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斯洛伐克簽署「台斯刑事司法合作協議」,促進兩國共同打擊跨國犯罪合作機制!
我國與斯洛伐克共和國於本(8)月3日完成簽署「台斯刑事司法合作協議」,內容包括交換兩國法律與刑事司法合作相關資訊、分享彼此實務合作經驗、舉行定期諮商會議等。
簽署儀式由外交部長吳釗燮與法務部長蔡清祥共同見證,駐斯洛伐克代表李南陽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博塔文(Martin Podstavek)分別在斯洛伐克首府布拉提斯拉瓦(Bratislava)及我國外交部兩地,以視訊方式完成簽署並立即生效。斯洛伐克國會友台小組主席暨外交委員會副主席Dr. Peter Osuský、司法部國際法司總司長Dr. Michal Kotlárik也在線上觀禮並致詞祝賀。
此項合作協議自2017年起開始推動洽簽,外交部、法務部及駐斯洛伐克代表處歷時4年3個多月的協商,終獲得共識並成功簽署。相信此項協議將有助強化台斯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機制化合作。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針對外界屢屢出現大麻合法化的聲浪,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現階段沒有合法化的政策考量,並指出大麻電子煙觸犯毒品罪刑責很重。保護司副司長吳怡明則強調,大麻並非天然物品,會影響傷害民眾身心健康。不過卻有一群醫師,致力發起醫用大麻合法化的訴求。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
法務部 副 司長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 #陳盈錦 回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這位陳盈錦,就是用假公文,假文書構陷清寒家庭陳青旭先生因欠交通罰欠1.8萬罰款,竟然拍賣人家250萬元房子, 還找媒體說他酒駕,網路一堆人在罵他是酒駕垃圾及活該,後來經 #陳志龍 教授救援,才發現官方公然造假,發假消息,陳先生也沒酒駕,拍賣程序也造假,被監察院調查執行署,登載不實,顯然失格,用媒體傷害人民權益,如今這位陳副署長,違法拍賣,搶奪民產,媒體抹黑,非但沒有被懲處,還擔任檢察官,新北市民挫咧等。
法務部 副 司長 在 udn.com 聯合新聞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LIVE】台鐵局訂於4月5日15:00在台北站大貴賓室辦理【臺鐵2日太魯閣號408車次於花蓮縣「清水隧道」出軌後續處理】記者會。
#交通部王國材政次
#台鐵局副局長杜微
#法務部檢察司林錦村司長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楊錦青司長
#消防署吳亮雲秘書
法務部 副 司長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針對外界屢屢出現大麻合法化的聲浪,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現階段沒有合法化的政策考量,並指出大麻電子煙觸犯毒品罪刑責很重。保護司副司長吳怡明則強調,大麻並非天然物品,會影響傷害民眾身心健康。不過卻有一群醫師,致力發起醫用大麻合法化的訴求。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4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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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屢屢出現大麻合法化的聲浪,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現階段沒有合法化的政策考量,並指出大麻電子煙觸犯毒品罪刑責很重。保護司副司長吳怡明則強調,大麻並非天然物品,會影響傷害民眾身心健康。不過卻有一群醫師,致力發起醫用大麻合法化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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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副 司長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0:00 開場
0:58 新聞一:護理師在執業時被刺殺
1:32 新聞二:病患闖進診間對醫護人員大吼
1:55 新聞三:老太太在社區運動中心被狂打
3:38 醫療法的落實有問題,醫療暴力零容忍的成效不彰
5:37 美國鑑定醫師認為被告精神喪失的比例
6:58 社會安全網的漏洞
8:20 德國法律對患有精神病被告的保護管束
9:26 盧美秀監事長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14:42 廖崑富副司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16:51 鍾瑞楷科長 法務部檢察司
18:35 媒體提問
19:05 鍾瑞楷科長回答
【醫療暴力零容忍,避免精神鑑定被濫用】記者會
2018年5月25日,台中榮總嘉義分院一名23歲的年輕護理師在護理之家值勤期間,無故遭到一名54歲的婦人持長約30公分的水果刀刺殺,造成頸部、左胸、雙手共有6處刀傷,在當時醫院同仁的緊急搶救之下,才保住寶貴性命。
嘉義地方法院在今年2月15日宣判,該名婦人是在長期照顧失能丈夫的壓力之下,出現焦慮、憂鬱、被害妄想等「精神障礙」,才會意識不清,做出喪失理智的嚴重暴力行為,因此法官判決該名婦人無罪,施以監護3年,並以保護管束代之。
對於加害人因「精神障礙」而判決無罪的結果,靜敏不能認同也不能接受,何謂犯案過程不復記憶、有被害妄想之情形?
在美國,鑑定醫師認為被告心神喪失的比例,平均低於15%,特別是重罪案件,被告提出心神喪失抗辯的比例僅約0.1%-0.5%,有提出到法院的心神喪失抗辯,成功的比例則約為25%,這還可能是因為認罪協商的結果。
我國司法院對於加害人的精神鑑定應秉持更加嚴謹的求證態度,以證明加害者確實在行為時喪失辨識能力,否則精神病只會成為加害人的萬能保護傘,任何人都可以加以仿效來規避刑責。故靜敏在此沉痛呼籲,檢察官應進行後續上訴。
事實上,近期還有多起精神病患者做出暴力行為的社會案件,也一併凸顯出醫護人員在執業時的人身安全問題。2019年2月15日也發生過病患大鬧高雄榮民總醫院的事件,該名病患認為醫師的看診時間有所延誤,便帶著家人直接打開診療間大門,對著醫師咆哮「你醫生最大啊?老百姓最大!」
根據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尤其是致重傷者,得處三年以下,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身為護理代表的立法委員,我有責任與義務要維護醫護人員的執業安全,同時這也是對醫療品質的一種保障,以及對一般民眾就診權利的保護。
精神病患者一直都是社會安全網的漏洞之一,比起悲劇發生後的治療與追蹤,落實精神護理於社區,並強化預防通報,尤為重要。靜敏在此呼籲,法務部應重視人民的擔憂,別讓「精神鑑定」變成「免責條款」,並建議法務部參考德國的保護管束規定,要求行為人進入特定機關接受治療與管束,並研議修法「保護管護處分」,以達到預防跟治療的目的。
剪輯版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MbwqNPY8J8
#醫療暴力零容忍
#避免精神鑑定被濫用
#捍衛醫護人員執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