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法學雜誌 第317期(2021,10)
政府機關與各項公務之運作,端賴文官體制與公務員之良善治理。但公務員與其僱傭人間之法律關係,並非一般之私法人與其受僱人間之一般契約關係,而有一定之身分、資格、任用、晉升、退休、撫卹與各項職務執行評估之特殊規範。早期基於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相關公務員之內部關係與外部關係,均由特殊之法律規範,且其救濟亦有特別管道,甚至僅有內部救濟管道。然而近來由於此等特別關係之再檢視,相關「特別」之處越來越少,而公務員關於其權利救濟亦有真正外部化之司法救濟。有鑑於此,本期特別邀請到黃錦堂教授針對釋字第785號解釋與公務員訴權、許育典教授以該號解釋後之公務員程序保障等議題,提供嶄新的分析與省思。
此外,在新興法學議題部分,本期則有陳忠五教授對最高法院關於金融機構於受債權質權設定通知時之告知義務、王皇玉教授就侵害營業秘密之犯罪行為、沈冠伶教授就民事法院數位轉型與現代化等議題,均有精彩的闡述與論證。郭大維教授與劉明生副教授,則分別就今年新修正公布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及公害事件責任成立之因果關係與舉證責任,提供了即時性之論述。而中國大陸學者部分,本期則有方堃教授就環境法與稅法之互動、魏求月講師就涉外網路人格權紛爭之管轄決定,進行新穎的法學思考。同樣關於新興熱門涉外議題,吳光平副教授就跨國同性別結婚之準據法問題,分析了既有涉外民法的適用困境與修法建議。
關於實務見解之闡述,李素華教授就最高法院關於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損害概念、許恒達教授針對詐欺罪之新近判決動向,均有第一手的評論。
📕本期內容
【本月企劃】公務員權利保障與救濟程序
🎯釋字第785號解釋與公務人員訴權之發展
──德國法之比較/黃錦堂
🎯法治國下的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與程序基本權
──釋字第785號解釋後的公務員程序保障/許育典
【法學論述】
🔸金融機構於受債權質權設定通知時,有無告知質權人其得行使抵銷權的義務?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39號判決引發的問題/陳忠五
🔸論侵害營業秘密之犯罪行為/王皇玉
🔸民事訴訟之線上起訴與遠距審理(下)
──民事法院數位轉型及現代化之展望/沈冠伶
🔸論2021年1月新修正公布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從比較法的角度觀察/郭大維
🔸公害事件責任成立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分配與舉證減輕之研究/劉明生
🔸環境保護中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法理思考
──以優化環境法與稅法的功能配置為切入點/方堃
🔸涉外網路人格權糾紛中「損害結果發生地」法院管轄的分野與修正
──兼評2019年《使用互聯網侵犯人格權》決議之第5條/魏求月
【專題講座】
✒臺大民商法判決研究會系列之一
再論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損害」概念
──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359號民事判決/李素華
✒國際私法新趨勢系列之二
論跨國同性別二人之結婚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現在與未來/吳光平
【實務選評】
◾刑法裁判精選
──詐欺罪之近期判決動向/許恒達
📕本期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32
📢#月旦雜誌,最新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釋字784 #學生可以告學校?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bit.ly/join_shasha77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
「特別權力關係」的推薦目錄:
-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 在 [學習] 把特別權力關係寫成一首歌- 看板LAW 的評價
-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 在 嶺律師】|高點知識達雲端課程|學生打破特別權力關係 的評價
-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 在 臺灣學生聯合會- 【解放特別權力關係:一分鐘看懂釋字784】... 的評價
- 關於特別權力關係 在 #分享把特別權力關係寫成一首歌 - 法律人板 | Dcard 的評價
特別權力關係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軍公教調薪應法制化、透明化並修法納入員工代表,不該成為執政者籌碼!
🔺軍公教人員調薪與否竟然單靠行政院長蘇貞昌於 8 月 26 日一句話要求相關單位研擬明年軍公教人員調薪3%,政府是把全國軍公教調薪當成施捨?當成恩賜嗎??
全國數十萬位軍公教待遇審議應該法制化、透明化,難道軍公教薪資調漲後還要大喊蔡皇萬歲萬歲萬萬歲嗎?
⛔️勞工有基層代表,但軍公教卻沒有?😳
➡️為審議勞工基本工資,依據現行「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由勞動部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有勞方代表和勞動部代表、經濟部代表、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資方代表、專家學者代表共同參與。
➡️同樣是審查薪資待遇,但負責審議全國軍公教薪資待遇的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卻只有部會代表參加,人事行政總處並未規畫將公教等基層代表納入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等於將基層軍公教的聲音完全排除在外!基層代表加入委員會,只是最基本要求,但軍公教卻連保障自己權益的機會都沒有!
📌軍公教調薪應參照各項經濟指標‼️
行政院所考量薪資調整之因素,包含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家庭收支狀況、民間企業薪資水準、經濟成長率及消費者物價指數等變動情形以及國家財政負擔等。但過去10年來,軍公教僅調薪過1次,調整幅度3%,顯示軍公教薪資調整並未隨著經濟成長和民生物價指數及相關數據調整。
✅軍公教調薪應透明化、法制化‼️
過去政府和軍公教人員屬特別權力關係,所以薪資、福利等僅停留在恩給的概念;但在民主法治成熟的國家,制度透明化、重視基層參與都是指標。在立法院我會提出修法,以法律位階將主張予以法制化。
特別權力關係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上個月底,彰化縣喬友大樓火災釀成四死悲劇。其中,一位消防員不幸殉職,引發各界對消防員權益的關注。在消防員基層團體的倡議下,消防員因《工會法》限制,不得組織工會的議題也因此再度浮上檯面。
針對消防員組工會議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上週舉行「別再殉職換改革,盡速開放組工會」記者會,再次呼應基層消防員訴求,呼籲 #儘速修法開放消防人員組織工會,提升消防員勞動權益。
除了透過修法,我們也要邀請各位朋友與我們一起加入連署聲援消防員組工會的行列。
⚠️【連年殉職何時了?請國家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有自救的權利!】網路連署 https://tinyurl.com/yfjaurnw
本次記者會由時代力量中壢區辦公室林佳瑋主任主持,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王婉諭三位立法委員出席,並邀請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一同參與,共同為爭取消防員成立工會發聲。
#殉職憾事不斷才換來緩步改革
邱顯智委員指出,過去十年來,第一線消防員因公殉職的憾事不斷發生,已經有 42 名消防員不幸犧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 2015 年新屋保齡球館的違章工廠大火案,共造成 6 名消防員殉職。而在短短四年後,2019 年的大雅火災案,再度發生無人受困的違章工廠火警,造成 2 名消防員殉職。
邱顯智進一步說明,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於 2018 年起強力推動《消防法》修法草案,最後在2019年大雅火災後終於順利通過,保障消防三權,包括資訊權、調查權及退避權。透過這項改革讓消防員能夠擁有火場的完整資訊、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境可以及時撤離、發生意外事故後基層能夠介入調查的權利。
邱顯智表示,長年來因相同原因造成多名消防員殉職,而問題卻從來沒有根本解決,甚至被外界譏為「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因此,在《消防法》完成制度改革後,要更進一步讓消防員擁有工會,才能透過工會機制,強化基層消防員溝通與政府溝通協商的能力。
#破除特殊權力關係 #還權於消防員
王婉諭委員指出,過去政府拒絕消防員組織工會的原因,主要是基於「特別權力關係」。過去公務員被視為國家支配的特殊關係,不得享有一般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組織工會或尋求司法救濟等權利。然而,自從司法院大法官陸續發布釋憲,開放公務員、軍人及學生得透過司法進行救濟,以及羈押被告及受刑人監所的管理措施不得逾越必要程度的情形下,可見「特別權力關係」已逐漸被揚棄,不能再作為阻擋消防員組織工會的理由。
王婉諭強調,先前不斷發生消防員殉職才換來制度一點點的推進。政府應負起作為雇主的責任,站在與公務員平等地位共同協商勞動條件,將制度疏失及職業安全等眼下看不到的問題,透過組織並實質運作消防員工會來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參考歐美制度 #開放警消組織工會
陳椒華委員指出,英國、美國、日本、德國、法國等國,均肯定公務人員的結社權,甚至開放團體協商權,如美國就有數十個州允許州或地方政府公務員能有限度的罷工。美國、德國、義大利都有由基層警察或消防員組成之工會組織,因而能夠積極得向政府爭取警消人員的勞動權益。
相較之下,台灣不僅限制警消人員籌組工會的權利,消防員甚至必須冒著被解僱或被懲處的風險,才能向政府爭取權益,非常沒有保障。因此,陳椒華認為台灣應該參考歐美制度,讓消防員組織工會,取得和政府對等溝通的管道。
#消防量能嚴重不足 #消防員成血汗勞工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消防員的過勞與人力不足,是各縣市共有的問題。而大法官釋字 785號解釋明確指出,對於外勤消防員而言,不對等的加班補償以及工時保障不佳,嚴重侵害其健康權,顯示了對全國的消防員而言,過勞處境是非常常見的。
吳韋達進一步以內政部消防署 去年12月彰化縣的統計說明,彰化消防員與人口服務比為1:1830,凸顯消防人力嚴重不足。而長期的人力缺口,除了使救災救護的量能不足,更使消防人員的勞動權益與生命安全缺乏保障。
#消促會發動聯署 #盼工會能強化消防員權益保障
消防員工作權利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消促會之所以發動聯署,是因為這十年間已失去太多消防員的寶貴生命,然而制度問題卻持續存在。因此,消促會認為消防改革其實是改革與殉職之間的賽跑,同時,消促會也深刻認知到,消防員在沒有工會組織的情況下,將無法事前與雇主協商基層消防員在工作場域上發生的問題,甚至無法獲得工會在爭取過程中的法律保障,導致消促會的會員和幹部要接受被懲處、解雇的風險來爭取。
朱智宇進一步說明,目前組織工會的連署已突破 2 萬 4000 人參與,其中有包括約 2500 位的消防員參與連署,已佔全國消防人力約八分之一左右,希望能透過連署人數的繼續爬升,讓國家能看到包含整個社會、消防人員及家屬,都是非常盼望並重視消防員組織工會的權益。這次發動和參與連署的民眾,包括過去消防殉職案的家屬,都是為了要求殉職案的真相。
#全教總權力聲援消防員組織工會
全教總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表示,自1995 年開放成立教師會以來,到 2011 年可以成立教師工會,教師組織走了足足 16 年,但今日台灣的民主化程度已不可同日而語,讓消防員,以及所有政府受雇者取回應有的團結權,不該再等這麼久。
王英倩進一步指出,成立工會後,最大的差別是突顯教師作為勞動者的身分。當社會只看到教師的職業特殊性,會認為教師犧牲奉獻是理所當然。然而,政府和社會常常忘記老師也是血肉之軀,需要合理的工時和適當的休息。當教師可以用勞動者的身分,透過工會集體發聲,能讓政府正視教育現場所需的人力與資源,例如 2018 年成功爭取提高 1493 名國中小學員額編制就是一例,如果沒有工會,這一天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來臨。
王英倩認為,消防員面對的問題和教師相近,社會認為消防員救人救災是天職、不幸殉職是犧牲奉獻,然而消防員的殉職其實就是職災,是可以預防的職災,而預防職災的責任就是消防員雇主(即政府)的責任。而基於教師與消防員同樣受雇於政府,全教總全力支持消防員組織工會,讓工會成為每位在前線奮戰的消防員最堅強的後援。
#消防員爭取權益卻遭清算 #凸顯成立工會重要性
時代力量林佳瑋主任指出,目前消防員因為缺乏制度性的溝通管道,往往只能透過記者會、遊行、申請大法官釋憲等方式倡議消防員權益改革,但往往改革還沒成功,倡議者卻已經被記過、調職、甚至解僱,如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曾申請大法官釋憲,替所有輪班公務人員打開了超勤補償的大門,然而他卻在 40 天之內被記了 42 支申誡,因而被免職。這凸顯為何需要工會制度,讓消防員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同樣受到法律保障,免於被清算的情況再度出現。
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並於今年5月於立法院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希望能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在不被清算、不被解僱、不被威脅的狀況之下,提出對制度的改革建議。時代力量呼籲立法院盡快處理《工會法》修正草案,將其排案審查,並誠懇地呼籲朝野各政黨,共同正視台灣消防員的權益問題,預防悲劇再度發生。
⚠️一起支持【連年殉職何時了?請國家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有自救的權利!】網路連署
https://tinyurl.com/yfjaurnw
特別權力關係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釋字784 #學生可以告學校?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bit.ly/join_shasha77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志祺七七 の 粉專 :http://bit.ly/shasha77_fb
各節重點:
00:45 學生被記過為什麼要釋憲?
02:33 學生以前不能告學校?
04:18 反對釋字 784 的人怎麼說?
05:19 支持釋字 784 的人怎麼說?
06:24 我們的觀點
07:56 提問
08:31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羊羊
|腳本:羊羊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永鴻
|剪輯助理:絲繡 & 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釋字第784號解釋:http://bit.ly/2S5BEb0
→ 張〇〇案聲請書:http://bit.ly/2r35G3Q
→ 傅如君案聲請書:http://bit.ly/2S7CBiP
→ 釋字784號解釋:每位學生都有訴訟權:http://bit.ly/34ynTnE
→ 784號解釋文的五件事:http://bit.ly/2r86EMk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4號解釋摘要-各級學校學生之行政爭訟權案:http://bit.ly/2SaOiFk
→ 【釋字784】推翻釋字382!不只是退學,學生只要權利受侵害就可以救濟?:http://bit.ly/2sH620I
→ 法律白話文》校園裡的翹翹板: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http://bit.ly/35zRluT
→ 學校裡的特別權力關係,有多特別?:http://bit.ly/38RPCmw
→ 釋字第684號解釋:http://bit.ly/2M8PFRd
→ 釋字第382號解釋:http://bit.ly/2PyNmJu
→ 台灣報 王瀚興/釋字784號是鬆綁學生訴訟權 還是貓放老鼠? 百家樂:http://bit.ly/2S3vF6r
→ 「釋字784是在哈囉?」學生的訴訟權,不會讓教師不知道怎麼教:http://bit.ly/2rXkGAN
→ 大法官釋字784號 教部:更能保障學生權利:http://bit.ly/34uTC95
→ 法院介入、教官退出 釋字784後 誰護校園秩序:http://bit.ly/2tv0qa8
【 延伸閱讀 】
→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臉書貼文:http://bit.ly/2M5DSDp
→ 【極憲解析】特別權力關係何時才能掃進歷史的塵埃?(釋字第736號解釋評析):http://bit.ly/2EtaLFV
→ 因病補考成績打7折!釋字784申請人傅如君從國中到大學的釋憲之路:http://bit.ly/34txP1z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如有業務需求,請洽:hi77@simpleinfo.cc
特別權力關係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民進黨立法委員鄭麗君指出, 某版本的高中公民課本, 雖不乏具有進步性與多元意識之篇幅, 但在介紹國內兩大政黨時, 用語卻有可商確處. 鄭麗君表示, 立委或教育部都不應直接介入課本內容, 因此教育部應就此種情況設定公開透明之意見反饋機制. 其次, 鄭麗君指出台北市立松山高中驚傳校刊中質疑校方審稿的文章諷刺地遭校方抽稿, 校方還表示因為校刊出版者為學校, 所以可進行內容審查. 惟大法官早在釋字684號解釋中, 全面揚棄"特別權力關係". 學校可要求來函照登, 可要求平衡報導, 但對不違法或合乎法律校規之內容, 學校絕對不應該直接進行內容審查, 因為言論自由是多元民主制度的基石. 鄭麗君稍後提案要求教育部要求各校保障校刊編採, 亦得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
特別權力關係 在 嶺律師】|高點知識達雲端課程|學生打破特別權力關係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挑選行政法中,具有重要性之司律與法研所考題、根據學者學說及實務改編之試題,以及最易被考生忽略與錯誤理解的行政法議題,以學說和實務對照之方式, ... ... <看更多>
特別權力關係 在 臺灣學生聯合會- 【解放特別權力關係:一分鐘看懂釋字784】...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解放特別權力關係:一分鐘看懂釋字784】 ... 最高行政法院1953年判字第6號認為:「學校與官署不同,學生與學校之關係,亦與人民與官署之關係有別,學校師長對於違反 ... ... <看更多>
特別權力關係 在 [學習] 把特別權力關係寫成一首歌- 看板LAW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第一次在ptt發文,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如果格式或內容有不妥請多包涵。
最近用了一個頻道紀錄我在學習法律時的一些心得,因為之前有在當助教的關係,所以
曾經思考過把一些法律概念寫成歌方便背誦,最近想說來實踐之前的想法。
第一次嘗試,我選了特別權力關係,這個概念不難理解,但是其中牽涉到的學說跟釋字
繁雜,過去背誦時總覺得很辛苦,隔一陣子沒讀又忘記。
於是,我把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的突破,歷史進程中出現的「基礎與經營關係理論」、
「重大影響理論」到進來大法官特別強調的「有權利即有救濟」以及某些學者提出的「
全面突破說」等等理論寫進去。並且挑選了幾個較為重要的釋字,包含187、201這兩個
最早承認公務員退休金訴訟的釋字,以及重大影響理論的代表釋字298、430,再把許多
老師在談到這塊時會強調的491免職處分正當法律程序也選進去,最後當然不免近期最重
要的釋字785,寫成了這首特別權力關係之歌。(其實這首只涉及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
但為了名字簡潔就這樣取了,也不排除將來把這首完善成包含所有特別權力關係的內容
)
歌詞如下:
特別權力關係 的力是力量的力
國家對公務員 上對下的權力關係
公務員何其無奈 難以使用法院的悲哀
破除訴訟限制障礙 這些理論(釋字)請聽明白
基礎與經營關係 重大影響理論
有權利即有救濟 全面破除理論
187與201 公務員退休金
298與430 重大影響處分
釋字第491號 正當法律程序
釋字第785號 有權利有救濟
這首歌分享給大家希望能博君一笑,如果有正在讀法律的朋友,也希望這樣形式的法律
歌曲能幫助背誦。
https://youtu.be/aH0t-BlVO60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A326B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98.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9755102.A.479.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