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藝聲明為何繼續魚目混珠?!
針對 #華藝授權中方 #以中共法令 #進行紅色審查 並竄改作者文章標題、摘要,消失五萬篇敏感性文章,以及消失作者名字一事,凸顯了一個台灣應該努力、卻長期未努力的方向:由納稅人與政府長期支持的學術論文資料庫應該公共化!
很遺憾, #華藝 針對此議題的聲明,明顯是選擇部分對自己有利的事實呈現,不知道是否企圖混淆視聽?
我昨天召開記者會,邀請 莊競程 有志者是競程、 台灣社會學會 、 臺大教授、 經濟民主連合 、博士候選人和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 一起 #推動臺灣學術論文資料庫公共化,跟上國際已發展20年的 #開放取用(open-access) #OA模式,推動 #學術論文開放免費取得。
立刻引來華藝公司發新聞稿給媒體:
強調「華藝並未壟斷市場」、「國外推動OA,目的在打擊『期刊壟斷』,而非『資料庫壟斷』,因為資料庫無法壟斷。」
但事實上是華藝說的這樣嗎?
昨天與會者明確表示:
💬就算發生華藝修改資料和文章消失的事件,有些期刊仍然未必會解除合約;這是因為 #目前臺灣學術論文資料庫被壟斷,一旦解除合約,將使得期刊和論文的 #流通受到阻礙。但研究者的學術成果最希望的就是能夠流通傳播,公共化是一個對的方向。(林國明/台灣社會學會理事長)
💬公平會應該處理華藝 #是否有壟斷臺灣論文資料庫市場、 #濫用獨佔地位、 #違反公平競爭等問題。(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
再者,國際推動OA,並 #不是只針對期刊,我昨天已經舉了 #很多針對資料庫 的例子,今天再多舉一些例子給大家知道:
OA資料庫/開放典藏 (Open Access Repository/Open Archive):一種電子平台,將學術成果免費提供給任何人即時且永久地瀏覽、下載、分享。
#OA資料庫案例:
🔎1966年美國推出的教育資源資訊中心(ERIC,www.eric.ed.gov)及醫學文獻資料庫,可能是第一個開放近用計畫。
🔎Digital Commons Network:
由各國大學圖書館合力提供各大學學者的學術文章、期刊文章、論文等。文章主題涵蓋各種領域,共計超過兩百萬篇文章,免費開放全文下載,甚至不需會員或登入。文章數量最多的領域為社會科學領域。
🔎arXiv:
1991年開始,主要涵蓋數學、經濟、理工、生醫領域的學術文章。文章不需經過peer review即可在此平台發表,因此許多文章會先發表在此,在peer review後再發表於正式學術期刊。目前有約180萬篇文章。
🔎SocArXiv:
社會科學版本的arXiv。在2016年後創立。
🔎PLos 公共科學博物館(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
由一群科學家和醫生所組成的非營利組織,致力於將全世界的科學和醫學文獻變成公共財,讓全球各地的科學家、醫生、病患和學生都可以無限制地近用最新的科學研究成果。在PLoS的網站上彙整了旗下的期刊,在網站上可以自由瀏覽。
#OA運動批評對象為資料庫的案例(包含有資料庫業務的出版集團):
🔎在OA運動中最重要的3B宣言(2002年布達佩斯開放取用倡議、2003年貝色斯達開放近用出版宣言、2003年關於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知識開放取用的柏林宣言),都有提到開放典藏(Open Archives)的重要性,不只是訴求學術期刊的OA。
🔎2014年荷蘭教科文部聯合國內大學推動OA,其主要批判對象就是越來越大的商業學術論文資料庫「Elsevier期刊出版集團」。Elsevier不只出版上千種期刊,實際上還經營了ScienceDirect、Scopus、SSRN等大型電子期刊資料庫。
🔎各國倡議「開放典藏資訊系統 (Open Archival Information System,簡稱 OAIS)」串連OA期刊,目的就是要建立OA資料庫,替代越來越昂貴的商業巨獸資料庫。
#臺灣學術成果是公共財
#臺灣已晚20年
#現在推動知識公共化正是時候
我的立場很明確,臺灣所有的學術研究成果,幾乎都有由教育部、科技部投入的公共預算支持。知識生產者也逐漸體認,應共同維護 #知識公共化 的理念,才能互惠互利,創造更多研究果實。
我昨天也一再說明,華藝的事件正好給臺灣學術圈一個推動知識公共化的契機。
身為立委,我昨天也負責任的提出可能的解方,將會持續和支持學術期刊的科技部以及教育部研商,包括:
➡科技部和教育部應負起責任,現在開始蒐集、整合各方意見。
➡規劃期程及逐年編列預算。
➡先從臺灣期刊及大學開始推動「開放取用」模式。
➡建置或完善現有的學術論文資料庫,例如國圖。
➡將臺灣學術論文公共化資料庫成果與全球知識公共化場域接軌!
最後,也想回應華藝,政府推動資料庫公共化,是為了臺灣學術成果的近用性及全民共享。但請別忘了,臺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政府有做的,民間仍然可以做,一起為學術努力!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註一:華藝授權中方竄改一線學術工作者論文標題、摘要,舉例如下:
例一:「四個國家」被改成「四個台灣」。
例二:「東南亞國家」被改成「東南亞台灣」。
例三:「當國家主義之路」被改成「到台灣主義之路」。
例四:「當婦運衝撞國家」被改成「當婦運衝撞台灣」。
例五:「國家女性主義」被改成「台灣女性主義」。
例六:作者皮國立,名字「國立」被消失,只剩皮。
例子太多,很多一線學術工作者都已發文指責。華藝還敢說這是華語世界話語權,一個被改得文不對題,亂七八糟的標題,就算被搜尋到又如何,看到的人只會覺得作者是不是瘋了?!踐踏學術工作者心血,莫此為甚。更不要提因為敏感而被消失的五萬篇文章,這是什麼爭話語權?這是羞辱一線學術工作者給中共下跪。
註二:華藝授權中方竄改作者文章標題摘要,范雲評論資料庫 (至2020.12.31):
華藝針對公共化的聲明繼續魚目混珠 👉 https://reurl.cc/5q06zR
推動臺灣學術論文資料庫公共化記者會 👉 https://reurl.cc/7o6m4N
我針對華藝的一次質詢 👉 https://reurl.cc/Oqxbry
引起三家媒體以社論高規格批評 👉 https://reurl.cc/gmL1YQ
踢爆!華藝白紙黑字授權中方廠商竄改論文 👉 https://reurl.cc/5q0zbq
我被華藝消失的論文 👉 https://reurl.cc/Q38xVM
紅色審查 👉 https://reurl.cc/D6WExE
濫用獨佔地位 在 BigEco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經濟小教室—反托拉斯法】
「Google 因 Android 行動作業系統合約涉及市場壟斷,被歐盟處天價5億罰款。」😱
「微軟 Microsoft 壟斷 Windows 在個人電腦作業系統市場的地位,強制用戶使用Internet Explorer(IE)瀏覽器。」😰
這些大企業帶領我們跨越不同科技世代
卻伴隨著層出不窮的壟斷(monopoly)爭議⚔️
你有想過⋯背後龐大的利潤被哪個企業獨吞了⁉️
✨美國的「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規範產業不得濫用獨佔地位、利用Cartel結盟行為等壟斷市場,造成市場不公平的競爭🚫
各國都有大同小異的法規
例如:台灣的公平交易法、日本的獨佔禁止法等
為什麼獨佔不好🤔🤔
又為什麼該對獨佔造成的「不公開」開罰⁉️
過去的經濟小教室介紹過
✨獨佔:只有一家廠商生產該產品,所以價格易被操縱
當一般營利事業勢力大到有如獨佔廠商
那潛在的「價格壟斷」風險就出現了💣
假設Google Chrome開始要使用者付費,你願意嗎?
明知道利潤全被Google獨享了,卻又離不開Chrome
這就是獨佔廠商迷人又危險的地方☠️
🌐當年網際網路的3G世代來臨時
高通壟斷晶片市場,使用高通晶片都要繳交一筆專利費
台灣曾以反對公平交易法為由
對高通開出新臺幣234億元罰款
(後達成訴訟上和解,罰金降為新臺幣27.3億元)
從歷史可見,政府對於壟斷是不樂見的😰😰
在科技進步快速,高端技術不再由某企業一枝獨秀
可能可以暫緩壟斷市場的隱憂
例如:現今高通、華為、三星等角逐5G市場
在歷史的推演來看,早晚還是會出現5G的明日之星
【註:🔥經濟小教室—市場結構】
https://www.facebook.com/bigecon/videos/154688768812451/?epa=SEARCH_BOX
影音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rH_W5PN8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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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剪報
史上最高! 公平會重罰美晶片大廠高通234億
2017-10-11 18:03
首次上稿 17:46 更新時間 18:03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美國晶片大廠高通再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具有獨佔地位,因涉及對台韓手機廠收取不當專利授權費,遭公平會調查,公平會今天以高通濫用獨佔地位,對高通處以新台幣234億元罰鍰。為公平會有史以來對廠商開出最高罰單。
指高通濫用獨佔地位 收不當專利授權費
公平會表示,由於本案違法期間至少持續七年之久,且違法期間高通向我國事業收取的授權金總額約新台幣4000億元,以及我國企業向高通採購的基頻晶片的總金額約300億美元(約合新台幣1兆2000億元),考量其違法行為在違法期間內所獲商品或服務銷售金額逾新台幣1億元,屬於情節重大案件。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2219583
關於高通授權費案,中國2014年初對高通祭出60.8億人民幣(約台幣304億元)的天價罰單,南韓去年底對高通開罰1.03兆韓元(約台幣279億元);我國公平會則於2015年2月立案調查,今天下午5點半開記者會公布裁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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