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重罰,抓到就關3年以上,
船舶、設備沒收!
溯及既往,即日起實施,
————嚴防偷渡成為疫情破口,
日前,外交家雜誌宣稱台灣再度戰勝疫情,從每日確診病例發展看起來,台灣內部守住疫情,算是做到了!
這段時間以來全國人民高度配合防疫,在69天降回二級。但國際間武漢肺炎病毒不僅仍在肆虐,還不斷變異為更具傳播性的病毒,一波波感染難以平息。這不禁擔心的是境外移入的管制,會不會產生漏洞?!
守好境外,太重要了!看到各國在變種病毒肆虐下,疫情延燒再度威脅經濟,我們完全不能鬆懈
我們可以用最嚴格的邊境防疫措施,在機場、港口阻擋變種病毒襲擊,可是蓄意在這段期間闖關的偷渡,最容易成為變種病毒入侵的大破口;7/20台南查獲的偷渡,船上11人高達6人確診,研判可能皆為Delta變種病毒,情形不可謂不嚴重。
但面對疫情期間的偷渡,我們只能用現行法處置,我認為不夠!現行法令對偷渡行為,沒有「抓到就關」的設計,或3年以下、或5年以下,抓到了不必關的所在多有!甚至最近一件(去年九月)36人偷渡的判決,勾結人蛇集團的船長竟緩刑免關,就是一個例子!
我認為必須在疫情這個非常時期,以特別法的嚴厲條款,對偷渡這種可能的防疫破口,加倍重罰,用「抓到就關」的「3年以上」刑罰,赫阻犯罪,並且溯及既往到今年8月1日!
我在下會期一開議就會提出,於肺炎防治特別條例增訂對偷渡及協助偷渡營利者的重罰!由於下會期開議後,要到10月中旬才有可能處理法案,因此我提案增訂條款,將抓到就關,還可以沒收船舶、設備的條款,回溯至8月1日起實施。
8月1日開始,膽敢偷渡危害全國人民健康與性命,你就試試看!
如果我的法案過了,你們就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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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增訂第14條之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有下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經許可或未經查驗入國。
二、以船舶或其他設備搭載前款人員進入我國限制或禁止水域。
意圖營利而犯第一項之罪,加重其刑至1/2。
供第一項犯罪用之船舶或其他設備得沒收之;經判決沒收確定,得視個案情節需要拍賣或變賣,或專案報准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置之:
一、無償留供公用。
二、廢棄。
三、為其他適當之處置。
增訂第19條第3項
本條例增訂第14條之一自中華民國110年8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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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0萬的網紅Taiwan Bar,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光臨臺灣吧 #法律 #司法 #不良公民老師 #不溯及既往 為何犯了法,卻可以不算數? 學校的不良勢力被新老師掃蕩, 混混頭頭馮寬,該如何應對 😈 ? 在學校裡,有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的馮寬; 在社會上,擁有很大的權力政府 會不會也會像馮寬一樣, 為了自己的利益為所欲為? 這樣實在太危險...
溯及既往例子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們與精神疾病患者的距離
易讀版: https://awater.tw/archives/429
近期鄭家純與陳沂的名字又再度躍上新聞版面,起因是鄭家純曾經委任過一次的律師,被媒體爆料介入仙人跳團隊組織,此事件給了陳沂逮到機會,大肆胡亂開砲,而後家純多次試圖與其聯絡未果,打了許多電話仍無法聯繫到陳沂,而陳沂更在臉書上公布家純的私人手機,讓彼此的對立更為攀升。
開頭先做個簡單的法律常識教育。
在跟騷法還未三讀通過前,鄭家純的行為不構成任何法律問題,即使未來法條上線後也因為不溯及既往,所以不會有問題,但陳沂將鄭家純私人手機公開後,已經明顯違反個資法。
回到主題。
昨天兩人在晚間時的直播更是同時在線一舉突破1.5萬人,本已經將陳沂封鎖的我,還特別用我老婆的手機去看直播,但當我一看之後就發現事態不妙,陳沂「疑似」生病非常嚴重,而她本人卻絲毫不自知。
國際上對於精神相關疾病有相當嚴謹的定義。
在台灣被稱為思覺失調,其特徵包含錯誤的信念(妄想),覺知不存在的東西(幻覺),語無倫次以及不合時宜的行為舉止,甚至從她的行為模式與發言中可以明顯看出,陳沂恐面臨嚴重的焦慮與憂鬱症狀,以至於她無法正常生活。
這件事情最棘手的,就在於陳沂完全沒有病識感。
以學術界的四個等級,她仍處於第一級。
一、缺乏病識感 - 完全否認自己生病,也不認為需要接受治療。
二、部分病識感 - 承認自己有症狀,但歸咎於其他原因,不願意接受自己生病,也可能不願意接受治療。
三、理智病識感 - 理智上承認自己生病並需要接受治療,但情感上還無法接受,對治療的動機較弱與被動。
四、情感病識感 - 承認自己生病並需要接受治療,且情感上能接受,願意積極尋求治療與協助。
這是相當值得眾人關注且明白的事情。
過去許多人總認為幕前的工作者會在鏡頭前刻意放大的某些特質,以藉此特異獨行的言行舉止來吸引群眾,當她的行為模式已經超乎正常人的邏輯時,其實她生病很嚴重了,這時候我們如果還與其相互呼應,這是不對的。
昨天如果有看到兩人的直播,你會發現陳沂真的有太多的地方已經嚴重不對勁了。
包含其說話語無倫次顛三倒四,當家純試圖與其談論任何話題時,陳沂就會開始不斷閃躲跳耀話題,甚至用著超乎常人理解的邏輯在回應,開始東拉西扯的對話,這也是為何昨天的直播過後,陳沂又再度遭受到攻擊,而鄭家純又收穫了大批的支持者。
這是不對的。
我在此也對 鄭家純 呼籲,真的不能再與陳沂繼續耗下去了,我相信她也有感受到陳沂不只生病,而且在心理疾病上已經可說是病入膏肓了,家純也對這塊有過不少的鑽研,相信能夠懂我所說的,我們不該再加重其病情了。
我在此也鄭重地宣布,以後對於陳沂的任何挑釁行為與各式標註我粉專的行為,我都不會有任何的回應,我在這邊只期盼陳沂能夠早日康復,在未經專業的醫師許可下,真的不能擅自停藥,這不只是會讓病情嚴重,更會造成嚴重的副作用。
也希望大家能夠多幾分包容與耐心,生病的人不會能夠理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也不要試圖去與其溝通,重要的應該是讓專業的醫療團隊介入,真正的讓其痊癒才是重點。
在此祝福陳沂能夠早日康復。
正如我在媒體上曾經說的,幾年前我曾經遇過她本人,那時她還是很健康的,更是對於成名擁有十足的企圖心,但在成為創作者的過程是很艱辛的,正如我前天的文章中所寫,在忍受孤寂的過程中,很多創作者就會開始產生心理疾病。
陳沂就可以說是最具代表性的例子。
也因此我們身邊的人都應該善待她,學習不要去與其計較,鼓勵她安慰她讓她知道這個世界是正面的,只有她願意真正的去積極治療,我們才有機會見到曾經健康的她。
陳沂妳一定沒問題的,加油。
IG : Awater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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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Live」4791472 / 鬼才阿水Awater
溯及既往例子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收錢護航「回溯條款」當然於法不容,應該予以嚴懲;但曾有媒體統計,2012年到2020年三屆立委選舉,遠東集團都是供輸政治獻金最多的企業。2016年,該集團捐給藍綠的政治獻金不相上下,都是一千多萬元;到了2020年,捐給民進黨立委候選人3200萬元,捐給國民黨1300萬元。「擋住回溯條款」是否就是為了公平正義?還是只是另一種「選邊站」,做出更符合政黨利益的選擇?其實更引人遐想。>
朝野立委同涉SOGO經營權之爭,涉嫌收錢為李恆隆護航,已有多人遭到收押禁見。在多名綠營立委涉案情節重大情況下,民進黨開始釋放「民進黨有弊案防火牆」的訊息,說當初就是因為執政團隊從府院到黨團,都頂住不當利益介入,才力阻「回溯條款」過關;甚至引用三年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大戰」時代力量的往事,說不可能為個案修法。
這番說法,看似言之成理。但民進黨真的對法律「不溯及既往」和「不為個案修法」這麼堅持嗎?事實證明並非如此。第一個例子,是民進黨執政後訂定的「政黨及其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貫穿整個法案的,就是「為個案量身打造」和「溯及既往」兩個原則。其中第六條最直接,不但現有的不當黨產要收歸國有,即便已經賣掉的,只要黨產會認定有不當得利,也得返還不當得利、歸還原所有人或收歸國有。比起公司法的回溯條款,有過之無不及。
另一個例證,是「財團法人法」。2018年完成立法的財團法人法,其中就有赤裸裸的「回溯條款」,也就是施行前因受民間捐贈,轉為民間所有的財團法人,政府可以用以特殊目的為由「補足捐款」,買回該財團法人。而政府可以這麼做的正當性,僅來自於政府「曾經」捐助該財團法人成立,這不是回溯條款,什麼才是回溯條款?
從這兩個專法的立法來看,前者是針對民進黨的主要對手國民黨而訂定,後者則有助政府侵吞已然成為民間團體的財團法人,亦對執政者有利。這兩個法案在制定過程中,都有法界人士提出不同意見,但民進黨上下還是護航到底,讓法案順利過關。可以說,民進黨所謂「為了防弊擋回溯條款」根本不存在,擋不擋,或者認不認為「回溯條款」不合理,能否為個案立法,都只是符不符合民進黨利益而已。
【重磅快評】民進黨有弊案防火牆?別信沒根據的說法了
https://udn.com/news/story/121558/4755108
溯及既往例子 在 Taiwan Bar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歡迎光臨臺灣吧 #法律 #司法 #不良公民老師 #不溯及既往
為何犯了法,卻可以不算數?
學校的不良勢力被新老師掃蕩,
混混頭頭馮寬,該如何應對 😈 ?
在學校裡,有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的馮寬;
在社會上,擁有很大的權力政府
會不會也會像馮寬一樣,
為了自己的利益為所欲為?
這樣實在太危險!
歷史課本讀過的「六三法」,
就是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為了防止暴政發生
為了保護人民不被侵害 💪
就需要些規定,讓政府好好遵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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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肆意妄為的馮寬
竟被新來的老師挑戰?
究竟誰會勝利呢?
來聽聽不良公民老師的荒謬故事
一同了解了解法律、知曉權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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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X #臺灣吧 feat. @77老大
跟著不良公民老師,一起了解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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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少年都可以當老師,全民也可以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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