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彌陀漁港休閒觀光 水利署補助美化海堤
2021-09-03 ╱台灣時報 ╱第11版 ╱高雄都綜合
〔記者蔡宗彥彌陀報導〕高雄彌陀漁港和海岸光廊經過改造後,成為高雄北海岸線觀光景點,尤其連日來晚霞在無敵海景襯映下,被網友喻為超級美景,吸引不少攝影家前來。為了繼續打造彌陀漁港觀光、休閒環境,水利署六河局擬挹注二八六O萬經費,協助完善漁港環境。
立委邱志偉爭取漁業署前瞻基礎建設水與環境經費,美化彌陀海堤及闢建海岸光廊,完工之後已經是彌陀區的新興景點,去年還獲得NGO團體台灣河溪網評比臺灣唯一的海岸類金蘋果獎工程。
後續邱志偉持續爭取經費,海堤環境美化工程將由水利署六河局挹注二八六O萬元經費,工程將往南延續預定本月開工,完工後彌陀海堤將成為帶狀景點,能休憩、旅遊也能運動。
彌陀海堤以往因為附近養殖魚塭取水管線凌亂,海岸線成為治安死角,也少有民眾前往,在漁會陳情後,立委邱志偉、彌陀區漁會、六河局及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等單位前往現場會勘,並由漁業署、水保局台南分局補助經費,由海洋局進行海岸環境及水環境改造工程,前期工程完成一百八十公尺的海堤環境美化、彌陀漁港水環境改善計畫,打造出平整的海堤及適合遊憩的海岸光廊。
海岸光廊位於彌陀漁港區中,陸上的公園有遊憩設施,海中的步道可以走入海中,一旁有沙灘可以戲沙,大人小孩都能親近,也是觀察潮間帶生物的絕佳地點,工程完工後很快就成為熱門景點,去年也獲得海岸類金蘋果獎的肯定,是全國唯一獲獎的海岸類工程。
邱志偉岡山服務處說明,前期工程完成前段海堤美化工程,後期工程還有二百公尺的海堤需整建,預計將進行堤防美化及收納取海水管線,另外原本海堤外的消波塊離岸堤強度不足,此次工程將進行補強,總工程經費二八六O萬,由水利署第六河川局補助經費,工程預計本月啟動,明年六月完工。
邱志偉表示,彌陀漁港旁的南寮里是彌陀區人口最密集的區域之一,彌陀海堤與水環境再造後及海岸光廊的公園、親水設施易親近,讓附近民眾增加休憩及運動空間,在後期堤防工程繼續延伸,完工後堤防共約四百公尺長,民眾可以在堤防上運動、欣賞夕陽,提升附近居民的生活品質。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
水與環境 在 蘇治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天災之後,大家現在都會講 #滯洪池、#在地滯洪 了☺️
#宜梧滯洪池、#北港滯洪池、#土庫竹腳寮、#客子厝滯洪池、#虎尾平和滯洪池都發揮了一定功效,例如元長鄉東邊因為客子厝滯洪池做好了,這次沒有什麼淹水,但是西邊潭東、潭西、西莊等村,依然是一片白蓬蓬!
今天在元長公所攤開地圖,聽李明明鄉長說明需要災後復建的位置,包含 #頂寮大排、#山子內大排、#元長大排 周圍的區域,以及接壤的農田水利溝渠。不過,這是整個流域治理的問題,而且在面臨極端氣候下,若要等下游整治到這邊,不知道還要等多久、還要花多少公帑 !
我找了水利署、五河局來研議,水利署說他們和在地居民在嘉義縣太保 #魚寮遺址 做了一個在地滯洪。有別於剛硬無趣的鋼筋混凝土構造,「樹」更能抓住土壤,還能裝納更多水、#與水共存。看了看照片,真的很美,錯落的落雨松依偎在水邊,還兼具了 #平地造林、#在地滯洪、#林下經濟、觀光遊憩,真是個成功的水與環境計畫。
決定了,北港跟元長也要有一個這樣美美的地方,就等水利署評估適當的位置了⋯這次
水與環境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南部地區豪雨成災,根據媒體報導,蘇貞昌院長表示,這次的雨量跟當年八七水災相當,#但是當年的災情更嚴重,就是因為現在做了「前瞻基礎建設」的水環境建設緣故。
鄉親啊,七八年級生可能不知道,八七水災已經是西元1959年(民國48年)因為強大西南氣流所造成的天然災害,#相隔現在超過一甲子,民進黨政府竟然可以拿這麼久遠的歷史兩者相比,來吹捧自己的治水建設有成就,大家能夠接受嗎?
新聞來源/高虹安稱前瞻治水是視覺預算?蘇貞昌反酸:人應謙卑點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8-08/61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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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面對大雨造成水患,外界也開始關注前瞻治水預算的運用,蘇貞昌院長竟然雙手一攤,表示「#人應該謙卑一點,不能老是跟環境作對。」
回顧3個月多前,台灣才經歷百年罕見大旱,如今卻又飽受洪災之苦,細看「水環境計畫」的預算內容,2020年共編列「水與發展計畫」251億元、水與安全160億元、水與環境68億元,#多數預算竟是用在環境的美化,也就是說把大量的經費、心力打造親水空間上,而不是深入地解決治水問題或提高防洪標準。
高虹安 委員質疑,投入千億預算治水,民眾卻在3個月內被迫面對限水、洪澇跟淹水的慘況,到底蔡政府實際上把這些預算花去哪裡?所謂前瞻治水計畫,是否變成既得利益者拿著政府的大筆經費進行實為美化環境的水環境治理,最終導致 #晴天缺水雨天洪災 的末日場景。
3年前發生嚴重的823水災時,專家就多次呼籲,地方跟縣市區域的防洪跟排水標準不該只有10年,而是應該更再提高才能應付極端氣候,無奈當時水利署持反對意見,如今讓中南部民眾又再一次深陷淹水之苦。
嚴峻的極端氣候是全球性問題,也是台灣必須要面對的挑戰,呼籲政府及早重新檢視治水預算,應把預算投入水庫清淤、壩體加高與排水系統,勿再將多數預算投入親水空間等景觀建設,設定明確且務實的治水目標,集中投入資源因應未來的嚴峻氣候環境,數千億治水預算才不會變成打水漂!
#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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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與環境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水與環境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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