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針對二級警戒下,仍被要求停業的業者,提供紓困金申請,每名正職員工也將可領到3萬元補貼款,業者以員工人數乘以1萬元,為補貼金額。
透過業者提供員工領款帳戶等資料,這筆補貼款將直接匯入員工帳戶,省去透過業者轉發的行政作業,讓有需要的民眾能快速領到救命錢。
上述納入補貼計算的員工僅限8月31日於事業名義投有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的全職員工,包含永久居留者,但不含部分工時及外籍員工。
申請期間:自9月29日起至10月31日止。
怎麼申請:一律由事業單位於線上登錄。
🔗經濟部停業補貼申請:https://reurl.cc/l5o6O6
若仍有疑義,可直撥客服專線02-7752-360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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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幾個比較常見的問題:
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申請事業須符合下列條件
1. 110年8月1日前已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從事商業服務業且於110年8月1日為中央政府公告關閉營業場所之事業(如附表一,惟仍須以實際經營內容及停業事實認定)。
3.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
Q2. 110年8月1日為中央政府公告關閉營業場所有哪些?
Ans:
110年8月1日為中央政府公告關閉營業場所之範圍,是指揮中心宣布110年7月27日,疫情警戒降為二級之後仍關閉的場所,屬於商業服務業者,包含:K書中心、歌廳、舞廳、酒家、酒吧、酒店(廊)、夜總會、俱樂部、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視聽歌唱業(KTV)、錄影節目帶播映業(MTV)、電子遊戲場業、資訊休閒業(網咖)、麻將休閒館、遊藝場所等其他類似場所(如桌遊場所等)。
Q24.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一律採線上申請(網址https://csm-subsidy.cdri.org.tw/),並應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
2. 曾於110年6月7日至8月31日期間申請本部營業衝擊補貼並獲核准補貼者,申請時本部將自動帶入營業衝擊補貼的基本資料,但事業仍須於受理期間內完成完整資料之登錄並送出。
Q26.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及資料?
Ans:
1. 填寫申請資料。
2. 員工補貼領款清冊(附件二)。
※ 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無須檢附,但須檢附負責人身分證件影本。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 曾申請本部營業衝擊補貼並獲核准補貼,且資料無異動者,無須檢附。
Q33. 如今年已領過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哪些紓困補貼,還可以再申請嗎?
Ans:
如其補貼所定之「補貼資格認定期間」在110年8月1日前者,與本補貼不算重複,例如:本部工業局及貿易局的110年第1、2季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衛福部的急難紓困補貼;勞動部的無一定雇主及自營作業者補貼等,均與本補貼不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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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00的網紅賴惠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紓困措施看得到吃不到!這樣有誠意嗎?】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國內產業經濟,政府祭出2100億特別預算紓困,要照顧受衝擊的中小企業跟基層勞工,但經濟部推出「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措施」及「小規模營業人50萬紓困貸款」,卻出現申請通過率低落及申辦條件過於嚴苛等情形,導致民怨四起,惠員要求經濟部檢討,放寬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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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針對有稅籍登記之商業服務業者,只要事業單位110年5、6、7月任何單一月份營收較108年同月或110年3至4月月平均減少五成以上,就直接按本國全職員工數乘以4萬元發給定額補貼款,用來補貼企業相關營運支出、租金及人事費用等維持經營之必要成本!
另外,還有會展業、貿易服務業、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等,經濟部也將延續過去的紓困作法,只要企業提供相關申請,經濟部規劃110年4至6月薪資及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以協助受疫情影響企業持續營運,並穩定所屬員工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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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勞工一個公平正義的裁定,讓美麗華工會成為最後一個受害者」
在炎熱的夏天裡,有一群勞工們默默地在新北市林口山上的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發起罷工。
今天,正好是他們罷工的第 101 天,他們在 5 月 11 日凌晨發動罷工,但在第三天便遇上疫情大爆發,因此,過去這 100 天以來的罷工行動,似乎就成為一場三級警戒下,難以被看見的耐力賽。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是相當知名的球場,過去曾舉辦過 LPGA 裙襬搖搖等知名國際賽事,不過,近年來卻頻頻發生勞資爭議。
而這次罷工的引爆點,是因為今年 4 月資方以「企業分割」為由,資遣許多工會成員。
今年 4 月 8 日,美麗華開發公司宣布即將在 5 月 8 日進行企業分割,並以《企業併購法》賦予新雇主的「商定留用權」,不予留用 13 名員工,其中包括 8 名工會成員,以及工會理事長;但是,美麗華所謂依法擁有商定留用權的「新任雇主」,其實就是舊任雇主、董事長黃世杰。
除此之外,剩下留用的員工,被美麗華公司分別分配到美麗華開發、杏中、杏美、美杏等4間公司,並且分別為 22 、 27 、 28 、 24 位,都剛剛好少於法定工會籌組的門檻 30 人,也就是說,美麗華開發公司,將有可能成為第一家以《企業併購法》瓦解工會的公司。
然而,除了美麗華開發公司的惡劣行徑之外,相關部會,包括體育署、勞動部、經濟部,也都有所失職、怠惰。
今天上午,我和立法委員 陳椒華、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副執行長陳姳臻,協同美麗華工會的成員,一同召開記者會,希望讓這場罷工行動能被更多人看見,同時也邀請部會列席,針對相關問題給予回應。
我們發現,美麗華涉嫌以不實資訊,向體育署申請紓困補助,而體育署在疑似未釐清事實的情況下,即補助了 348 萬元,但是,美麗華公司分割案根本不符合體育署紓困要件。
自 5 月 8 日 分割後,美麗華公司在裁決會書狀裡證稱員工人數 22 人,其餘轉任子公司;而在勞資談判的關鍵時刻,體育署竟於 7 月 27 日核准美麗華公司申請 88 人、 340 萬的營運資金補貼。
美麗華公司面對自己的分割案,可以在解僱勞工時,主張「即便同一雇主,公司仍具不同法人格」,堅持執行企業分割,解僱勞工;但是,到了申請紓困時,又可以跟沒有分割時一樣,把子公司員工人數一併申請,美麗華公司如此行徑,實在令人質疑分割目,擺明就是要違法解雇工會成員、惡意瓦解工會。
另外,勞資雙方也在罷工期間進行過多次協商,但最後都沒能達成協議,而且資方代表還多次缺席協商,因此遭新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譴責。
更過分的是,在最近的 8 月 12 日協商時,工會代表已現場確認協議內容無誤,資方代表表示需再內部研議後, 16 日卻再度缺席協商,明顯已經涉嫌違反《團體協約法》第 6 條的「不誠信協商」規定。而資方提出的要求,包括要工會幹部道歉、修改媒體報導內容、要求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也恐怕都涉嫌違反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中對工會的支配介入。
我們認為,新北市經發局應該駁回美麗華分割案,以維護企業獨立經營的原則,否則未來《企業併購法》將在資方解僱勞工時,成為最好規避勞基法保障工作權的武器。
同時,我們也呼籲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應該積極檢視並處理,美麗華公司是否僅為打壓工會,而進行不確實之公司分割。美麗華公司對中央及地方機關有不一致之宣稱,甚至未妥善處理分割而生之勞資爭議,經發局應否決該公司的分割案。並且,新北市勞工局也應落實承諾,召開勞資雙方均出席之有效協商,而非雙手一攤,表示無能為力。
這場罷工案,行政機關之間實在不應該割裂處理,必須更積極協助這場因資方杯葛協商,無法落幕的勞資爭議。
以下,是記者會現場相關部會的回應。
► 勞動部呼籲,資方親自參與協商不應事後反悔,並且反對團協內容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法!
針對美麗華工會的質疑,勞動部表示,針對資方決策層沒有參與協商,事後再反悔協商中的共識,會傷害勞資雙方的信任關係,勞動部呼籲資方應親自參與。
勞動部也嚴正聲明,團協的內容不能違反《團體協約法》和《工會法》,若要求限制工會協助成員、工會需公開道歉等協商條件,無益於爭議解決,勞動部也嚴正表達反對。至於裁決會,勞動部也已經開始處理,而工會要增加裁決標的的請求,則協助以新案處理,以避免時間延宕。
► 體育署承諾,儘速依法稽核資方紓困申請,若違反相關規定將會追回補助!
體育署承認,原先考量紓困是為了救急,以及紓困方案有更多是要保障勞工,因此依據資方提供的資料,於7月27日發給補助。
但 8 月份已再跟勞動部和新北市勞工局開過會,針對目前包括工會、立院及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資訊,也同意儘速依照紓困須知進行稽核,看資方在 5 月到 7 月間,是否有依規定發給基本工資以上之薪資、離職員工是否未超過 1 / 6 、以及是否有違反勞工法令情節重大等。
若資方違反紓困相關規範,也會依規定追回補助!
美麗華工會,自立自強被解雇,抗議血汗高爾夫
📰 報導者|美麗華罷工,一場疫情三級警戒下看不見的耐力賽:https://reurl.cc/LbE8bL
營運資金補貼 在 賴惠員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紓困措施看得到吃不到!這樣有誠意嗎?】
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國內產業經濟,政府祭出2100億特別預算紓困,要照顧受衝擊的中小企業跟基層勞工,但經濟部推出「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措施」及「小規模營業人50萬紓困貸款」,卻出現申請通過率低落及申辦條件過於嚴苛等情形,導致民怨四起,惠員要求經濟部檢討,放寬申請門檻及簡化申辦程序,落實政府紓困美意。
另外,近日農委會宣布參加勞保的漁民比照勞動部自營作業者給予3萬元補助,但卻排除了保農保的農民,惠員要求農委會務必將農民納入補助,獲得農委會承諾將盡力爭取,惠員也將持續追蹤進度,確保農民權益不受損。
營運資金補貼 在 紡拓會辦理受疫情影響企業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說明會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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