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疫苗 #讓國人同胞好好活下去
疫情來得突然,讓政府宣稱超前部署的假象無所遁形,每個生命的消逝淪為指揮中心每日照本宣科的冰冷數字,執政者看不到染疫亡故者無法與家人告別孤獨離世的無助,遺屬無法盡孝送終的悲痛,見不到最後一面讓在世者徒留一生的遺憾。
記得陳水扁執政時發生的八掌溪事件,讓4條生命在國人面前消逝,當時行政院副院長游錫堃請辭負責,蔡英文執政後,台鐵普悠瑪事件18人死亡,當時交通部長吳宏謀被逼著下台,但後來卻又出任中華郵政董事長,之後的太魯閣事件造成49人死亡,交通部長林佳龍下台,新冠肺炎5月中爆發,到6月8日造成308位國人病歿,蘇貞昌、陳時中才在立法院備詢時被立委逼著道歉,蔡英文數日後也才跟進道歉。5月中爆發至今已讓677位國人亡故,依舊無人負起政治責任,一樣的民進黨,看到的卻是不一樣的態度與責任。
又一個月過去,今天台灣新冠肺炎疫情死亡人數達到689人,而自5月中疫情爆發開始,短短二個月死亡人數是677人,死亡率達到4.53%,是全球平均死亡率的2倍,根據美國霍普金斯大學的統計排名全球192個國家的第10名,直逼厄瓜多(4.69%)與波士尼亞(4.71%),以台灣當前的醫療水準與品質,實在令人難以想像。在致死率攀高又無法提供充足的疫苗防疫,讓人民感到恐慌、絕望,國家沒有善盡照顧義務,更讓要疫苗、活下去變成為一種奢求?
如此高的致死率,政府說法依舊認為是高齡與慢性病所致,今天甚至將放棄急救也當成原因之一,難道不能理解家屬放棄急救是因為不忍親人再受折磨,不放棄急救就真能降低致死率?要政府釐清致死率,是希望能找出致死原因,找出更好的治療方法,讓民眾獲得更快速有效的治療,減輕病痛,當放棄急救也可以成為致死的主要理由,凸顯執政者對國人生命消逝的冷漠與無情。
國人卑微的懇求疫苗卻苦等不到,執政者不敢也不願面對驕傲自滿造成的錯誤政策,繼續把國人生命當數字冷漠地每天播報。疫情終究會過去,但政府對人民造成傷痛將永難抹滅。我們都知道疫情是天災,但造成疫情嚴峻的是不是人禍,人民會看在眼裡、記在心裡。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要消彌虐童問題,必須從三個層面著手,分別為前端的教育與宣導、中端的完善社會安全網與通報體系,以及最末端的法律刑罰規定。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推估,世界上,每4個大人中就有1個人曾在兒童時期遭受到身體上的虐待。然而台灣在2017年的兒虐通報數,#卻僅有59912件,連發現並介入的個案量能都不夠,20...
「照顧義務」的推薦目錄:
照顧義務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陳律師,你幫我看看,這個社會局寄來這什麼意思,說我爸被安置要我付安置費用,可是我根本從小沒有看過我爸欸,我可以不要付錢嗎」
「陳律師,我媽說他賭博把積蓄輸光,叫我給他錢,不然要告我遺棄,但我媽從我小時候就離家出走我是阿嬤帶大的,我真的會被告嗎」
很常遇到這種諮詢,明明父母小時候沒有善盡照顧義務
長大以後發現子女長大了有收入有工作能力,反而反過來要錢
這種時候,子女一定要付錢嗎?
#天下並非無不是的父母
#當父母沒有盡到父母的義務
#子女其實可以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根據民法第 1118-1 條
I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 #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II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簡單來說就是當父母對小還有虐待或是重大侮辱,譬如性騷擾、性侵、家暴這些行為
或是沒有盡到扶養義務,譬如小孩才滿月就跟小三同居在也沒回過家,也沒有付扶養費
依照情節重大程度,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聲請免除或是減輕對父母的扶養義務
之前我處理過的案子
媽媽從小孩幼稚園就離家出走
等子女成年,就開始回來要錢,不斷的用遺棄罪恐嚇子女,說不給錢就要告他們,子女受不了了才來找我
開庭的時候媽媽堅持子女不孝,他以前都有接送他們上下學,
結果法官一問「喔,那你小孩哪間小學畢業?」
媽媽完全答不出來,最後順利免除了扶養義務
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
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效力都是「判決時間點往後生效」
所以要特別注意一個狀況
就是如果當父母有特殊狀況 譬如生病、變成遊民等等狀況
被社會局安置照顧
這時候社會局會向扶養義務人請求安置費用
通常很多網友都是到這時候才跑來詢問,才知道可以去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但問題就是在判決免除扶養義務前,子女都應負擔安置費用!
所以如果父母110/1/1被安置,判決110年8月才出來
那1-8月的安置費用還是要子女支付
現在一個月安置費用我上次看到大概也要三萬多
幾個月下來也是十幾二十萬的
所以建議如果有我上述所說這種狀況,都要趕快去諮詢律師,
看看有沒有聲請免除或是減輕扶養義務的必要
#免除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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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麒法律事務所
#陳宇安律師
照顧義務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扯什麼扯?誰比較扯?
邱小妹妹人球案翻版?台北市政府只會卸責開罰基層?將帥無能害死三軍!!
誰來民主制衡市政府?專業的台北市議員在哪裡?
其實,長照機構住民與員工,都是受害者,都是弱勢啊!
不要只會開罰啦!市政府的照顧義務,還有什麼?
記者朋友,或議員朋友,如果要「精進」「專業」或「關懷」台北市護理之家住民與員工,應該怎麼問?
Q1. 請去請教柯市長,台北市長照機構住民長者,篩檢率?疫苗施打率如何?
Q2.各縣市比較,長照機構住民長者,篩檢率?疫苗施打率如何?
*
昨天,我們很多醫護員工志願接受高雄市疫情指揮中心分派,長照機構住民與員工疫苗安心注射,三天內,已經任務結束了。
長照護理之家住民與員工全面篩檢,好像很久以前,全部做完了,全部陰性。
照顧義務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要消彌虐童問題,必須從三個層面著手,分別為前端的教育與宣導、中端的完善社會安全網與通報體系,以及最末端的法律刑罰規定。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推估,世界上,每4個大人中就有1個人曾在兒童時期遭受到身體上的虐待。然而台灣在2017年的兒虐通報數,#卻僅有59912件,連發現並介入的個案量能都不夠,2017年的開案人數甚至只有4135件,明顯低估了我國未被發現的黑數。
其實兒虐隱憂比我們想像得更加嚴重,2016年第一季兒虐通報後死亡人數有51人,其中高達76%的施虐者是孩子的親生父母‼
📌📌這就是問題所在,因為現階段的修法大多都是針對照顧義務人,然而我們發現,照顧義務人通常就是施暴者,因此只強化刑責是沒有用的,必須結合前端的教育宣導,以及中端的完善社會安全網與通報體系,才能治標又治本。
在社工不足、資歷淺的情況下,學校便是另一個可以快速發現這些脆弱家庭和危機家庭的單位,#因為學校是兒童除了家庭外待最久的地方。學校的教育及相關人員都很有可能在第一時間發現潛在的危險家庭,特別是負責關心與減輕學生病痛的的校護。
然而,#最適合擔任兒虐守門員的校護卻面臨人力嚴重不足的情形。根據《學校衛生法》,學校班級數達40班者,應配有2名校護,但校護協進會的調查結果卻顯示,目前配有2名校護的學校,僅有18.6%。
在人數不足的情況下,校護不僅難以發現潛在的危險家庭,甚至連生病了也不敢請假,否則誰來守護學生的健康呢❓
雖然教育部表示,校護能與鄰近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簽約,建立代理人制度,但目前只有台北市跟桃園市有建立校護職代資料庫。
最後,我請衛福部協同教育部於1個月內提供以下資訊:
1⃣盤點全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達40班者,未聘任2名護理人員的比例有多少?並進一步研擬校護相關的輔導聘任計畫。
2⃣針對未有校護職務代理人規劃的縣市,提出具體可行的輔導計畫,以減少1人校護的哀與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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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義務 在 11點熱吵店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完整版:https://youtu.be/b6SWeaSfW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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