學作品,自台灣本土化運動後才大量發生。至一九九〇年代,各地縣市政府因應這股風潮,陸續舉辦地方鄉土文史誌、縣市文學獎(註二),時至今日,除了臺北、新北、臺中、打狗鳳邑(高雄)等大城市的文學獎,亦有竹塹(新竹)、夢花(苗栗)、蘭陽(宜蘭)、磺溪(彰化)、雲林、桃城(嘉義)、南瀛(臺南)、菊島(澎湖)、浯島(金門)、馬祖、後山(花蓮及台東)、玉山(南投)、大武山(屏東)文學獎等,幾乎都以該縣市舊地名或特色為命名,惟桃園以知名台灣文學人物鍾肇政命名,也有非縣市政府舉辦的小區域文學獎,如阿里山文學獎。這些地方文學獎,以投稿者資格限制(當地戶籍及就學就業身分)或是主題限制,即便無硬性的主題限制,書寫該地方相關的主題也較具評審優勢。
地方文學獎的制度,也造成了部分投稿者「鑽漏洞」的現象發生,經過內容模糊化、替換關鍵字等處理,就能將原本投稿甲縣市的作品投稿至乙縣市,加上地方文學獎的得獎門檻通常較全國性大型文學獎低,而有「爸爸分身」和縣市文學獎獎棍名單這樣的情況發生。(註三)但是,地方文學獎是否就沒有優秀的作品?倒也不盡然,況且一篇文學作品本來就不會只有一個主題,以李家棟於後山文學獎的得獎作品〈環礁裡的提琴〉為例,書寫綠島政治歷史事件,假設有報刊雜誌或獎項徵稿「白色恐怖」主題,只要不違反一稿多投和不可抄襲的原則,依然可以投稿,而相類似的白色恐怖事件,也不會只有在綠島上發生。
在每個縣市都有至少一個文學獎的今天,或許我們該思考的不是如何阻止獎棍狂掃地方文學獎,而是去思考究竟何謂地方?如何在文學作品中凸顯在地性,乃至於讓讀者在文學作品中,讀到「地方感」並產生地方認同?我想這才是最根本,能讓文學走進地方的方法。
註一:參考《地方:記憶、想像與認同》(Place: A Short Introduction),Tim Cresswell著,徐苔玲、王志弘譯,2006年,群學出版。
註二:參考Youtube影片「一個人的散文裡面有好幾個爸爸?為何文學獎難以阻止『獎棍』」,來源《朱宥勳使出人生攻擊!》頻道,影片連結:https://youtu.be/f7_JCpT09iI。
註三:同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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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編、圖片來源:靖涵 https://www.instagram.com/c__nh_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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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學獎的不重要冷知識|
2002年府城文學獎新詩正獎,其中一行只有14個「哈」和12個連在一起的驚嘆號!!!!!!!!!!!!
——By 小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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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endalirit.blogspot.com/2021/03/202103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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