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橋一定要興建完成。
淡江大橋對淡水、八里及北海岸未來發展的重要性,已是各方共識。也正因為其重要性,包括中央、過去台北縣政府、以及已經升格為新北市政府,莫不共同努力、互相協調合作,終於在2014年1月間由行政院江宜樺院長核定淡江大橋計畫,總經費154.3億元,期程2014-2020年,輕軌經費13.3億元由新北市政府負擔,餘141億元分由交通部、營建署及新北市各分攤1/3各47億。同時在2015年1月辦理國際競圖招標作業,同年8月由中興工程公司、德商理安工程顧問公司、與Zaha Hadid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團隊得標。
自從我2016年2月上任以來,淡江大橋主橋段2016年11月第一次上網公告招標,工程費85.8億元,工期48個月,歷經3次流標。經過我向行政院爭取,2017年3月,行政院核定在154.3億元範圍內,調整主橋工程費94.0億元,工期延長至60個月,再次上網公告,但又經歷2次流標。
我不放棄,繼續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交通部等等單位,要求政府必須檢討計畫內容,展現決心,儘速來推動淡江大橋工程的進展,交通部與行政院也據此進行計畫的修正。考量工程難度、因應地方需求擴增自行車與人行道橋面,以及耐久性與物價上揚等等因素,終於再次爭取到交通部同意增加57.64億元,工期增加為68個月,繼續往前推進,在經過2次流標,在今年3月終於有廠商投標,5月時保留決標予廠商,待修正計畫通過後決標再行辦理簽約。
現今,因為國際競圖的施工困難、以及物價調整等因素,使得目前必須增加原預估工程經費154.3億超過的1/3的57.64億,如此龐大的增加預算,就必須從各個單位來籌措財源。翻閱淡江大橋各方努力的紀錄,在2013年11月18日,當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現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由時任主委的管中閔先生擔任主席,其中會議記錄第四點紀載:「本案請交通部嚴格控管計畫執行,以期如期如質完成,並避免調增經費。未來若有調增經費,應由本案周邊土地開發增額收益、增額稅收(自償經費)等支應。」
另,根據2014年1月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核定交通部公路總局「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7.4「其他有關事項」第六點:「本計畫後續執行如確需增加經費將依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102年10月9日(第2次)研商院交議交通部函陳『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案會議結論,優先由土地開發增額收益、增額稅收(自償經費)等支應。另因交通部於本計畫影響範圍並無相關土地開發案,土地開發增額收益、增額稅收分屬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營建署,故後續執行如確需增加經費,原則將由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營建署支應。」
據此原則,交通部與新北市政府、營建署必須協調,針對增加57.64億金額每單位約19億款項的溝通。所以交通部分別於去(2017)年8月、今(2018)年6月、7月進行多次協商,但其中營建署回覆:「本署支持本計畫持續推動,惟新市鎮開發基金已無盈餘可供支應,爰建請將本案新增經費分攤協商層級提升至行政院,並爭取行政院經費支持。」
另一方面,新北市政府回覆:(一)輕軌捷運費用6.49憶,惟八里輕軌計畫仍請中央全力支持,倘未來該計畫未獲中央核定,本府無法編列該計畫預算致無法負擔淡江大橋所增加經費時,則應再行協商淡江大橋輕軌捷運費用負擔比例改由中央負擔為宜。(二)用地總費用由10.22億元調整為19.45億元,增加9.23億元。本項增加費用建議由本府、內政部營建署以及交通部三方均攤,各負擔3.08億元。
從以上各方回覆看來,交通部同意分攤19億款項,新北同意分攤9.57億,但仍有10億的差距,而營建署則建議協商層級提升至行政院。我們好不容易走到這一步,絕不能輕言放棄,所以我今天拜會行政院卓榮泰秘書長,帶著淡水、八里、北海岸的心聲來到行政院,要求行政院充分了解各方意見,積極協調各部會,並與新北市政府協調,盼望淡江大橋工程能繼續向前推進。
淡江大橋,是我們共同的期盼,我也深深盼望中央部會與新北市政府能夠再加把勁,尤其最近新北市府主辦台北港特定區的台版迪士尼招商流標,其中認為淡江大橋工程不確定,所以不願意冒風險投資,對於新北整體的發展極為不利,令人相當痛心;因此淡江大橋的建設,對於新北市淡水、八里及北海岸的發展至為關鍵,希望中央與新北市能夠達成共識,繼續推動淡江大橋的建設。
物價調整決標公告 在 蘭萱時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9/27(四)
主題:基本工資v.s薪資
連線來賓: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林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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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林社長的文章(全文),與大家分享:
觀念平台-該搶救薪資?還是搶救基本工資?(林建山)
基本工資調漲案即將進入陳冲院長最後拍板定案階段,勞動團體包圍行政院抗議,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則以「反映勞團聲音」為職志而賭上官位,使臺灣薪資20年未動的議題,增添許多經濟事務以外的政治硝火。
在整個事件發展過程中,最大的爭議盲點是大家竟然把「薪資」與「基本工資」兩者劃上可以交替互換的大等號所致;事實上,早在60年代經濟起飛以前,臺灣的薪資與基本工資兩者之間,就已經完全脫鉤,薪資乃跟隨經濟成長而成長,基本工資則鮮有胡亂變動情形,其狀況一如土地市場的公告地價與市價之不同。
爭取勞動市場薪資水準的提升,與要求政府運作公權力而調高基本工資水準,根本是臺灣經濟學上的兩碼子事。今天勞工團體集結行政院要求「增加一粒滷蛋」的調漲基本工資訴求,恐怕是樁嚴重刺偏矛頭的行動謬誤。
當然,薪資待遇的停滯,更因為世界金融海嘯衝擊,肇致人民生活的普遍痛苦,益發使得薪資與基本工資之間大跨距相悖離現象,引起更多的注意與爭議。
事實上,近幾個月即連美國尚在採行最低工資制(minimum wage mechanism)的幾個州政府,正在掀動檢討制度的良否存廢;最低工資制本質上即等同於臺灣的基本工資制;絕大多數學者專家都認為,採行最低工資制度本身的社會象徵意義,其實遠大於經濟實質價值。原始制定最低工資的旨意,無非在於作為勞動力的基本生活水準抵抗線(buffer line),保障其能擁有最起碼的下限生活條件,但是在美國歷經整個世紀的實施結果,除了泡製出更多「邊際勞動力」(marginal labor forces) 之成為社會就業的絕緣體者外,幾乎沒有任何經濟社會的正向價值與正向發展意義存在,因此,普遍認為「廢棄之,有何不可?」。
其實,在中華民國的基本工資之創置初衷,也與美國或其他既有基本工資機制的先進國家並無不同,同樣是被轉化運用作為一般國民維繫最起碼生活水準條件的下限標準(base line),基本上是完全屬於「非市場(off-market)」的公共政策管理機制工具,或是公共行動的取決標尺(criterion),最基本的用意還是在保護勞動力不致淪落為「邊際勞動力」,而在現實上,臺灣的勞動市場的「薪資」(wage and salaries)水準,則是繫乎自由市場機制的結果產物,完全跟隨經濟景氣變動與勞動力供需情勢而為上下之調整,無論哪一行哪一業的薪給待遇,容或各有高低增減之差異,但基本上,除了極其少數的邊際產業之外,幾乎鮮有不遠遠超逾基本工資所設定的「下限水準」者。
也就是說,事實的本質是,「薪資」是經濟的,任何國家社會都祇能向「市場」(包括內需市場與國際市場)去爭取,透過自由競爭而取得,向來無法用政府公權力的蠻力或暴力去改變的;但「最低工資」或「基本工資」是政治的,但仍須衡酌整個經濟社會的現實與客觀環境條件而取決設定。對於基本工資之計算,國際勞動組織ILO調查所有聯合國會員國其有基本工資制度者之設定標準,無論運用公式為何,所得結果「絕大多數落在其全國平均薪資的23%-42%之間」,也決無年年議價調整之先例者,就是因為,很難要求任何一個政府運用公權力去蠻力或暴力予以「意氣用事」而逕為基本工資之改變的。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正是,臺灣勞團所極力爭取的「讓基本工資年年隨物價調高」機制作法,固會發生比「提高勞動所得」更大更高更多的政經風險,是勞團,更是陳冲院長所不能完全棄之不顧,或棄之不計的。因為,今天在臺灣,所有從中央到地方公共行政的公費、稅費及公共服務費率,無一不是準以基本工資作為基礎調整變數,則所有勞健保及國民年金費率、財政稅率、公共稅租費率、公用事業水電瓦斯費率、公共運輸計價費率,都必然要跟隨基本工資的調整而變動。基本工資調漲所帶動的全面性社會成本的墊高,絕對倍蓰於「萬粒滷蛋」之代價。
今天若果行政院長陳冲順應勞委會建議立即調高基本工資標準(以至未來年年必須順從而頻繁調高),則所有上揭稅費當然亦須隨同向上跟進調高。其結果除了創造出社會上更多量的邊際勞動力,在職勞動者原本薪資就高於基本工資,則完全得不到調漲的實益,反倒必須因此而承擔所有公共稅費齊漲的更大壓力。
這也就是識者何以諄諄勸戒,年年率爾調高基本工資,除了圖利外勞,對社會生活、對經濟發展,根本毫無助益的原因。勞團與陳冲院長若真的有意要改善臺灣薪資水準停滯的困境,就唯有從搶救經濟活力著手,把臺灣經濟作大了,作活了,競爭力作高了,全面薪資水準就可以順利抬高;不此之圖,而欲蠻力強制提高基本工資,根本是緣木求魚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