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垃圾,最後進到農地裡。
垃圾焚燒成為「底渣」,為了解決底渣無處去的問題,焚化爐底渣混合少量水泥後成為「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
但這樣的混凝土,只有經過 #物理性 的處理(破碎、篩分、磁選(剔除鐵)、渦電流(剔除非鐵金屬)、風選(剔除輕質廢棄物)、人工撿拾),沒有經過化學處理,重金屬含量還是超過農地土壤管制標準。
但目前的法規,只要通過一般事業廢棄物毒性溶出試驗(TCLP),就可以把這些融合底渣的混凝土回填農地,但農地畢竟是吃飯的地方,環保署要不要會同農委會,再仔細就細部分類規範檢視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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