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中央,縣管河川區域內合法種植及養殖等使用規費免徵!
上週經濟部宣布,為緩解農漁民因疫情衝擊收入遭受影響,將免徵一年承租河川地使用的規費
在屏東除了中央管轄的河川外,也有鄉親向屏東縣政府承租縣管河川地來種植,因此春米與 #羅平道議員 建請縣政府,同步中央免徵縣管河川區域內種植及養殖的使用規費,減輕農民在疫情期間的生活壓力
縣政府也將同意位於楓港溪、枋山溪河川公地內,種植低莖作物的農民朋友,自110年10月1到111年9月30日,無須繳納使用費,要與農民朋友們共同度過這波疫情衝擊
#屏東向前
#團結防疫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
河川公地使用費 在 吳益政-理想城市高雄市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污水下水道:每年30億,北高雄接管率卻只有11%
高雄市污水下水道尚未全面普及,污水道其實屬於公共財、具備排他性,和土地所有權不同。為增進公共服務品質,近幾年來市府也加速建設污水道接管。
然而,快速發展中的北高雄(岡山、橋頭)接管戶僅約4000戶,接管率僅11.42%,遠低於全市平均值,且1年接管進度不到2000戶,離營建署設定至3萬5000戶目標還有一大段距離。
有接管的市民也要負擔一筆不少的污水使用費,自從民國104年6月實施「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5年以來,對已有污水接管的企業及家戶徵收使用污水道費用,費用今年更高達5億2490萬元。
營建署補助高雄市政府污水接管經費一年就高達24億元,若加上徵收的使用費5億多元,市府有將近30億的經費可使用在相關建設。在前瞻預算中,營建署也有一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污水處理」,是集中資源加速辦理水環境改善,以營造一縣市至一亮點,已通過的特別預算編列就達19億6千萬。
在營建署補助及前瞻費用的挹注之下,我們要問過去的高雄市政府,建設經費落實在什麼地方,為何北高雄的污水接管率僅11.42%,接管進度更是大幅落後?
務實的政治人物,不只是規劃亮點政策,別人不重視、平常看不見的建設更加重要。我上任後,除了力拼北高雄的污水接管率之外,更要讓全市接管率突破五成,同時,在污水下水道普及度與台北市達到相同標準前,檢討下水道使用費費率
除了為市民有效看守荷包,更重要的是藉此改善高雄的環境與水質。高雄三大河川:阿公店溪、後勁溪、愛河的整治往往是市民關注的焦點,但根本的解決辦法,還是要仰賴務實的市政工作。
#陽光經濟 #高雄前進
河川公地使用費 在 莊瑞雄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為農漁民爭取今年河川地規費、使用費(租金)‘’全免‘’‼️
台灣的河川地大多做為養殖或種植農作物使用,尤其是西瓜更是大宗,但受到武漢肺炎疫情+閏月氣候影響,今年大西瓜產量、價格驟降,加上國營事業土地房舍租金已公告減免2成,但河川地卻沒有跟進,農漁民叫苦連天。
4/16接到瓜農陳情,馬上聯繫經濟部長以及水利署長,針對河川地的規費、使用費(租金) ‘’全免‘’進行檢討。
4/21水利署行文財政部希望能減免今年河川地種植規費、使用費(租金)。
4/27財政委員會質詢財政部長、農委會主委及經濟部次長,包括河川地養殖及種植規費、使用費(租金)‘’全免‘’‼️財政部長、農委會主委及經濟部次長應允一周內公布。
#河川地今年租金全免
#關心地方用心服務
#屏東雄讚
#立法委員莊瑞雄關心您
河川公地使用費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河川公地使用費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河川公地使用費 在 By 好三好水-水利署第三河川局| Facebook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河川公地 種植下鄉與民有約暨政令宣導part 3 苗栗卓蘭✓ 種植申請線上填 ... 疫情影響109.01.01-109.12.31免徵行政規費及 使用費河川 種植許可 使用 →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