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那年,偶然經過法律系王澤鑑教授的教室,從那時候就立志要當個法律人。
27年如一日,每個禮拜擺攤法律服務跟民眾接觸,真實地了解到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執法不能僵化,更不能鼓勵投機,破壞社會的公平正義。
大家關心勞動局裁罰某銀行有關不給員工婚假的案子,在我來看其實很單純,用一般常識去判斷就可以知道,銀行員濫用婚假,不但違反立法的善意動機,也造成公司、同事的困擾,明顯是權利濫用。
站在市民的角度想事情,有問題就要修改。這也是我從政的原因,進入體制來改革,就是因為很多法律不合時宜,所以我提出各種試辦機制,保護公務員免除行政責任,像是違建爭議處理委員會、攤販精進計畫等案件,我們政務官會扛起責任,不要再讓第一線同仁因為僵化的法律背黑鍋。
這次事件突顯公務機關的難題,但我們會繼續努力,和市民一起將冰冷的法條變成溫暖的保護。儘可能地減少公務人員的壓力,也讓政府可以真正成為一個人民可信賴的政府。
正義女神矇住眼睛,不受誘惑、不畏權勢,但人難免陷於經驗與既有的成見。法律是溫暖的,需要我們共同理解。法律不止是厚重的六法全書,是為了我們的生活,而共同制定的規則。
藉著這個機會,市府可以去檢討相關的規定、機制,並努力縮減政府在行政和執法的僵化,建立讓人民可預測、可信賴的行政作為。
正義女神 矇 眼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各位好~
週五來臨!
今天要來跟大家說一則《扭曲的正義》封面設計小故事。
相信大家一定對書封上那張神秘的矇眼臉孔印象深刻吧?
到底她是誰?又為什麼要選用這張照片呢?
答案請大家翻開(購買電子書的小夥伴請點開~)書本作者簡介的地方,往最底部看唷:
[封面圖說]
矇眼的正義女神Justitia。正義女神一般一手持劍,代表制裁、懲奸除惡;一手拿著天平,代表公正的審判;矇眼則代表其無視被告外貌、身分、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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矇眼的正義女神在這次的書籍封面設計上,是個很重要的元素。
出版公司編輯當時給設計師的信裡,是這麼寫的:
「
這本書超級好看,而且讀完以後看新聞的角度會大改變。
......是一本寫來改變社會的書
大家想像的司法正義,和真正身在其中的人看到的差距很大。
」
是的,觀看的角度很重要。
當我們把眼睛矇起來,就看不到民代、看不到議員、看不到關說的管道,看不到那些掌握權力的人,也看不到那些汲汲營營升官上位的人。
在那個當下,我們看見的是什麼呢?
屏除了外貌、身分、權力之後,
留在你心底那個最重要的關鍵,是什麼呢?
正義女神 矇 眼 在 李懂媽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什麼法院上面的正義女神要蒙上眼睛?
因為她不管你的膚色種族或髮型、不理會西裝唐裝或口罩顏色……她只用天秤量度證據、用利劍判決對錯。
如果有人蓄意脫下自己的矇眼布,已徹底褻瀆了正義女神所代表的精神……
(上圖:港台網頁圖片)