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清算】香港地產商十大高危「#壟斷行為」
外電指地產商受中央施壓引起全城烘動,地產股亦隨著恒大爆煲而大跌。其實所謂「遊戲規則已經改變」並非重點,「壟斷行為」一詞才是對地產商來說可以內容無限擴充的紅線,如何才構成「壟斷行為」暫時沒有任何定義,以下嘗試探討香港地產商十大最高危的潛在「壟斷行為」,從而預視香港地產商將會否/如何遭到整改清算。
■ 1 #囤積居奇
單是四大地產商抬面有上千公頃土儲,估計仍有大量未登記、仍然掌控在俗稱「艇仔公司」的中介手上的土儲,亦未完全反映入公司年報, 圈地規模遠超枱面所及。
這些土地資源本來是尋常百姓的家園、自給自足的農田、自然生態的棲息地,都被囤積高度集中化起來。這些囤起來的土地資源無論有多不適合作發展,現時都歸咎政府阻礙他們點地成金,也不讓出來還原各種用途,為社會作業及自然環境重建生機。只肯短借出來作過度屋,收回之後又能借機變豪宅。
地產商的囤積壟斷,並不限於公開在公司年報上的一千公頃土地儲備,還有每年囤起上萬個已建成空置單位。本來針對此問題的《一手樓空置稅》條例草案,準備好通過最後都可以失踪泡湯,繼續容許地產商將手上空置單位待價而沽,彰顯了後國安法時代地產影響力仍然法力無邊。
■ 2 #壟斷式圈地
除了大規模囤地自肥,過往在新界的圈地模式也很可能構成所謂「壟斷行為」。
一直以來透過在新界與村長「打好關係」,大地產商之間已形成了無形的收地地盤,亦令其他潛在競爭者無法進場,明顯的例子如新界東北及洪水橋,明顯有著分區割據之收地格局。加上還有政府配合的規劃選址及原址換地,大大鼓勵了地產商進一步圈地壟斷。
土地業權外,亦透過不限於「田地生產」的手法,從小業主手上集中化市區業權作重建,亦成功爭取放寬強制拍賣門檻的政策,大大加強收購議價能力,掃平中下階層在舊區的生存空間。
■ 3 #操控衣食住行每個環節
過往談到「地產霸權」,一般都指不單是在住屋問題上由地產主導,而是在交通運輸、電子消費、物業管理、飲食娛樂、城市活動,深植日常生活的每個環節,各種服務選擇、物價水平、生活質素都牢牢挾制在地產商手中,連街市規劃也可以操縱。
真正的霸權壟斷莫過於市民根本無法決定自己的民生大小事,而當今被套上「壟斷行為」的罪名,很可能就是因為他們在各行各業霸佔龍頭地位,未有全面「讓」給「其他競爭者」入場所致。
■ 4 #公眾輿論帶風向
地產利益不只在政治體制及大大小小的政策委員員內,過往還透過籠絡「經濟學者」、地產經紀、退休高官等知名人士,透過媒體版位、董事袍金、團體資助、政黨捐獻、評論專欄、顧問研究的方式,讓社會各界都有專業打手或代理人協助主導社會輿情,帶出有利地產商利益的論調,實現公眾輿論的壟斷。過往遇上反對地產利益的社會聲音,曾有抽廣告、發信傳媒及團體作「提示」的做法。
透過以上的廣泛動員做到轉移視線、sideline反對聲音的效果,過去成功創造出「土地不足」、「地權複雜」、「收地困難」、「環保霸權」、「補地價 = 白做」、「一日最衰都係辣招」等論調,令地產利益能夠以公眾利益之名滲透香港日常議題,主導土地房屋施政。
而當今還能保有「帶風向」的權力,在全面管治權下當然會被理解為新時代香港隱患。
■ 5 #利益主導政府施政
當今各種被質疑為地產利益度身訂造的土地房屋政策,例如土地共享、原址換地、發水露台、強拍門檻、加大濕地發展密度,放寬祖堂地等,都會獲得過政府大力幫手背書成訂立, 一般都會以「地產商發功」來形容背後難以得知的政策制訂過程,卻可從「許士仁案」、「梁展文案」反映這種「功力」並非空穴來風。
人脈財力使然,這亦未必是能透過削阻地產商在特首選舉的影響力,就能輕易破除,這些都應該會被明眼人看在眼內。
■ 6 #區位租值壟斷
壟斷不僅只在資源上、媒體中,還能透過主導基建配套達到區位上的壟斷,令區域中心地段全面配合地產利益,才能有效收割小市民的租值。
這樣就不停留於大地產商的行為,領展、港鐵、市建局三座大山顯然也是加劇城市空間階級化及房屋問題的元兇,不過暫時仍未有在輿論上分享著地產商相同的待遇。
■ 7 #阻礙政府收地與發展
近年提出10塊私人地事隔兩年有7塊擱置,1,000公頃未發展棕地不斷避開地產商土儲只額外收得47公頃,可以預視背後現今依然有著巨大的收地力場,守護著他們愈儲愈多的土地儲備。
事實上,過往有不少案例發展商動輒進行司法覆核及上訴,發展商成功率亦相當高。明明收回土地條例是最難以挑戰的尚方寶劍,政府一直都避開而選擇更貴更破壞的填山填海。
現今恆隆地產陳啟宗試圖甩獲反指土地短缺全因反對派,但明顯土地發展最有力的反對派,其實就是地產商本身,這並不是發展商憑口就能帶過的事實。
■ 8 #非正規掠地起豪宅
地產商不僅會大手收購公共事業如電力、巴士、媒氣等行業進行壟斷,更甚者是「不務正業」,利用這些公共事業大搞地產,懂得將旗下/合作團體的巴士廠、變電站、碼頭、機樓、科學園區、教堂等公共設施申請改劃成私樓住宅項目,如同黨媒所形容恒大在不同省市「以車圈地」的騙地模式。
這除了大大影響香港賣地庫房收益及公地公用的潛力,變相廉價搶地,將原有批租作公共用途的土地變成私樓豪宅圖利。
■ 9 「#智商勾結」
還有透過私下「捐獻」或參與某某智庫組織,一方面能因慈善牌可獲免稅優惠,另一方面亦能借助他們影響政府施政,製造對地產利益更有利的政策環境,一石二鳥,可謂「智商勾結」,但這些行為大眾是看到的,亦可理解是另一種助長壟斷的行為。
■ 10 #大孖沙「#鋤Dee會」
根據不少過往報導,傳聞大地產商們曾私下組成「鋤Dee會」,有傳成員包含恒大許家印、「重慶李嘉誠」張松橋、「大劉」劉鑾雄等大地產商,這種富豪「共富」的合作模式,方便在過往地產股票市場大手交易,互惠互利做Deal。
不論鋤Dee會是否存在,或者是否已經在新時代香港式微,外人不得而知,但若然還有這個沒有社團註冊的「團伙」,今時今日也很有可能以「壟斷行為」被取締。
小結:風聲已聞 危難未至
現時其實只聞風聲草動,未有實質行動,但現今地產商還想以小恩小惠打發就算,更想借機以解決住屋問題之名大撈一筆,現屆仍較親地產界時或尚可蒙混過關,靠拿劏房業主Slumlord祭祭旗,但長遠且看「壟斷行為」的紅線如何變化,如何換莊,畢竟香港地產收益供養不同利益版塊,政商之間還是你中有我的利益共同體。
想留意更多有關地產商壟斷行為:
【本研Podcast】Ep57 - 施壓中 - 地產商就嚟冇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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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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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敬老愛心卡·下修55歲!】
向親愛的族人們報告:
早在民國91年,政府訂定「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時,就已明定『年滿55歲的原住民為老人』。
因此,馬見自上任以來,即積極爭取「原住民敬老卡」。
終於,歷經兩年半的努力,馬見成功爭取,社會局已編列預算,自明年起將開放『 請領「敬老愛心卡」,原住民族人年齡下修至55歲 』!
[ 爭取歷程 ]
·108年 議會正式提案
提請市府研議『原住民敬老愛心卡』
https://bit.ly/3n4hcqb
·109年5月19日 業務質詢
向社會局提出,本市族人在「敬老愛心卡」所受不平等待遇,並敘明法源依據。
https://bit.ly/3zSuNEH
·109年6月22日 總質詢
向侯市長請命,為族人創建高齡友善的交通。
https://bit.ly/3DOcZgl
源利交通待遇 在 陳建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支持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盼中央全力支持
民國71年縣市分家,是考量資源過度集中城區,偏鄉發展失衡之下的不得已舉措。至今,許多大新竹地區民眾共同關心之公共事務,反而因為本位主義,縣市政府意見分歧步調離異,未能取得共識造成行政效能低落,無法順利推動,實非縣市民之福。
例如我多次提到市轄內縣有土地問題,縣政府處分土地充實縣庫合情合理,卻常常在處分過程手法粗暴,激起原住戶市民群情反彈,如親仁段都更及警光一村迫遷。又例如前瞻計畫補助大新竹輕軌建設,市府早已有五次可行性評估報告,反觀縣府基礎資料薄弱,協調困難。
另外還有水源管理、垃圾處理、交通、防疫工作等,縣市之間牽一髮動全身,甚至多次在議會質詢時,面對市政府局處長,卻不得不請教縣政府配合市政的推動方向,或者請局處長會後再多費心協調,問著問著都覺得尷尬。
只是,縣市合併工作困難的不只是縣政、市政的整合,真正的困難在於合併後是否升格,這牽涉到合併後縣長或者市長人選,是派任區長或者選舉鄉鎮市長,議員及其他民意代表選區劃分...等地方政治課題。另外,升格為直轄市的統籌分配待遇,才能讓合併後的大新竹各行政區域所分配到行政資源超越現況,如同台中縣市及高雄縣市合併升格。
儘管可能會面對極大阻力,但基於大新竹地區民眾福祉,我主張應儘速討論新竹縣市合併、並且升格為第七都。
◾️自由時報專訪林智堅 談大新竹合併
➡️林智堅市長:大新竹是台灣重要戰略城市 縣市合併時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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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亮麗政績 林智堅︰新竹市長做好做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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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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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工泛指於晚清時,前赴海外工作的華人勞工以至苦力,通常是來自窮鄉僻壤的農民或漁民(特別是廣東五邑地區),被招工館等仲介公司欺騙或詐騙至海外謀生,他們會收到首期的預付薪酬,但是需要扣除一筆介紹費用、交通費用和傭金(這種做法被廣東人稱為「賣豬仔」,而招工館則又被稱為「豬仔館」。他們當中不少人因為無法返回中國,而且得不到僑居地的公民權利、無法獲得移民資格而客死異鄉。在19世紀中後期至20世紀初,由於這些出國的勞工都會簽約,稱為契約華工,俗稱為賣豬仔。販運、交易豬仔的地方名為招工館,俗稱為豬仔館,葡話叫Barracoon(音譯名巴拉坑)。澳門在19世紀時期是人口販賣中心。聖安多尼教堂與大三巴牌坊之間是豬仔館林立的地方。2006年,加拿大總理哈珀以廣州話就百多年前政府向華工徵收人頭稅道歉,並且宣佈賠償方案。在西方人發現新大陸和開拓南亞殖民地之後,他們需要大量的勞動力來開採殖民地的資源,從非洲引進黑奴。1800年代初,英國等殖民者禁止非洲奴隸貿易後,轉從印度和中國引進豬仔。賣豬仔一詞,是中國人的自嘲之稱,西方人稱「苦力」Coolie Labor。最早的「豬仔」是去南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和泰國等地)。豬仔的本質上是契約勞工(contract labor)。契約(合同)載明工作期限和工資待遇。期限一般有三年、五年和十年等三種。待遇根據合同長短而定。十年期的「豬仔」預付安家費二十銀元,五年的十五元,三年的十三元,提供一日三餐和住宿。1849年之前,美國華人人數很少,只有區區325人,他們大多是官員,商人,也有少量學生和馬戲演員。1848年1月,美國舊金山(舊金山)發現金礦,同年3月小道消息傳開,各地淘金者蜂擁而至。1849年消息傳到中國,隨即有323個廣東人前往淘金。1849年又有450人達到舊金山,1852年有兩萬人到達。他們主要來自於廣東臺山、開平和恩平地區,比如1854年寧陽會館就接待臺山籍人8349人。雖然金礦在法律上歸美國聯邦政府所有,但當時民間金礦開採通行規矩是打樁劃界,誰有效開發,歸誰所有。1850年加州政府開始徵收每月20美元的開礦稅。1852年改徵每月3美元/人的外籍礦工稅。到1860年代,河床表面金礦大部分被淘走,唯有實力大公司才有能力繼續開採,當時礦工工資在1-3美元/天之間。淘金發財機會大大減少,一些中國人打道回府,一些人轉道去澳大利亞或加拿大溫哥華繼續淘金,一些人轉行開洗衣店和中餐館,還有一些人去修鐵路。1863年開工的橫跨美國東西海岸的鐵路工程開工,吸引了大量華工。鐵路華工月薪為30美元,食宿基本自理,鐵路公司也會提供一些生活幫助。和歐洲移民攜全家定居不同,華工前往美洲的目的是賺錢回鄉買田置產,所以85%以上為單身青壯年文盲男性,少量女性基本上作為性服務提供者存在。1862年《反苦力法》生效,不鼓勵外籍勞工入境,並向外籍勞工徵收每月2.5美元的「人頭稅」。到1870年,雖然中國人佔加州總人口比例只有8.6%,但佔勞動力的比例高達25%。到1880年,舊金山地區,華工佔總勞動力的1/3。19世紀中葉以後,社會主義傳入美國,美國工人運動蓬勃發展,要求提高工資待遇和改善工作條件的罷工活動此起彼伏。但每當歐洲移民勞工罷工,華工就「乘虛而入」。歐洲白人移民將勞工工資大幅下降歸咎於中國「苦力」,針對華工的暴行屢有發生。1882年美國國會通過《排華法案》,禁止任何華工入境(但官員、商人、學者和學生等其他人員不受影響),而且規定已經在美的中國「苦力」需要在離境前事先申請「回美證」才能返回美國,意圖減少中國「豬仔」的數量。在1900年前,到達加州的中國人高達30萬人,留下來的大約為10.7萬人。1862年美國《反苦力法》生效後,契約勞工(contract labor,又譯合同工)獲得自由,他們可以自行選擇僱主。但舊金山中國六大公司(The Chinese Six Companies,中華總會的前身)宣稱,他們早在1853年就停止輸入契約勞工,改用「信用票」制度(Credit-ticket System)。當時,從香港到美國加州需要2-3個月的海上航行時間,中途可能遭遇海盜和風暴,風險極大。而且勞務公司(中國六大公司)一般需要替赴美華工預支三筆費用:給華工父母的寬慰金(20美元左右,一般家庭選擇不要),船票(40-50美元)和路途開銷(20美元)左右。運送一名華工,成本在60-90美元之間。華工可以自由選擇僱主,只要按照合同每月償還這筆「貸款」就行。這樣的系統理論上符合美國法律。但中國放貸公司為了盡快收回成本,常會和華工的工頭勾結,讓他們每月代扣工資用於還貸,還會對華工本人和其在中國的家人採取威脅手段,脅迫盡快還貸。還款總額依還貸期的長短而不同,一般來說,華工需要為他們的美國之行付出200-300美元的代價。一些華工,選擇向親友借錢,或等待哥哥從美國寄錢回來成行。親戚帶親戚,老鄉帶老鄉,有的村莊幾乎家家有人出洋謀生,比如1877年有200多人跟隨海宴沙欄村華工李仍去了美國。
源利交通待遇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25)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衛環委員會針對長期照護問題質詢衛生署、勞委會與內政部。林佳龍在會中提案通過要求內政部與衛生署重新訂定長照的補助標準,取消中低收入戶民眾自付比率;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各種照顧服務補助的上限。
首先,林佳龍取出,目前長照服務分一般戶、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其政府分擔比率不同,但政府補助額度的上限卻是相同,弱勢者可能因為經濟情況較弱而選擇負擔得起的補助額度方案,導致無法受到充分的照顧服務。
林佳龍指出,低收入戶占長照服務使用14%的資源,中低收入戶占長照服務使用12%的資源,比起一般戶占長照服務使用資源74%明顯低,但實際上弱勢者家庭通常支援較少受益長照服務較高。林佳龍在衛環委員會提案並獲得通過,要求內政部研議應重新訂定補助標準,取消中低收入戶民眾自付比率;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照顧服務每月最高補助小時數;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補助額度;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老人營養餐飲服務補助額度;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交通接送每月最高補助額度;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居家護理每個月最高補助額度。同時衛生署應檢討重新訂定補助額度;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喘息服務每年最高補助額度;提高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社區及居家復健補助額度。
林佳龍表示,長照是國家邁向老人化社會的福利體系,既是就業政策,也是福利政策,目前長期照護主責規畫機關是衛生署,未來的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長照十年已經到了第七年,長照法還沒通過,政策執行也未見統合,他憂心未來衛生署是否訂得出來長照發展政策與計畫。林佳龍也指出,去年是陳振川及薛承泰正偉在協調,後來薛承泰去職,陳振川任工程會主委,政院目前由陳士魁協調長照小組,但卻還沒開過會看不出政策執行的統合,表示馬總統不重視,江院長不用心。林佳龍強調,政府預算編列不足,也表現出對長照的不用心,長照公務預算每年編18.7億到28.34億,迄今已動用第二預備金10億。
林佳龍指出另一個計劃牆上掛掛的例子是行政院去年10月由政務委員陳振川及薛承泰於共同主持「長期照護之產業政策與法令鬆綁相關事宜」協商會議,會議中決定要引導民間資金,尤其是保險業投入國內長期照護產業,兩個政委走一個,一個任工程會主委,這個政策人亡政息,沒有效率。內政部認為保險業投入國內長期照護產業目前不見得適合,還要再研究!
對居家照護勞委會對本國、外籍服務員的轉介,七年來約70萬個cases,53萬聘的是外籍看護,林佳龍指出光從人力問題就看得出長照體系四分五裂!從勞委會職訓中心結訓的學員少投入居家或社區照顧服務,多流向醫院、機構,勞委會推了專業證照制度卻還是面臨薪資太低、專業沒價值、待遇不合理等問題,林佳龍也要求勞委會推動的家事勞工權益保障法盡速提送立法院。
勞委會已經將家事勞工權益保障法送行政院,對家事勞工者的勞動權益有所規定。勞委會表示,照護員未來還是盡量用本勞取代外勞,機構服務員有規定本勞、外勞的比例,居家服務上本國籍、外籍的比例必須還要跨部會研議協調。林佳龍要求三個月提出研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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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利交通待遇 在 [閒聊] 絕對連面試都不要去的公司- 看板Yunlin - 批踢踢實業坊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文長----
我今年25歲、女生,私校社科院畢業,多益670,工作經驗約三年,
6月搬來雲林適逢畢業季,職缺可能剛好比較多,
對於雲林較其餘大都會工作機會就少的地方,
那時應徵上鈺齊國貿人員、利勤實業業務助理、彰源企業船務,
除了利勤開24K之外,鈺齊及彰源皆開至30K,姑且不論這幾間風評如何,
就雲林薪資而言,應徵上職務的條件都算不錯,
但最後選擇了與版友分享在斗六連面試都絕對不要去的公司-豐x。
當初在人力銀行看到此公司有職缺,投了業務助理,
面試的過程,了解公司廠辦合一、做品牌寢具代工及國軍寢具衣物,
與經理對談過程她表示公司正想擴張外銷市場急需外銷人才,
我當下即表明自己有意願任國外業務一職,
隨即老闆親自與我對談告訴我他想到對岸去開發自己品牌市場,
由於剛新婚,詢問了我先生是否有工作,有無意願一起去中國,
當下直覺這是一個好機會,就安排了我先生與老闆的面談。
隔週我先生與我一同再前往此公司,老闆表示想運用他寢具代工之技術,
創立自己的品牌外銷到全世界,以中國大陸為起點。
而我與我先生去中國打市場,談的薪資條件為兩人月薪台幣14萬,
包住及交通費,在乍聽優渥的條件下,我放棄了其餘工作的報到,
一同與我先生進入這間公司,便是惡夢的開始。
在分享這間公司如何糟糕之前,需要把"勞基法"這概念先剔除,
如果法律真的可以完全保障每一位受雇者,那麼這間公司也不會有如此多人離職。
7/1報到第一天,加我共有四個人一起報到,全是辦公室職缺(我先生晚我一周報到),
辦公室再扣掉經理一個後,總共只有七個人,
意思就是這間公司有一半以上的人剛離職,而我與同梯進來的四個都是新血,
跟我同進的有一個會計、行政助理、船務加我一個算外銷部門。
以下條列說明這公司種種不合理之處。
1.報到時需簽一張同意書,同意公司為隔周休,
公司隔周休方式為每月第一、三、五周的禮拜六上全天班,
上班時間為早上8:00-17:30,中午休息一小,星期五六提前17:00下班,
也就是說在其餘的平日公司多賺半小的工時。
而這張同意書就是逼我們認同這公司的制度,不簽就別來這工作,
包括試用期三個月內如果表現不符其老闆可以無條件解雇,
當下看到同意書略有遲疑,但抱持著可以去中國闖蕩的機會,先簽再說。
2.整間公司只有老闆(男)與經理(女)兩個主管,公司成立40年,
兩位皆為公司股東,老闆65歲,經理年資約14年,除了這兩個人,
全公司含工廠內外沒有一個資歷超過一年,這意味公司流動率非常高,
另外,40年的時間通常已可拓展到上市櫃的規模了(並非賺錢但不想受股東控制),
但公司的訂單來源非常少,只有國軍及代工為主要,外銷完全一張都沒有。
3.老闆在我進公司以後,表示去中國之前台灣籌備期間,
我領的薪水為27K,先生為37K,聽起來合理,但後來發現,
我與我先生的薪水是經理之下最高了,
有些工廠的台灣員工,通過3個月的試用期才有22K....
其他人的薪資幾乎是慘不忍睹更別說廠內外勞。
4.辦公室內的每一個職位都必須身兼工廠出貨的責任(除了經理),
必須每天進出工廠搬重物,必要時必須自己用機器搬棧板,
因為工廠人力根本不足,辦公室人員加班沒有加班費。
工廠沒有廠務、沒有倉儲,廠內沒有任何管理職。
機器老舊時常維修,老闆為了省錢常自己修機台,卻老是修不好,
枉顧員工安危,工廠內的環安似乎有相當大的問題。
在我任職期間發生過廠內女員工衣服被機台捲入事件,
在當下是工廠內員工協助處理,好險只有衣服受損人平安,
老闆知道消息後沒慰問女員工,當天適逢普渡,他只提早拜拜,
處理方式令我非常驚訝且意外,畢竟衣服捲入再進去一點傷害到的就是員工,
這種處理態度未免太冷血。
工廠內幾乎都是女性外勞居多,不會講中文就會罰錢,
晚上都需要加班至九點十點,但加班費以底薪計算,請假扣全薪,
女性外勞約十來個,出入皆只可在工廠,能否外出須看老闆心情才可,
而外勞的薪資也低於法定薪資,從我進公司到離職約兩個月,
發生過三次外勞逃跑,老闆還曾經有過要讓外勞戴電子手環監控他們的想法,
令人覺得不可思議,他們是員工並不是狗。
5.老闆不願培育人才,以我先生例子來說,
紡拓會當時舉辦一系列針對新人的基礎課程,
共六堂為期六天不連續,費用忘記了,
我先生當時希望能報名去上課,耳聞其他大公司若有類似課程都是直接指派參加,
很少人願意自願參加,因為不想舟車勞頓,上課地點在台北,
但是老闆不答應,他說這些都只是理論的東西,在公司裡面學就能學到實務了,
但我先生不死心跟老闆提出說學費、交通費、誤餐費都自己負擔,
公司只要提供他公假,老闆還是不准。
6.我與我先生一同與老闆出差至中國吳江三天,在那三天,
清楚的感受到老闆在中國人脈不通,對專業知識了解有限,
對中國文化不懂,重點是回台灣過兩周後他反悔了,
因為去中國要花的費用太多,改轉移陣地去泰國,
他說他在泰國有朋友可以提供協助,
然後過一陣子又說不去泰國了因為要把國內市場顧好,
計畫就一直延宕,老闆想法天真浪漫、我行我素,但打品牌需要資金需要方法,
老闆卻一意孤行,最後我與我先生萌生退意,覺得他只空口說白話。
決定離職主要因為老闆突然對我們說他不想去國外發展了,
所以要我先生去工廠內當工人,而我協助觀光工廠的售貨。
可能砍薪水也是勢在必行,因此我們倆便一同離開公司,
老闆一天到晚都在畫餅,觀察一陣子就知道其實公司只做到這個規模主因是老闆。
公司內部結構(純粹自行觀察)
1.會計:一直當跑腿小妹出去買東西,買太久會被臭幹譙,屎缺又低薪。
2.行政助理:22K,極度咖阿的腳色,跑腿+工廠出貨+泡茶+會計+船務+採購
都要學會,只給一支螺絲起子叫你打造出一架飛機的概念。
3.採購:買原料,但90%時間都在處理業務,所以實質上是個業務助理,屎缺。
4.業務助理:實際上就是船務兼業助,工作量多是基本,還要承受老闆很多情緒。
5.廠務、生管、品管:其實沒有正式的這些人,指示由廠內員工共同分擔,
這些職稱不一樣但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修機器、搬重物,
基本上要十項全能,但是退休金6%有聽說沒提撥,
如果在工廠裡有發生事故自己就保重,沒有什麼慰問金、理賠。
我會去檢舉,但覺得那對老闆來說並無感覺,
他也曾經向大家說他不怕檢舉,他背景很硬,
而在離職的當下,就已決定要與鄉民分享這個經驗,
除了老闆藐視勞基法,更重要的是,他只把員工當工具,不懂得惜才,
枉顧員工安全,自己公司離職率如此高他不痛不癢,覺得人再找就有,
員工離職後還會對現存員工說離職員工的閒話,
那麼就永遠讓他找不到人去他公司上班吧!
而在我心中這間公司真的已經爛到連面試都不用浪費時間去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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