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8)總質詢,就警消權益部分,我向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一方面從警察健康監測完整數據的角度切入,要求修法保障警察健康,刻不容緩;另一方面,警勤加給、加班費、移民署人員的醫療照護等攸關警消權益,也要求檢驗其不合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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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警勤加給,自從民國82年後就沒有調整過,長達27年,這段期間我國物價指數上漲38%,人均GDP成長2.3倍,實在應予調整,院長 #回覆我會加以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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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值勤班表混亂,日以繼夜,危及健康,但與勞工、護理人員等常見的大夜班或休假加班費加乘計算,警察都沒有,無論是深夜、假日,加班費都是均一價,還有 #每月總數100小時的管制,我也要求院長要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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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我也要求「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獨漏移民署的警察人員,未給予醫療費用的補助,#應該盡速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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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個會期努力,持續以臨時提案、協調會等方式,終於讓內政部統計處初步提供警察人員,消防人員的死亡人數及平均死亡年齡,發現民國99年到109年之間,警消人員死亡者平均年齡為70.79歲,相較於108年國人平均壽命為 80.9歲,教人震驚,警察不斷傳出猝死,如4日雲林西螺分局的警備隊員在家中被送菜的商家發現不治,家屬也向我訴苦警消勤務壓力、班表混亂的過勞現況。如果4年前,政府就有這樣完整的健康監測數據,那年改時就更能認知警消高危勞,或許就會與一般文官脫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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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785要求警消等24小時執勤機關,勤務編排要能保障健康,現在法律沒有相關規定,違憲,政府要在3年內修法。但是我要求警政署說明修法規劃,警政署以一紙108年2月勤務編排的函示,既回應108年6月李彥秀立法委員的院會臨時提案、又回應 108年11月釋憲公布的新聞、更回應本席今年 11月的預算提問,同一個公文跳針3次,除了移民署具體盤點了有問題的勤務編排,警察、消防、海巡、空勤、矯正等機關,#通通沒有相關規劃!各機關互相推卸,好像是踢球比賽,我具體訴求院長指定一位政務委員來盯本案修法的進度,我相信以院長對警消的重視,一定會緊盯警消健康保障修法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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