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的標示、宣傳和廣告(下)>
上一回我們說到化妝品的標示、宣傳及廣告內容不得有虛偽或誇大的情事,
今天我們繼續講解化妝品標示、宣傳及廣告內容的限制。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第2項規定化粧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和「虛偽或誇大」相同,什麼樣的詞語屬於涉及「醫療效能」?
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中設有規定,
其中附件四更是有列出幾種涉及醫療效能的用語,
劉哥今天就來為大家說明說明。
附件四在這裡: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99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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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醫療效能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來跟大家聊一下保健食品
WEN上學期有選修了台灣醫療史,裡面有講到 保健食品。所謂的保健食品係指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特別加以標 示或廣告,而非以治療、矯正人類疾病為目的之食品」
在「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4條裡也規定:「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有虛偽不實、誇張之內容,其宣稱之保健效能,不得超過許可範圍,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之內容。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涉及醫療效能之內容。」
我在2016年公開自己有糖尿病,沒多久就成立了自己的社團,一開始只是想要分享自己的控糖經驗給大家,成立社團是因為我知道不少糖友都不希望讓自己的朋友知道有糖尿病,他們想要有一個隱密的空間可以和有經驗的人討論這個病,粉專當然就不適合。
我以前對於保健食品並不是很了解,當然這種要花錢買健康的事,我也有做過,總覺得吃這種食品比吃藥還要好吧!
但確診後,我個人的想法是~已經生病了,就該遵守醫囑,花錢吃這些有的沒的,不見得有效~畢竟保健食品是在預防,而不是治療。
也因為後來轉到成大醫院看診,讓我遇上了現在的主治醫師,我才能從他身上學習到更多的觀念,知道自己到底該不該吃保健食品?
有段時間,我常會收到保健食品的"試吃"或"體驗",我都是拒絕的,也曾遇過有業務直接嗆我~妳就是跟醫生掛勾,才會不希望我們在社團分享這麼好的產品。(因為他們標榜吃了糖尿病會痊癒)
那段日子,我都笑稱我和我兩位主治醫師、營養師組了一個天團,叫做"無天良天團",專門灌輸正確疾病及飲食觀念(現在還是啦!)
最近遇到一位宣稱吃了他們的產品,只要三個月就可以讓糖化血色素降大約0.5%~1%...長期食用就有機會痊癒....
哇...多麼讓人驚恐的數字...但...我當初飲食控制加運動才兩個月就可以從糖化12%降至6.5%(後來大約兩三個禮拜後在成大抽血是6.3%),那我是不是更有資格"賣經驗"?
而且很多降血糖的藥物,經由人體實驗都有機會讓患者糖化在三個月內降下來的幅度都比上面那個保健食品多,那有健保給付的不吃,幹嘛要花大錢吃什麼保健食品。
記得我上面寫的法規,遇到這種宣稱療效的,我心情好就檢舉,心情不好就用兩三個帳號去檢舉^^
最後,請大家自行思考是否有吃保健食品的必要性?下面這篇文章是我之前寫的,跟大家分享哦^^
涉及醫療效能 在 邱品齊醫師幸福美肌大公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食安處)自去年針對化妝品標示及廣告違規共開罰293件,裁罰金額計670萬元,違規項目「標示違規」占45件,包括化妝水、乳液、香水、美髮用品、防曬乳等品項。提醒民眾,面對琳瑯滿目的化妝品「停、看、聽」三大原則,做個聰明的消費者。
涉及廣告違規則以精華液、面膜、潔膚露、乳霜、化妝水等產品佔200件,常見業者廣告宣稱「消炎、促進膠原蛋白增生、消除皺紋、促進血液循環、平撫肌膚疤痕」等誇大或宣稱醫療效能的內容,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解,提醒民眾在選購產品時,勿相信誇大不實廣告。
食安處提醒,「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108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有多項新制上路,加重業者自主管理的責任,提高廣告違規行為等多項罰鍰。業者若於刊登廣告內容中涉及虛偽誇大,可依規定處4萬至20萬元罰鍰;另涉及醫療效能宣稱,則可處60萬至500萬元罰鍰,裁罰幅度相較過去舊法5萬元罰鍰已大幅提高。
https://udn.com/news/story/7270/5248602
涉及醫療效能 在 行銷廣告用語怎麼寫會被罰你一定要來看喔衛福部公布醫療衛生 ...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二、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有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情形,且涉及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條規定者,應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論處。三、 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