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抽書,司法流言終結者也為《扭曲的正義》寫了一篇讀後文唷:
滿懷抱負的檢察官,為何最後選擇出走?讀吳忻穎《扭曲的正義》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322/5312805?fbclid=IwAR2tLDptMn1UO85XVifIS7XBLPX9s7k352OUczuycu63YlYOluIA9LohCok
文中提到了偵查不公開的原則VS.偵查大公開的現況,並舉了近年許多上新聞的案件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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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尾狂飆的「偵查大公開」
《扭曲的正義》一書中,作者述說了在她任職檢察官時存在於警方、媒體與檢方中的問題。其中描述的許多場景,比如記者可以自由突破門禁,出現在檢察官辦公室等事情,跟目前的「偵查大公開」亂象難以脫鉤。
「偵查大公開」正是因無視「偵查不公開」而產生的亂象。《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明文規定,檢警調等偵查機關,在偵辦刑事案件過程中所取得的偵查資料,於審判前禁止對外公開。然而,我們常看到的卻是各種「偵查進度獨家披露」與「破案記者會」,使得偵查進度在「言論自由」、「人民有知的權利」及「公正第四權」的呼聲中大肆揭露。
甚至,2019年3月修正並於6月施行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也引發部分媒體批評,直言「偵查不公開」是司法遮羞布;又直指是限制媒體採訪權,侵害憲法保障的「新聞」言論自由。但是我們不要忘了,「偵查不公開」的目的,其實是更為重要的。
其一是維護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比如書中提到發生於2018年7月底的斬手專案「騙票」事件,有多名員警利用「幽靈通知書」、「時間回溯」、「盜用大印」等招數,持內容不實的資料向檢察官騙取拘票,並持騙來的拘票拘提嫌疑人,藉此取得專案績效,爭取功獎,後被檢察官察覺,於同一時間多頭並進到各分局調取相關資料調查,最終起訴六名員警。
試想,如果偵查先公開,那麼檢察官還調得到資料嗎?就如同警方對於騙票行為的抗辯「先通知,要讓他跑嗎」一樣;同理,「先公開,要讓警察有時間滅證嗎」?
其二是為了保障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比如2017年陳姓小模姦殺命案中,被媒體報導參與計畫、被網友灌爆留言的網紅閨蜜。事後這名閨蜜被證明清白,但又有誰還關心當年那位媒體筆下、網友口中的蛇蠍黑心閨蜜,生活一夕之間被摧毀?
其三是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還記得司法院於推出的微電影《無辜遊戲》嗎?每當發生社會案件,為求點閱率,透過煽動人心的文字及駭人影片拼湊的報導,哪一次不是造成廣大網友群情激憤?但是事情真的有媒體片段報導得那麼簡單嗎?
更別說2018年9月發生的冰屍案,即時播出的警政連續劇沒讓吃瓜網友失望,更讓媒體大賺點閱率,一日三變的不只是劇情,角色也在孝子與逆子間不斷變換,可比小說還精彩。但在隔年宣判之後,又有多少人真的上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搜尋判決書,在長達4萬多字的內容中試圖瞭解被告母子的人生經歷?那些人生背景及案件發生的緣由,都不是短短百字可以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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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偵查不公開為什麼會那麼重要呢?
除了司法流言終結者這篇重點滿滿的文章,小編也推薦大家可以搭配鏡周刊的系列報導一起閱讀:
【鏡相人間】撕不掉的殺人標籤 我們曾被誤認為凶案嫌犯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326pol008/
報導裡有小吳檢受記者側訪說的一段話,在《扭曲的正義》一書裡也有引用喔!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最近台鐵豐原站建置了一套智慧型影像監控系統,能夠掃描乘客臉部特徵、辨識身分,不過卻被質疑侵犯個人隱私跟人權,讓鐵道局只好緊急喊卡! 其實這套『智慧型影像監控系統』有非常多功能,不僅有被取消的人臉辨識,還包含了電扶梯逆向行進偵測、跨越月台警示偵測、月台上遺留物偵測、火警偵測等等。 不過人臉辨識系統...
無罪推定播出時間 在 范琪斐的美國時間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台鐵豐原站建置了一套智慧型影像監控系統,能夠掃描乘客臉部特徵、辨識身分,不過卻被質疑侵犯個人隱私跟人權,讓鐵道局只好緊急喊卡!
其實這套『智慧型影像監控系統』有非常多功能,不僅有被取消的人臉辨識,還包含了電扶梯逆向行進偵測、跨越月台警示偵測、月台上遺留物偵測、火警偵測等等。
不過人臉辨識系統卻是充滿爭議,因為在資料蒐集過程中,並沒有交代使用動機跟目的是什麼?攝影鏡頭放在哪?密度多大、範圍多大?是秘錄還是有告知?蒐集到的敏感性個資如何保存、如何使用?保存期間多長?是否也有建立安全機制?如果其他政府部門要取用的話,標準跟限制又是如何?
雖然人臉辨識技術成熟,確實可以提高識別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在現實中還有驗證、支付等等各種豐富的使用方法,市場空間很大,但用的好不好就是雙面刃。
法界人士普遍認為,監控的地點雖然是屬於公共場合,不過台鐵有沒有侵犯到隱私權或個資,一切還是要看是否符合適當的「比例原則」。
簡單來說,一般人在公共場所走動沒有隱私問題,但監視器拍民眾『單純走動』跟蒐集民眾『行蹤、位置跟停留時間』完全不同,如果沒有經過人民同意,再搭配上其他個人資料,拼出一個人的生活習慣,明顯就是過度侵犯隱私了。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説:『你又沒犯法,是在怕什麼?』
但即使資料蒐集過程是合法的,可是總不能因為有人在車站停留超過五十分鐘,就『合理懷疑』這個人行為異常吧?就像是警方如果想對一個人盤查或是搜身,還是要符合相關行使規範的。
而且這樣大規模對安檢是否也違反法律的『無罪推定』原則?因為所有人都被推定為對公共安全具有危險,必須沒有例外的接受越來越嚴格的安檢?確實現在技術高度發展,但技術倫理跟法律邊界卻都還跟不上人工智慧腳步,如何使用、處理和銷毀信息,都沒有被寫進現有法律。
不僅如此人呢,會因為知道自己受到監視,而改變行為模式,對於自身言論舉止將會有更高的自我審查,當一切都變得不再自由,也更容易被標籤化,可能今天看的報紙、穿著等行為都可能會被誤認為是恐怖分子,所以千萬不可以小看這個問題啊!
科技一定有好用途和壞用途,但也必須透過社會共識來決定哪些技術可用。
你贊成公共場合建置『人臉辨識監控功能』嗎?
當自我隱私遇上社會安全,你的選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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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人臉辨識系統卻是充滿爭議,因為在資料蒐集過程中,並沒有交代使用動機跟目的是什麼?攝影鏡頭放在哪?密度多大、範圍多大?是秘錄還是有告知?蒐集到的敏感性個資如何保存、如何使用?保存期間多長?是否也有建立安全機制?如果其他政府部門要取用的話,標準跟限制又是如何?
雖然人臉辨識技術成熟,確實可以提高識別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在現實中還有驗證、支付等等各種豐富的使用方法,市場空間很大,但用的好不好就是雙面刃。
法界人士普遍認為,監控的地點雖然是屬於公共場合,不過台鐵有沒有侵犯到隱私權或個資,一切還是要看是否符合適當的「比例原則」。
簡單來說,一般人在公共場所走動沒有隱私問題,但監視器拍民眾『單純走動』跟蒐集民眾『行蹤、位置跟停留時間』完全不同,如果沒有經過人民同意,再搭配上其他個人資料,拼出一個人的生活習慣,明顯就是過度侵犯隱私了。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説:『你又沒犯法,是在怕什麼?』
但即使資料蒐集過程是合法的,可是總不能因為有人在車站停留超過五十分鐘,就『合理懷疑』這個人行為異常吧?就像是警方如果想對一個人盤查或是搜身,還是要符合相關行使規範的。
而且這樣大規模對安檢是否也違反法律的『無罪推定』原則?因為所有人都被推定為對公共安全具有危險,必須沒有例外的接受越來越嚴格的安檢?確實現在技術高度發展,但技術倫理跟法律邊界卻都還跟不上人工智慧腳步,如何使用、處理和銷毀信息,都沒有被寫進現有法律。
不僅如此人呢,會因為知道自己受到監視,而改變行為模式,對於自身言論舉止將會有更高的自我審查,當一切都變得不再自由,也更容易被標籤化,可能今天看的報紙、穿著等行為都可能會被誤認為是恐怖分子,所以千萬不可以小看這個問題啊!
科技一定有好用途和壞用途,但也必須透過社會共識來決定哪些技術可用。
你贊成公共場合建置『人臉辨識監控功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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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鐵豐原站建置了一套智慧型影像監控系統,能夠掃描乘客臉部特徵、辨識身分,不過卻被質疑侵犯個人隱私跟人權,讓鐵道局只好緊急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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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人臉辨識系統卻是充滿爭議,因為在資料蒐集過程中,並沒有交代使用動機跟目的是什麼?攝影鏡頭放在哪?密度多大、範圍多大?是秘錄還是有告知?蒐集到的敏感性個資如何保存、如何使用?保存期間多長?是否也有建立安全機制?如果其他政府部門要取用的話,標準跟限制又是如何?
雖然人臉辨識技術成熟,確實可以提高識別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在現實中還有驗證、支付等等各種豐富的使用方法,市場空間很大,但用的好不好就是雙面刃。
法界人士普遍認為,監控的地點雖然是屬於公共場合,不過台鐵有沒有侵犯到隱私權或個資,一切還是要看是否符合適當的「比例原則」。
簡單來說,一般人在公共場所走動沒有隱私問題,但監視器拍民眾『單純走動』跟蒐集民眾『行蹤、位置跟停留時間』完全不同,如果沒有經過人民同意,再搭配上其他個人資料,拼出一個人的生活習慣,明顯就是過度侵犯隱私了。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説:『你又沒犯法,是在怕什麼?』
但即使資料蒐集過程是合法的,可是總不能因為有人在車站停留超過五十分鐘,就『合理懷疑』這個人行為異常吧?就像是警方如果想對一個人盤查或是搜身,還是要符合相關行使規範的。
而且這樣大規模對安檢是否也違反法律的『無罪推定』原則?因為所有人都被推定為對公共安全具有危險,必須沒有例外的接受越來越嚴格的安檢?確實現在技術高度發展,但技術倫理跟法律邊界卻都還跟不上人工智慧腳步,如何使用、處理和銷毀信息,都沒有被寫進現有法律。
不僅如此人呢,會因為知道自己受到監視,而改變行為模式,對於自身言論舉止將會有更高的自我審查,當一切都變得不再自由,也更容易被標籤化,可能今天看的報紙、穿著等行為都可能會被誤認為是恐怖分子,所以千萬不可以小看這個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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