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黑箱假釋 回歸司法審查」
時代力量黨團於今(5/22)早召開「打破黑箱假釋 回歸司法審查」黨團會後記者會,推出「假釋三法」,透過《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與《刑法》三個修正草案進行假釋制度的改革,並提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與《勞動檢查法》第三條條文兩個勞動改革的修正草案。雖然本會期即將結束,希望這兩部分的改革可以獲得各黨團的支持。
立委徐永明說,假釋過去一直是個黑箱,由獄政行政人員所把持,所以常常產生關說的問題。立法院副院長辦公室曾發生行文去關切,結果副院長還出面道歉,時代力量認為這是重大的問題。因此,針對《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與《刑法》提出改革方案,希望改採法官保留原則,未來更審慎處理。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徐永明說,因為現在已經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的查詢系統,可是時代力量一直認為,除了違法的人是誰必須揭露之外,罰鍰金額也應該公布。過去最被詬病的是,有勞檢可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罰鍰金額非常不成比例,甚至從最低金額來處理。因此,希望透過《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的修正,公布處罰的日期、處分的字號、違法的法條、內容、裁罰次數與金額。可是很可惜的是,當我們委員在委員會質詢希望能公布裁罰金額時,勞動部回文用的卻是104年6月12號一場會議的紀錄,而當時的勞動部長是陳雄文。民進黨執政已經兩年,關於勞動的改革竟把陳雄文推出來,表示當時的會議紀錄說不適合公布裁罰金額,徐永明質疑,「什麼時候新政府跟著國民黨的路子在走?」過去將七天假、勞基法的修正,都是這個問題,其實勞動部的行政裁量權其實是可以公布罰鍰金額。已經把雇主名單公布了,為什麼裁量金額不能公布?有什麼見不得人的?
關於《勞檢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徐永明說,根據勞檢的規定,須由工會陪同,可是工會的定義為企業工會,組成相當不普遍,僅占受雇人數的6.4%,所以時代力量認為工會陪同應放寬納入產業、職業工會。
關於假釋的改革,立委黃國昌說,現行的假釋制度是由監獄報請法務部核准,即可讓受刑人提早出獄。受刑人在監獄中到底要關多久,本質上是國家刑罰權的行使,針對這個國家刑罰權行使的範圍和程度,理論上本應回歸司法審查而非讓行政機關專擅。我們可以想像對於一個犯罪從警調的偵查到檢察官的偵查,起訴之後進入司法審判系統,從第一、第二、第三審,如果是重大的貪瀆犯罪、金融犯罪,還經常發回二審再上訴第三審,經過這麼漫長的程序後,好不容易定罪,結果現行假釋制度竟把一半的刑期到底是否執行交給法務部這樣一個行政機構專擅。這個制度是有問題的,理論上違反了國家刑罰權行使的範圍和程度本來就應司法機關加以審查的本質,而實務上出現的弊病,不管是從最近釀成軒然大波的貪腐法官胡景彬,莫名其妙先畫靶的提前假釋案,到之前非常多權貴,透過黑箱假釋審查機制,先到外役監再提前假釋,這樣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實務上已經產生過太多弊案,而面對這樣的弊端,法務部、矯正署不要說提出改革,連反省都做不到。之前牽涉到我國最大獄政弊案的貪瀆案件,也和王令麟的假釋緊密結合在一起,結果這些官員被彈劾後,沒有離職,還繼續在法務部矯正署裡擔任高官,甚至有人前陣子還高升副典獄長。
黃國昌說,這樣子在陰暗角落行使不受控制的權力,必須要停止。正因如此,時代力量這次提出假釋制度的改革,包含刑法、刑事訴訟法與監獄行刑法,最核心的內容就是,未來有關於假釋的審查,不再由監獄報法務部核准,必須由代表國家追訴犯罪行使刑罰權的檢察官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加以裁定的方式予以進行。黃國昌表示,這是這個會期他在立院舉行假釋制度公聽會時,與會的學者專家共同提出的訴求,希望藉由在《刑法》改變假釋審查的實質要件,配合在《刑訴法》增列第八章之一,處理關於假釋審查法院的審查程序,能夠根本的對於我國目前弊案叢生的假釋制度進行改革。
法務部矯正署假釋名單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腐敗假釋制度之改革、刻不容緩
你知道嗎?法務部矯正署很大!
有多大?
對於一個貪污犯,透過警調偵辦、檢察官起訴、加上法院N審判決,花了整個國家不曉得多少勞力、時間、費用,好不容易判了10年有期徒刑。
結果,有一半的刑期(五年)是否執行,竟然是取決於法務部矯正署!
辛苦了半天終於定罪,關係好、後台硬的權貴,卻往往關一半就早早假釋出來。
也因此,「獄政高層」非常吃得開,無論是「政治人物」、「富商巨賈」,甚或是「媒體高層」與「黑道金主」,這層關係都必須要照顧好。這五種人聚在一起,在高級會所觥籌交錯,竟然在台灣會變得不足為奇。
看看王令麟在北監「坐牢」(其實只是換個地方一邊享用美食、一邊搖控企業)時的「特見名單」,保證讓你目不暇給,前述那五類人可說是幾乎天天川流不息。
法務部矯正署在陰暗的角落行使如此大的權力,卻幾乎是不受控制(看我追貪腐法官胡景彬的假釋,追了半天,法務部也還是繼續擺爛,無人負責),難怪弊案叢生。
理論上,是否假釋,涉及國家刑罰權是否繼續執行,本應回歸具有獨立性的司法機關審查,根本不應讓一個行政部門專擅。
實際上,我從2013年開始見識矯正高層的腐敗,到2018年在國會體驗他們的擺爛,真實的感受是,他們根本不配被付託如此大的權力。
你可以想像嗎:當初收受王令麟賄賂的獄政高官們,即使已被監察院彈劾,現在竟然也繼續安然在矯正系統當大官。而我們的法務部矯正署,竟然在我提出質詢後,還發聲明幫忙辯護!
比較率直地說:現行假釋制度的腐敗,已到了改革刻不容緩的地步。
因此,參酌本會期在立法院所舉行公聽會專家學者的建議,已完成「假釋三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之草案,將假釋與否之權限,改由「檢察官聲請、法院審查裁定」,同時強化被害人之地位,兼顧受刑人聽審權之保障,將於明天正式提出。
法務部矯正署假釋名單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起表決320案 總預算明拚三讀】
2018-01-29
〔記者曾韋禎、鄭鴻達/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今天開始處理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本超過三千項提案經多日協商後,待表決提案已刪減至三百二十案。民進黨團希望最遲能在週二完成三讀。
朝野黨團上週已就一○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達成初步共識,歲出預算總刪減數不低於二四○億元;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主計總處估算,歲出預算總刪減數接近二五○億元。
自民進黨在二○一六年取得國會多數後,連兩年度的總預算案都因在野黨團拖延審查並提出案海戰術,而需召開臨時會。國民黨團去年度提出近三千五百案,時力黨團僅一六六案;但今年度,國民黨團提出二千五百餘案,反是以往不認同案海戰術的時力黨團,爆量提八百餘案。
這次朝野黨團在歷經連六日的密集協商後,將多數提案整併為預算凍結案,行政機關需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國民黨團也大量撤回純為杯葛之提案。最後要表決的提案共三二○案,包括時代力量一九一案、國民黨團九十四案、親民黨團卅案、民進黨團五案。
逾三千提案 經協商縮至三百二十案
時力黨團因不滿在一月五日至八日的違法陳抗遭警方管制,對警政署預算提出百餘案,雖多已併案,唯仍保留刪減內政部長、警政署長特別費之提案,卻將預算科目誤植為營建署長;時力亦不滿因財產來源不明罪入獄服刑的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獲假釋,對法務部矯正署提出一百三十案,包含各女子監獄在內的所有典獄長特別費均遭凍結,並以節能減碳為由凍結所有業務單位的水電費。
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坦言,這些提案有針對性,法律與預算是在野黨監督政府怠惰與不法的唯一武器。若矯正署不給出合理回應,時力不會撤案。
柯建銘指出,目前待表決的提案三百二十案,包括時力黨團針對矯正署的一百三十案,柯認為,大家都能透過提案表達立場,但應避免藉個案無限上綱、逼迫行政機關就範。若是不滿假釋制度,就一起來檢討、修法,建立一個標準更明確、避免法務部私設刑堂的新制。柯建銘舉例,要是法務部因此公開假釋審查委員會名單,未來哪位黑道大哥申請假釋,如何在不受威脅下審查?
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彥秀指出,這些提案都是黨團認為在預算及政策上有疑慮或須極力表態者,黨團會堅持,不可能再撤案。
對於總預算案三讀時程,柯建銘說,預計在週二完成三讀,隨後處理「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總預算案經朝野連日協商後,達成共識,立院臨時會今天開始處理;圖為朝野立委在議場進行磋商。(資料照)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172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