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銷單往事,看對藍綠的雲泥標準
當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用「被羅智強批評,是他的恥辱」,回應我希望他在「紅地毯事件上」尊重民間人士的批評時。我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我想來談談,我和段宜康之間的不同,這也代表二黨不同的問政文化。
一如以往,我喜歡先説故事。
我想先從一些「銷單」的往事開始説起。
在我擔任馬英九發言人之前,我的人生曾有一個「傳奇」,我從沒有在警察攔檢時,被開過罰單(我人不在場的違規停車罰單不算)。
這一部分和我騎車或開車的保守性格有關,但再保守,還是會有不小心違規,而被警察攔下的時候。但「傳奇」的地方就在於,我從沒有因為交通違規被警察攔下而遭開罰。
我第一次交通違規,是在大學時代,我讀中山大學,住在一個叫翠享山莊的宿舍。宿舍要騎摩托車到市區從學校後門進出最方便,但有個小問題,後門連到市區的「捷徑」是單行道,如果回程想省時間,就得逆向行駛。
有一次,我貪快想少繞一些路,便逆向騎回宿舍。在中途,我和另一位同學被警察攔下。
「駕照、行照拿出來!」警察要求。
我們乖乖的交出了駕照和行照。
「你們這些大學生,三不五時逆向,惹得這裡的民眾頻頻向警察局抱怨,省這一點點路,很危險你們不知道嗎?都讀到大學了,就算不知道要守規矩,總要顧及安全吧。」我還記得,那位警員口吻像學校老師一様教訓我們。
在警員訓了一陣子後,另一個同學低聲問警員:「這様要罰多少錢?」
我忘了精確的數字,但大概幾百元跑不掉吧。我聽到數字覺得心裡的肉都糾了起來,對一個窮學生來説,那可不是小數目。
只見那位同學,苦苦叫窮,希望警察能網開一面,我也加入求饒的行列,對警察説,我們真的很窮,那罰款會罰得很痛。警察看我們二個人的窮様,接著説:「你們的證件我先扣著,晚上到警局來找我報到,到時再説。」
晚上,我和那位同學準時到警局報到,又接受了警員十多分鐘的訓話,他把證件還給我們,沒有開我們罰單。
又有一次,我從基隆,第一次騎摩托車到台北,行經行政院時,我忽然注意到。「奇怪,左右的摩托車怎麼都不見了?」我心裡的疑惑才浮起,就被警察攔下來了,那時那個路段是禁行機車的。
警察正準備開罰單時,我不斷的向他解釋,我真的不是刻意違規,我第一次騎車到台北路況不熟,等到發現是禁行機車路段時已經來不及了。那警察聽我這様説,看了一下我證件上的地址是基隆沒錯,就揮了揮手要我離開,叫我下次小心點。
但這個人生記錄,卻在我當了馬英九的發言人後,被打破了。
發言工作,最大的挑戰,就是幾乎無時無刻都處在得講電話的狀態。
有一次,我開車時,接到一通急電,於是一邊開車、一邊講電話。才講沒幾句,在下一個街口,就被警察攔下來。
「駕照、行照!」警察冷冷的説。我一聲不吭交出證件。
「你不知道開車不能打電話嗎?」警察説。
「對不起,我一時沒注意。」我説。
這位警察沒有認出我是誰,仍繼續開單,但也因此,他似乎覺得我很奇怪,可能一般人被警察以開車打電話攔下時總會抗辯個二句,但我卻安安靜靜一句話都沒説。
「你知道開車打電話罰很重嗎?」警察看我太安靜,便好奇的問我。
我問:「多少?」
他説了一個數字(印象中是3000元),然後臉上浮起了一道微笑。
我那時又有一種心肉一絞的感覺。但我還是不説話,就安靜的讓警察開了罰單。
因為很簡單,我如向警察説些什麼,將不是以前那個窮學生的求情,而是一個居於公眾職務者的關説。
之後,我也有幾次不慎違規的情況,我都安靜的不抗辯,其中也有被認出來的時候,我更是請警察務必開罰單。
好的,這就是我和覺得被我批評而感到恥辱的段宜康委員的第一個不同。他最知名的往事之一,就是利用其民代職務一年內特權銷單77次。
根據媒體報導,這「特權銷單」一口氣銷了幾十張,還不是一般的選民服務,而是他當時買賣汽車,長期罰單不交,累積了幾十張,一口氣清掉,
一年77次,説真的,如果我在公職時,特權銷單一次,恐怕就得被逼得辭職下台了吧。
一年77次,在台灣許多人一輩子要被開77次罰單都不容易,還要銷77次單?
當然,我知道段委員大概會説,這是陳年往事,他已道歉,還賣掉車子,從此以機車代步。
有道歉的心很好,總比知過不改要好,這一點我給段委員肯定。
但我要談的,不是段委員的有沒有道歉,而是我和段委員在公職期間,對權力的態度。
而另一個例子,是前年發生的頂新事件,我因為和頂新魏家有過二次餐敘,曾應邀參加魏家在古厝的拜年活動,但我沒有為頂新關説,也沒有收取頂新的任何利益,卻被綠營與名嘴追剿半年,打成十惡不赦的罪人。先不説綠營人士有多少人和企業也有過互動,我想舉不久前的例子,民進黨的縣長張花冠涉嫌收了廠商3000萬元,法院雖判她無罪,卻也證實她確實收了3000萬元。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國民黨政府,不要説3000萬,就算3萬元都是政治上的死罪。但在民進黨的眼中,這叫「司法還了清白」。
就拿綠營常用來説嘴的林益世與賴素如的事件,事件發生時,國民黨的人都是尊重司法,並無迴護;但民進黨多少涉入弊案的人,民進黨面對這些弊案,只有一個標準:護短。如果司法判有罪,就是迫害;如果司法判無罪,就是還了清白。
再回到段宜康説「被羅智強批評,是他的恥辱。」這句話的潛邏輯,就是段宜康高羅智強一等。反應的,就是傲慢,也是我想提醒民進黨的一個該有的對照態度:「謙卑」。
而這也是我和段宜康另一個不一様的地方,我對不認同的事,我告訴自己,要以理服人,而不是人身攻撃。我不會因為段宜康一年特權銷單77次,就説「被段宜康批評,是羅智強的恥辱。」而會去看段宜康對我的批評,有沒有道理?
最後,我想用一段,我和一位國民黨的朋友的對話做結。
有一次,我開玩笑的説,「社會審視我們的標準是天,審視民進黨的標準是泥。當個民進黨的政治人物真好,再骯髒的事,做起來都還是正義使者。我們會不會加入錯誤的陣營?」
那位朋友笑著説:「性格決定一切,有些事你做不出,有些話你説不出,你就算加入民進黨,也會是被淘汰的那一個。」
謙卑、謙卑、再謙卑。
哈哈、哈哈、哈哈哈。
(如果您認同,請幫我們分享傳播,號召更多人加入野台)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RIDER06,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要評論時拜託請先打開 "顯示完整資訊" 發生一段時間了 也考慮了一段時間還是打算PO上來 拜託大家 全罩一頂真的沒多少錢 但它足以換你一條命 希望大家能把騎車通勤當作一回事 關於影片我有幾點說明 1. 每次變換車道都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也都有查看後照鏡,不是說切就切,由於攝影機是黏在安全帽下巴...
汽車逆向行駛罰多少 在 RIDER06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要評論時拜託請先打開 "顯示完整資訊"
發生一段時間了 也考慮了一段時間還是打算PO上來
拜託大家 全罩一頂真的沒多少錢 但它足以換你一條命
希望大家能把騎車通勤當作一回事
關於影片我有幾點說明
1. 每次變換車道都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也都有查看後照鏡,不是說切就切,由於攝影機是黏在安全帽下巴位置,與眼睛的視角還是有些微差距,這個部分是拍不出來的
2. 超速部份我必須承認是我的錯在此道歉,但是隔壁車道那台WISH也幾乎跟我們等速行駛,可是好像沒看到有人說呢
3. 逆向部份是為了快速抵達事故現場,因為我不知道受害者是否意識清楚是否需要立即性的幫忙,本人領有急救證,會簡單的包紮以及CPR,逆向是不對的在此道歉,可是當下有確認慢車道情況,確認無來車
4. 男女性,當下完全不知道受害者是男還是女,一心只想去幫忙,就算是一隻豬走在那邊莫名其妙被這樣撞我一樣會繞回去幫忙
5. 違規照相,你們想得到的當下也幾乎都想到了,那隻是拍慢車道的
6. 影片po出來純粹提倡全罩安全帽的重要性,標題部份或許真的太極端,有考慮更改
7. 影片po出來想必大家一定會罵,但請不要人身攻擊
8. 我們也有等到警察大人來,也提供整段過程給警察,想必警察大人也一定會看到超速跟逆向,警察大人不但沒有說什麼多餘的話,反而還有些感謝我們提供證據讓他們好辦案
9. 競速?請問哪裡看到在競速?我騎我的她自己受不了亂開,請問我們哪裡競速?
10. 脫外套部分,當下看到傷勢先聯想到的是手肘一定也有皮肉傷,仔細看影片會發現右手手肘確實已經流血,怕血凝固之後外套更難脫
11.哦對了 ! 我現在領悟到為什麼一開始我爸教我不要幫忙了(酸
1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2
13. 未經我允許,請勿擅自截取或轉傳分享
14. 以上。有任何問題請理性討論
留言功能已經關閉,支持的人很多,反對的人當然也不少,這支影片的初衷只是想宣導全罩安全帽的重要性,以及能幫忙的盡量幫,但是被某些族群加以放大檢視。
有人說今天這事我們也要負責任,說我們一定有先挑釁汽車駕駛才會發生此事,我們跟汽車駕駛本來就是從兩條不一樣的道路相遇,她是從橋上下來,而我們是從旁邊繞到同一條路上,然後她直接插了我的隊,請問是誰挑釁?說我們還故意飆給她看?假設今天是一台重機這樣子切到汽車前面,我想風向應該又變了吧,也有人說要舉證我超速和逆向,我覺得是可以的沒關係,但超速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2,要有經過認證的科學儀器才能舉發,說實在的,我覺得我救了一個人,幫了一個人比較重要。
我爸叫我不要幫忙,確實,他曾經也這樣好心幫忙過別人,反而被反咬一口,我好心幫忙一個需要幫忙的人,還要承受一些網友們的嘴吠,就只是一個簡單的車禍影片,可以生一堆話,可以自己構想出事情發生原因。
請問盲點在哪呢?
受害者也有跟我說了,她知道是汽車駕駛自己不對,而不是我們害她被撞,受害者都沒說什麼了,也沒覺得是我們挑釁,請問你們為什麼可以有那麼多想法呢?
留言功能又開啦哈哈哈,其實受害者也蠻愛看大家留什麼的
汽車逆向行駛罰多少 在 開車逆向停車道警霸氣開罰一萬八千@newsebc - YouTube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嘉義這名男駕駛, 逆向 把車停在混合車道上,害其他用路人完全無法通行,甚至這名駕駛,還下車離開,讓被擋住的駕駛、騎士、全部傻眼,警方根據行車紀錄 ... ... <看更多>
汽車逆向行駛罰多少 在 有人檢舉過逆向行駛的機車嗎??? - Mobile01 的美食出口停車場
第45 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你影片那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